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5:5–6

15:5 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6 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

开场白

首先必须活起来,只要紧扣经文,问出理性和逻辑的问题,一环扣一环,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我刚读《圣经》的时候,大概十年以前,我根本不敢问理性的问题,我就怕《圣经》根本答不出来,怕我找麻烦,怕我自己崩溃掉。我当时最大的困难就是《圣经》不理性,跳来跳去,我们这些搞科学的人怎么思考?怎么能问理性的问题?找不到一个理性逻辑。假如完全是跳来跳去没有逻辑,那就不可能思考。这个地方我跟你们有点不一样,在那一刻我居然克服了。其实我不是一下子克服,我自己原先以为全无逻辑的,问了几个问题居然答出来了!比如八福,登山宝训,前句与后句跳来跳去,我问这里有逻辑吗?不会吧,有逻辑?我就是这个心态,就觉得前后不可能有逻辑,完全是颤抖着看,然后发现逻辑严谨得一塌糊涂!这就是 2010 年以前的教会,当时很激动,这个八福居然有逻辑!那时候你还记得吗?再试一个,耶稣、旷野、魔鬼试探,这句话有逻辑吗?我发现也有逻辑。我发现《圣经》有个逻辑,是我们没看懂,这是我个人的见证。这个见证让我知道其实是我们低估了《圣经》,特别是保罗的东西。直到目前为止,还不断被震撼到,经文看起来是随意的,一掰开,里面的逻辑严谨、丰富,每句话都恰当、震撼。

所以我现在尝试问《圣经》一些理性逻辑的问题,你别看我出这八个题目,水平高得很。这对你是一个巨大帮助,因为你自己想不出好问题来。譬如我这次说关于见证的八个问题,是我整理出来的。

我的问题是假如你信耶稣、上帝,你还需要见证吗?接下去就是讲见证。你说见证也是为了让我信,我都已经信了,还需要见证吗?所以这个问题要先解决,这是我八个问题的第一个问题。《圣经》讲的都信,因为《圣经》是真理,所以不需要见证,为什么需要见证?这个问题不解决,后面的问题你会觉得多此一举。但后面的问题不是我硬想出来的,是保罗确实在讲这些见证。而且你也知道,基督教就是讲旧约见证、新约见证,本来就是证据给你看有上帝。你说我不需要证据,我相信上帝,那《圣经》等于是白读了。我们大概知道,但是你细想,90% 以上的教会是不需要见证的,你信就可以了,你受洗,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是基督徒了,然后你就可以上天堂了。所以大部分基督徒当了几十年,这个问题其实没想透。我们好不容易走到这一点上,这次非要把它想透不可。

关于见证,什么叫见证?你就把脑子里的东西全搬出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是我最忌讳的,把自己搞得很复杂,然后跟你核对,觉得你也不对,我也不对,吵起来了。这就是要注意的地方,我们提出问题,是在经文里找启示,而不是在自己脑子里找启示。其实我的经文解得好,让你佩服,都是因为我紧扣经文,让你没话好说,各位同意吗?(众:同意。)这是我要强调的,否则你把荣耀归给我了。事实上,我还真的是一边写一边流出来。我的想法也是乱七八糟的,但是我读经的时候把想法收回,然后在经文里就流出来了。我接下去讲经文就是例子,我已经讲到《哥林多前书》第 15 章了,假如你还以为是吴博士聪明、知识广、读书多,其实一点都没关系。我这话是真心话,这是我个人的见证,是为《圣经》做见证。

我刚才讲了,实际上我们是有问题,后来发现《圣经》没回答,《圣经》真没回答,至少没有按照你的意思回答,你走不下去。我的经验是在读经文的时候你可以把你的问题当作背景,你真的带着你的问题进入作者的逻辑流,面对他的问题,所以你要换位进入他的角色,把你的问题、你的背景 hold 住,跟着他的逻辑走,然后发现你的问题很可能就不是问题。我们已经有太多这样的例子了,《哥林多前书》一路下来有太多例子了,例如教会里妇女要不要蒙头,各种奇怪的问题。哪个回答了?回答了没有?我已经走到现在,一路扫过去都回答了,都不是按照我们的想法回答。

