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5:7

15:7 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

预习思考题

第一组见证人是 12 位;第二组见证人是 500 多位;那么,你认为保罗第三组见证人一共有多少位?

你认为保罗为什么用雅各作为第三组见证人的代表?

从第三组见证人的第一手见证经历来看,保罗证词里的“He appeared”里的“他”,是耶稣?还是基督?

(阅读美国 Dane Lewis 牧师 2019 年 7 月 28 日的证道文章。)

有人说,“埃及法老”不仅在肉眼里见证了以色列人的神的大能,而且还在灵眼里认出了以色列人的神是宇宙万物的最高的神。对此说法,你同意吗?

有人据此推论说,对于一个属血气的人来说,即便有了“肉眼的见证 + 灵眼的见证”的双重经历,比如法老,也不能保证他的重生得救。对此说法,你同意吗?

有人进一步推论说,一个人能否重生得救,取决于人如何在自由意志里对待神恩赐给他的各种“见证经历”。对此说法,你同意吗?

Dane Lewis 牧师得出结论说,法老在获得了关于以色列人的神的明确并有力的见证后,他仍然希望神离他远一点,他不喜欢神来打扰他的王国。对此出于自由意志的要求,神也答应了,神离他而去。请问,你是否同意牧师的如此说法?

有人说,这里的法老,可以类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包括你与我,因为在神面前,我们的心也与法老一样刚硬。对此说法,你同意吗?若法老的王国是当时的埃及帝国,那么,你认为,你与我的王国,在哪里?

逐句解经

搞懂“救恩”到底说什么?你发现《哥林多前书》是讲这个,《罗马书》也是讲这个,无论从哪里切入都可以,你必须切入到那个深度。若切一半不切了,就不能在那个深度上连成一片了。苦口婆心,把心得讲出来了。

保罗一共提供四组证人,我记得第一组讲完以后留一个问题,期待看第二组;第二组讲完以后留一个问题,期待看第三组。现在我们看第三组,还记得第二组讲到最后,看第三组怎么说的是什么问题?(众:500 个人的见证不是那么重要。)最后是什么问题?

朗读吴博士的读经笔记:

关于旷野里的犹太人我还有一个问题,难道在旷野里的犹太人会认不出带领他们过红海的大能者,就是那位他们的祖宗摩拜的,肉眼不可见的耶和华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他们当然知道,并且深深地相信,可是既然如此,既然他们已经借着对肉眼可见神迹的切身体验,认出了神迹背后那位肉眼不可见的真神,他们怎么全部都倒毙在狂野里,成了可悲的徒人相信的真实样本呢?问题出在了哪里?

我们以前可以把这个问题消解掉:其实灵里没看见,否则他们不会倒毙的,这是一种消解的方法。你是这样消解的:灵里看见的就是不倒毙,就是站立;凡不站立的都是没看见,你这样定义。越读越会定义。这次希望定义不要复杂,要自然,要自然分开“肉眼看见”和“灵眼看见”。“肉眼看见”是你的眼睛看见,眼睛看不见的东西,你说你看见了就是灵眼看见,特别是神——我这样定义就很自然,旷野里那些犹太人难道不知道神迹背后是耶和华吗?他当然知道是耶和华,他看见那个神迹背后是耶和华,所以他们说耶和华带领我们出埃及。耶和华本来是眼睛看不见的,他们借着肉眼看得见的神迹,看见那个肉眼看不见的耶和华,这就是灵眼看见。我这样解读“灵眼看见”就不会掉入定义说。

为什么这么做?我是有道理的。前面已经有非常重要的词:你已经“领受过”了,你要“持守”。三个动词:“领受”,过去时;“持守”,一般时;正在被“得救”,现在进行时。关于“领受”这个事情我们总是争,你们总说还没领受,因为都没搞懂,半信半疑。我说保罗跟你们争,保罗说你已经领受了,因为他用过去式。假如这一点你不与保罗共识,保罗就不在跟你说话,因为他的前提是你们这帮人已经领受了。这是前面我说的前提,假如你的前提是我没领受,因为根据你的理解这不是领受,保罗就无法跟你对话了。你跟我也发生同样的问题,我告诉你,你上次听懂了,你说你没听懂,那我跟你也讲不下去了。这时我跟保罗的情况有点像,我跟你说了半天你都没听懂,我怎么往下讲呢?大家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这番语言是沿着保罗的“领受”了,要“持守”,你正在“被得救”,这三个简单动词的时态出来的。我们原来从来没有这样读过,现在发现原来你领受了不承认领受,听懂了不承认听懂,忘了,这正是我们的问题。我们真正的问题在哪里?结论我知道,耶稣基督是救主,所以你不觉得这里有问题。假如结论知道《圣经》就不要读了,那我们结论早知道了。各位弟兄姐妹,我是不是在重复同样的东西?(众:挺好的。2017 年我发现知道“结论是没用的”。假如结论有用,你把结论用《圣经》里面的几点背出来,你相信例,干嘛还要读《圣经》?

