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
开场白
什么是第三管“基于良知的体验与反思”?
“基于良知的体验与反思”的概念本身先要清零,以免读下去混乱(——非常重要!)。第一是“良知”概念,第二是“基于良知”概念。我们基督徒生命到这个地步,看到“良知”这个词,第一反应是什么?先讨论一下。
众:对错的标准。人逃也逃不掉的,一种内心的善恶标准。在没有律法以前,良知就代替律法。
我的一般做法是用概念的“要素法“,不用严格的概念定义法,看一下有哪些要素?箩筐口宽一些,装多一些,再谈内核与外延,概念就丰富起来了。在“良知”的要素中,所谓善恶标准、对错评判是核心部分,但并不是那么狭窄。请用手机查一下英文对“良知”的解释,第一个是“conscience(良知)”,第二个是“intuitive knowledge(直觉的知识、先天就具备的知识、先验的知识)”。这与“创造力”专题中,笛卡尔的朦朦胧胧的原点有点像,是先天性的,不是经验性的相通。我们作任何思考里面,都不是白板,毫无知识,我们有个先天的知识。所以我们会说,这人善,这人不善,这爱是假的,这爱是真的,我们有个直觉的判断,那个东西就是良知,先天就有的。
更近一步,人是按照神的形象与样式造的,良知是神造人时就区别于动物的相当一部分。按《创世记》文字记载,人按神的形象样式在先,吃禁果在后,人能够分辨善恶,所以人具备伦理道德的判断能力在后。C.S. 路易斯《返璞归真》的推论是从这里开始的。他说,人为什么争吵?肯定有个标准,这个标准是先天的。人为什么怕死?因为神把永生的概念放在人心里,所以人都不想死,渴慕永生。这些神先天放进去的,都可以理解为是良知(“intuitive knowledge)。良知不仅是对错、善恶的判断,也包括美感、崇高感、好恶感等等。这样,将人与人之间相通的部分看作“良知”,就比较宽泛了。
关于“体验与反思”,是对经历的体验与反思。什么叫“对经历”?就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首先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然后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对这些事情的体验与反思。所以必须有对象,对象是你的经验、你的经历,发生的事情;可以同时经历,同时体验;也可以滞后,回想起来的体验与反思。
“基于”什么?你的反应、感受基于什么?根据什么“反思”?基于“良知”,基于我刚才提出的,宽泛的对错判断。你是在这样一个先天的,神让你具备的能力下,以此为判断标准作出的反应,因为本来就是神放在里面,让它派这个用场的。你一定是用你里面的良知功能作出体验与反思,全是本然的,不需要额外的能力;因为每个人都具备良知,每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与样式造的。这里的每个人,推到最坏的坏人,也是神造的,他的感受与体验也可以是基于良知的。当然,你也可能会出来很多不基于良知的体验与反思,那就不是我这句话包括的内容。
什么叫“体验与反思”?体验与反思首先是对经历而言的。若把“基于良知”拿掉,“体验与反思”一定是对“经历”而去的,同时或者滞后,一定有这个特点。“体验与反思”的替换词可以是“感受与反应”。英语 experience 可以是名词(经历),也可以是动词(体验)。在经历当中你一定有所“感受”,然后做出“反应”。譬如一样东西很烫,你摸一下很烫是“感受”(生理性的);摸几下就不敢摸了,这就是学习。所以,确实是通过体验与感受来学习的。基于良知的体验与感受一般不是指这种生理性的(动物也会这样学习),而是指精神性(心理性或情绪性)的感受与反应。若精神性的感受与反应是基于良知的,就是基于良知的“感受与反应”,或称基于良知的“体验与反思”。
