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他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4 罪必不能做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这里第 6–11 节经文是对第 5 节的原因和结果作进一步论述。
第 5 节经文告诉我们一个客观真理,在他死的形状上和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是指我们的死和复活与耶稣的死和复活是同一种性质,像他一样。我们的死若像他,就是向罪死,在耶稣的能力里死,也要在复活上像他,像他一样复活,在耶稣的能力里活。这是我们今天研读第 6–11 节经文的出发点。
6: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
什么是我们的旧人?表面理解过去的我们是旧人,但是这里的旧人除了新旧概念、时间概念以外,还有性质上的老旧。我们在认识基督以前在生命性质上跟认识耶稣基督以后是不一样的,但是原来的老旧东西可能还像穿衣服一样穿在身上,所以《以弗所书》说你赶紧把你旧人的衣服脱掉,换上新装,即使老我生命是以前的,很可能现在还穿戴着。这就把时间概念打破了,不单单是指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更是指生命性质上的我。我觉得这样理解比从时间上理解要准确一点。
“旧人”,英文是“oldself”,即“老我”。老我活在亚当里不认识耶稣基督时的生命性质我们是知道的,比如从来不知道感恩神,觉得一切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心思意念不与上帝连结等等。认识基督之后,信仰一步步深入,一步步走向真实,以前的一些老旧东西在更新中一步步褪去,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旧与新不单单是一个时间点的问题,而是从封闭在亚当里不认识耶稣时的旧人,变成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这个真理,因此生命性质不一样了。
我们怎么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我们原本真是无从知道,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故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只有圣经借着门徒把这个真理启示出来。那个 2 千年前在中东地区的一个犹太人称作先知的,那个人钉十字架跟你、我之间的关系重大,是他的死使我的罪身灭绝,使老我在他里面死掉了的关系。那个似乎在空间上、时间上、物质上跟我们毫无关系的居然有关系,假如有一个不信神的人说你在天花乱坠、胡说八道,毫无科学根据,还真是扯不上有什么科学根据!那个人(耶稣)的死居然跟我的旧脾气、旧性情有关系,而且我居然已经跟他同死同活,并因此得救。这件事超越人类的一切理性,没有灵眼打开,没有圣经光照,跟我们的生命无法链接、无法明白、无法领受。
因为知道,圣经里的“知道”是指全然明白,欣然领受,是指被光照亮、灵眼打开,我们整个生命改变都要通过这个链接得以更新。耶稣被钉死是客观事实,这个客观事实跟我们生命链接关系也是客观真实的,你否认也没用,就是这样客观存在的关系!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不仅知道他是耶稣,被钉十字架,而且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有联系、有链接,已经知道生命链接的事实之后,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
圣经说来说去都在对付一个罪的问题,罪身灭绝,英文是 body of sin might be brought to nothing,即把罪性的“body”变成“nothing”,什么也不是了,罪身灭绝!所以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这怎么发生的?第七节就开始解释了。
6: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罪原来辖制我们,那么强大,怎么突然会变成“nothing”,什么也不是了呢?保罗说因为已死,我们的问题是我们真死了吗,没死啊?!我教你怎么读经,你读出太顺了反而不对!哪里啊?亚当已死,上帝说亚当犯了罪,罪的工价就是死,于是我们刚搞明白亚当这个死是向义死、向罪活,那保罗这句话: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对吗?我们的经验是过去在亚当里在灵里已死,与神隔绝,但是我们没有脱离罪,在亚当里我们被罪控制得牢牢的,所以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这句话不符合事实!
