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30 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32 他们虽知道 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我们这一次要把《罗马书》读得扎实一点,最基础的东西要读得深刻一点。罪的概念是基督教的一个核心概念,我们以前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我在微信平台提出七个思考题,放在第 1 章结束时讨论:
(1) 为什么是“任凭”,而不是出手阻拦?(2)“任凭”是放弃吗?(3)人可以自己阻拦自己不犯罪吗?(4) 人可以做到不悖逆吗?(5)人是因为无知而犯罪,还是因为犯罪而无知?(6)神如何审判人?(7)神如何定人为义?
审判从第 2 章开始切入,前面主要是围绕罪的概念。
我们团契查考《圣经》合和本时,经常借助英文版的结构来理解中文意思。《罗马书》是一篇神学论文,保罗思维的内部逻辑走线很清晰。我们刚刚查过罗 1:18–23,里面有四个“For”打头的排列句(英文结构特别漂亮),这四个排列句告诉我们,因之人的悖逆,就开始拜偶像,他们的心智就昏暗了,自称聪明,反为愚拙。罗 1:24 用“所以(Therefore)”打头的经文得出结论:神有三个“任凭(give up)”。我们读《圣经》时,可借助英文语法结构理解经文含义。
上帝为什么“任凭”人做坏事?为什么不出手阻拦,好让我们不要陷进罪的深渊?谁能回答吗?(众:悖逆的人没什么好管的,只能“任凭”了。)上帝当然可以用强力让你不能犯罪,但是悖逆的本性解决了吗?(众:这样理解“任凭”,《圣经》逻辑真的很清楚。但中文里“任凭”与“放弃”是两回事吗?)这个问题蛮好,促使你理解上帝把眼光放开。在这个点上,上帝确实不阻拦,任凭你犯罪,但是上帝没有放弃人类。假如上帝放弃人类,先别提救恩,单单“任凭(give up)”都要惨得多。现代人类文明,包括律法思想、制度建设、慈善机构,哪一样不是在上帝保守下才有可能,同意吗?(众:同意)。现在读一下三个“任凭”,把这个结构抓住。
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第一个“任凭”,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英文关键词 “lusts”,任凭他们掉到“情欲(lusts)”去。
第二个“任凭”,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英文关键词“passion”,任凭他们放纵“情欲(passion)”。中文译作 “情欲”的这两个英文词,“lust”跟身体的欲望联系得紧一些,偏向于体;“passion”更接近精神、心理、情趣方面的欲望,偏向于魂。我们的激情往往会投向不正确的地方。按照神的创造,我们原本应当把激情投向一切美善的供应者,但是我们却把激情从美善的供应者,转移到提供给我们的那些好东西。这个跌落是很致命的,是人悖逆神以后造成的跌落。
第三个“任凭”, 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 英文关键词“mind”,即心思意念,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debased mind)”,更偏向精神和思维,心思意念是降级的、次等的、堕落的。由于身体上情欲(lusts)、精神上情欲(passion)出错以后,就琢磨一些不该琢磨的事,神任凭我们掉到乌七八糟的思维里,心智降级(debased mind),智慧降格。
这样,三个“任凭”对应三个关键词的结构就出来了。