什么叫三段论?举一个例子,我太太是温州人,晓玲是我太太,所以晓玲是温州人。见证必须真的,她真的是我太太,她真的是温州人,前面两个见证必须是真的,最后结果自然而然出来,想都不用想。你可以继续往前走,她是温州人,再提出两个问题,然后两个结论再核对,第三个结论又出来了。《圣经》整个就是这个思维。譬如他给你两个大见证,这个见证,我太太是不是温州人,这不是一个逻辑,事实上她是温州人,所以你可以核对她哪里出生,户口在哪里,都是有据可查的,她会不会讲温州话,她温州有没有亲戚、同学,这都是事实,核对好以后这个事实才接受,所以这叫见证、证据。这个完成以后,第二个说她是我的太太,那你也要问她是你的太太吗?你不是瞎说吧?这又是一个事实核对。这两个核对好以后,第三个结论你要自己出来。你说第三个结论我出不来,当两个事实已经出来以后,你出不来第三个结论“她是我太太”,这个见证就白见证了,这个见证被你浪费掉了。本来见证给你,你自己应该得出一个结论,我不用教你,当两个见证给你的时候,你不愿意推出那个结论,那个结论是明显的,你不愿意推出,这个就是直击人心的。明白了吗?有点感觉了吗?当见证给你的时候,你还摇着头得不出那个结论,你是有问题的,就是人类的问题,就是罪,这个罪的背后是撒旦,但是这个人类不愿意承担,宁可是假的,希望你这个见证是错的,因为你出来的结论他不喜欢。这就是为什么说大家不喜欢见证,喜欢结论。

我们为什么说信,我喜欢那个结论,你都不用证据,我是信的。你说信耶稣上天堂,多好,傻瓜才不愿意信。你以为这就是信了,那你比那个傻瓜还要狡猾,那个傻瓜还比较真诚,因为傻瓜也没有看到证据,你也没看到证据,你看到证据你说就是了,你的动机就是我会上天堂。我今天只是点到,会用后面的经文,我这一次第 15 章真的很丰富,全都佐证我刚才说的话。

逐句解经

我们可以把这四节经文看作是保罗向陪审团(我们)递交的四批证人的证词。每一节经文恰好对应一组证人。根据保罗的分类,这四组见证人分别是:

第一组(矶法和十二使徒):林前 15:5 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and that he appeared to Cephas, then to the twelve.

第二组(500 多弟兄):林前 15:6 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Then he appeared to more than five hundred brothers at one time, most of whom are still alive, though some have fallen asleep.

第三组(雅各及众使徒)林前 15:7 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Then he appeared to James, then to all the apostles.

第四组(保罗自己):林前 15:8 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Last of all, as to one untimely born, he appeared also to me.

我们也可以把历代认真阅读并思考保罗这段经文的每一个基督徒,都看作是这个庞大陪审团的成员之一。我们的责任是仔细审核和鉴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每一个陪审团成员的工作,首先是向自己的信仰和自己在永恒里的命运负责,然后才是向我们传福音的对象(他人)负责。

毫无疑问,这是一份天大的责任。而且,在客观上,陪审团成员已经无法亲自实地考察或面谈现场证人。我们的方法只有一个,认真阅读和审核保罗弟兄递交的见证材料的原始“文本”。

这一段写得漂亮吧?!陪审团?其实很显然,但是没有一个基督徒会这样读,这是很奇怪的事。因为我们压根就不知道为什么读《圣经》,这是我传福音时的第一句话问话:你干嘛需要基督教?干嘛需要《圣经》?因为我猜到他一定会说《圣经》让我做人做得更好了。你不用做得更好,差不多可以了,反正要死。做得那么好干嘛?累不累?他一般听呆掉了,我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可那是我的真心话,你都五六十岁了还要做得更好?他们就说对对对,我女儿也来学,因为女儿年轻一点,让她做人好一点。我说那有可能,你就算了。为什么?因为做人做好还真的也是《圣经》的一部分,对于年轻孩子还真的有帮助,成为一个文化基督徒,有信仰;对于五六十岁的人,这不是你的问题,你不要再搞了,你怎么做就怎么做了,反正我看你挺老实的,也不会乱来。是不是?你根本就没想清楚《圣经》是干嘛的。

假如你想清楚了,是干嘛的?“据说还有这个事情?耶稣死了复活?他是救主!如果人不信他,不认为他是上帝的儿子,糊里糊涂把他忽略了,可能下地狱”——直冲要害。这怎么可能呢?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这就对了!读《圣经》和个人好坏没关系,但是与“这个事实是真的吗?”什么是真的?有关系。人家佛教道理更多,道理多得很,共产主义也有道理。基督教不是讲道理,是说 “这是真的?!“开玩笑,你给我证据!”见证概念是这么出来的,从头到尾,整个基督教《圣经》从旧约到新约就是讲见证,说神是真的,我就这样安排的,假如你不知道,就死定了!这不是玩笑,我是不变的,我是神,我的话就是当真的。那你就面临选择,我相信了,反正没什么坏处,我信了再说。这里的“信”很可能就是从保罗说的“徒然相信”。

保罗说你假如“徒然相信”,那你是不得救的。“徒然相信”就是你都没搞明白就信了,现在全世界教会 99% 搞不好都是徒然相信的。末世的教会基本是这样,当年不是,当年保罗见证那些信徒厉害得不得了,亲眼见证看见的。这样的话,你说我们为什么读《圣经》?就是核对那个见证是真的、假的?核对里面的所谓先知预言,对不对?包括我们自己的人生体验也可以核对。其中核心是耶稣死了,耶稣复活了,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这件事儿是真的、假的?保罗通过《圣经》告诉我,让我能够真正明白在保罗说什么,而且相信——那是保罗的责任,他把话讲清楚。我们的责任是听清楚。今天这个经文就是核心的。(众:听清楚也要讲清楚,对他人负责。)

