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5:8–10(上)

15:8 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9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

预习思考题

保罗第四组见证是他自己的见证。见证什么?当然是见证 “这福音”是真的。可是,从文字看,除了“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一句,仍然与“他显现”(he appeared to me)事件有关以外,后面的两节经文,都没有什么关系。若作为陪审团,我向保罗提问说,请陈述你的证词与见证对象之间的关系,你想象保罗会怎样回答?

保罗“这福音”的主语是“基督”,前三组见证的,都是“他显现”事件的主语耶稣。你认为保罗第四组见证的是基督还是耶稣?有人说,保罗的四组见证人都已经给我们提供了“耶稣就是基督”的肉眼见证。对此,你同意吗?

见证人向陪审团陈述证词并出具证据。但若陪审员听不懂,无法理解。你认为,这个时候见证人的证词还有价值吗?

若陪审员有人甚至整个陪审团都听不懂证人的证词,因此也无法判断证词的真伪。在这种情况下,若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办?或者,若你是见证人,你会怎么办?

你认为,在第四组证词里,哪些内容普通人听得懂?哪些内容普通人听不懂?哪些你听得懂?哪些你听不懂?你能否解释你为什么听不懂?听不懂怎么办?

有人说,“作见证”就是“对话共同体”里“对话”。见证人是“讲者”,听见证人说话的是“听者”。一旦“讲者”与“听者”见证达成了“共识”(即“这见证是真的”),“听者”也就成了第二手见证人,并有了“讲者”的责任了,承担起向共同体之外的人作见证的使命,让更多的人也成为共同体的新成员(即新的见证人)

——对于这个说法,你同意吗?

你认为启示性真相除了灵眼的见证以外,还需要肉眼的见证吗?为什么?

你认为《圣经》可以自己见证自己吗?你认为耶稣可以自己见证自己吗?

当耶稣说,父为他作见证,你认为,是一个人见证,还是两个人见证?

你认为,《圣经》说,“圣灵亲自与我们的灵一同作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马书》8:16)在这里一共有几个证人?这里的见证是灵里的见证,还是肉眼的见证?

当保罗说,这不是我作的,是神的恩典成就的。你说,阿门。请问,对于保罗来说,你的阿门,是灵眼的见证,还是肉眼的见证?

你认为,什么是肉眼的见证?

逐句解经

保罗讲“这福音”,用两节经文定义成,非常非常精炼。讲了福音之后,他又讲见证“这福音”为什么是真的。“这福音”保罗表达为六个事实,其中三个是启示性真相,即神不告诉你,你就不知道的;还有三个是你可以见证的,见证是发生在这世界上的。这六个事实组成了“这福音”,直接和人的命运相关,直接和神的救恩计划相关。神在创世以先就安排了这个救恩计划,完全是冲着我们的救赎来的。所以我们要搞清楚,“这福音”是真的以这种方式,还是以其他方式?假如真的以这种方式的话,我们必须领受,必须见证。“这福音”的关键是:基督为罪人死了,然后又复活了,这是核心的核心。

保罗一共有四组见证,今天我们讲保罗自己的见证,在这之前有三组见证,核心都是证明基督确实死而复活。至此我们一直抓住一个张力:见证是当事人肉眼看见的,肉眼看见的不可能是基督,因为谁都不知道基督长什么样,所以认出来的一定是拿撒勒人耶稣。耶稣是现场的人都熟悉的,他确实死了,居然又活了。张力是这个事实怎么跟保罗“这福音”中基督为人死了,又活了联系起来呢?今天通过保罗的见证,我们看保罗怎么挂钩,看保罗怎么解决?保罗前面三组见证所看见的,一定是耶稣死了又复活了,但是我们有个难点还没有解决:耶稣为什么就是基督?这是今天的一部分内容。

保罗的见证分(上)与(下)二部分。(上)解决耶稣就是基督,真的认真把自己摆进去想,耶稣就是耶稣,怎么又是基督?今天我们触及到这个问题,一定要讨论清楚。(下)集中在耶稣基督死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复活了,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罪人得救是怎么回事?见证(下)就解决这几个问题,都是很重要的。

这是我的开场白,我们的意向性集中在这一点:保罗的见证到底与前三组见证有什么区别?