第一个“任凭”后面还有一个关健词“impurity”,即不单纯、不纯洁。人会掉到一种强烈的欲望中,与你的身体有关,似乎上帝对身体特别重视。既然你创造我们,本来就是动物,有很多本能,为什么神那么严格,好像我们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任何情欲,单纯到成仙了?我们读《圣经》时,确实有这个张力。这里,我们往往把单纯想象成单一、简单,其实,上帝的单纯并不简单。比如说你看一朵花,或者一只蝴蝶,它们美得让你觉得很单纯,但是仔细看并不简单,色彩非常丰富,结构非常精致。上帝将不简单的变成很单纯,即便复杂依然可以很单纯的境界。单纯在上帝眼里往往指良善的单纯、不搀杂。上帝的良善是完全良善,但是可以很复杂,经历可以很丰富,这就是人生的精彩。身体欲望的不单纯(impurity)往往不是指简单或单纯的动物欲望有什么不好,而是指这种欲望里面隐藏的“不良善”的精神部分。
再进一步, 中文在第一、第二个“任凭” 里都用了“情欲”,但加了不一样的形容词。第一个“任凭”的关键形容词是“impurity”,即搀杂的、不纯洁的。经文意思说,当你从真实里掉落,当你不承认上帝,就必然一头钻进这种不单纯、有许多掺杂的、不良善的欲望里,比如自私、占有、嫉妒、竞争 等。罪是一种权势。权势的意思是,你会成为它的奴隶,一头钻进去,根本没有还手之力。第二个“任凭”的关键形容词是 “dishonorable”,即不荣耀的、可羞耻的情欲,后面用了一个同性恋的例子跟在“情欲(passion)”后面。同性恋是个罪,这也是明白无误的,因为它偏离了上帝原先关于男女性别之差的设计。为什么这个例子不是放在“情欲(lust)”后面,而是跟在“情欲(passion)”后面?这个我不知道,确实要做研究。按照我的理解, lust 是更加本能的、更加身体的;passion 是偏精神和心理的。同性恋者在精神气质上与一般人不一样,可能与此有关。有人说同
性恋与基因有关,这有可能。但是,即便与基因有关的,仍然可以是罪,因为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我们的悖逆也是与由亚当来的基因有关的。但是,《圣经》启示我们,在上帝的大能里,这个由亚当来的悖逆之罪是可以得救赎的。
我们这些基督徒, 在许多情况里出问题不仅出在“情欲(lust)”上,也出在“情欲(passion)”上。你的激情到一定程度, 即使看上去都是美好的, 包括事业、行善事, 假如这个 passion 超过对耶稣基督,超过了读《圣经》的激情,就有问题了。这里的问题就是拜偶像。前面讲过拜偶像,这里又讲一段拜偶像:
1: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前面已经讲过,当人悖逆之时,所做的第一件愚蠢的事是把手雕的东西当作神带来带去敬拜;所做的第二件事是不仅敬拜,还侍奉受造之物。仔细研读经文,前后是有区别的:前面明确说是雕的东西,这里说的是受造之物。当我们把雕塑的偶像扔掉以后,第二件事就是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受造之物可以是人,如男朋友、女朋友、父母、单位老板、科学家等,也可以是精神的东西,如爱国、追求艺术、做慈善等。受造之物是除了耶稣基督以外的任何东西,可以非常美好,用这些东西取代耶稣基督、取代神。随着文明成长,这些东西取代前面那个简单的、原始的、朴素的拜雕刻的像。有些中国人一辈子不认识神,但是一辈子把事业当作生命,事业是他的永恒,那这个激情就错了,因为神被取代了。追到源头不是不认识神,乃是你在源头上悖逆。你悖逆以后不追求,变得越来越笨,越来越无知,最后自称聪明,反成愚拙。这就把一大批知识分子一网打尽了。
第三个“任凭”是讲到“minds to do”,就是说我们做事都是经过脑子的,你的心思意念带出行为,给那些不该做的行为开绿灯了,所以第三个层次对付我们“降级的理性”(debased mind)。你的理性决定你做什么事,这个脑袋是降级的,你就不那么聪明了,你就会干傻事,干那些不该干的事。