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圣经》告诉的东西你信了,读了以后我信了,为什么还需要见证?这样往深走,这个问题让我个人觉得简直一片天出来了,才知道我们以前为什么不能相信;或者我们尽量相信,搞来搞去为什么还是那个主观相信?所以这次是难得的机会,我希望每个弟兄姐妹抓住团契第一次的新鲜感受,初始经验是最可贵的,炒冷饭有时候会麻痹,所以请抓住第一次很新鲜的感觉。

有人说,我们几乎是第一次碰见你这种读法。我现在一看也觉得不得了,我也没想到《哥林多前书》会带到这个地步。你看第 13 章讲爱,第 14 章讲方言,第 15 章带到见证,带到核心的核心。我自己觉得非要把前面第 1–5 章没写到笔记补出来,才有始有终。(众:好!)

开场白讲到这里,刚才第二组最后出来的问题:500 人的见证应该很厉害,怎么会提都不提?或者只有保罗提一下,也是那么简单,没有名字、时间、地点,详情,为什么?这个轰动的见证事件为什么不重要?我就想到旷野,旷野比这个还要轰动,神让红海打开,然后你逃过去,那是一辈子忘不掉的吧?旷野是你自己生命攸关,从埃及人逃出来,全家人在那儿跑,敌人在那儿追,过红海的经历有多少人?(众:200 多万。)史无前例,人类历史上没有这种事情。你说当事人轰动不轰动?印象深刻不深刻?这时候你说他们看不见背后是耶和华的神?!一定是耶和华!因为是希伯来人的神,救这帮奴隶出来的。他看不见神,只是突然水分开你走过去。所以借着肉眼看见,他一定看见背后就是我的耶和华,“哇,我的耶和华神太厉害了”,所以有什么缺乏就求耶和华,“耶和华我没肉吃了”,“耶和华我吃得难受了”,因为他已经看见耶和华了。

众:为什么后来又拜金牛犊?

他灵里已经看见了,也许他又忘掉了,忘掉是一个问题。灵里看见为什么还倒毙?以前我们说肉眼看见不够,灵眼看见很高尚,灵眼看见就不得了。现在借着这次机会,我们发现灵里看见好像也不行,就提出这个问题,WHY?这个问题我们 hold 住,继续读。这时候我们就知道这样读的意图了,这时候你要配合我把灵里看见以前那个似是而非、讲不清楚,每天挂在嘴巴上不知道说什么的东西,彻底拿出来照一照。你要跟我一起理,因为你要承认你以前灵里看见的确实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什么灵里看见?但我们挂在嘴巴上,什么是灵里看见?一上到灵里看见层面,就是神秘主义,一神秘主义就不用解释了,你知我知,就好解释了。因为整个救恩都讲灵里看见,灵里看见不能解释,就把本来可以解释清楚的东西变成方言了,方言是解释不清楚的。你在灵里看见才相信神,你才得救恩,救恩过程变成一个奥秘,不能讲了,讲不出来,就是你知我知这样的东西了。

我挑战大家,任何一个人告诉我灵里看见是什么东西?每个人都是挂在嘴巴上的,你们要描述一下灵里看见什么东西。我挑战从老师到学生,从基督徒,牧道友,到信主一年之内的,信主五年之内的,信主十年之内的,信主二十年的,我挑战每个人,你每天挂在嘴巴上说的灵里看见是什么意思?你说不出来一定是神秘主义,你说这个不用说的,你知道的。哈,我太喜欢这个开场白了!(众笑,称是!)

众:你说你受洗的时候是圣父、圣子、圣灵是不是?你看见了吗?你是在灵里看见了吗?怎么叫在灵里看见?可描述吗?可言说吗?

