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6:15–23

6: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17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今天学习第 15–23 节经文。

6: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第 15 节经文的问题几乎是第 1 节经文问题的重复。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这是接着第 14 节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说的。可是,我们的问题是,我们才明白在亚当里,罪作了我们的主,怎么突然不作了?现在不在律法之下是不是可以不遵从律法了?岂不是为犯罪开了绿灯吗?这的确是一个我们头脑中一而再、再而三闪现的问题。保罗对此类恩典与律法的问题总是果断回答:断乎不可!即 by no mean!不讲原因。今天我们要在保罗断乎不可否定之后,把这个问题想透,以便以后不再提同样的问题了。

这个问题的逻辑是什么?既然我们在恩典之下,就可以对犯罪开绿灯吗?这样你突然面对基督教里最重要的概念——恩典概念。基督教的恩典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本来我们犯罪是要受惩罚,最大的惩罚就是死。对无神论者而言,死就死吧,这是客观规律,人人都要死,在死面前人人平等。基督教启示我们死还不是尽头,还有末世审判,面对那火是永远不息的地狱意象,人在神面前战兢,而重生基督徒却可以因信称义,可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在教会中对基督教的恩典概念有时只作表层传讲:你不需要担心,因为有耶稣基督替我们做了赎罪祭,我们的罪全都归在他身上,他的义归在我们身上,基督徒因此得救恩!更惊天动地地宣告,这不是因为我们配得,也不是因为我们努力,乃是白白得到的恩典。保罗的意思是在这个话后面再加一句:你得救赎是恩典,成全救赎还是靠恩典。得救之后靠自己的努力逐渐变好、逐渐成圣可以吗?保罗说,不!还是靠神的恩典,把路再进一步堵死。

对于保罗所传达的恩典概念,我们一定有很多很多问题。反正已经在恩典之下,我们犯罪不是没关系了吗?甚至每次犯罪之后,会有一种潜在的侥幸心理,因着神的恩典,我祷告一下,罪就赦免了。正如以前所指出的,我们对基督教有很多“卡通化”理解,或者说浅薄理解,就是指这样一种思维,把恩典看成廉价的。德国纳粹二战时期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基督徒朋霍费尔(Dietrich Bonhoeffer)以生命殉葬,他在《做门徒的代价》一书中第 1 章第一句话就是:廉价的恩典是我们教会的死敌。

第 15 节经文正是提出了廉价恩典的问题来源: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保罗回答:断乎不可!by no means!这是一个错误的思维方向!保罗有没有说为什么这是错的?有没有告诉我们原因?

众:下面第 16 节说了。

而且上面第 1–4 节,保罗也已经讲了,现在重提这个问题,只是换了一个角度。前面那个角度是怎么说的?

众:罪上死的人岂可仍在罪上活着呢。

这是从律法角度说的,律法说你犯罪要惩罚,惩罚极致就是死,而且是地狱的永死。根据是上帝说了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死是上帝口中的命令,它是律。上帝口中的话能被推翻吗?(众:不能。)我再问罪的工价就是死这个律变了没有?(众:没有。)就是说定罪、受死、审判这个律不变,可是现在很容易就被“廉价恩典”盖过去了,因着耶稣基督的赎罪祭,因着神的恩典,我一祷告,罪就赦了,好像我就可以不死吗?这个好消息哪里来的,就这样将神的恩典“廉价化”吗?好消息就是罗 6:1–14告诉我们有两种死,原来你是死在亚当生命里,上帝说罪的工价就是死是不能动摇的;现在你可以死在耶稣生命里,这个死有活的大能,这个点要抓住!你受洗归入他的死,也是归入他的活,

所以耶稣的死有活的大能,但活的大能不是说你不必死,你必须死而复活,所以必须死,是绝对的。(众:阿门!)