首先保罗写了《圣经》,是 2000 年不动,一个字不改的,就是这么回事,与你听成什么无关。你听成这个意思,我听成那个意思,你怎么能说你是对的,我是错的?这就是现代人本主义的相对主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这个问题又是我们读《圣经》必须站住的问题,假如《圣经》读出来,你的意思跟我意思无法辨别,他说他的,你说你的,那等于是白读了。所以你必须逻辑上假定,《圣经》意思就一个意思,你跟我争论,可以争论,我们一定要就《圣经》的逻辑争论。我这番话重复了无穷多遍,因为这是基本原则,大部分教会的偏离都是在这里糊涂掉了,包括我们这个教会,它就相对没出来,因为后现代的哲学也好,文学也好,全是相对主义,全是没有绝对的。所以他说有绝对的一定是原教旨主义,一定是死板的,这样把它否定掉了,我们要多元文化、多元见解,没有一个人说自己是绝对真理,这个文化现在占主流,从哈佛到 MIT,到普林斯顿那些教授全是这样讲。这一点上他们跌落了。

所以读出我这一段话来,前提是我刚才这个话在我脑子里落根了,我才一定会问出这个问题来。所以这是保罗福音讲完以后讲见证,《哥林多前书》现在看起来是真的很重要,这个第 15 章、16 章结束了,那是登峰造极的,高度不是一般高。但是这个高度完全人的理性可以理解,只要你很单纯、很严谨,不掺杂你自己的私心、杂的东西。假如按照我刚才的背景讲,我问出这个问题来是很自然的;但是假如没有面对经文,我也问不出来,我是面对经文问出来的。保罗说的四组证人,不是我写的,我是读出他说的四组证人。吴博士你怎么读出四组证人来了?(是我了不起吗?)保罗是不是这样写的?!当你这样进入四组证人,你发现保罗这四组证人,分类分得绝了,把全世界都概括进去了。(鼓掌)

保罗弟兄在第 15 章递交的四组原始见证人见证材料的浓缩本,这个文本由 4 节经文组成,可以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林前 15:5–8,一共 4 节经文,包括了四组证人的第一手见证。第二部分是林前 15:9–11,一共 3 节经文,主要是保罗个人的补充见证。

我把这 7 节经文分成两部分,前面 4 节是证人证词,后面的3 节经文是保罗个人的补充见证。今天我们只讲前面部分的一半,下一次再讲一半,然后再讲保罗个人见证。这次我一定要你们慢下来,不要说:讲得好!讲得好!然后根本没进去。同意吗?这儿已经到了关键了。

好了,我们先从见证文本的第一部分开始。首先,我注意到,在这四节经文的英文里,一共出现了四次“He appeared to...”(他显给……)。也就是说,见证人保罗在他所递交的材料的陈述里,对于要见证的“死人复活”事件的主角(“谁”显露)始终用第三人称代词“他”(He)来表达。

注意一下,我读得很认真吗?这个要学习的,学问是这样做出来的,你不能囫囵吞枣,没东西啊!我至少把四组见证的结构,用了相同的:“He appeared to …”,就是第三人称代词“他”显给谁看,他是谁呢?为什么用“他”?你要见证什么,要见证耶稣死而复活,耶稣就是神的儿子。你这个“他”是耶稣,还是神的儿子,还是基督?要讲清楚,不能糊里糊涂过去。所以你这听者要很认真地去核对、挑战,因为我们是陪审团。我还要解释陪审团的概念有多重要。保罗此刻是证人,他要证明一件事是真的,他搜集资料,包括他自己,选了四组证人,他是其中一组。他说:我有证据。我们怎么知道他有证据?所以我们是负责核对,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然后陪审团裁决这个事实。

这个地方我稍微社普一下,我们大陆人没有陪审团概念。美国的陪审团负责裁决,不是法官,这个是发人深省的;到最后定你有罪没罪,是陪审团说了算,甚至量刑也是陪审团说了算。陪审团怎么能做这个事呢?专业人士做什么?专业人士有两类,一个是法官,一个是律师。为什么是陪审团来陪审呢?我们现在就是陪审团,普通老百姓,陪审团是不需要专业知识的,这个也是发人深省的。陪审团不需要专业知识,凭什么来陪审呢?就凭你是个人,你的良知、常识、理性就可以做决策,还有诚实,不能有自己的算盘在里面。他挑的时候尽量要有诚实的,没有相关利益关系在里面,但是你的思维是清晰的,不需要专业知识。这就是 1155 我从来都说你不需要专业知识,学哲学你也不需要是博士,果然我们 1155现在出来的什么人都有,博士的可能读不好,这个原理是一样的。神用你是个人,诚实、理性。这个理性是常识的,不是那种很复杂的,根本不需要任何专业知识。我们做陪审团就是审保罗说的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只要这个概念成立,就推翻了保罗是《圣经》,怎么能假呢?!这就是我们前面 8 个问题里的一个问题。难道《圣经》不需要见证?假如《圣经》不需要见证,那耶稣也不需要死,保罗也不需要写。我们绕来绕去,绕了好多次,不断绕到我要的那个点,那个点是:我们需要见证。见证里面我们真的发现他是对的,然后你老老实实。这个信跟你那个我信,我信,我信,是完全不一样的信。这个慢慢体会。