假如你们给不出一个说法,那我给出说法!当我给出说法,你不能说“你这个说法太奇怪了”;我至少给出来,你都给不出来(你们不要跳起来!)。灵里看见:凡你肉眼看不见的,不可能看见的东西,你号称自己看见的,就是灵里看见。(众:肉眼看不见的就是灵里看见了。)你可以说我乱讲,但如果有意义的话一定是这东西!(众:“灵里看见”,要看是谁在说,很多教派都有灵里看见。)

我不关心其他教派怎么说,我只是想搞明白“灵里看见”是什么意思,否则我是自己骗自己。这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每天说灵里看见,却不知道讲的什么意思。我们一步一步来,首先把“灵里看见”变得有意义:假如你说“灵里看见”,那意思就是不是“肉眼看见”,所以,凡肉眼看不见的,你居然说自己看见了,就是“灵里看见”!我发现这样定义的话全都对了。这姐妹说我这个定义 OK,这个定义至少 make sense,不然说什么?!这样我突然发现灵里的意思不就是神说:“我造的人是有灵的活人”吗?

按照我这个定义,马上看见概念,概念是肉眼看不见的,对概念的看见都是灵里看见。肉眼看见必须实物,我必须摸到苹果、看见苹果;但当我面前没有苹果的那种看见就是概念看见,人的概念能力其实就是灵的能力。我突然发现动物是没有概念能力的,一旦有概念能力就可以思想,动物是不能用概念思想的。所以我们是用灵里的能力看见概念,而不是实物;我们可以超越实物,用概念把这个实物抽象出来。比如说我们看见红的苹果、绿的苹果,我们出来一个概念“苹果”,和数学一样,直线,点、面,全都是几何,这个抽象的能力其实就是灵的能力。这个抽象能力就是产生概念的能力,你在观念里面可以有一个世界,你看见观念世界,这个能力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也就是有灵的活人。

假如不是肉眼看见而号称看见,看见的是观念;譬如说上帝、耶和华,我当然可以看见,在概念里看见,就是灵里看见;神就是借着概念放到你脑子里,因为耶和华本来就是灵,你看不见。你首先必须抓住它的概念。这样你就发现,我这个“灵里看见”居然把《创世记》人和动物的区别点到位了,我们是“有灵的活人”,所以我们可以看见。我们可以用概念思考,不公义,什么叫公义?这对夫妻之间没有爱,什么叫爱?爱值多少钱?我们可以用概念思考,这就是“有灵的活人”。

假如你接受了我这个概念,我用灵可以看见概念,我也可以用灵看见耶和华上帝、耶稣基督。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用肉眼看见过真的耶稣基督,我的看见全是灵里看见。同样是有灵的活人,神就怕你变动物,变成没有灵的动物,现代人越来越“动物”,现代人对生命的体验越来越动物化,灵越来越差了。

灵是抽象概念能力,我们现在把抽象概念能力只用在文化、文明有关的精神方面;同时又创造出一个新的灵,跟上帝挂钩,那个灵是宗教灵。我们把文化、生活层面的灵变成文明灵,文明灵是学习越来越厉害,学数学,学物理,学习能力很强。宗教灵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可以把灵理解成苹果?因为苹果不是灵,是抽象能力,灵是只对上帝的。请你告诉我,你对上帝的灵怎么看见?你这样一刀切,一定有神秘主义!

对于我是同一个能力,可以看不同的东西;我可以看上帝,也可以看苹果。我们说这帮人已经看见上帝,灵眼打开了,上帝是借着神迹打开的。你以为灵眼打开那么容易?当你说“耶和华是我们的供应者,耶和华是大能者,所以我们生病求耶和华,干什么事儿都求耶和华,出门下雨没带伞也求耶和华”,基督徒不就是这样吗?非基督徒觉得你很怪,哪里有耶和华?你说有啊有啊,福音祷告!这时我们说那个非基督徒灵眼没打开,看不见耶和华。他只是没有用灵的眼睛看耶和华,但他也可以看苹果,看数学几何。这个完全可以,至少是一个说法,原来连说法都没有,而且没有说法的时候,我们还觉得没问题,这个有问题!后面还会一点点展开,现在还是 hold 住,看第三组经文。

15:7 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

15:7 then he was seen of James; then of all the apostles.

关于第三组见证人我有一个问题,问题一:保罗第一组见证人是 12 位,第二组见证人是 500 多位,那么第三组见证人一共有多少位?问题二:为什么保罗用雅各作为第三组见证人的代表?问题三:对于第三组见证人来说保罗证词里的 he appear to 里的“他”是谁?耶稣?还是基督?