再看耶稣里面的死和亚当里面的死区别在哪里?这是《罗马书》刚解决的问题,一个是向罪死,向义活,在耶稣里;一个是向罪活,向义死,在亚当里。好,既然在耶稣里是向罪死,怎么可以再犯罪呢?这个逻辑就出来了,也就是说你必须在耶稣的死里经历自己的死,这就是《罗马书》一直抓住不放的点,这也是我们以廉价心理总想放掉的点,因为我们不想死,“廉价恩典”应了人的浅层需求,使基督徒不能升华到深刻认识死与活的实质,实际上往死里走了。

保罗在第 6 章一开始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为了解决罪的问题要在耶稣里死,而耶稣里死必须是向罪死,你怎么问我们还可以犯罪吗?真是岂有此理,断乎不可!

这样的回答保罗给了三次,说明这是个难点!联系到我们生命经历觉得道理是懂的,但是动不动又犯罪了,基督徒若说你不犯罪是在说谎,然后说你犯罪了我们有个中介、中保,这就是《约翰一书》讲的“死与活“的二律背反。我们一般的理解,现在是基督徒了,要过属灵的生活,要顺从圣灵,不能像以前那样经常软弱、顺从肉体,所以你总感觉是你在作选择,你的意志力不够,所以没有能力作出好的选择,没有能力总是为善,是不是?假如这样理解,你对前面所讲的“死里复活”就理解错了。因为这个挣扎的其实还是老生命,其实就是在老生命里作选择,就是在老生命里没有能力完全选对,其实你还没有理解前面第 13 节说的死里复活。罗 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这段经文里的倒要像死里复活是关键。前面讲了耶稣的死里复活,我们归于他的死也归于他的活,现在这话临到我们,我们也要像他那样死里复活。假如又掉到我们原来那个凭自己的意志行善又行不出来的生命,就不是死里复活,即使加一句:我现在不凭意志,我是祷告靠神的话语让我有力量行出来,仍然是错误的!岂不知神的话语作为律法早已在人心里了,你以前是靠良知,没有良知你都不会挣扎,现在是靠祷告行善,还是回到老生命状态去。因为神的话语就是律法就是良知,人只要没有良知,禽兽不如,人能行出一点善都是靠良知来保守,靠神的保守,现在是过去也是,没有区别。假如说你现在还是挣扎的状态,就还不是死里复活的状态,你是假死又回去了。

至此小结一下,第 15 节问题的来源是我们对恩典理解廉价而浅薄,恩典从来没说你犯罪了可以不受死,恩典是说现在有一个新的死,给我们开出一条活的路,就是耶稣钉十字架开出一条活路来,恩典就是这个意思,但是老我必须死。这是我们这次读《罗马书》一定要抓住的一个点。

保罗从这个角度上否定之后,接下来的第 16 节开始一个新的话题、新的视角,解决刚才的主语还是你自己的问题。当你觉得现在是靠神的话语帮助你作出意志选择,那么主语仍然是你自己,保罗要破掉这个幻觉。我们以为,我们是顺从圣灵作选择,靠神的话语的力量作出正确选择,只是有时意志不够,保罗要把这个破掉!

6: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保罗用一个比喻来阐述这个概念,这个比喻就是“奴仆”,奴仆就是奴仆,假如是罪的奴仆就是罪,义的奴仆就是义。这个概念多么重要,我们不能太容易顺着话题走,要把里面那个不舒服找出来。这不舒服的地方是:不是说奴仆要得自由吗?不是说要得释放吗?搞来搞去还是“奴仆”,以前“作罪的奴仆”,现在做 “义的奴仆”。要把这个心里不舒服的地方找出来,这个不舒服说明我们对这段经文的理解还有差距,这个差距不解决就不能理解这段经文的真正含义。现代文明特别看重自由,传福音时一般不说你要做奴仆,那样听者不舒服,况且得自由也是耶稣说的。

