罗马书 14:7–18

14: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14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8 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下面我们研读经文:

14: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先讲“真理的客观性:”今天的这两句经文意思与第 6 节相关联,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关于吃与不吃,与守日的具体例子是对重生基督徒讲的,第 7 节里的“我们”也是指重生基督徒;可是再仔细一想,发现“我们”其实可以指全部人,只要把为主吃,为主活的“为”从主观角度转移到客观角度,这个图像就清晰起来。

“为”的字意在英文版本《圣经》有两个可选择:一个是 “live to”(ESV,KJV),偏向古典,意思是:“向……活”;另一个是“live for”(NIV),靠近现代,意思是:“为……活”。例如,雷锋是为共产主义活;佛教徒为菩萨活;基督徒就是为耶 稣活。而“向……活”的观念在世人脑子里是不存在的,这里需要一个“向度”的转变,因为这里讲的是被造物和造物主之间的客观关系,不再出于我的主观意志选择,而是一个客观真相。我们全部人本来就是主的人,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创造者。信神的人和不信神的人,重生基督徒跟非重生基督徒的区别仅在于:一个看到这个事实,一个没有看到;或者一个看到后很当真,一个看到也不以为然。重生基督徒看见这个客观事实,当真到一定程度就活在这个真相里。这个真相就是大卫说的,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灵。无论是上海还是美国都躲不了,甚至直到死都躲不了(因为灵魂不灭)。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可以引伸到对所有人都成立的客观真理。

这样,我们发现第 12 章之后出现两个张力:一个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张力,另一个是“真理的客观性”和“真理的主观性”之间的张力。真理的主观性是建立在真理的客观性上的,首先是真的,才有主观上的回应。

再回到第 6 节的具体例子,我吃是为主吃,我不吃是为主不吃。我吃其实是为自己吃,怎么会是为主吃呢?我不吃其实也是自己不吃,怎么是为主不吃呢?可见你一旦强调“为”的主观意愿,就容易自我欺骗。中英对照能够帮助我们了解经文的原意: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The one who eats in honor of the Lord, since who give thanks to God,);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while the one who abstains, abstains in honor of the Lord and give thanks to God.)。这两个“为主”英文是:“in honor of the Lord”,原意是“在神的荣耀里”,也就是说:吃与不吃都在神的荣耀里,所以要感谢神。这是一个客观真理,而不是为主吃,为主不吃的主观意愿。

还原到《创世记》的宏大图像,人原本就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在神的保守中,在神的荣耀里,当然要感谢神。基督徒觉得我们“分别为圣”了,自我感觉好起来,世人可以为自己活得精彩,我却可以放弃这些精彩为主而活。这种自义的感觉一出来,基本上就不是活在客观真相,而是活在主观臆想里了。自义的感觉与读经走偏是相关的。

众:那我们可以按心理学所说的“活出自我、为自己活”吗?为自己活,其实做不到,根本没有人能为自己活。难道认真

为自己活的人不是为自己活?!不是。其实不是,因为你的人生意义不在你里面,而在神里面,那些为自己活的人全被神用了。你看旧约里不信神的人都是神手上的工具。你再看那些很难解释的历史,比如拿破仑帝国,从莫名其妙兴起到莫名其妙衰落也就十几年。然后你分析它衰落的原因,暴风雪、灾荒,总是很偶然。

从《圣经》的角度看,他们无非是被神用得差不多了,说倒就倒。其实没有一个人是为自己活的,大家都在神的旨意里被神使用,只看神怎么用罢了。有些人被神用作尊贵的器皿,有些人被神用作发泄愤怒的器皿。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我们都是神的创造,总是主的人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这个重要概念是建立在灵魂不死这个事实上的。《圣经》告诉我们死了没完,死了也逃不离上帝。