原来保罗说的已死不是在亚当里已死,而是在耶稣里已死,才是向罪死,这个逻辑如果对着亚当说就全错了,如果对着耶稣说就全对了!所以这里不是指亚当里,是指在基督里的死,在基督里的已死是向罪而死,这个已死就脱离了罪,这个死的同时是活,所以才有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6:8 我们如果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可见,上面的“已死”是指在基督里死,而且基督里死还有一个特点是“同活”,死与活相连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因为死与活是完全矛盾的两个概念,怎么会统一在一件事情里?显然又是二律背反。耶稣的许多教训都与这个张力同构,读起来都很怪,譬如说爱惜生命的反而失去生命,不爱惜生命的反而得到生命,等等。爱惜老生命的人不肯在老我里死去,反而把活的机会搞没了。生与死在一般概念里是两个极端,居然会同死同活,死里就有活,活里就有死。我认为唯有圣经才能让我们看到这样的亮光,这里说已死的人脱离罪,这个死就是与耶稣同死、与耶稣同活。就信必与他同活,这里的“信”,就是我们知道了,很明白、很清楚,所以会信,这个“信”跟“知道”有什么区别吗?
众:知道是看见。
这个“知道”在圣经里不是糊里糊涂知道,是全然知道,是对经文有正确理解。若经过你自己的生命经验过滤、修改后,对经文的理解偏掉、扭曲、打折扣,那就还是不知道。那“信”呢?“信”跟“知道”有区别吗?
众:信是接受、领受。
信跟知道有区别,你如果已经看见的才信那不叫信,所以信要推到极致,你没看见的信才叫信,或者模模糊糊看得不是很清楚,也是信。在这个意义上,知道要求你很明白知道;信倒不一定很明白,模模糊糊的,但你借着信得以跨过去。很多东西是属于盼望的级别,盼望就是还没发生、还没经历的,却在盼望。基督徒对神的很多极其美好应许还在盼望之中,比如说我们必死的身体经历生老病死,但是圣经应许说不仅你的灵魂会复活,你的身体在那一日也会复活,这件事情我们没看见,也没任何一个人看见,这种圣经应许只能借着信来跨越。我们的信仰走到最后都不要停止,可能开始是盯着眼前发生的事说信,在生活经历中已体验到了,这只是预备,预备去信那个你在今生肉体里看不见的,比如说地狱,活人此生是看不见的,像这一类事情、这一类应许都是借着信,借着盼望来链接的。我们知道神给我们很多应许,但这些应许我们没看见、没经历,可能讲都讲不清楚,但是借着信我们抓住了。我们对客观真理的回应是“知道、信”,这个逻辑是知道以后,领受了才信的,信是知道、领受后的果实,有这样一个递进关系。
信与知道是有区别的,特别是我们即便知道这一切,我们还在肉身里面,所以我们还是软弱的。这个软弱是说我们的肉身有限,比如我们智慧有限、能力有限、生命有限,这个有限就会导致很多东西不清楚,这时要用信来弥补,信带你跨越过去,信可以突破我们的有限性,让有限与无限对接,这个很重要。
信让我们从有限性里跨越出来,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你知道与他同死,就信与他同活,这是一个知道、信的递进关系。这个活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是指向未来,这个同死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是指向过去。指向未来是无穷的未来,我们的未来不是只到我们临死那天为止,我们的未来将跨越我们肉身死亡的那个界限。
所以我们信是指向跨越肉身死亡界限后面那个无穷的未来,在这个意义上,你单凭知道是不可能的,要借着信来跨越。这个死是指向过去,我们凭着知道,知道我们在生命经历当中耶稣已经成就的事,知道圣经里讲的一切,然后我们信,眼光就开始朝向未来,朝向活着的未来。对于未来死以后永生的活,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也没有办法经历,但是从重生到肉身之死这段时间的活就是经历重生的活,这个活我们是有体验的,这个体验跟那个将来的永活比起来仍然有限。当我们知道什么是同活,体验到重生以后的生命改变,喜乐平安、充满智慧,但是这些都还是有限的,我们真正的信仰是指向那个无限的同活的经历,这个跨越是要靠信!
6: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 他死是向罪死了,他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我提醒一下这里的“因为知道”,第 6 章到目前为止有几个“知道”?第 6 节“因为知道”,第 9 节“因为知道”,假如把第 3节“岂不知”也当成知道,就有三个知道。再往后我会慢慢提醒大家,知道这个动词越来越重要,所以你把它勾出来,一个知道,两个知道,三个知道。
众:这三个知道是不是说我们认识基督有一个过程?