保罗为什么突然搞个“奴仆”概念?不仅概括我们的老生命,而且概括我们的新生命,太岂有此理了。你要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带着这个问题读就有意思了。“奴仆”概念不仅让现代人难受,也让当年的犹太人难受,为什么?因为犹太人当年是被埃及人统治的宗主国,它是个殖民地,肉身真的是奴仆,但是犹太人认为我有神,是神的选民,这些外邦人、埃及人都必死,我们才是活。所以保罗用奴仆的概括也是很大胆的,也是为了刺激犹太人反思。

耶稣基督曾用“奴仆”这个词,说你既然犯罪,就成了罪的奴仆,令当时犹太人非常反感,现在保罗竟然扩大“奴仆”概念,说你以前是罪的奴仆,现在是义的奴仆,以如此尖锐方式提出 “义的奴仆”的概念,实在不简单。

我们仔细想一想,什么叫基督徒?什么叫主啊、主啊?基督徒有主嘛,意思就是认主,我们都是他的仆。因此,“奴仆”也不是那么革命性的概念,为什么对我们冲击会如此大?是因为我们内心还有一个东西,就是不愿意作奴仆,只想作自己的主,只想得自由。若说我们不得自由也罢,就作奴仆吧,可是内心不甘。 “奴仆”与“自由”在我们的语境里是又一个二律背反。这个二律背反的意思是说,看起来很矛盾,仔细想是统一的,是在更高层 次上统一、一致,从这个角度可以想明白。

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想明白为什么又愿意掉下来?因为我们思维总是不想在高度上,总是愿意在低处想,我们习惯在低处活。圣经将我们抬起来又掉下去,保罗在这里是把我们抬起来,在高度上想想什么叫自由,什么叫基督徒,什么叫上帝。让我们沿着保罗“奴仆”的概念,用奴仆作比喻,原来是罪的奴仆,现在是义的奴仆,原来与现在的一致性在哪里?一致性就是“奴仆”,奴仆的本质是没有主权。

奴仆是没有自由、没有主权,我们只能这样理解这个概念内核。保罗启发我们思考,保罗说的和我们想的不一样,是不是保罗要启发我们有新的看见?这一定是保罗要做的。这个新的看见是什么?你原来自认为有选择,其实你是罪的奴仆,并没有选择,所以我们认为自己有选择也许是虚妄的;更进一步,我选择顺从肉体还是顺从圣灵,其实连这个选择也可能是虚妄的。因为倘若我们原本是罪的奴仆,怎么又能够自己选择成为义的奴仆呢?!

难道从罪的奴仆到义的奴仆的角色转移不是我选择的吗?我们主观感觉上一直都在作选择,可以选择行善,也可以选择行恶;可以选择顺从肉体,也可以选择顺从圣灵。倘若我们真有这个选择的能力,作选择的“我”到底是罪的奴仆还是义的奴仆呢?如果这个“我”是罪的奴仆,我就没选择;如果这个“我”是义的奴仆,我也不会挣扎。看似一个简单逻辑,就不那么简单了。

也就是说“我”这个主语的位置突然在保罗这个奴仆的比喻下腾空了!从这个角度看,保罗告诉我们一个真相,就是“我”这个立在当中作选择的位置并不存在,“我”要么是“罪的奴仆”,要么是“义的奴仆”,这才是客观真实,才是生命本相!

从神造人的角度看,保罗的意思是罪的奴仆就是肉身。耶稣基督和尼哥底母对话里讲得很清楚,“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灵生的就是灵”,不是一个渐进过程,是天地差别。所以说我们必须重生,原来的生命还不是,我们要在灵里再生一次才行。我们要么是“罪的奴仆”,要么是“义的奴仆”,当中没有作这个选择、那个选择的“我”存在。

当然这两个生命一个是以至于死,一个是以至于成义;以至于死的生命每天都在想成义,很想活出义来。实际上这个似乎在作选择的生命是到死那儿去的,以至于成义的是另一个生命,我们不要搞错了!那个因罪归死的生命无论怎么挣扎,每天都想成义,就是义不起来。所以,我们必须在那里面死掉之后,重新复活,才能成义。这就是《罗马书》第 16 节要说的。

第 16 节经文用了两个“奴仆”,一个是“罪的奴仆”,一个是“义的奴仆”,在英文中有一个细节:“义的奴仆”形容词用的是“obedience”。我们在《罗马书》第 1 章读到过信服,即 “obedience”,也细细领会了,《罗马书》最后一章又是信服真道,也用“obedience of faith”,保罗在《罗马书》从头到尾强调顺服,为什么?