我们开始思考哪些不合理的罪恶的行为呢?行为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四个描述:不义、邪恶、贪婪、恶毒;第二层面是五个: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最后一个层面是十二个: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三个层面之间有什么区别?我的体会是,第一个层面是更内在的、看不见的,你一个人关在密室里面就可以肆意运作。第二个层面涉及到你跟他人关系的时候才开始启动,你会嫉妒,你会凶杀,你会争竞,你会诡诈,所以一个人里面隐藏起来的东西,到几个人在一起时会彰显出来。第三个层面是外面可以看见的,带出的行为是可以观察的,外在可以度量的,甚至外在可以比较的。这三个层次从可见度来讲,是从里到外,人的心(mind)被降级了,被低等化了。原来人的心可能跟神的良善联结在一起,后来却搀进了不义,加进了恶毒、贪婪、邪恶。这里邪恶和恶毒,你觉得有什么区别吗?邪恶(evil),可以想象是很凶恶的;恶毒(malice),是阴毒的那种,一个阳、一个阴。例如宫廷里面用毒药是暗的,慢慢渗进去,你开始不知道,以为是好东西,最后却被毒害,所以是很阴的。今天发现,中国人整个民族对罪的概念不怎么抓得住,所以单词也比较少,而英文和其他文种里这一类单词很多。这个确实是不一样,我们对罪的反思不深嘛!我们从中国传统文化一路下来,“人之初,性本善”嘛!从这里看,其实你都可以得出结论:人之初,性本恶。假如从亚当算起,这就是从亚当继承来的。
我们今天要做的是对“罪”好好体会体会,平时做得很不够。当你看见这些罪时,脑子里跳出来的是群魔乱舞的图像。一帮坏人,你惟恐避之不及,你希望交的朋友绝不是这些人,这是你的第一反应吧?《圣经》告诉你,你每天都跟他们在一起!这个事实让你很难接受。包括自己的配偶、孩子和父母,你看这孩子,3岁,天真可爱,怎么都是一帮坏人呢?!儒家文化说,是后来的环境造成人变坏的,源头是干净的。《圣经》却说,源头在里面,只是没有机会彰显出来,因此压抑在里面,我们自己也是这样。作为基督徒,如果你对罪越来越敏感,离神越近,就是指这个意思。基督教里有一个悖论,当你觉得成了基督徒几年以后好得像一朵花一样,其实这时候你离神最远。你原来没看见自己的罪,把罪掩蔽起来,压抑在那里。神是要你放出来,放出来以后你才知道感恩。你这样的人神都安排救恩,你就无可推诿,只有一条路,直奔耶稣基督的救恩去,一刻钟、一秒钟都不想停,这是真实的生命感觉。
而且《圣经》也让你重新审视你的教育。假如从《圣经》的角度去看孩子的话,你的教育方法也会不一样。我这次在微博平台上发的唐崇荣的那个讲道,我觉得里面有很多原则是从《圣经》来的。一般中国人说孩子不懂,孩子还小,长大以后再教育。唐崇荣说:No!孩子小的时候正是要教他的时候,而且不能教小事,要教大事。大事是这时候教出来的。孩子小的时候认为家长是上帝,等他长大以后你这个家长权威就没有了,那个时候只能让上帝找他了。小时候他是崇拜你、敬仰你,所以这个时候你把正确的观念教给他,而且是在这些大事情上。(众:人说三岁看到老,他说是两岁看到老。)孩子是非常诡诈的,经常是邪恶的、非常贪婪的、极其不公义的。
第一层面的罪每个人都有,不需要跟人打交道,关在密室里一个人都有。第二层面,就是你的嫉妒,你的凶杀,你的竞争,你的诡诈,你的恨毒,这五个面孔是要进入群体,遇见他人后才得以显露。这个层面的显露,还可以对他人是隐藏的,只在自己的内心里显露。第三个层面才是外在可见的。当然,外在显露需要合适的环境,如果环境不合适,比如社会法制严格,人就会有所收敛。有时候人没有嫉妒也好,没有争竞也好,只是那个环境未到,一旦环境到了一样开始竞争,人家比他好就难受。第三个层面的各项我们都可以对照。有时候我们会觉得这个也算罪吗?比如说无知也算罪吗?
《提摩太后书》第 3 章讲的是末世的人性。末世什么时候开始算?《希伯来书》告诉我们,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以后,上帝对人所有的话都讲完了,全部启示已经完成,末世开始了。这样理解我们现在就是末世。这里有一段话是关于末世人的罪,提后 3:1–4 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神。好像跟我们更贴近了,很多东西是我们整个生命所经历的。所以,没有耶稣基督,没有基督教,没有《圣经》,我们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个什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