是的,三个知道是一步一步知道的,是认识基督的思维过程。知道关于基督的死是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这样就看出这个点,所以他死是向罪死了,脱离了罪就不奇怪了!在亚当里刚好相反,在吃禁果之后就死了,是向罪活的,所以就知道这里的死是指基督的死,因为他死是向罪死了,他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我们再想一想,只有一次是什么意思?基督在他的 33 年生命里一直向罪死,从来没有犯罪,对不对?所以从罪上讲,他不是一次而是很多次向罪死,只有一次是指他的肉身的完全终结,耶稣肉身的那个死成就了一个无罪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讲只有一次。当然活是向神活,那就是永生的向神活。
这里的三个知道是知道客观真理,知道已经发生的事实。这个知道要非常明白,毫不含糊,所以真理越真越好,越对越好,不能稀里糊涂,一半知道一半不知道,一半人的理解一半神的,这就不叫知道。知道指向的往往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圣经上基于客观发生事情的真相启示你必须明白、必须知道。
6: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罗 6:11 恐怕是《罗马书》神学论文中最神秘的一句经文了!讲的是耶稣的死与复活,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耶路撒冷城,这个已经发生的史实,如何与我现在的生命(生与死)相联系呢?换言之,客观真理是如何变成我的主观、个体生命的真理(克尔凯廓尔曾把这个连接表达为“真理的主观性”)?为什么不说,因为基督向罪死了,所以你们也在他里面向罪死了?而是说: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
问得好!因为,客观真理与主观真理之间不是自动过渡的,还需要一个步骤,这个步骤就是“看”。这个看当然不是肉身眼睛的看,而是属灵眼睛的看,是指在真理里全然明白、领悟,再加上个体生命激情的欣然接纳和真实体验,即我们的理智、意志和情绪高度一致地接纳和体验(活出来)这个客观事实。什么事实?即“我已经在基督的死里向罪死了;在基督的活里向神活了”这样一个客观事实。
让我再问一次:“真理的客观性”与“真理的主观性”是通过什么连接的?是通过简单却神秘的“看”这个属灵的动作,是与“认识、明白、知道”相连接的。约 17:3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说的就是这个简单又神秘的“看”!(这也是为什么在西方文明和哲学史上,“认识论”的地位是如此重要,远远胜过“实践论”,甚至与“本体论”的地位相似。)
如何避免我这样的“看”不是主观幻觉?这里的关键是耶稣基督,这一切是在耶稣基督成就的客观事实里。由于基督的“死里复活”是真的,所以我们的“看”也是真的。换言之,如果基督是假的,我们所有完美、鲜活、生动的“看”都是幻觉了。所以保罗说,如果耶稣没有复活,我们就比世人还可怜了。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我们考虑一种现实可能性,作为一个重生的基督徒,罪仍然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我们仍然顺从身体的激情,而对灵里的看见反应迟钝,毫无生气。
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当我们在灵里回应客观真理的同时,客观真理就成了我们的主观真理了吗?我们就与基督同死同活,罪身灭绝了吗?这里不要容罪在你们的身上作王,好像前面说的都一下子没有用了,又需要运用我们意志的力量去拒绝罪的诱惑了。这不是又回到了“解放前”吗?还有,这里的不要容……的主语,是谁呢?是老我,还是新我?