因为原来在亚当里的生命是悖逆的生命,后来在耶稣基督里的生命是顺服(神)的生命,从属两种生命本质。人犯罪的本质根源是悖逆,是对神的悖逆,这是我们老生命的本质。新生命的本质就是顺服、顺命,对神的顺命,人只有对神顺命才能真正得自由。也就是说,我们的自由概念是在对神的顺服里才能真正得着的。所以第 16 节经文表达了“捆绑”与“自由”的二律背反,罪的奴仆是真奴仆以至于死,义的奴仆是真自由以至成义,实际上顺从上帝,才能得着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一切应许,才能在上帝里得着真自由。原来我们是那么有限,上帝是那么无限,当有限和无限一链接,捆绑就打开了。捆绑就是不自由,最大的捆绑就是死亡,最难以越过的死亡都能越过了,都能破解了,还有什么捆绑不能突破的?!

罪为什么能够捆绑我们?因为罪的权势来自于死,我们被死辖制是因为神口中的命令,所以我们活在罪的生命里才会惊恐。也就是说,很多罪是由死的界限造成的,觉得还没活够,很多味道还没尝过就要死了,忧虑就出来了,争竞就出来了,不义就出来了。死亡的结一旦打开,恐惧、忧愁就没有了,此生虽有限,无限的神应许给我们的生命不是到此为止,这是完全新的生命境界。当保罗把两种生命真相表达出来,当我们对生命的本质有了全新看见之后,真能感觉到从捆绑中出来的真自由!

6:17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

我们读懂 16 节经文之后真的就想“感谢神!”,感谢神已经让我们改变了!第 16 节后半句,中文是因为你们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很难理解,英文却很细腻,可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保罗原意。这段经文的立足点在哪里?立足点是让你比较一下,从前是罪的奴仆,如今已是顺命的奴仆,从过去到如今是怎么变过来的?这是我们一定要问的关键点。

众:这个改变已经完成,英文用的是现在完成时,对吧?

对的,已经变过来了!如今怎么变过来的呢?是因为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英文表达得非常清楚:... the heart to the standard of teaching to which you were committed,主句是现在完成时。首先看 teaching,即教导,教导就是你已经听到救恩道理,当真道进来以后,have become obedient,你如今已经变顺服了,因为你在心里顺服它,以至 committed,认同它、承诺它了,你的主观和客观已经接起来了,让你从这个生命变成另一个生命。你已经从心里顺服受教中认同、领受了的真相,这就是奥秘!我们经常动不动就又不那么坚定认同了,又“忘记”了,以为生命的改变是靠别的什么东西,其实就是靠认同那个你已经认同的救恩的真道。

神借着话语、借着环境帮我们打开灵眼的那个时刻我们已经受教了、已经认同了、已经知道了,并且已经把自己献上了,这是怎么做到的?保罗说感谢主,因为是在信服主的道理里做到的,什么样的道理?就是主让我们看到的客观真理,就是第 6 章第1–14 节所说的全部客观真相、客观真理,就是第 6 节所说的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之所以能够实现生命的转换,是借着这样一个已经承诺的客观事实,就是耶稣基督受死这件事情与我们相关,这个道理我们听明白了,我们认同了,然后保罗说,