“反思”是什么?因为“感受与反应”基于已有的良知,所以基本上是不动脑子本然出来的,因此也没有对错判断,只是事实陈述。我把“反思”叫作对“感受的感受”,又推进一步。前面发生的事情你有感受(定义为基于良知的),你由这个经历带出这个感受,譬如你看见他就火大是你已经有的经历的感受,然后你对“看到他就火大的经历”的感受的感受叫“反思”。在这个意义上,“反思”还是蛮靠近“感受”,没有太多的“思”。在“反思”的第二个“感受”里,你会引出一些问题,引出一些联想。就是说,反思的“思”,第一会带来问题;第二,会有些联想,这就是我一直强调,问题为什么比答案重要的原因。问题基于自然理性,没有理性就没有问题。所以理性能力也作为良知,神早就放在里面,先天具备的。你的问题是基于理性出来,理性是基于良知出来,也就是不用动脑子,自然流出来的;进入答案就不一定是第一性的,所以 “思”里面会有谬误、欺骗进来。
关于“第一性”,基于良知的“感受与反应”,或称“体验与反思”是第一性的;非基于良知的全是第二性的。什么叫“非基于良知”呢?不基于良知还基于什么呢?那就很多了,基于前见,基于文化,基于权威,基于很多自己的想法,感受都是非第一性的。譬如基于一个信念,这个信念不是基督教启示的信念,如各种主义的信念,会出来很多奇怪的想法。譬如对阶级敌人很仇恨,这种感受是基于那个主义,这一类都是人类异化的结果,已经离开神造人的基本良知,是出于人的东西,这一类感受都叫“非第一性”的。
关于“生命的”,“第一性”的就是属于生命的。因为神造人就让你这样感受,这样反应是纯正的生命反应。任何“非第一性”的都是对神造生命的异化与扭曲,“生命的”与“非生命的”就可相关起来了。再拉远一点,“基于良知的”几乎是不用脑子、不用学的;“基于后学知识”的东西(很可能跟良知不一致),是属于知识性的第三者(——工具),都是“非生命的”;除非回归到良知生命层面,即《圣经》启示,圣灵带领跟良知一定是一致的。人的书可能是与良知不一致的,是知识性的帮助,被我们所用,不是第一性的。人有时候糊涂,因为大量的非第一性的、知识性的东西侵入,第一性的良知与《圣经》启示被遮蔽了、掩盖了,以至于我们先天的能力被萎缩、被污秽、被减弱了。
众:基于良知的第一性反应是不是比较困难的?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是非基于良知的第一性反应?
回答你的问题又难又不难。不难是,良知是神放在你里面拿不走的,也不需要学习;难的是,非第一性的倒是需要学习。这也解释了老太太没有文化,也能学好《圣经》,就是靠良知,你刻意遮蔽,倒要有人的努力。本然的、自然的、天真的、像小孩子那样活出来的都是“第一性的”。再加一点,“第一性的”在行为层面可以是错的,不必都是对的(这很重要)。譬如我们做一件事,在行为层面可以错的,成长当然是从有错开始的;若从开始都是对的,就没有成长概念了。所以,行为层面上,神给予你自由意志,就是允许你有错的可能。你错了以后,基于良知的感受对错有反应,这个反应越单纯,反应越准确。你若说,我知道这回错了,下回不错。这种认知就等于良知能教育你,其实你下回还会错;但只要你保持在良知里,你继续错,继续感受,基于良知的感受的过程是 OK的。那么,什么时候会出现问题?若你的感受已经不是基于良知的感受了,你就开始偏离了,偏离确实来自文化、前见。这个文化、前见,也可以说是从亚当、夏娃、该隐一路走来的文化,人的东西出来了。你的第一性良知的感受是裆不住第二性的谬误的,所以,就开始异化。这时良知本身没有力量让你回归,这一点是关键,我们就跟王阳明有区别了!王阳明“致良知”一说:只要你做到足够单纯,可以回到良知。这个“只要”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你不可能做到单纯,不可能每次都回归良知,王阳明把人的良知能力夸大了。《圣经》启示我们,错是可以的,靠的是《圣经》启示跟圣灵带领,圣灵给予能力,加上良知,就是三管齐下。王阳明提出的是“致良知;我们提的是:“致良知,受启示,求圣灵。”圣灵是要“求”的,为什么?因为《圣经》启示你圣灵赐能力是真的,当你求的时候,基本有神的图像就对了!