但在“这福音”的表述里,保罗直截了当地用“基督”,而不是“耶稣”来指称“他”。这样,在我看来,保罗为我们留下了一个观察上的空白,这四组见证人现场观察到的“他”,到底是拿撒勒人“耶稣”?还是旧约里启示的弥赛亚“基督”?

这是好问题吗?(众:好问题!)这不是我吴少海编出来的问题吧?这是个核心问题吧?就是认真,当回事。干嘛认真?我怕我白信了,我怕我信错了,我怕我浪费了时间,我去旅游去,读什么经啊。每个人都必须从这个出发,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是为自己负责。这个负责不是我多高尚、多虔诚,是理性,不想自己搞自己。(众:是的!)

对此问题,我若顺着常识和理性回答,我会说,现场证人用肉眼观察到的应该是“拿撒勒人耶稣”。理由很简单,这些证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认识基督的容貌长相,因此他们也就无法靠肉眼来辨认基督。

这一点你们没想到吧?他们根本认不出基督,基督谁也没见过,《圣经》也没有说过基督长什么样子,他们怎么可能认出基督呢?我这样说,你说是啊;我不这样说,你就没想到。他显现一定是肉眼看到的,他一定是耶稣。耶稣这帮人是知道的,特别是十二门徒与他朝夕相处三年多。从这个意义说,当时见证的只能是耶稣,不可能是基督,不可能是《圣经》所说的那个人——神的儿子。我的思维一步步被带进来,你们一般读这里很怕,因为你们首先已经有了想法,很希望《圣经》搞错了,他就是基督啊,耶稣就是基督啊,可是你怎么知道他就是基督?本来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没读之前就知道是基督。我们读者读的时候先有了耶稣就是基督,说服了自己耶稣就是基督了。你要彻底清零,你怎么知道耶稣就是基督?保罗说,这帮人看见的是耶稣,不是基督,保罗要见证的是基督死而复活,不是耶稣死而复活。我的问题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因着单纯,一定会问这问题;大人问不出来,是因为你变复杂了。我也是认真写才这样一点点出来的,不是写以前就想好的。我再见证一次,是面对经文出来的。

他们肉眼所能辨认的只有耶稣,这位他们在各自过去的经历里已经熟悉的,特别是第一组里的 12 门徒,和第三组里代表人雅各(他是耶稣在地上的兄弟)。

既然如此,保罗为什么用“耶稣死而复活”的现场见证,当作 “基督死而复活”的现场见证?换言之,我的意思是,若只用人在现场的肉眼,我们最多只得到“耶稣死而复活”的见证。保罗如何证明“这福音”里的基督,就是这位死而复活的耶稣呢?

从法学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涉及“见证”与“见证对象”的相关性。请注意,我们在这里的“见证对象”是保罗的“这福音”里6 个基本真相的主语“基督”。对此保罗提交的四组证人都是“死人复活”现场的目击证人。可是正如我指出来的,作为目击证人,他们最多只能见证耶稣死里复活,无法见证基督死里复活,或无法证明耶稣就是基督。对不对?(众:对!)

默想到这里,我认为,我们很有必要仔细问一下每一组证人对此问题的回答。

以前的我到这个地方就会很害怕,害怕我把《圣经》逼死角了,那我怎么办?现在我不害怕,因为我发现到这里我的脑子很清晰。对了,《圣经》就是要跟脑子很清晰的人对话,我知道后面的对话会很有意思。我的脑子清晰起来了,不是糊里糊涂读的时候发现,咦,你这个不是基督啊!当我发现自己清晰的时候,就开始激动起来了,《圣经》一定能回答,他就跟脑子清楚的人对话,糊涂的人没什么好对话的。这个我有见证,我以前读过,发现每次都是这样;你没有这经历过的话,读到这里你就崩溃了。(《圣经》怎么经得起你这样问?《圣经》是神说的,你还这样搞?就是怕神在里面被你打败了。)我把我这个体会告诉你,一般你到这个地方就问不下去了。今天有弟兄与我对话:“少海弟兄,你这个问题会不会搞出很多人的东西啊?”我说:“是的,你假如离开了《圣经》,一定搞出很多人的东西;你紧扣《圣经》,他回答你。”这是我的个人见证,我这一关克服掉了。我脑子清楚,但要有耐心,要 hold 住,因为圣灵带到这里就停在这里,不要急,不要跳得太快,要谦卑,老老实实跟着经文走。其实你发现他很快就带到这个点,也没有太长。

第一组证人:彼得等 12 门徒。(林前 15:5 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and that he appeared to Cephas, then to the twelve.)