假如你读到这里,吴博士怎么又搞人了?耶稣基督不是一回事吗?耶稣不就是耶稣基督吗?不就是同一个人吗?不就是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吗?耶稣就是基督,基督就是耶稣,我们现在不是耶稣基督连在一起说吗?你非要分开干吗?到目前为止有这样的疑问吗?觉得我很无聊?(众:原来是有的。)现在读了我的东西还有吗?(众:现在没有了。)

我再说一遍,以前是有的,以前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耶稣基督是一回事,我们这次就是要搞清楚为什么耶稣基督是一回事,我们回到原点,因为基督是旧约里启示的,他的概念是救世主、受膏者,他是上帝派来的,有很多很多加进去的概念,我们也没见过基督,完全是启示给我们的一个概念,说他是真实的,这一点没问题吧?他对我们领受者来讲是一个概念,这个概念来自于旧约,没有旧约连这个概念都没有。譬如说中国人、中华民族,哪有什么弥赛亚概念?!旧约的以色列、希伯来人的老祖宗有一本书,里面有这个概念,我们也是从那里知道的。先有这个基督概念,后来历史上有一个人物叫耶稣,关于这个历史真实人物,他就是他,耶稣就是基督,你怎么知道的?你凭什么这样说?!

众:灵里看见。

是灵里看见,你答对了!但是我现在说,你这个灵里看见是徒劳的。我以前也认为灵里看见了,不得了了。此刻,我们先提出问题来,这个耶稣基督既然是一个完全真实的人,一个旧约启示的概念,怎么搞在一起了?请解释清楚,否则你就是瞎讲,或者你不知道在讲什么。你讲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方言祷告可以不知道(本来就不知道);你讲道、讲自己信仰的时候不能这样,你这样就是悟性上有问题。

关于问题 1,(保罗第一组见证人是 12 位;第二组见证人是500 多位;那么,第三组见证人一共有多少位?)我的默想如下: 关键是,怎样解读保罗这里说的“众使徒”(all the apostles),单单指与保罗同时代的基督徒?还是也包括了所有那些把基督在地上的使命看作自己的使命的历代基督徒?对此,我发现,回答这问题的关键,又是,如何理解这里的“appeared to”的含义?

假如我们 1555 里里面有人像这弟兄那么认真的话(这弟兄对教会有很多经验),他就会指出“使徒”这个词和“门徒”这个词是不一样的。使徒是特指那 12 个,门徒可以指很多,所以他说这个词是特指,不能自己瞎解。对于这类问题,我就说读书读死了,为什么读死了?你被这个字套住了,你要克服自己被自己套住的行为习惯。使徒是特指,但是它也可以泛指,为什么不可以泛指?任何概念都可以特指可以泛指,概念是为人服务的。概念就是这样被人用的。

赵牧师:保罗在《圣经》里用使徒这个概念也用过泛指的概念,也不是单指那 12 个。

赵牧师这个插话没有我好,还是死,他万一找不到根据就不能用了,我是找不到都可以这样用。明白吗?当然我肯定也找到了。保罗能泛指,我也可以泛指,或者我是第一个泛指,不可以吧?这个时候你不要来神秘主义,你说保罗可以这样,吴少海就不行,保罗和吴少海不是一样的人吗?他也是罪人一个,他也是得救的基督徒;他也摆上,我也摆上,最多是他摆上比我多一点。所以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千万不要把人里面再分隔。甚至也真的把耶稣当成百分之百的人,否则耶稣是神可以死而复活,我们怎么死而复活呢?这个地方都是脑子要非常活的。神写《圣经》的时候害怕你被字搞死,神是有这个担心的,神就怕字叫你死,你非要死,这是你的问题,他已经告诉你了,精义叫你活。我刚才说赵牧师插话插得没我好,赵牧师理解我的意思吗?(众:理解。)

因为我们其实在学习保罗,保罗读旧约的时候概念跳得一塌糊涂,那些法利赛人说你怎么能这样解释旧约?现在赵牧师说保罗也泛指过“使徒”,你 google 一下马上就出来了,我也这样回答克瑞斯弟兄,因为他要我有个预备可以面对有人可能提出这个问题,我也很感激。但是实际上,这个地方我也知道,是我开始认真这样做了,就是对字很认真。你发现吴博士很认真,你怎么一下子好像很活?这个你自己体会。

这个例子一泛指,意思就打开了,众使徒就不在第一组之列,也不在第二组,应该是另列一个新组。这样保罗分成四组就很漂亮,不会重叠,按特征来分,或者至少有一个共同特征。第一组十二使徒特征强烈,不可取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500 多人的现场见证呢?假如那个事情是真的,看见的就是 500 人,后面也加不进去了,发生就结束了。这个第三组是概括历代基督徒的,这样一概括,从耶稣以后见证耶稣的人全概括了,一个也跑不了。这时候你发现保罗的分类又非常厉害,一个也没落下。

