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破律法的桎梏

《罗马书》第 1–4 章讲的是客观真理,是坏消息、好消息,是信仰的基础。什么是好消息,什么是坏消息?

众:坏消息是没有一个义人。

众:更大的坏消息是审判。没有一个义人,人人都是罪人,全要受审判。

众:好消息是在律法之外又开了一条路,因信可以称义。

哇!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我们本来已毫无办法,无论怎样尝试都毫无指望了,突然保罗说:其实神的救恩在律法之外,让你白白得着,原本不配得,但只要愿意接受,神就给你。恩典是救恩的本质,是客观真理。

从第 5 章开始过渡到“因信称义”,即客观真理如何与主观个体生命结合,主观个体生命如何得救赎等议题。例如,怎么能重生?怎样能进天堂?实质上是尼哥底母的问题,怎么从这个状态到那个状态?从这个生命(亚当)到那个生命(耶稣)?是最基本的生命转化问题。

第 6 章启示受洗的意义,我们要与耶稣基督同死同活,经历十字架救恩。可是我们已经受洗了,怎么体会不出同死同活呢?保罗进一步解释说,我们个体生命对同死同活这一客观真理的回应上,有两个动词表达:“看见”和“献上”。在这个逻辑框架下,我们可以把全部世人分类:一类是看见,一类是没看见;看见里还有一类是看见且献上,一类是看见却没有献上。这样分类回答“怎么样从这个状态到那个状态、从这个生命到那个生命?”的问题,或者回答尼哥底母“怎么能进天堂?”的问题。再说一遍,个体生命的回应简单到一个“看见”,一个“献上”。

对没有信仰的人而言,当然看不见“同死同活”,有信仰的人有没有看见呢?圣经一再说:你说看见,反而是瞎眼的,很有可能我们自以为看见,却如耶稣所说是瞎眼的。因此要明辨什么是 “看见”,之后还要“献上”。我们在理解第 6 章的“献上”时,说到有个陷阱……

众:以为我可以主观选择献上。

将“献上”背后的主语误以为是我选择献上,或我选择不献上。似乎我意志力强、信心大时献上;意志力弱、信心小时就不献上。假如动词“献”的主语依然故“我”的话,就是在自我加强了。

这个亮光从哪里来?《罗马书》第 6 章说:你或是罪的奴仆,或是义的奴仆;不是罪的奴仆,就是义的奴仆。其实我们一直是罪的奴仆,不要马上飞起来,好像现在我们是义的奴仆了。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必须老老实实面对一个事实,我们的生命是在老我世界里,世界观就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是世界的一部分。耶稣将我们从罪的世界里一点一点呼召出来,成圣是一个更新过程。从老生命里更新出来是现在进行时态,是在更新(transform)的过程中;感谢主,耶稣基督做“成了”,客观真理成就了,且对我们持续有效,因此客观真理是现在完成时态,主观回应是现在进行时态。

一个基督徒的成长历程从没有信仰到有信仰,到真正进入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可以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朴素有神论。朴素有神论指绝对的、彻底的无神论几乎不存在,因为假如不相信有一个神存在,就不相信有任何标准、任何对错、任何善恶。神造人把良知放在人心里,人在冥冥之中知道有标准。C.S. 路易斯对此有一个最好的比喻:人为什么争来争去,因为各人都相信有个标准,并且标准与人无关,是绝对的,可以判断各人哪个对,哪个错,坏人也说自己是对的,在他心目中也有个对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上,C.S. 路易斯说,每个人都知道有神,因为这个标准是神定的不是人定的。我们都是从朴素有神论开始,自己口中犟嘴说没有神,其实心里还是知道有个标准。

第二个阶段:律法有神论。人们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发现真理标准是以律法的形式存在。犹太人、以色列人深信这个真理就是上帝的诫命,就是“摩西律法”。犹太人越读越觉得有道理,从中读出善来,一旦因着私欲离开律法,碰壁、倒霉后,还会回到律法里。那外邦人呢?外邦人也会在良心、良知教育启发下,建立律法的观念。每个国家都有法,罗马有罗马法,中国也有法家。法家让你明白,假如犯规了就受惩罚,不犯规皇帝保护你,可以平安生活。各朝各代都有章法,家有家法、族有族规,若是没有条条框框约束行为,人是活不下去的,社会是不能存在的。律法是善的,有效的、保护人的、惩治恶的,惩治暴民、暴徒、流氓,让恶在一定程度内不要泛滥,同时也惩治当权者,当权者太过分老百姓要造反。所以整套人类文明次序都建立于律法之上,罪中的人在“律法有神论”框架下依然能存活,依然能发展人类文明,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巴比塔”的文明景象。