应该说,这一组证人的详细证词记录在四福音书里。根据他们的证词,他们一致认为,那位死在十字架上的“他”,既是拿撒勒人耶稣,又是旧约里启示的“基督”。由此可见,这些见证人的见证,不单单出于肉眼的见证,还出于他们灵眼的见证。肉眼让他们认出了“他”是耶稣;灵眼让他们认出了“他”就是基督。

一般读者会说:“读大半天,我老早就知道了!这还用你吴博士说吗?他们在灵里面认出耶稣就是基督,你搞来搞去还搞这个问题。”然后我说:“请你耐心点,我不会乱搞的。”当你读到这里时,你的张力已经消掉了。那你怎么认出是基督?继续问!你在灵里怎么认出来的?问题要一步步往前走,你法庭上不能跳那么快的。首先,既然灵眼认出来了,那为什么保罗写死人复活的四组证人的肉眼见证那么重要?反正你灵眼认出来了,这是后面的问题,我不轻易停住,保罗为什么搞得兴师动众,给出四组证据,你灵眼不是认出来了吗?我这个点评,是点评到你读到此刻心里出来的问题。

可是,陪审团里也许会有人愿意像我一样,站出来挑战保罗弟兄说,既然第一组里的证人是在灵眼里认出了“他”是基督,那么,还有必要扯上他们的现场见证吗?换言之,既然他们已经在灵眼里认定此人(耶稣)就是基督,那么,耶稣死人复活,就等于神死而复活,这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呢?难道还会有死而复活不了的神?一个“死而不能复活”的“神”,还是神吗?既然是不证自明的真理,耶稣死而复活的事迹不是多此一举吗?我们何必如此兴师动众地找见证吗?

停住!一口气提那么多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样的问题。这个地方我没有过关,逻辑还没通。我还会有那么多问题,你们就没有了。既然这样,你们要变成像我一样的正常人,能问出问题来;

基督徒已经不正常了,已经问不出来了。我希望垫肚甲的学生能问出问题来,就小孩子的问题。假如是神,那复活有什么了不起?那还要人见证!你叫我说神死而复活,神的概念本来就死而复活,神不会死的,神会死的吗?这个问题不存在的!那整本《圣经》都不需要了,耶稣也不需要死而复活了。你说,我多厉害啊,我都不需要见证就知道神能死而复活永生的,你们还需要见证,我比你厉害,我更信了!有多少基督徒是这样想的?!假如我这东西拿到一般教会去,马上被骂死掉了,搞那么复杂干嘛?信就是了!(众:同意!)我们在座的每个人要好好想一想,这就是耶稣说的要回到小孩子那么单纯。

我这几个问题的意思:“概念神是不需要见证的”,这是我抽象出来的。假如你信的是个概念的神,神是永生,神是全知、全能,是不需要见证的,概念本身包括这些内容。难是难在《圣经》说的耶稣这个人是神,这个是巨大挑战!这点很多人没有搞清楚,很多人以为《圣经》说的是旧约里的耶和华神,那基本上是概念神。但是,即便旧约也是指这个事情背后是他,事情是具体事情。你也可以问,为什么事情的背后是神?旧约也是用见证的方式,即事情发生的背后是神。你也可以问,为什么事情发生背后是神?旧约是讲那个见证;新约讲的事情都不重要,真正要解决的是人类死的问题,登峰造极就是耶稣出来了。他讲的是耶稣是神的儿子,耶稣为什么是神的儿子?证明给我看!所以,我们今天的经文是讲这最核心、最核心的。

我发现,我上述挑战保罗的思路,是建立在一个关于神的概念上的:“神岂有死而不复活的?”根据这个概念内在隐含的逻辑,“神不会死”的结论是不需要证明的。既然门徒们在灵眼里认出了“耶稣是神”,因此,“耶稣复活”是不需要见证的。

这里我强调的是,刚才我看起来很有道理的挑战,确实我找出背后的原因。假如我相信的是概念神,我的挑战是对的,概念神还需要什么证明?想到这一点,我的挑战也许是错的,也许我们相信的不是概念神,也许《圣经》说的不是概念神,这时我挑战就没了,我就老老实实又回到保罗的见证里面去了。我们要反省我们的思维,我们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很可能是错误的出发点,很可能信的是概念神。教会把吴少海赶出去,也许他们信的都是概念神,觉得你在捣蛋;假如《圣经》不是指概念神,指的是那个具体的耶稣是神,那教会重新把吴少海请回去,说:哇哦,你这个地方问得好!