我们再看第三组有什么特征?一定是以雅各为代表,雅各的特征就是其他人的特征,这个线索就出来了。

若与第一组和第二组一样,这里的“appeared to”也是指 “耶稣死而复活显现给人看”的肉眼见证事件,那么,因为《圣经》里没有暗示,耶稣基督在保罗时代以后曾在肉身里显现给基督徒肉眼看见,因此,第三组里“众使徒”只能是指与保罗同时代的少数得此殊荣的基督徒了。

这段话其实很简单。假如这个“appeared to”是指肉身显现给肉眼看见,众使徒就不能包括保罗以后时代的了,因为保罗以后耶稣没有再显现,我们都没看见就不能包括进去,就指这个意思。假如“appeared to”可以是灵里显现,不一定要肉身显现,这样就分别了。看懂没有?(众:看懂了!因为《圣经》没有暗示。)

可是,我们知道,在《使徒行传》里,复活后的耶稣显现后吩咐基督徒说,“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因此,若我们把“那些把基督在地上的使命看作自己的使命的历代基督徒”也包括在第三组见证人里,对这里的“appeared to”一词的解读,就不仅是“肉身对肉眼”的显示,而是基督的灵(即圣灵)向历代基督徒的灵“显示”。

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把“appear to”也解读成基督灵对基督徒显示,我们就不定义在当时那个年代了,历代的都可以包括进来了。我倾向于把历代也包括进来,因为我们这些人也是它的见证人。

我们还知道,在第一组见证人的证词《四福音书》里,我们读到了,在他们肉眼见证“耶稣死而复活”以前,他们都在自己的经历里,在灵眼里认出了耶稣就是基督。可见,对于后世的历代基督徒来说,作为基督的见证人,他们的见证也不再是关于“肉眼看见”的见证,而是关于在灵眼里见证基督的灵向基督徒“显现”的事实。当然,这里“显现”也不再是视觉上的“看见”,而是基督的灵(即圣灵)明白无误地给予基督徒丰富的生命启示。

第四点是蛮重要的,第一组的门徒们在肉眼见证肉身复活以前,已经在灵里认出耶稣就是基督。当时他怎么认出基督?耶稣就是基督,基督也没看见过,可见不是靠肉眼认出,也不是那个人跟耶稣很熟,跟基督也很熟,然发现他们脾气一样,性格一样,说你就是。因为使徒对基督的肉眼是没有经验的,只对耶稣有经验,所以一定是在灵里看见的,看见内在的一致性。我说的是,在你肉眼看见以前,你可以在灵里看见耶稣就是基督。灵里怎么看见?一定是耶稣基督向他显示说我就是他。其实你读《四福音书》,耶稣不断地启示我就是基督,我就是神的儿子。所以我一直说,在不断的启示下,使徒是在肉眼看见耶稣就是基督以前,就在灵里先看见了。也就是说,在灵里看见是可以的,我们这些人虽然肉身基督复活的现场,我们不在也看不见,但是我们可以在灵里看见,或者灵里耶稣基督可以向我们显现。这是第四点的意思。

这样一来,若我们对这节经文里的“显现”作“灵眼看见”的解读,那么,第三组见证人就理所当然地包括了“所有那些把基督在地上的使命看作自己的使命的历代基督徒”了。那么,他们的人数有多少?当然也就远远不是第一组的 12 人,和第二组的 500多人可以比拟的了。第三组见证人的数目,应该是上亿人的数量计了——感谢主!但愿你我的名字都在其中。

我后来想,我们的名字在其中是很简单的,好像也没有什么意义;你即便在名单上,也不能保证你是得救的。我们的话题越来越深了。

关于问题 2,(为什么保罗用雅各作为第三组见证人的代表?)我的默想如下:

关于雅各其人,我需要作一些重要的背景材料的补充。据《四福音书》确认,雅各是耶稣在地上 4 个异父同母弟弟中的长弟。其他三位弟弟的名字是:约西、西门、犹大(《马太福音》13:55)。但是,雅各不是耶稣 12 门徒中的一个,因此不属于第一组见证人。

雅各是否属于第二组 500 多“耶稣死而复活”现场里的见证人?《圣经》对此没有说,我们不得而知。另外,复活后的耶稣有没有在肉身向雅各显示自己(如同耶稣向保罗所做的那样)?对此,《圣经》里也没有留下特别的记录。因此,若复活后耶稣没有向雅各作肉身显示,那么,保罗把雅各归作第三组见证人的代表,就显得非常恰当了。因为第三组见证人里的绝大多数历代的基督徒,都没有机会在肉眼里见到复活后的耶稣。在这一点上,雅各的信仰经历与历代基督徒非常相似。