6: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这句话在中文里是个新句子,在英文里和前面并列,前面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这一句,断句方法不一样。你不仅已经信服了那个你已经受教了的道理,心里已经开始认同了,并且从罪里得了释放也是并列的客观事实,当你看到前面的那个真理,后面的这个结果也就出来了,结果就是你从罪里释放了,也就作了义的奴仆,这些都是你们看到的事实。

保罗在这里又用“奴仆”这个词从“罪”贯穿到“义”,保罗也知道我们不太喜欢作奴仆,所以接下去第 19 节又补充解释一下。

6: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第 19 节前半句保罗解释说,我用奴仆这个概念来贯穿这两个生命状态,是因为你们的软弱。什么叫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因为我们总是以为自己能有选择,总是不想放弃自己选择的主权;我们总是动不动就掉到那个亚当生命的二律背反挣扎里,以为这个样子就是新生命的经历。所以保罗说因为你的软弱,我用一个很极端的词,就是“奴仆”,干脆把你点醒了!其实用“奴仆”这个词表达也不是完整的,因为它没表达出那种自由。所以用“奴仆”这个词也要防止你变成机器人,什么叫机器人?就是在律法下那个被动的生命,其实保罗不是这个意思,你要慢慢体会。接下去第 19 节后半句,

6:19 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这后半句至少有三个概念需要我们咀嚼,一个是很多传道人强调的“献上”,这个词前面已经讲了,到第 12 章还要讲;第二个是“肢体”;第三个是“成圣”。

先讲“献上”。《罗马书》第 5 章以前讲的是客观真理,到第6 章开始讲客观真理怎么跟我们的个体生命链接?我们必须对客观真理看见以后有个回应,保罗很强调回应,这个回应到底是什么?

保罗前面已经有个词是讲回应的,那就是你看见客观真理以后要“看”自己是死的,然后又“看”自己是活的,即罗 6: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就是你不仅看见客观真理,还必须认为自己在耶稣里同死同活,就是你自己要看自己是向罪死、向义活,这是已经提到的第一个回应。

第二个回应就是这里 19 句的“献上”,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要么作义的奴仆,要么作罪的奴仆。这两个献上在英文中是 presented your members,即献上肢体,是什么意思?

这里有个细节,细嚼才有意思,才能读出精义来。人包括什么?包括灵、魂、体,灵的部分一般看不到,看到的是显露在外面的魂和体,魂包括理性认知。例如,周围弟兄姐妹的属灵挣扎一般不被外人所见,纯属个人与神之间的互动,但这种互动经由魂和体表达出来,你可以从话里体察别人在魂层面的认知,也可以从行为上看见体之所为。也就是说,神改变一个人是从看不见的隐秘之处开始,从灵里动工的,即灵动工。2000 年前在中东某处有个叫耶稣的,他的死与我们有关,这个客观事实除非是灵眼才能看见,是不是?不相信的人怎么说也是荒唐的,因为属灵眼睛没有打开,所以基督徒是有福的,我们居然属灵眼睛开了,看见耶稣基督了,信他就是救世主,他到世界上来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决定我们的命运。这个看见在灵里开始,就是耶稣所说:约 3:8 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的那种神秘,那个部分灵被打开,开始与神接起来。保罗的意思是一旦灵眼打开,必然要一点点从里向外显露出来,那就是看得见的部分要显明出来,就是肢体。当你从灵里看见,必然由魂与体显露出来,这就是“肢体”概念。

“献上”、“肢体”、“成圣”,这三个概念是相关的。最后一个“成圣”的概念在教会团契里常常混淆得一塌糊涂。

什么叫“成圣”?基督教教义里的核心概念,一个是得救,即称义,然后成圣,这两个概念是相关的,那么区别在哪里?得救、称义几乎不必以时间度量,是属灵上的一个变化。那个风吹过来,什么时候吹过来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你也不知道,所以得救、称义的发生在本质上是超越时空的,是将有限的、死的生命跟永恒相连。在这个意义上,上帝就在你心里,天国就在你心里,这是个超越时空的体验。