现在看来,显而易见的是,我的上述思路,并不是保罗弟兄的思路。否则,保罗也不会在经文里强调见证了。保罗经常把他所传的道,直接叫作见证。比如,《林前》1:6 里,他说: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

这里我的思路怎么收回来?我刚才不是说,我的思路可以挑战吗?不是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吗?现在我的思路是怎么收回来的?我说:好像我的思路跟保罗的思路不一样了,还要收回来,收到《圣经》启示字句的逻辑里去。这就是我刚才说,你要能收回来进入他的逻辑,你的思维又清晰了。我这个地方刚才有点打岔了,干嘛需要见证呢?既然你在读保罗的东西,要进入保罗思维,那我的思维怎么跟保罗不一样啊?

那么,让我们看看,第一组见证人的代表彼得弟兄,是怎样看待我上述的思路的?彼得会不会与我一样,认为一旦在灵眼里认出了耶稣是神,就不再需要“耶稣死而复活”的肉眼见证了?

对此,四福音书里有门徒们的回答。请阅读以下三段经文:

《约翰福音》6:66–69 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吗?”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

《马可福音》9:1–13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约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忽然有以利亚同摩西向他们显现,并且和耶稣说话。彼得对耶稣说:“拉比,我们在这里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彼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因为他们甚是惧怕,“有一朵云彩来遮盖他们;也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门徒忽然周围一看,不再见一人,只见耶稣同他们在那里。下山的时候,耶稣嘱咐他们说:“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你们不要将所看见的告诉人。“门徒将这话存记在心,彼此议论“从死里复活”是什么意思。他们就问耶稣说:“文士为什么说以利亚必须先来?”耶稣说:“以利亚然先来,复兴万事。经上不是指着人子说,他要受许多的苦,被人轻慢呢!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他们也任意待他,正如经上所指着他的话。”

《马太福音》6:13–19 耶稣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就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这三段经文都是四福音书里面,门徒跟耶稣一起生活传道三年半的观察记录。一般基督徒读到这里会说:很好,我信了。譬如耶稣说:西门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你是将来教会的基石,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们读到这里说:很好,我相信。你怎么能信?这次要挑战自己,你怎么能信?除非有证据,除非证据摆出来,你只能相信。现在你心里出来的我信,原因很可能是你希望他是对的,所以你可以上天堂了。这就是大部分基督徒的想法。你希望他是对的,我已经是基督徒了,这帮人不是,完蛋了,那我去上天堂。假如你是我刚才描述的逻辑,那你就不需要见证,你已经相信了。后面的话你又觉得很奇怪了,干嘛要有见证呢?耶稣干嘛要死给你看?这时候耶稣还没有死,你就相信了。对不对?

由上面经文可见,彼得他们在肉眼见证“耶稣死里复活”之前,在与耶稣共同生活和传道的经历里,都已经在灵眼里逐步认出了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对此,耶稣还特别补充了一句重要的话,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门徒跟耶稣生活三年半,确实灵眼被打开。而且神借着各种手段,包括显现的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目的就是让他们灵眼打开。说明他们确实灵眼在神的主动启动下被打开了,而且已经认出来了。耶稣也承认说,彼得你讲对了,这不是你想出来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意思是说天上的父把你灵眼打开,让你看见了。

可是,(注意“可是”是我的全部转折。你们没有“可是”就又结束了。)

《四福音书》里还记载了,彼得等门徒都在目睹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后,信心崩溃、落荒而逃了的事实。在《马可福音》16:12–13里,还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现,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复活以后看见他的人。可见,当玛利亚从耶稣坟头回来把耶稣复活了的消息告诉门徒们时,彼得等 11 个门徒还不能相信呢!以致于耶稣亲自给他们显现时,还记得批评他们的不信呢!

这句话明白吗?我省略了他们信心崩溃的事,若熟读四福音书,读到这段经文很精彩。当他们前面灵眼里已经认出耶稣就是神的儿子,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们全都崩溃,这是事实,该干嘛干嘛去了,以前打鱼的就去打鱼了。他们以前曾说过:“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我当然跟着你,你叫我死,我就死,这是彼得的原话,我可以为你献命!当看见耶稣死的时候却全都崩溃了,打鱼去了。这时候你提出问题:那他灵眼认出来白认的?后来肉眼看见耶稣真的死而复活了,然后他的信心回来了,后来的信心是一发不可收拾了。你的问题是:咦,灵里认出来还不及肉眼认出来?!

我们是否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人在灵眼里看见了“耶稣是基督”,与人肉眼里看见了“耶稣死里复活”相比,对于人的信仰来说,肉眼看见比灵眼看见更加重要?肉眼的见证比灵眼的见证更有力量?