雅各虽然在亲身的经历里,见证了耶稣圣洁无罪的人生,却因为肉身的遮蔽,让他无法像其他 12 门徒那样,从圣灵里领受神的启示,直接在灵眼里认出肉身的耶稣其实就是旧约启示的基督。据《四福音书》记载,在主耶稣在地上传道的时间里,雅各作为耶稣的家人,一直阻拦耶稣的事工,又讥笑、又不信(参考《马可福音》3:21)——这一点与历代基督徒重生以前的生命非常相似。

一直到耶稣死而复活以后,雅各才从其他见证人,比如耶稣十二 门徒和母亲玛利亚那里,获得了关于“耶稣死而复活”的第二手见证。

注意,这里第一组见证人和第二组见证人的概念出来了。严格地讲,雅各和我们都是从四福音书、十二门徒的见证里获得第二手见证。这时候才知道,四福音书、十二门徒是多么重要。我们都跟雅各一样,都是通过十二门徒、包括玛利亚等当时围着转的几个人。雅各当时可能跟我们一样,开始不相信,后来第二手拿到了,因为《圣经》没有说他第一手看见。

从此,雅各的生命获得了重生,他不仅在灵里认出了“耶稣就是基督”,而且还对此写出了深刻反思。在《雅各书》里他特别说了,不可按外貌待人;要谦卑领受从上头来的属灵的智慧等——这一点与历代基督徒重生以后的生命非常相似。

也就是说,我们也是第二手领受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然后我们在灵里一点点看见耶稣基督,然后我们才开始重生。这一点我们跟雅各是一样的,跟十二门徒不一样,十二门徒是在这以前就认出来了。

换言之,所有历代的基督徒无一不与雅各一样,不仅从第一批见证人的证词《四福音书》里,“领受”(过去时态)了关于“耶稣死而复活”的第二手见证;并在三管齐下的信仰经历里,被神一点点打开灵眼,得以谦卑领受从上头来的属灵启示,像雅各弟兄一样,逐渐在悟性里认出了“这福音”里的丰富真相,成了第三组见证人的荣耀一员。阿门!

关于问题 3,(对于第三组见证人来说,保罗证词里的 He appeared to…里的“他”是谁,是耶稣?还是基督?)——对此,我的默想如下:

基于上述讨论的思路里,我们看到了如下的图画:

第一组见证人(12 门徒):不仅在灵眼里认出了“耶稣是基督”,而且还在肉眼里见证了“耶稣死而复活”。正是他们在肉眼里看见“死人复活”的第一手经历,让他们从“耶稣是基督”属灵亮光,上升并扩展到对“基督为我们的罪,死而复活”的“这福音”的悟性认知的全新高度和广度。

这一段话很长,最后怎么扩展到“这福音”的“为我们罪而死”?后面会讲。“这福音”里面有六个事实,不仅耶稣是基督,而且基督跟我们的关系是怎样的?“为我们罪而死”是怎么回事?然后“死而复活”又是怎么回事?这些全是福音的本质东西,全部连成一片。第一组证人是这样连成一片的,他们最后都是为主殉道,这组人是特别的不一样。

第二组见证人(500 多人):他们都是“死人复活”的第一手见证人;至于他们是否也有“耶稣是基督”的第一手属灵见证,对此,《圣经》里没有给出更多的信息。

对此,我们不下结论,这 500 人中也有可能像门徒一样老早就认出耶稣是基督,再经历死人复活的现场见证,不排除这个可能,《圣经》没有给出更多信息。)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是第一组证人肉眼见证“死人复活”的最直接有力的旁证支持者。(这是他们作为第二组见证人的最大价值。)

第三组见证人(众多历代重生基督徒):这个队伍浩浩荡荡。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耶稣死而复活”的第一手见证。作为 “这福音”(“基督死而复活”)的第三组合格见证人,他们必须(1)不仅在灵眼里认出“耶稣是基督”的经历;还需要(2)从第一与第二组见证人那里,领受了“耶稣死而复活”的第二手见证。若仅满足二条件之一,他们都不能成为“这福音”的合格见证人。

这里我说明一下,第三组见证人对于众多历代“重生基督徒”的意义,我考虑了很久,发现“重生”两个字可以拿掉——重生基督徒一定进入第三组,不重生的基督徒也有资格进入第三组,也是合格见证人,但合格见证人不等于重生。

成为合格见证人必须满足两条:以雅各为代表,雅各没有第一手肉眼复活的见证,我们跟他一样;但雅各有第二手肉眼见证,我们必须也要有第二手肉眼见证。雅各这个人物最后是得救的,他不可能只有第二手肉眼的见证,他一定也有灵眼的见证。