再看“真理的主观性”:我们真的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吗?因为永恒生命的应许只给认真回应的人,你不回应这个真理就跟你无份。所以,主观回应是真理的一部分,二者构成二律背反:我们说“为……活”(真理的主观性)的时候要想到“向……活”(真理的客观性);而我们说“向……活”的时候要想到“为……活”,不能偏向一极。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这个基督是谁?是耶稣。耶稣是谁?耶稣是拿撒勒木匠的儿子,就是那个木匠的儿子活了,又死了;死了,又活了这个基本事实。这里的“因此”是虽然我们本来就是上帝的创造物,本来我们生命的意义就在他里面,本来我们就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但是这个客观真理要通过耶稣这位百分之百的人死而复活,才能成为与我们有份的主观真理,才能进入我们的生命,并更新我们在永恒里的命运。也就是说,我们认知并进入客观真理,得着真实的生命,完全是通过并

因此建立在耶稣死而复活这个基本事实上。这也是《圣经》说,唯有通过耶稣才能真正了解上帝,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生命的意义。所以我们感谢神,这位拿撒勒的木匠儿子,神的儿子完成了救恩,以至于我们可以述说他,理解他,让真理进入我们的生命,让我们的生命因为这个真理而更新。

14:10 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 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保罗引用《以赛亚书》45:23,证明我们每个人都是为主活、为主死。放眼看出去那些人都在为自己活,但在末日那一天全部要跪在神的审判台前。可见保罗所传达的基督教义不是自己创造的,而是根据丰富的旧约经文,即先知们所传达的信息建立的。当然《以赛亚书》没有讲出耶稣基督,只是说以色列民族后面的那位神是万王之王,是最后的审判者,全部人在那日要跪在他面前。保罗在这里借先知以赛亚的话把这位审判者与耶稣基督链接起来,把旧约和新约链接起来。

这节经文把我们带回第 2 章的图景,大家都是罪人,都在审判台前。然后保罗对这些重生基督徒说,当你看到每个人都要在神面前交代自己的时候,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看到这些话,你还有那么强的兴趣来论断你的弟兄吗?

我们反省一下,怎么没有读出这层意思来,为什么没有读出来?因为我们太容易掉进自义里去了。一旦陷入律法思维一定自义,眼光就被阻拦。那个看起来很美好的东西(律法思维)是基于什么心理呢?基于神是严格的,我为神活,我为神死,我只要做神喜悦的事就没事儿,把神理解成律法主义的神,完全把神搞错了,在心理上贿赂神。在这种“我为神活、为神死”的自义心理状态下,感恩之心是不可能出来的。真正的感恩是什么心理?你是个啥?神这样爱你,你无药可救神还爱你!你越看自己无药可救,越看自己卑鄙,越看自己没用就越感恩,这个心要出来。所以当弟兄姐妹把自己内心的挣扎,家庭的不和,夫妻的丑恶,摆到 1155 团契里来的时候,我们每个人看到的全都是自己也一样,那就对了;看到弟兄姐妹的软弱、挣扎,觉得那么糟糕就错了!

所以,在读经时要克服自义倾向,这个自义会让人感觉很舒服、很安全;但我们的安全感不是建立在自己的感觉、愿望、意志上;安全感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不变上,建立在神的应许不变上。这个很重要。

14:13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我们以前也许对真理认知得不那么清楚,我们会彼此论断;现在认知了,我们就不应该再论断了。

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这是保罗继续挖到的宝贝,只有在真理面前明辨得很清楚,才能定意不做这个事。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真的是个挑战。大家可以想象,我们一路走来成了太多人的绊脚之物,给了太多人困扰,

最大的困扰就是因为我们堵在那里,让弟兄在我们身上看不见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因为我们的老旧生命堵在那里,让周围弟兄感觉既不善良,又不纯全,也不喜悦,很懊恼,基本上是这样一种生命。所以我们默想: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就是定意让自己的生命转换,赶紧更新,让真理对我们的作用不要太滞后,然后这个新的生命还真的可以作为神的良善、纯洁、可喜悦的一个见证。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可能不成为其他人的拦阻。所以,定意不让人跌倒,其实首先是不让自己跌倒,要让自己在真理里更新。

现在保罗又回到他特别喜好的,特别有意义的例子,就是吃食物的例子。保罗用同一个例子挖其他宝贝,抓住例子往深挖,让我们感觉到有宝贝在手边却没挖到,所以我们赶紧跟着保罗逐字逐句往下走。