让我们慢慢分析,目前的身体仍然是必死的,用圣经的话说,是会朽坏的。这是我们在肉身里的真实状况,在亚当里如此,在基督里也是如此(只是神应许我们在基督里那一日有一个新的身体。)。现在的身体仍必死,是有限的,是从亚当那里继承的“我”来的。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是必然的、无可抗拒的。除非这个活在必死的身体里的“我”(“不得不,可以不”)在基督里死去。因此,不要容……的意思是让这个“我”死去。哪个“我”?就是那个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的那个“我”。如何死?是亚当的死法吗?不是的,那是“向义死,向罪活”,不是亚当的死法;是基督的死法,也就是“向罪死,向神活”。
那么,当这个“我”死去,仍然暂时活在必死的身体里的新的“我”,是怎样的呢?这里的关键是,什么是新的“我”的真正含义?有两个平行的解释:1. 里面的那个新我,在真理里得自由,本然地拒绝罪,喜爱圣洁和义的;2. 外面那个肉眼可以看见的,每天活在日常经历里的、此刻还活着,但仍然是必死的。
你也许纳闷,这第二个解释,好像与老我没有区别,怎么是新我呢?是的,是老我,同时也是新我!因为这个“我”经历了神的恩典的光照,有了对客观真理的“看见”(“知道”并“相信”),这个“我”虽然还在“不得不、可以不”的局限内,但已经有了新的出路:不断地经历(内在的)“在耶稣里死、在耶稣里活”。
那么,对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哪一个我才是真实的我?是那个“在必死的身体里,由罪作王”的我,还是那个“在真理里得自由,向罪死,向神活”的我?我认为,是这两个我的二律背反,也就是说,既是必死的我,又是永生的我。在神话语的光照下,我正在经历由必死向永生的自我否定、转化与更新。但只要我还在必死的身体里,这个自我否定、转化与更新过程就不会停止,也不会完成。因此,不要容……是指:不要以为(consider)这个过程可以停止;要不断地看见(consider)这个过程正在进行,直到那一天。所以说,这里不要容……的主语,与罗 6:11 经文里 “看”的主语是一样的,就是这个仍然活在必死的身体里的、真实的、更新中的“二律背反”的我!
也许你会问,单单“看见”,没有“意志”,行吗?当然不行!其实,这等同于“信心与行为”的命题。圣徒雅各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同样地,没有意志的看见是假的。当然,所谓 “假的”,很大的可能是仅仅停留在头脑里的看见,没有升华转化成灵里的看见。这样的“看见”仍然是属肉体的看见;由这样的 “看见”带出来的“意志”仍然是旧我的意志。同样真实的是,属灵的看见一定会生出属灵的良善、纯全、可喜悦的意志。
让我再问一次:这个真实的二律背反的“我”,在重生前、后有什么区别?这个区别很重要,重生前,是“向罪活、向神死”;重生后,开始经历“向罪死、向神活”的自我否定、转化和更新。所以说,不要容……就是指我们对自我否定、转化与更新的新生命成长过程有清醒意识。这个意识也就是新生命的本质特征!换言之,不能把不要容……的经文,再次读成旧我的意志(回到解放前),而要读出重生后的我的全新的生命意识:虽然受限于必死的身体,却正在经历由神而来的“向罪死、向神活”的内在生命的自我否定、转化和更新!