逐句解经
今天讲爱的第 8 要素:“不轻易发怒”。发怒是我们人生感受与反应里面最重要的内容,为什么不是不发怒,为什么是轻易发怒,什么叫不轻易发怒?轻易发怒与不发怒之间怎么界定?哪些事情可以发怒,哪些事情不应该愤怒?我们就借着“不轻易发怒”五个字,前后连起来读出亮光。
第 8 个要素:不轻易发怒(not easily provoked, not irritable)
与第 6 和第 7 要素连起来读,这个短句意思是,当他人以可害羞的、不公正、不得体、粗鲁的方式对待我们的时候,或当他人坚持“以自己的……”对待我们时,我们不会被轻易地激怒。这种“不轻易被激怒”是一种圣灵恩赐的能力。当我们说,我们在具体的关系里拥有了这种能力,我们就已经拥有了爱的第 8 要素了。
我们重申,爱的 16 要素的能力都是圣灵恩赐予我们的。当我们发现在经历中,在某些具体的关系境遇里,还真的做到了不轻易发怒,我们就要明白,这是圣灵恩赐的第 8 要素的能力了。
可是,既然是圣灵赐我们能力,为什么不干脆说,我们“从不发怒”,而要转弯抹角地说,我们“不轻易发怒”?可见,在我们的人际关系里,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矛盾和冲突,是合乎常识的。俗话说,不吵架的夫妻是不真实的。在真实的人际关系里,特别是靠得很近的亲密关系里,“从不发怒”反而是不正常、不真实的。因此,在我看来,短句里的副词“不轻易”,就变得非常重要,不可忽略了。注意,虽然有些英文版本里没有 easily 一词,但所用的 provoked,或 irritable 英文词汇,本身就包含了 easily,或“被无关紧要的小事所激怒”的意思。这样看来,爱的第 8 要素也同样是非常接地气,对任何一个活在真实人际关系里的人来说,这样的要求是合乎情理和实事求是的。
没问题吗?叫你“不发怒”要求很高,“不轻易发怒”倒是接地气的。
如果我们继续追问,为什么人际关系里一定会有“不和谐、矛盾和冲突”,以至于人会“发怒”呢?事实上,没有人喜欢发怒,特别是不喜欢对自己的亲密关系发怒。
我们的感受是每次发怒以后,都觉得很懊悔、很难受、很痛苦。有时候是自己错了,一般会说是对方错了,引起你发怒,假如他不这样说,我就不会发怒了。这就是反思了,是感受的感受。
可是,发怒仍然时不时地发生。既然圣灵帮忙我们做到了“不轻易发怒”,为什么不帮忙帮到底,让我们彻底做到“不发怒”呢?
因为我们不想发怒,特别是在亲密关系里,真的很想圣灵能让我彻底不发怒,我们的夫妻关系该有多好啊!可是我们现在做不到,只能装出做到,人前不发怒,人后发怒。
对此,我的默想是,假如我们在关系里彼此都做到了第 7 要素(“不坚持从自己的……出发”,第 8 与第 7 要素是有连贯性的),我们还真的可以不用发怒了。
第 7 要素是把坚持自己的角度、自己的立场、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益处,变成凡自己的可以不坚持。假如自己的不坚持,一妥协还有什么好发怒的?两人都做到了,马上就很和谐了。所以第七点做到,第八点还真的不需要发怒。
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没有做到第 7 要素里的“不坚持从自己的……出发”,因此我们会产生互相之间的不和谐、矛盾和对抗,于是相互之间的发怒也就难以避免了。
实事求是说,我们确实都有问题。不是我们知道对了,我们就能做到了,发怒也是难免的。这时候我们才求圣灵恩赐能力,不要为鸡毛蒜皮的事情纠缠。这个能力确实很重要。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所有的发怒,都是不应该的?换言之,在我们所有的发怒中,有没有一些发怒(即“不和谐、矛盾和冲突”)是应该的,或者说,是圣灵乐意看见的呢?
也就是说,求圣灵赐我们能力,不要为鸡毛蒜皮的事发怒。哪些不属于鸡毛蒜皮的事呢?