14:14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我凭着主耶稣基督确知深信,可以感觉到“确知深信”这个用词很重,就是在理性上、道理上完全明白一定是对的,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后面半句话可能是第 14 章里最关键的一句话了: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涉及到每个人在真理里得自由的重大命题。

保罗这句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这个“凡物”可以狭义地理解成食物,也可以慢慢谨慎地扩展到物质,然后可以扩展到事情,最后可以扩展到整个世界。默想一步一步展开,先守住这节经文最狭义的意思,从科学卫生角度看有些东西是脏的,不能说凡物没有不洁净的,所以这节经文不是指科学卫生角度,而是指对你灵性生命成长有没有毒。保罗确知深信有些东西也许在科学卫生上是不洁净的,但是对你的灵命成长上是没关系的,完全从食物角度把灵性洁净的概念讲清楚。但事实上,真没那么好理解,后面我会举出极端例子,挑战你是不是洁净的概念。

第二部分说,唯独人以为不洁净,在你就不洁净了。人有时候有认知误区,因为你这样认为,对你来讲就真的不洁净了,真的来辖制你,你还真的就有罪了。这就是我们的问题,好像标准变成主观的了,在乎人怎么认为了,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的张力出来了!

比如你相信,并且在理性上认为这个食物(例如猪血)是不洁净的,因为神在摩西律法中指出过,于是既然神这样说了,我干嘛吃呢,不吃就行了,讨神的喜悦嘛。好,你这个念头一出来,保罗的意思是说你真不能吃,你再吃就有罪了,而且这个罪是真的罪,不是假想的。因为你知道神不喜悦还吃,就是违抗神,故意不尊重神了;假如再随机应变又吃了就是罪,就是悖逆了。

我们再把默想思维推到极端,你能想象到食物里最极端的例子是什么吗?(众:吃人。)《圣经》里犹太人出于饥荒吃人也有记载;战争里处于饥饿的士兵为了求生也有吃人;中国儒家的孝道,孩子把肉割下来给父母亲吃,吃人这个事情是真实的。我们再看保罗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都可以吃。保罗是这个意思。

众:所以吃人也是合理的?

假如你是动物的话,也真会觉得可以。但神造人不同,你会觉得不可以,因为你的良知让你恶心、发指。所以当良心让你发指的时候你还要去做,你已经把自己堕落成动物了,你已经把神给忘了。这样扩展,良知标准出来了。

众:但在大饥荒中为了生存把同伴吃掉,是应该用良知来评判,还是用当时客观的恶劣条件来评判呢?

良知是你自己的,这是保罗说的意思,我不能评判你。你觉得可以吃,那就可以,但你必须信念和行为一致,就是你必须真的没有良知谴责的感觉。

其实这个例子肯定不单单指食物,从这里可以抽象出一个原则,就是你有良知标准,只要你的信念和行为一致就没事;要是违反了一致性就有罪,就是跟神过不去,就是悖逆。

众:但是血在《圣经》里面是很特别的一种东西,血到底能不能吃?

这个我们在上一讲说过,你不能把你确信(convince)的责任和自由交给权威,你无需问我的观点。神的观点已经告诉得很清楚了: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唯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再问我就都是人的观点了,而保罗说不要争人的观点。需要默想的是突破这例子,不要单单用更换食物来思考这例子。

14: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这是很具体、很实际的经文,还是在讲食物,但带出了一个张力,保罗这样举一反三就有意义了。

正如林前 13:1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2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3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这里展现的是真理和爱的张力,严格讲是相对真理和爱之间的张力。因为保罗能说出来的任何真理,只要经过保罗的口,一定还只是相对的。保罗自己也承认,在神的丰富里我还有很多事情没看明白,直到那一天才能够看明白。上帝启示给我们的真理是循序渐进的,真正完全要到那一天,所以我们领受的真理永远不是完全的;但是神赐给我们的爱是完全的,爱可以遮蔽很多短处,所以爱就变得更重要。