假如我们只抓住这个,就容易陷入神秘主义。实在说,一个得救的生命、重生的生命必须结出果子来,活在罪里是什么果子,活在义里结什么果子,我们自己可以比较。所以结果子和“成圣”是一个概念,是指基督徒获得新生命以后,在时间里展开,在经历里体验,“成圣”是指一个过程,从里到外一点点渗透出来,得以趋向完全。本质意义上,是上帝触及(touch)你的生命之后的生命彰显,逐渐成为基督的模样,成为基督的美好见证,在你的社区、你的家庭、你的社会做光、做盐。这一切是在时间里展开的,肢体的变化,包括魂的精神、理智层面的变化,是肉眼看得见的。譬如说圣灵开了我们的灵眼,花时间琢磨神的真道,用语言表达出来,以至于向周围的人传讲神等等。你不花时间的话,就停留在所谓的属灵感动里,永远不能成长,就是婴孩了。

这样说来,我们此生生命与时间有关的以及无关的体验都交融在一起,这种从灵眼打开开始的生命成长经历就是保罗所讲的成圣,因此成圣就是结果子的概念,这个概念不仅与灵里看不见的那部分相连,也与看得见的肢体相连。“献上”也是一样,我们献上的不仅是灵里被神触及到的部分,也必然开始在肢体上被神所用,用土话说就是被神用上了。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什么是回应,涉及主观生命与客观真理的关系,即主观生命对客观真理的回应。保罗只用了两个词来表达回应,一个是“看(consider)”, 另一个是“献(present)”。在没有看见以前,你根本就是瞎子,灵里是死的;看见以后才知道原来自己真是死的,真是瞎子!这叫回应。请问这个主语是谁?是谁让你突然看见,风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你也不知道,明白吗?感谢圣灵开我的眼!

同样的“献上”,主语是谁?保罗特别用”奴仆”这个词,就是不存在献不献,你原本就是罪人献给罪,在那里就是死;现在要变成另一种生命献给义,在那里是生。你在思考“献”的时候,必须走出那个虚妄的、主观的、自我的概念,“献”其实就是认识到两种生命状态,也就是看见,到最后我们个体生命唯一要做的就是看见、认识、信服,只有这个才是生命经历成圣过程,唯一能做的主观回应就是看见、认识、信服!保罗在第 1–5 章让我们知道、领受、信服客观真理,这是我们以前所指的“微循环”:看见、接受,周而复始,循序渐进。第一是看见客观真实;第二是看见客观事实与我们有什么联系;第三是看见之后生命有没有变化。客观真理看见没有?看见以后领受没有,信服没有?这个过程就是成圣的过程。

基督徒的生命是个什么生命?是个更新的生命,更新就是成圣的过程。当你以更新生命“看”时,那个主观选择的话语权就已经被打破了,我就不再挣扎着去作选择,这样的幻觉就不存在了!要知道重点是我们看见没有、领受没有、理解没有,这样我们就理解保罗说的“献上”、“成圣”、“肢体”概念了。

“成圣”与“得救”不同,是一个渐进过程,是在时间里完成的,因此保罗用一般进行时,持之以恒直至基督徒最后的成圣;“得救”则用完成时,超越时空,被圣灵触及,灵眼打开即已得救。英文的时态表达就更明白了。

6: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

第 20 节奇怪不奇怪?(众:奇怪。)

我们什么时候不被义约束?这个义不就是律法,不正是在作罪奴仆时被义约束得最厉害吗?罗 2:15 不是说: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不都是指我们在律法良心、良知的约束下,谁曾逃过律法的约束呢?我们也许没有办法行出律法,但我们始终都在律法的约束之下,难道不是这样吗?保罗为什么说我们不被义约束啊?