我认为有。对此,我愿意再重复一次,这里的关键词是“自己的……”(its own)。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矛盾不是出于“自己的……”,而是出于“真理的”(真相),那么,我们就应该“坚持”,以至于冲突、矛盾和发怒了。用更直白的话讲,就是凡关乎“真理的”,或“事实真相的……”,就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出于这样原因的发怒,也就是应该的。
这个原则出来了!凡出于自己的,都是鸡毛蒜皮的,无论你自我感觉多么重大;凡出于真理的,都是重大的。特别在亲密关系里,吃亏就吃亏了。
可见,第 8 要素并没有暗示我们把“和谐”作为人际关系的原则来追求。(还记得耶稣曾说,我来是叫你们父子不合,母女冲突……)这是往极端走。中国的文化中,把和谐当作最高原则;基督教的文化中,和谐不是最高原则。耶稣这句话是说,为真理纷争是应该的。
我发现,在叙述神人关系时,《圣经》里经常用到一个词,就是“忿怒”,英文是 wrath,是强烈的怒气。换言之,面对人的虚假与神的真相之间的张力和冲突时,神的最恰当的情感表达之一就是“忿怒”(Wrath)。同样,在人际关系里,若不是关乎“真相的”,我们大可以借助第 8 个要素圣灵恩赐的能力,作到“不发怒”,或至少“不轻易发怒”,但一旦涉及到了“真理”或“真相与虚假”之间的冲突,“发怒”可以是合宜的情绪反应。这也是为什么保罗没有完全禁止我们在关系里使用“发怒”的情绪表达。
现在,我们每次发怒的时候要分辨,是关乎真理的,还是关乎 “自己的……”。
不过,在讨论人的怒气时,我们不应该忘记雅各书里的一段经文:“但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 1:19–20)”
我猜雅各是在给那些人讲真理的时候,出现的怒气。讲真理时会有很多人不高兴,会怒起来,所以雅各说,你要“快快地听,慢慢地动怒”。即便在真理与虚假之间冲突时,怒气是个合理的情绪表达,但是人的怒气还是不能成就神的义。
这段话解释了耶稣在十字架上没有对杀死他的犹太祭司和罗马兵发怒,反而表达出了伟大的怜悯。因为,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就神的义。阿门。
也就是说,即便是真理与虚假冲突中,情不自禁地出来怒气,按保罗的意思是合宜的、恰当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明白,人的怒气不能成就神的义。换言之,只有神的怒气能成就神的义!
(众:既然神爱世人,为什么要造地狱呢?)造地狱是神的怒气,神的怒气成就神的义,人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我们在讲真理的时候,很自然地会有怒气出来,但是要明白,人的怒气不能改变什么事情,倒是怀着爱心讲,更好些。对于他人,发怒气没用;对于你自己,怒气很重要,你该有怒气的时候没有怒气,你就死了。
这样看来,准确地说,人若不因为那些无关乎“真相”的大小事情而发怒,即便这些事情“从自己的……”出发,看起来会多么严重,就是拜圣灵恩赐第 8 要素之福了。
体验与反思讨论
以下是讨论要点整理:关于如何进行“基于良知 + 启示的体验与反思”?