于是保罗再拿出这个例子来引申,其实并没有食物不洁净(属灵意义上),神的国也不在乎吃喝,我吃或不吃也没有觉得良心亏欠;但如果因为我的吃或不吃令弟兄忧愁、跌倒,我却一本正经站在真理里,对弟兄的忧愁没有感觉,没有同情,没有怜悯,那就是没有爱了。尽管我觉得你的理解是软弱且不完全的,又觉得自己在掌握真理上真的比你完全,也只能在相对意义上成立。

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发生的事,面对一个讲不清楚的人,有时真的恨不得一个巴掌打过去,你怎么这么笨啊!我们打巴掌的根据就是我真的比你懂,在这一点上我真的比你对!但是你这一巴掌打过去,因为没有爱心,就是道理在你手上也是无益的,这个要求就高了!我们给人家传福音,就往往掉进这个陷阱里,只要人家眼睛一瞪,我们就算了,放弃了,再也没有爱了。可是耶稣在地上三年半传福音,都是直到被人赶出去,石头打上去,悬崖边推下去,才退出来的。

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这句话的问题是,难道我有可能叫另一个生命败坏?正确的回答是二律背反的,你根本没有能力叫另一个生命败坏,同时你有能力叫他败坏。

没有能力是因为预定论,人的得救是在永恒里被拣选的,人有什么办法破坏神在永恒里所定的事呢?!有能力是因为在实践里确实是你把一个弟兄绊倒了。保罗也说,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如果你没有能力给人绊脚,保罗这句话就没有意义了。所以这里的警戒就是要你小心,即便你是善的,都有可能使弟兄跌倒,而且这个严重性是败坏神的工程。说你没有能力叫他败坏,是说你不要负担太重不要看自己过高,若福音没有传进去,你也不要压力太大;说你有能力叫他败坏,是你要警惕、谨慎,当基督耶稣把这个人交代给你,让你跟他相遇,给他传福音,你真要有生命见证给他,你要造就他。其实我们是可以掌握这个平衡的,如果不掌握这个平衡,要么你自己垮掉人家也接受不了;要么你跌倒了他于自己也无益。我们的生命本来也要在这些磨合、碰撞中认识真理,培养爱心,如果见一个逃一个,自己的生命也不能成长。

14: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这里你的善在前后文里指的仍然是吃食物这件事,一个软弱弟兄说不能吃猪血,你不是陪着他不吃,反而吃了,在这事上你是善的,因为百物可以吃,吃猪血也可以感谢神;但你要小心,即便是善也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那我们应该为自己辩解?还是应该行善要谨慎?当然是行善要谨慎。

其实“毁谤”这个词用得不好,我们看整段就会发现,你行出一个在《圣经》里看来是正确的、有道理的事情,实际效果可能是坏的而不是善的,正所谓好心办坏事。比如原本你吃猪血是善的,但那个弟兄为此忧愁睡不着,老是纠结这个事。其实这个事本身不重要,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他本来应该花精力去想跟天国有关的经句,但他总堵在这个吃食物的事上浪费精力,所以行善要谨慎。如果你自以为有道理却让别人跌倒,一定程度上败坏神的工程,就有问题了。

保罗是用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告诉我们葡萄园的默想原则:首先扎根经文,紧扣例子把它理解透了,然后谨慎发挥,抽象出来,慢慢推到其他事情上去。“你的善”是指我们真理认知中是好的,被神所首肯,所悦纳的事。比如传福音,再比如出于责任心或爱心指出弟兄姐妹的弱点,只是我们要小心,不要好心办坏事。体会到这点以后我们会变得更聪明,会省下很多焦虑,因为你会更在乎他真能听懂吗,如果他真听不懂就不讲算了。所以我们基督徒应该是讲究实际的,不是理论上的夸夸其谈,这个讲究实际上是出于爱心,也免得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14:17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14:17 For the kingdom of God is not a matter of eating and drinking but of righteousness and peace and joy in the Holy Spirit.