我想只有一种解释,保罗所谓的“义”的约束,不是指罪的生命在律法下的应然的约束,而是指义的生命的本来状态,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所以保罗这里讲的义的约束,已经脱离了原本我们在老我里所经历的与律法之间的应然的关系。什么是应然?我应该做的那叫应然,是在义的约束下的。保罗现在不把这样一种约束作为约束,保罗说的是“义的奴仆”的生命状态,指的是一种全新的关系,是本然的状态,你原本就在他里面。

这句话的意思我们慢慢体会,但有一点我们要抓住,你要否定前面那个义的应然的约束,把那个应然的约束看成是没有价值的。

众:把那个看成是在律法之下?

是的,就是在老我生命里,律法叫人死,那个生命是在律法之下。我们还不清楚义和律法的本然关系,在义的生命里活出自由,我们体会还不多,但先要把原来的否定,把你跟律法之间的应然关系否定掉。

这个应然的含义是说我已经知道该是这样的,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在亚当生命里我们就已经知道了。保罗说你生出来就意识到,所以任何人看见律法是不需要属灵眼睛打开的,就是活在亚当里的人看见的就是律法。属灵眼睛打开不是看律法,是看另一个东西:看见律法的无能;看见在律法之下挣扎的绝望;看见律法背后的本然的义的生命。属灵眼睛打开后,如果还是只看见应然的律法,就还在原来生命里,还在律法下。就依然是亚当生命,必死的生命。这个对基督徒是很大的挑战!

在这个意义上,你原来那个约束不叫“义的约束”。众:是律法约束。

是的,那不是保罗这里所说的“义的约束”。若是感觉很奇怪的话必须先想一想,真理的光才出来,否则神的话语的精义就会白白溜走。你不要以为原来的律法约束失败,那个约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成功的,否则就没有文明。但是律法约束成功也没用,也是死,本然的东西出来才是真正的活,真正的生。所以应然的成功也没用,就别说不成功了。

众:律法也是恩典。

对,这也是恩典,但这恩典是为了后面的。

众:这里的“义”是不是指“死里复活”以后的“义”?

我觉得不是用“义”这个词,在这里是指你跟义的关系,由原来应然关系到本然关系。因为你假如攻击律法,保罗马上出来说,律法是圣洁的,律法是属灵的。所以不是义在变,不是律法不好。而是指通过良心责备所表达的是老我生命。

众:如果仍然是良心责备关系,就没有价值了,只能死。众:所以我们必须从死里复活,进入本然的生命状态。

我们要进入这样一种生命,即本然回应的生命,这是保罗说的。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认知,会导致我们还在老我里挣扎,却误认为已经在成长、在成圣了,认为是在自我进步,就偏掉了,变成一个自以为义的生命。

为了区别两种不同的生命状态,我把前面那个二律背反叫做“罪与律法”的二律背反,把后面这个二律背反称为“生与死”、“属灵与属肉体”的二律背反,或者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老我与新我”的二律背反。这个区别非常重要。如果不加思考,非常容易混淆前面那个二律背反跟后面那个二律背反,会错误地将前面的二律背反当作进入后面的二律背反,把前面那个挣扎的经历当作是新生命成长的经历。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区分两个二律背反,就会将保罗第 7 章描述的那个老我的挣扎,误以为是新我的生命了。

6: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22 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这两节经文非常浓缩,圣经对某些事情的描述特别浓缩,为什么?圣经只用一章经文讲巴别塔,就把亚伯拉罕以前的三千年文明全部概括了;圣经浓缩人在黑暗里的挣扎,一句带过。同样,罗 6:21 也是用一句话把我们不认识神的生命经历一句带过: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就让你回顾,你以前不认识神的全部生命经历,基督徒的生命越进深,这个生命的电影就越精彩,你就看见自己的生命经历细节,有什么果子呢?就是你看见那个亚当生命里的一切事情,可以慢慢体味。

我们从人与人的关系开始,譬如说一个新朋友,开始的时候是纯洁的友谊,互相欣赏,希望这个纯洁友谊能够保持一辈子。小学同学到大学同学,现在的果子呢?在一起什么话也没有了!这个人能帮我什么忙?他现在有没有地位?他那么穷我还跟他在一起有什么用?这个关系已经堕落到只是互相利用,原本那种单纯、崇高的友情没有了。一个个数算过来,有几个关系能保持最原初的美好?!恋爱、婚姻、友情等等,原初那些美好的关系一一变质,结了什么果子呢?