我们作为基督徒,“耶稣是我救主!”这话本来就是灵眼的看见。只要你是基督徒,当你受洗时认真地说:“耶稣是我救主!”你就有灵眼看见;但你不一定得到死而复活的第二手肉眼见证,也许你压根儿就不在乎死不死、复活不复活,也许你此生只想神保守,只想做个遵行律法的正派人,当个基督徒就可以了,信仰仅对今生。这样你就还没接受死而复活的第二手见证,对你而言这个时间还没有到。

即使“认出”也不是完成式,我“认出”就完成了,不是的。“认出”概念的真相是很丰富的,越来越多是个过程。大家注意,认出、领受,都不是完成时。所以说“已经领受了”,只是指你的领受部分不能否定。“持守”一定要不断地领受,神会不断地给予你,你是被动地接受;除非你放掉,放掉当然就没有领受,也没有持守。所以这几个概念,“领受”、“持守”、“得救”,每个人反复嚼。

这一次,我们把“领受”的标准压低,但不等于“得救”的标准压低了。你领受了不持守,又重来一次,再重来一次;若每重来一次你都没有持守,就等于后续过程没有发生;后续过程是“持守”中不断“领受”,因为是给予者主动发起的,你只是被动领受;你只要查经,你只要认真,神总有办法让你领受越得越多;除非你觉得我已经够了,那就完蛋。这样我们把一个“活的过程”讲清楚了,而不是一个“死的过程”。这样你一定会不断地被“领受”,不断地被“领受”的过程就是被得救的过程,没有完成时!(众:阿门!)

由此看来,对于历代基督徒来说,即便他们宣告在灵里相信了(在灵眼里认出了)“耶稣是救主”(即满足了第一个条件),若他们没有真正领受“耶稣死而复活”的见证(即不满足第二个条件),他们就没有资格进入第三组见证人的名单。

这一次查经,我们要开始作为第二手见证人领受肉身复活的证据,大家听到吗?(众:听到!)这样我们至少有资格成为第三组见证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保罗特别强调了“耶稣死而复活”第一手见证对于所有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意义。我们只能是第二手见证,假如第一手是假的,我们都完蛋了。所以他讲来讲去第一手很重要。明白吗?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保罗特别强调了“耶稣死而复活”第一手见证”对于所有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意义。用保罗的话说,就是林前 15:32“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整个基督教信仰的大厦也傾刻倒塌了。或者原先就是一个幻觉,因此也无所谓倒塌不倒塌了。

为什么强调“死人复活”?为什么不说“耶稣基督复活”?也很有深意。因为耶稣与基督必须切开,若耶稣与基督直接连上,想当然神能复活,就连不到人那儿去了。只有死人复活,才使我们这些必死的人有希望;只有死人复活连上,才把宗教的东西切断,宗教只讲神复活,耶稣复活,我怎么能复活?!在座的弟兄姊妹,当你真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哭吗?我是哭了。你想,真的会死人复活啊!真的我们借着信耶稣可以不死啊!想得越单纯,你就越是真的被撼动!这不是玩笑,“如果”保罗说的是真的,“如果”《圣经》是真的,对这个“如果”要非常非常认真。

读者中也许有人会站出来挑战我说,为什么第二组见证人中的许多人,只有在肉眼里看见“耶稣死而复活”的第一手见证,也许从来都没有过灵眼里认出“耶稣就是基督”的属灵经验,他们为什么有资格成为保罗第二组里的见证人呢?——好问题!对此,我的回答是:即便一个人有资格成为保罗三组(第一、第二与第三)里的见证人,其实仍然不能保证此人一定成为重生基督徒。因此,第二组见证人的价值,不在于他们自己是不是得救了,而是因为他们的第一手见证,是第一组见证人的重要旁证,也是所有重生基督徒信仰的基石。

这里区别出,你作为见证人的价值与你是否得救是两个概念。这个区别提醒我们,如果两个条件都符合了,有可能还不得救。你说灵眼看见了,肉眼也看见了,我们还不得救,这是为什么?这个关键就是前面讲的“持守”,你没有持守住,放掉了。

为什么我说,“即便一个人有资格成为保罗三组(第一、第二与第三)里的见证人,仍然不能保证此人一定会成为重生基督徒。”我的理由有三:

所有人的见证经历都神恩赐给人的。因此,无论是灵眼的见证;还是在肉眼的见证;无论是第一手见证,还是从他人那里领受的第二手见证,都是神特别恩赐给人的。若这些由神恩赐来的见证经历足以保证人的得救,那么对那些神没有恩赐这样经历的人来说,岂不就等于说,神在救恩上对人的不公平了吗?