第四组见证人:保罗自己。保罗的证词是三节经文:

15:8 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

15:8 Last of all, as to one untimely born, he appeared also to me. 9 For I am the least of the apostles, unworthy to be called an apostle, because I persecuted the church of God. 10 But by the grace of God I am what I am, and his grace toward me was not in vain. On the contrary, I worked harder than any of them, though it was not I, but the grace of God that is with me.

好吧,让我们先来看一看,在保罗证词里有哪些内容。一共 3节经文,加上林前 15:11,可以分成三部分。

林前 15:8,保罗对“他显现”(he appeared to)事件的第一手肉眼见证;

林前 15:9–10,保罗对“事件”后发生在他身上的一系列变化的个人见证;

林前 15:11,保罗对基督教信仰“如何传”与“如何信”的总结;

现在我们看第一部分:林前 15:8 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Last of all, as to one untimely born, he appeared also to me.)

每读到这里,我总有一个小小的好奇,为什么保罗把自己的见证列在“末了”(Last of all)?难道保罗的意思是,与前三组见证人比起来,神赐给保罗的见证最不重要?或者保罗非常谦逊,认为自己这个见证人最不重要?我认为都不是。因为保罗在后面说了,”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可见保罗的意思是,无论是他个人所拥有的见证,还是作为见证人的他本人,都不是他所要夸耀的,因为这一切都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所以保罗也无需表达自我谦逊了。另外,我们应该还记得,在《林前》第 9章里,保罗曾对他面前同一批信徒说,“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在《林前》第 4 章,保罗曾说了语重心长的话,“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可见,保罗的意思是直截了当的,他的见证,并因他的见证而来他的属灵身份,对于他所面对的这些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不容忽视的。

因此,更令我好奇的是,与前三组见证人相比,保罗的见证会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这位自称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的保罗弟兄,又是如何形容他自己的重生经历呢?

回到保罗自己的见证,在说了“末了也显给我看”一语后,保罗紧接着说,“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可见,保罗把“末了也显给我看”的“他显现”事件,与他在基督里重生的生命经历,直接相连了。

这里讲到的是,“他显现”事件中我们会遭遇“这福音”,“重生”与遭遇这福音相关,这福音怎么会生了你们?保罗说:“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我们也可以把自己摆在“你们”里面,我们也是在耶稣基督里,被某个人传给我,然后在这福音里生了我们。这回我们才知道,重生与这福音是这样密切相关的。保罗真正起的作用只是传给你们,他用他的表达,最后使你们信了这福音。所以保罗说:我是用福音生了你们,没有耶稣基督的福音,我也做不成,是福音生了你们;并且是靠“如何传”与“如何信”这个过程生了你们。

这一次对重生概念也要重新认识。以前我们讲重生是:“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我们就重生了。这回我们知道重生是跟“这福音”有关联,而且跟传福音的人关联,你遭遇这福音并且当回事,然后你琢磨琢磨,你就被生了。我们以后还要不断地追问,这是怎么回事?这个是每个人都要摆上的,每个人都经历这个过程。假如你讲不清楚,可见你没有搞清楚,可能还糊里糊涂又漏掉了。所以这个要蛮认真的。

请注意,保罗对他所遭遇事件的表达,保持了他在前三组里所用的同一个结构,即“He appeared to”结构。这个表达有三个特征:

“他显现”事件的主语总是“他”(“He appeared to”);

“他显现”事件中的“见证人”总是“被显现”的;

“他显示”事件总是面对独立的个人;一旦发生了,就成了 “见证人”个人经历里的一个“过去时态”。

这三个特征蛮重要的,见证的事情是“他显现”。保罗见证:这个复活以后的耶稣基督,显现给我看了。保罗讲的前三组见证,都是复活以后的耶稣基督显现给人看。见证有好几种,一种是直接的肉眼见证,一种是间接的肉眼见证。这里大家再回顾一下:“见证”、“领受”、“看见”三个概念。

首先是“见证”。“他显现”到底是怎么回事?保罗会讲给我们听。对于我们来讲,耶稣基督显现给我们看了没有?——有人说,没有显现给你看,那你还没有这个遭遇。请有这个遭遇的,描述一下跟保罗的有什么区别?我们这一次要非常认真地去辨出来。也就是说对你而言,这个“他显现”是怎么发生的?是以什么形式发生的?每个在座的人可以讨论。你说我还没发生,你去问问发生的人是怎么回事?他讲给你听,也叫见证。见证是一传十,十传百,这样传过来的。