经文故事见证到这里,你一定会出来这个问题。当你问自己这个问题,一定试图回答,到底是灵眼更重要?肉眼更重要?到底是灵眼重要还是肉眼重要?!(众:肉眼更重要/灵眼更重要)你不要猜答案,猜对了又有什么用?你要这样探究,假如这个重要怎样?假如那个重要又怎样?从逻辑上走,我们的问题是不会从逻辑上走。假如灵眼重要,这个怎么回事呢?假如肉眼重要,那个又怎么回事呢?有启发吗?很有启发对不对?

当然不是!

(“当然不是”是说,假如是的话会怎么样?我不是下结论,后面还有个“但是”又把你带回来了,这叫理性探索。)

若肉眼的见证比灵眼的看见还要重要,耶稣也不用反复问门徒们他是谁了。再说,第二组见证人里的 500 多人,都有耶稣死而复活的第一手见证。若他们的见证真的那么重要,为什么他们的名字《圣经》都懒得提及呢?

你看我不猜答案,假如肉眼见证很重要,那 500 人就是肉眼见证,可是 500 人的名字都没提,请问怎么解释呢?我这个思维就是你不要猜答案,在逻辑上就有两种可能性,所以是很简单的。

好吧,现在让我们看看第二组证人的证词怎么说?

这时候我走不下去了,说明我此刻没有答案。你们没有答案,你们就瞎个答案;我没答案是 hold 住,然后再读经文,看后面有亮光吗?我两条路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此时没答案和我前面没答案是不一样的,因为我走过了很多路,然后我再看后面的启示。这种思维方法要学习,读《圣经》和做科研是一样的思维方法。

第二组证人:500 多弟兄。(林前 15:6 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Then he appeared to more than five hundred brothers at one time,most of whom are still alive, though some have fallen asleep.)对于第二组见证人,我需要作很多说明。首先,这起“500 多人同时(at one time)见证耶稣复活”的事件,在翻阅案卷时我吃惊地发现,除了保罗一人提及以外,这件事情在《四福音书》里压根就没有提到。虽然我在网上看到,有解经家们把这件事与《马太福音》28:10 里的经文“耶稣对她们说:“不要害怕!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见我。”联系起来,但也没有给出任何可靠的证明材料。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保罗虽提及了这件事情,却没有提供事件的时间、地点和任何其它现场信息,和这 500 多现场证人中任何一人的名字。比如说,耶稣的门徒们里有人在现场吗?保罗看重的路加医生在场吗?为什么连路加医生写的《使徒行传》里都闭口不提这件事情?在我的想法里,第一组的见证只能算是一起小众事件;第二组的见证,因为是“一次性(at one time)显给 500 多人看”,才是一起大众事件,会给当时在场的众多见证人巨大的震撼!奇怪的是,在《圣经》里怎么只有保罗一个人寥寥数语的见证呢?

这个问题我记得我以前出过题目的,几乎没有一个人发觉这里是个问题,也懒得去核对。核对结果是,这起 500 人同时看见耶稣复活的事,《使徒行传》没提到,《四福音书》也没提到。我当时说,你不觉得奇怪吗?还记得吗?(众:记得!)我当时还特别注意,赵牧师是不是也没有注意到?(众:是的。)我提出这个问题,合理吗?(众:合理的。)我又是小孩子问题。假如肉眼见证那么重要, 500 人是怎样的场面?怎么可能没有记录?这不是很难的问题,只要你认真,你也有这个问题。有问题,《圣经》就会回答;没问题,就没有回答。

不过,关于第二组证人的见证,保罗还是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重要的补充信息。保罗说,在他写作《林前》的当时,这 500 多现场证人中,还有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保罗的意思是,关于这起事件的真实性,若有人愿意去核实是可以求证的,因为其中一大半见证人当时还健在——很好。可是,保罗啊,你是幸运的,在当时还可以找到“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的人去求证。而现在 20 多个世纪过去了,所有的见证人如今都死了或睡着了。我们怎么能够确定,你说的这件事是可靠的呢?

毋庸置疑的是,我的疑问仍然存在。保罗啊,若 500 多人的见证事件是可靠而且重要的,为什么在《四福音书》里和《使徒行传》里都没有提及呢?默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如果保罗和四福音书作者并没有如同我一样,认为这起“大众见证耶稣复活”事件是那么重要呢?也就是说,即便这个事件是可靠的,但保罗和四福音书作者们并不觉得,就见证的价值来说,有那么重要,因此他们也就没有留下诸多我们感兴趣的细节,不就情有可原了吗?

我的意思是,他们并不是“无意中忽略了”,而是全体一致地 “有意地忽略了”这个见证事件的具体细节。会不会是这样的呢?