这是结论性的话,我们可以经常引用来提醒自己。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什么是“神的国”,神的国不在乎物质层面,此生层面的东西。只要是物质层面,此生层面的东西,就属于人的国。人的国最讲究的是物质,咱们中国每天讲 GDP,居然把欧洲那些先进国家比下去。可惜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不在乎物质层面的先进、发达、舒适、甚至文明。作为生活在中国的基督徒,不要像世人一样沾沾自喜起来,而要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这句话从英文 of righteousness and peace and joy in the Holy Spirit.可以直译成:只在乎圣灵中的公义、和平并喜乐。这里的公义与和平应该是指圣灵中的公义与和平,而不是人的公义与和平。重生基督徒应该有能力体会、分辨,什么是圣灵中的公义、和平和喜乐,什么是世俗所谓的公义、和平和喜乐。

比如我们基督徒举办一个极其阔气的宴席,就像罗 13:13 说的“荒宴醉酒”,边上就是海水、沙滩和阳光,海鲜摆在那里吃也吃不完,无节制的宴席。神如果不在乎吃喝,那你吃也没关系,从人的公义来看这是我自己的钱,我可以自由支配。但如果从神的公义来看,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穷人连温饱都没解决,你基督徒把他们忘得精光,却独自享受着如此生活,好像不符合神的公义。因为神非常在乎那些孤儿寡妇,和那些此生里运气没有你好的人,所以你要怜悯他、爱惜他、帮助他。

圣灵里的和平,跟人的和平也是不一样的吗?《圣经》里有很多张力是人们很难理解的,耶稣基督走到哪里张力就带到哪里,结果引起大大纷争。人的和平是一团和气,只要你不谈十字架大家都没事,一谈就吵架,那就不谈吧,那就不是圣灵里的和平。比如你去一个同学会,你只要不讲耶稣,大家都很有乐趣,你一讲耶稣,大家都离你而去,整个和平的气氛都被破坏掉,你选哪个?不单是公义与和平,喜乐也是一样的。神的国是在乎基督徒聚在一起能够感受到、传达出、体验到神的这种公义、和平和喜乐,这样一批人形成了,无形中神的国就形成了;如果体验不出那就不是神的国。这样的话,若再去争猪血可不可以吃,这事可不可以做,就掉到皮毛里去,就在相对真理认知上求是非,你争我夺,相咬相吞,把爱给忘掉了。我们有更大的事情要去默想,最大的事情就是:神的公义、和平和并圣灵中的喜乐。

14:18 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这里的“服侍”我们马上想到的是教会服侍,再扩充一点,在职场上见证神也是服侍。但是这两点理解还可能浅薄,有可能掉到自义里去。更深的理解是:罗 12: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这里的“侍奉”也可以说是敬拜、赞美,是把你的老旧生命摆上,让神做工,以至于让你活出一个全新的、神所喜悦的、应许的生命。这个生命“更新”的过程就是“侍奉”的过程,这才是对侍奉概念最深、最本质的理解。它在肉眼看来,在时空里面表达出来的,可能是在教会侍奉,或者是在职场见证。最核心的侍奉是:你感觉到自己的老旧生命一天天死去,新生命一天天活出来;你能体会到那个新生命是在圣灵里公义、和平、喜乐的,是善良、纯全、可喜悦的;然后你为此心里发出赞美,这个赞美就是边上人听见了就造就边上人。假如你还把侍奉这个词理解在事务层面的话,你的理解只停留在表面,可能会不堪重负经常埋怨,身体也会搞垮,周围的人都要逃了。那个生命是奴仆的生命,是没有生命力的,是神不喜悦的。就为神所喜悦,在这里是蛮重要的,保罗说我不应该因为吃东西让这个弟兄忧愁,他忧愁是因为我带给他不可喜悦的东西。我们基督徒应该注意这点,很多时候我们的行为让人家感觉很差、很不喜悦,而神是希望我们给我们的国度、周边带来喜悦的,所以你不要总去创造一些没必要的张力。

又为人所称许,实际上就是讲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就是第 12章里讲的两个原则:一个是“和谐谦卑”原则,假如因为你的谦卑可以创造和谐,就要尽量谦卑;另一个是“尽力和平”原则,假如你能做到和平,就尽量做到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