你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譬如那么想要的房子要到了,有什么果子?我买了这个车幸福极了,有什么果子?我创业计划做好一定发大财,有什么果子呢?

保罗从另一个角度帮助我们看见真理,让我们明白我们的生命从这个状态进入另一个状态,凭的不是自己的意志,要把这个自由意志否定掉。我们经常这样祷告:神啊,求你给我力量,让我能够作出选择。对不对?神啊,请求你增添我们力量,让我们有能力作这个选择;让我很慷慨的拿出钱来捐给穷人,我怎么拿不出来?神啊,求你给我力量让我拿出来。这些都属于“亚当生命”里的挣扎。那我们怎么从亚当生命里出来呢?保罗说不是靠这个应然的意志,意志背后是我。虽然我们祷告在求的是神,说的也是神帮我,可是我还是那么强大。为什么自由意志的概念会让我们那么喜欢?因为自由意志概念后面的主体就是我;为什么自由意志的概念是虚妄的?因为主体不存在。在新生命里,我们主体融到上帝里面去,所以是顺服后的本然跟着走。假如上帝不是用自由意志把我们带到神面前,那是什么将我们带到神的前面?是对真理的认知!我们认知越多,就在真理里得释放越多,真理让我们得自由,真理让我们得能力,真理里面有生命。

关于真理,前面讲了很多救恩是在耶稣基督已经客观成就的。

现在保罗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你的生命经历在认识耶稣基督前有什么果子?现在有什么果子?基督徒必须有切身体验,不能什么果子都没有。我举每个人都有的例子,当你多读圣经、多明白圣经真理时,跟家人吵架少了,不那么容易被对方激怒了,这就是果子。你有怜悯、有爱、有宽容、有理解、有平和、有喜乐,也是果子。这个果子会怎么样?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前面那个果子结局就是死。

这个跳跃蛮难,哪个基督徒说我刚经历了永生回来了?基督徒无论多么虔诚,到最后该生病还是生病,跟人家一样生老病死,所以后面那个“永生”此生经历不到,经历到的只是死。这样,结局是死是活要靠信心的飞跃,要看你活着的时候那个美善有没有得到,并且可以做比较:原来耶稣基督改变我们的生命是真的!原来死掉的关系又活了,原初那个单纯关系重又出现了;原来计较世界上的琐事、功利,现在不在意了;基督徒们在一起不讲人话、互为肢体的生命体验不再一样,等等,感慨神是美善的、怜悯的,神是爱,全是真的!我们有幸说这个生命一定会导致有永生,靠信心跨越。因为耶稣基督死里复活是真的,我们不读圣经不知道,现在琢磨琢磨是真的,再比较自己信主前、后的果子也是真的!要在此生经历中看见,反省自己、剖析自己、真实面对自己不掩藏,一定会发现原来那些痛苦、焦虑都不值得,都在浪费生命,恨不得早点认识主,舍去这段无谓浪费的生命。客观真理真是和我们的个体生命连在一起的,这是我们的看见。

今天讲了以后,你如果还花很多时间在那些无谓的“老我”生命里挣扎、痛苦、煎熬,包括想行善行不出来,每天祷告,这时候你要知道这些都导致死。这也是《罗马书》最后一节说的:

6: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从第 6 章第一句的问题,人在“老我”里罪的生命依依不舍,到认识到这一切都是出于罪的奴仆的生命,都是虚空,都是以至于死;还认识到在与主的同死同活里,罪身已死,从律法下得释放,虚空被战胜,结局是永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接下来我们要进入第 7 章。

(注:在以后的讲座里,吴博士对自由意志在救恩中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更加精确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