我用的是什么逻辑?我用的还是常识,因为我们觉得这个事情怎么可以漏掉呢?前提是觉得很重要;假如当时的四福音书作者不觉得很重要,那忽略掉不是很正常嘛?我只是提出这个可能性。

保罗补充说,当时见证的人还有很多在,这句话很重要。为什么很重要?这句话比我们想知道的更重要。我们想知道,当时还有谁在啊?他们有没有写证明啊?为什么在使徒行传里没写啊?我们认为这些重要,保罗说当时还有很多人在,你可以去查。其实这句话对我们来讲很重要,意思是说,这件事的可靠度在当时是可以查的。保罗是敢于挑战,你可以查!也就说,对于这个事情的可靠性,不是保罗一个人瞎说的,你要承认保罗是诚实的。那你说,保罗随意想编,故意骗我们呢?这是我刚信基督时很重大的问题,这帮人全骗我呢?后面我会告诉你,这怎么解决,也在保罗见证里出来。你是要挑战保罗证人的诚实度,证人需要诚实,你们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基督徒当了这么多年。我是在刚接触《圣经》,受洗以前,一定要想通的问题。

众:肯定想过。

那保罗为什么不是骗你?

众:因为他最后把命都舍了!

对!这个就是你为什么一直在跟着他走,否则的话你挑战太多,想糊涂了,到最后你会出来,这些人为什么不来骗我?这时候证人很重要,这就是为什么 500 人提都不提,很可能没有意义,他是看见了,他们能证明又怎么样呢?这时候你才知道,保罗提到名字的几个人都是站立得住的:12 门徒,雅各,然后自己,其他人一带而过。其他名字不能乱提的,所以这 500 人他一个都没提,不值得提,谁知道他们最后是什么结局?!

我问自己,难道真的如我想的那样,见证人越多,见证事件的场面越轰动,(或者见证人的名气、财富、知识越多),对于我们的信仰来说,也就越重要吗?

我们到现在为止,爱因斯坦那么聪明,不是基督徒,我们很失望,就是这个心理。某某那么成功,为什么不当基督徒?我们就很失望,都是这种心态。这个心态我们后面会分析,也许这个心态都错了。我们现在认为,这个场面见证人越多、越轰动、越有地位,他对我们影响越大,越容易相信。这个心态也许有问题,怎么会有问题呢?

难道真的是这样吗?若我这样的想法是对的,我们确实会有理由觉得,四福音书作者和保罗没有留给我们更多关于这 500 多人现场见证的更多信息,是一个遗憾,以至于让我们每当想到这个缺失的遗憾,就会觉得内心不很踏实。可是,若我这样的想法不对呢?若一个人对“这福音”的信仰,与见证人数的多少,见证现场是否轰动,见证人的身份、地位、学历、财富、权力等因素,没有太大关系,那么,四福音书作者和使徒保罗有意忽略了这些无关紧要的具体信息,岂不是明智的吗?

这里关键不是我的结论,而是我的思维方法。不断地若……若……一直往前走,在圣灵的带领下。

可是,我的内心继续疑惑,怎么会没有关系呢?见证人越多,见证场面越轰动,我当然也就越容易信的。当然是这样的,至少我是这样感觉的。难道我的感觉会错吗?难道我不了解自己的信仰情况吗?难道我不知道有哪些因素会让我更加相信吗?说到底,难道这一切不是关于我自己信还是不信的自我判断吗?

可是,若不是呢?若真正的信仰并不是关于我自己信还是不信的自我感觉和判断呢?若真正的信仰与人的自我感觉没有太大的关系呢?若真正的信仰与主观无关,只与客观性有关呢?

好吧。可是,如何界定见证的客观性与有效性呢?难道不是由人的主观决定吗?——唉,我看到了,我对信仰的认知,始终走不出自己的主观性啊。即便在思考“见证”这样一个原本应该是“纯客观”主题时,我仍然也会扯进那么多主观的因素。难道我的主观感觉真的那么可靠吗?

当我默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旧约《出埃及记》里记录的犹太人在摩西带领下“过红海”的历史事迹。我问自己,那个见证场面够大,够轰动了吧?现场的见证人数达到百万级别了。所有现场者的主观感受够强烈了吧?保罗说的 500 多人同时见证耶稣复活的神迹,无论现场多么轰动,总比不上百万人在敌军追杀下亲身经历“过红海”那样惊心动魄吧。可是,据摩西记载,当年旷野犹太人的大多数最后都在信心里跌倒了。对此,保罗曾在林前10:1–5 里曾特别警戒我们说: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可见,我的“见证人越多,见证场面越轰动,我也就越容易相信”的想法,真是一个浅薄的认识。基于这种浅薄认识的“相信”,搞不好就是保罗在前面说的“徒然相信”呢!

可是,关于旷野里的犹太人,我还有一个问题。难道在旷野里的犹太人,会认不出“带领他们过红海”的大能者,就是那位他们的祖宗膜拜的、人肉眼不可见的耶和华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他们当然知道,并且深深地相信。可是,既然如此,既然他们已经借着对肉眼可见神迹的亲身体验,认出了神迹背后那位肉眼不可见的真神,他们怎么还会在最后几乎全部都倒毙在旷野里,成了可悲的“徒然相信”的真实样本呢?

是啊,问题出在哪里呢?让我们暂时 hold 住,继续往下读第三组见证人的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