在律法有神论中,可以把摩西律法当作神;也可以把罗马法当作神;或把良知当作神。中国很多圣人把良知当作神,顺从良知才会成为圣人;对照心中的良知,可克服自己的恶欲。中国古代的圣人:孔子、孟子、荀子等,特别强调通过教育分辨善恶,只要认识到哪个善哪个恶,就一定会行出来。所以他们的解决方案是教育,通过教育认识善恶解决罪的问题。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先哲都把教育当作解决问题的出路,通过教育懂得礼仪、造就文明、造就君子,所以不接受教育者禽兽不如。

实际上,我们在律法下的基督徒就是这种思维,现在要动摇你的世界观。神的话语对人是好的,只要认识神的话语,就一定会行出来,所以教育会让人成圣。我读圣经是要知道神为什么这样说,可能暂时不理解,到最后发现神是对的,只要顺服神,就行出来了。世界上任何一个教育家开出的方案都只有这一条救赎之路:教育。这是整个世界的世界观,只不过有些人读马列的书,有些人读西方哲学的书,有些人读圣经,有些人读佛经,殊途同归。

为什么这个世界观那么难破?圣经是神的话语,神的话语对我们一定是好的,神的话语告诉我们如何做好,我明白这个就行出来了。这个过程就是我们的思维还在受教育,只不过受教育的来源变成圣经。以前我不知道圣经那么好,我虽然以前读了很多很多书,但后来发现圣经这本书才真正能够让我得救赎,从困惑中走出来。这就是《约翰福音》所指出的:约 5:39–40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这样一种思维模式就是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在这个世界观下的基督徒基本上是文化基督徒,跟佛教徒世界观没什么本质区别,只不过一个读圣经,一个读佛书而已。即便所读的圣经真是神的话语,读了也没用,因为是在律法框架下理解神。

我们现在讲律法,不仅是指摩西律法之类让你去执行,而是指整个思维框架的定位。把神定位在律法的框架内,关系到是律法的神还是恩典的神。我记得有个比喻,好比恩典的神穿着律法的外衣,我们不要把衣服当作神,衣服里面的那个是神。所以我们借着律法,是要透过律法看到律法后面的东西,别把衣服当成宝贝,反把律法后面的精义、那个恩典的神遗漏了。

请看圣经新约《希伯来书》:来 8:8 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注:或作“所以主指前约的缺欠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9 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10 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11 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12 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

当我们说要行出善、行出公义、行出圣洁的时候,靠血气行不出来,就转而求靠耶和华,求靠耶稣,求靠圣经,希望通过祷告行出来。正如这段经文所说,我拉着他们的手,一步步带他们,如今我行不出来,就祷告,求神拉我的手,把我们带过去。在《希伯来书》这段经文里,神明确说:我现在不想牵他们手,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牵来牵去还是跌倒,如当年在旷野里,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的意思是什么?就是保罗现在《罗马书》第 6–8 章要解决的问题:老我必须摧毁,生出新生命,生出来的新生命是律法写在心里。所以保罗讲的是 “生死”,不是“教义”。

我们说起来都知道,做起来就忘掉,屡屡如此,是因为整个世界观不可能自己生出新生命来。圣经说同死同活,死掉,活出来。为什么?因为我们还在老生命里挣扎。这就是保罗要告诉我们的,请体验新生命。这个新生命是神凭恩典给你的,体验、活出、成长、明辨,不是在老我里明辨这个善、那个恶,这个属血气、那个属灵;要明辨哪个死的、哪个活的。我们原来以为媒体说得对,父母说得对,老师说得对,现在明辨出神是对的,但这个明辨还停留在圣言小学。

第三个阶段:恩典有神论。在恩典神的框架下你的果子会怎么样呢?太 11:13 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因此要明辨出那个果子来,又喜乐、又持久,赶紧从必死的生命更新到永恒的生命里去。这个更新不是一次性完成的,逐步认识新生命的道,真正明白耶稣基督十字架恩典意味着什么,老生命才能更新到新生命里去。没有明辨清楚就会在老生命里挣扎,别以为那个挣扎着的就是更新。

从老生命到新生命的更新很难,其中一个阻碍是:从来没有摧毁过老生命,就是说老生命从来没死过。让老生命死在理性上,在真理认知上彻底摧毁以律法为核心的老生命,彻底摧毁以律法为核心的世界观,这就是《罗马书》第 7 章要做的事。

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