“良知”是宽泛的,等同于“按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而放在人里面,区别于动物的东西。把吃与不吃禁果作为具体的诫命,仅仅是良知的一种形式而已,摩西律法把诫命表达得更清楚。“良知”是人里面明白善恶,不一定是指伦理的善恶,是指泛泛的 good and evil。譬如追求永生是善的,在死亡面前投降,死了是恶的(因为神的意思是让你有永生的)。“善恶”也不仅仅局限在律法诫命下,譬如失败了有羞愧感、挫折感是基于良知的(因为良知里是让你活出荣耀来,因此给你挫折感);又如人内心希望平安是善的,陷于担忧焦虑是恶的(因为上帝本来就是保守你的)。
“回归良知”是要把良知的概念从诫命概念下解脱出来,从严重的律法思维下走出来。良知概念中是没有惩罚的,明白善恶是指宽泛的分别 good and evil,一般律法思维下的我应该不应该,已经有惩罚概念了。因为回到源头,“良知”就是恩典,好简单、好纯洁。譬如对孩子的教育,许多观念开始澄清,孩子的很多反应是本然的,是事实陈述,没有那么多对错判断。例如考试好就沮丧是本然的,只是要慢慢学习什么叫成功?考试好就是成功吗?什么是上帝的荣耀、成功?不要把文化观念的东西加进去。
坚持良知是有困难的,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压迫。例如你看到坏人坏事很愤怒,周围人全说你傻。你要坚持基于良知的反应,你该愤怒就愤怒,该高兴就高兴。许多时候,人的感受不一定是第一性的,搞得你精神很痛苦,回到良知就释然了。譬如人说你不好,很多反应搞得你很痛苦,亮光告诉你,谁在乎人的荣耀?!回到良知就释然了。基于良知是很简单的,排除干扰,剔除遮蔽,让原来就有的显露出来。
独立宣言中强调“良知自由”,良知里的自由反应不能被别人剥夺,不能被加入另一种解释来洗脑。
对良知的反应是最基本的人的反应。良知里有挫折感、愧疚感是正常的。譬如你对母亲很凶,你心里会很难受,其实是对的,心里很难受是自然反应。若这个难受控告你,你就完了,就出不来了。这时你要知道难受是对的,说明你还是个人,就释放了,不要在第一反应里就被良知压住了。什么是控告?一旦你控告自己,就被良知压住了,这时找理由解释,就进不了对感受的感受,进不了第二层感受了。
什么是学习?譬如你对母亲很凶,你会很难受,其实是对的,神是这样造你的。最后怎么改掉呢?感受中反复重复,反复难受,后来就不做了。每次都很难受,下次就不这样做了,人是这样从感受里学习的。良知不能变成控告,对感受的感受的反思是在亮光下。什么亮光?其实没关系的,上帝不计较你的错。第一反应是做得好就骄傲,做得不好就亏欠、沮丧,为了逃离就找出许多理由来。你不相信上帝是恩典的,就跳不出来,就为自己找理由了。
真正的学习是经历中学习。第一性感受无非是开心不开心,在单纯良知律法下,做好你就自义,做不好就沮丧,要突破这两点需要圣灵启示。哦,原来没想到是圣灵让我做好或做不好,做不好是圣灵没给我这个能力,为什么上帝不给我能力?为了让我体会亏欠,下次不要这样做就可以了,让我从中学习。但是人有很多理论,在人里面、在神以外找出路,都是非第一性的反应,是非生命性的。
什么是“反思”?反思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反思,是对感受的感受。我的体验是,人总有难受和亏欠(包括找借口),窍门是发生就发生了,不要再纠缠了。事情已经结束,自己要让过去的事过去,从事情层面退出来,不要纠缠不清,情绪一直出不来。发生之后,不要自己控告自己,别人控告要拒绝。我不是没良心的!良心亏欠没有应该不应该,没有惩罚概念,只是事实陈述,所以是本然的。
良心法是指什么?你恨人杀人,社会的刑罚是要面对的,这是律法。良心法是基于在服刑之前,还有机会悔改,还有机会反思。这就是为什么牧师在牢房里传福音,世界上有些国家废除死刑也出于此,还是给人机会。
第二步是在亮光下走出来。应用到该隐的例子:该隐把亚伯杀了,他很后悔,这是最起码的,该隐认错,求神少罚。但停留在这里无用,所以该隐没有走出来。第二步是在亮光下必须出来,才是至关重要的。反思是对感受的感受,如果一直很难受就没有反思了。出路在于反思学习,不断重复,不断反思,不能到良心亏欠为止。事情变成你的经验,从中学习。良心亏欠既是好的,同时又非常坏,搞死你,一辈子出不来;良知亏欠只是让你知罪,并不是要给你定罪。良知的亏欠拿不掉,第二步就走不出来,唯一的出路是相信神是恩典的神。
这个点触到“救恩”了!为什么上帝要你感受亏欠,是为了经历学习。在这个意义上,属灵属世是一样的,品格成长、灵命成长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