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看来,“必死的身体”作为祭品的命定,不是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就是归于神作义的器具,二者必居其一。这句经文的准确翻译:不要把自己的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而要将自己作为一个死里复活的“人”献给神,将肢体作为义的器具。
注意,“死里复活”是关键词。当我们把自己献给罪当祭品的时候,我们已经不是一个“活的全人”,而是已死的、不完全的、已经被“罪之王”肢解成“肢体”(members)的;当神悦纳我们归于祂的时候,我们又成了死里复活的、完全的人(yourself),同时我们的肢体也听从我们的旨意成了神的“义的器具”。为罗 12:1–2“活祭”的概念埋下伏笔。
这句经文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的主语是谁?换言之,谁是“献”的主语?当然是那个统一的、真实的、二律背反的“我”。所以这句经文表达的也不是“老我”的意志,而是重生后的“新我”(就是那个真实的、更新中的、二律背反的我)的意识和意志。
为什么不说,把我们的身体献给神,而说把我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从罗 6:12 的“必死的身体”(mortal body)到罗 6:13 的“肢体”(members)有什么隐含的意思?我的理解是,“身体”一词在这里的含义是“物质的”(所以是“可朽坏的”),包括了外在的“肢体”和内在的所有器官、细胞、神经系统、生化系统,以及由此为物质基础而派生出来的所有情绪、感知、意识和精神领域,都要经历神的更新。但是,神对我们的更新,也一定会在外面显露出来。所以说,从罗 6:12 的“必死的身体”,强调内在的更新,到罗 6:13 的“肢体为义的器具”,强调外在的见证,说的就是基督徒的生命更新,由里到外,逐步扩展,成为世人的见证。
6:14 罪必不能做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罪一直做我们的主,怎么突然不做我们的主了?这事是怎么发生的?什么时候发生的?保罗回答:因为……。因为什么?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这事为什么与律法有关?难道罪做我们的主是通过律法?对的。因为罪的权势是律法,如果我们不在律法之下,罪也就失去它的权势了。那么,请问,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了?难道上帝突然抽回了律法?!当然不是。因为耶稣说过,律法的一点一捺都不会变。那我们怎么突然不在律法之下了呢?如果律法没有变,那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们变了——这正是保罗的意思!
那么,我们发生了什么变化?我们发生了“死与生”的变化:与耶稣同死、同活。那个在律法之下的“我”死了;在恩典之下的“我”活了。在哪里死?在耶稣里死,所以是向罪死;在哪里活?在耶稣里活,所以是向义活。我的经历从什么时候开始?从看见开始。从看见带出来的意志开始不要容……;从看见带出来的行动开始不要容……。有了这样的看见、意志和行动,我们就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了。
可是,不是说,此刻的我,还困在“不得不、可以不”的“灵与肉”争战之中吗?是的,正是这个困在二律背反中的“亚当里的我”,正在经历自我否定、转化与更新的生死转变!如何转变?转变如何发生?因为亚当里的我看见并领受了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生命之光!
且慢。难道说,此刻的我,仅仅因为看见,就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了?难道除了看见,就没有其它发生了?我们就不 需要再做其它什么了?是的。是的!我们不需要再做其它什么了。因为,不是我们做的,都是神做的。我们看见真理之光,并继续看见真理之光在我们身上做神奇的工。那就是由看见带出来的新生命的意志(不容……);和由信心带出来的行为(不要……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在新生命的意识和明辨中,我们还看见此刻的我,如果还在律法之下,那就是亚当的生命,就是“向义死,向罪活”的必死的生命。如果此刻的我在恩典之下,那就是一个 “出死入生”更新的生命,其果子就是永生!我们不仅不在律法之下,也不在死的权势之下了。因为我们与基督一起“同死同活”,出死入生了!
恩典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上帝创造的世界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恩典的世界,从来就没有改变。那么亚当的生命为什么是在律法之下?因为亚当的生命出于悖逆和不信而看不见神的恩典,只看见律法。为什么看见律法?因为神把律法刻在人的心里,人无法不看见!可是,看见律法的人却出于悖逆无法行出律法,于是困在“不得不、可以不”的二律背反中不能自拔。哦,对于我们个体来说,恩典是从我们看见的那一刻才开始的。
还有一个问题。在亚当里的我又是如何看见恩典的?因为领受了来自耶稣基督的福音!因为约翰说:他就是生命的光!照亮了困在二律背反里的亚当的生命!
结论:罪不再做我们的主,因为我们已经看见了,我们的生命正在被真理之光更新。我们的新生命不再是律法之下必死的、僵化的、没有出路的、徒然挣扎的,而是一个在恩典之下经历自我否定、转化与更新的、虽然仍然还在“必死身体”的囚禁里、还时时经历亚当里的挣扎、却单单因为看见了神的恩典,就有了出路,就是在神的话语的大能里,与基督同死同活,边死边活(二律背反),在所有神賜给我们的境遇里,经历自我否定、转化与更新,而变成了喜乐、有盼望、有怜悯、有果子的全新的生命。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