诚如我在前面说过,旧约《出埃及记》里记录了有幸与摩西一起经历“过红海”的犹太人,他们不仅有了神迹奇事的第一手见证,也在灵里认出了神迹背后的耶和华。但他们仍然倒毙在旷野里。可见,无论是灵里的,还是肉眼里的见证,都不足以保证他们得着神的救恩。

《出埃及记》还记录了耶和华降十灾给埃及法老的历史事迹。骄傲的法老原以为,与强大的埃及帝国背后的诸神相比,可怜兮兮的希伯来奴隶的神能算什么呢?但是,在不可思议的十灾面前,法老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耶和华神才是宇宙中最高的神!显而易见的是,无论是肉眼的见证,还是灵眼的见证,都没有使法老的心变软。可见,一个属血气的人,即便有了“肉眼的见证 + 灵眼的见证”,都不足于改变见证人(比如法老)的生命。

这三段我解释一下。第一段是说神救恩是否公平的问题。在我的思维里有一个原则,神一定是公平的,特别在救恩问题上。在其他的小事情上,你认为公平啊、不公平啊,很可能是我们自己没看到;在最后的救恩问题上,神一定是公平的!保罗启示我们,见证是个经历,在这个经历里你见证了,凭见证你就可以得救,经历又是神赐的,那神就可以不公平了。救恩不仅与见证有关、与经历有关,仅仅这两项还不保证你得救。所以我这里说“不保证”就是留个口,就是说你自己里面还要出来点东西,单凭见证是不够的。这样一想,你领受过,你不持守(holdfast),那就是你的问题,这跟我们的体验是一样的。我们对已有的见证可以随时忘掉,可以随时走掉,随时否定;然后不断要求新的见证,这也是教会史里不断要新的见证,就是新的神迹。耶稣基督复活不是神迹吗?神迹永远不够。问题出在见证在你手上,没有转化成得救的生命、得救的信心。不单单你有见证,你有经历就够了。你拍胸脯说,那天我生病,祷告,灵了!好像你在为神作见证,其实你自己反而得不着,没带来你的生命改变。

下面有个比喻,既然“见证”是我们信仰的基石,倘若基石被浪费掉,你没在上面盖房子,或者你的房子盖到基石之外,盖到草地上、泥土上去了,或者放在哪里不用,见证就没有用了。这个比喻很好。

第二段是说过红海。过红海的犹太人和法老放在一起是怎么比喻的?外邦人的法老跟犹太人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属血气的,神就是救这些属血气的人。既然是属血气的,犹太人有这个经历,法老也同样经历,法老的反应也是一样的。你看,普世的神是救一切人的,而且用一样的方法,没有区别对待。法老也看到耶和华神很厉害,也在见证,而且法老不仅有肉体见证,也有属灵见证。这个思考蛮有趣的,普世的人类面对上帝,我们是其中之一,教会内的人可能还不如教会外的呢!

如此看来,即便我们“领受”了前三组见证人的见证,无论是在“灵眼”里,还是在“肉眼”里,还是在“灵眼 + 肉眼”里,我们仍然可能在悟性里,对基督的救恩之道,是一个不长大的小孩;我们仍然可能浪费了神恩赐给我们宝贵的见证(“基石”),因为我们不知道如何(或不愿意)在“基石”上建造基督信心的大厦;我们仍然可能像形形色色的宗教徒那样,活在“徒然相信”的自欺里而不自知。怎么办?——且慢,让我们沉住气,遵从保罗的教导和勉励,继续保持理性的好奇和认真谦卑的追问,看看我们会不会从第四组见证人保罗那里,得到新的启示?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见证”作很细致的分类,很理性的分析,把见证分析清楚。我发现我成功地吊起你们的好奇心,请耐心看第四组有什么亮光;但是我也发现我失败了,大家冲着第四组去,前面三组又都扔掉了。为什么呢?你总觉得第四组里面有答案,你还是冲着答案去。为什么说前面三组你又扔掉了呢?因为你冲着答案去么,你觉得前面三组还是一样的问题没解决,所以你冲答案去。其实前面三组我们已经读出很多不得了的东西,破掉我们很多前见,破掉似是而非、讲不清楚、讲得很溜的但不知道什么意思的东西,这个成果我们要巩固下来;我们现在不珍惜这个成果,只冲后面答案。你看,答案是干嘛的?答案是破除的,破除你那些错误的东西,然后你才能真正进入。破除没破除你是进入不了的,一上来你又忘掉了。所以在你进入第四组的保罗见证以前,请你把前三组的破除功课巩固下来!

下次我们讲第四组见证,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