“他显现”事件中显现的他是耶稣基督,只有耶稣基督,没有其他人,没有上帝啊,耶和华啊,没有,只有耶稣基督!首先是耶稣,然后认出是基督,怎么过来的我们后面讲。“他显现”事件中的见证人,就是被显现的人;“他显现”给谁看,谁讲出来,谁就是“见证人”。

第三个特征,“显现”总是面对个人;尽管显现給一帮人,但是最后领受还是个人。“他显现”,你遭遇,一个事件就发生了。发生了你可以不承认,这是可能的,发生无穷多次你都不承认,这是可以的。但一定是,发生一次就发生了。对于个人来讲,你遭遇“他显现”事件一旦发生了,就变成你个人经历里已经发生了的事实。

让我们琢磨一下,我们从来不用“事件性”来进行思考。类比游戏结构,第一是“事件性”发生了,尽管以前不习惯这样思考,这回我们读出来是这样思考的。真正的亮点从哪里开始?是从前面讲“这福音”、你“领受”的时候才开始的。保罗说,你们已经领受了,是过去时——你遭遇这福音,你领受了,作为事件性,已经发生了。我们从这里抓住亮光,一直往下走。现在我们发现保罗讲“他显给”也是过去时,耶稣是基督当然已经完成了。这样的话,我们把信仰完全聚焦在“他显现给我们看”,他居然死人复活,聚焦在那个点上;我们才发现,我们的信仰假如离开那个点,全是假的,竟然到了这个地步!这个我要好好的想一想了,怎么会是这样呢?我们要很震撼,这是怎么回事呢?我要搞清楚,正是搞清楚的机会,不要轻易就错过了。

关于“他显示”事件是怎样发生的?最权威的记录,是保罗好友路加医生留给我们的。保罗出生于一个传统犹太教徒家庭,通过阅读《旧约》,他认识了犹太人先祖亚伯拉罕敬拜的耶和华神。可是,与第一组见证人 12 使徒的最大不同是,保罗在生命前 35年里,无论在灵眼里还是肉眼里,都从来没有领受过“耶稣就是基督”的启示。一直到“他显现”事件发生的前一刻,保罗还在逼迫神的教会途中奔走呢!根据《使徒行传》第 9 章的记载:徒 9:3–6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色,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

保罗作为犹太教徒,从小就熟读旧约,他的祖先亚伯拉罕敬拜耶和华神,他对耶和华神有了解,有认识。他和十二使徒的区别在于,在遭遇“他显现”这个事件以前,无论在肉眼里或在灵眼里,从来没有领受过耶稣就是基督。我们自己也是不知道到哪一年,连耶稣的概念都没有;即便后来知道了基督徒是信耶稣的,耶稣是基督我们也没有领受,既没有在肉眼里领受,也没有在灵眼里领受;直到有一天,我们才在肉眼里领受,在灵眼里领受。保罗见证说直到那一天,他还在迫害神的教会,迫害的就是基督徒,即耶稣的门徒;直到那一天他遭遇了耶稣基督,之前保罗毫无想法、毫无计划,根本不知道会遭遇,所以是完全被动的。他的故事很戏剧性,一束强光照过来,然后有声音发出来,然后眼睛瞎了,这是保罗的见证。保罗的见证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他显现”;第二部分是更重要的见证,我们一边读一边想,一边要不断提醒自己,我们是在看保罗的见证。保罗见证看好之后,还可以看彼得见证等,跟四组见证作比较。保罗的见证很清楚,他无论在肉眼里、在灵眼里,对耶稣是基督毫无领受,直到那一刻发生。

在这段叙述里,路加医生并没有明确说明,保罗当时是否在肉眼里看见了耶稣。事实上,他先被天上的强光照瞎了眼睛,看不见东西。但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对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由此推论,当时向保罗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保罗狂热逼迫的耶稣。因此,对于保罗来说,改变命运的一刻,以一种不可预料的方式发生了。这突然而来的“肉眼”见证之光,反而让他原先信仰的宗教世界陷入一片黑暗。换言之,保罗确实是在肉眼(耳)里见证了“复活后的耶稣”向他说话。

这一段,把保罗见证的过程讲得非常明白。保罗自己也见证,他在使徒行传等多个地方明确讲过,保罗的生命转折是很大的。

如何解释这件事?保罗的理性必须给出回答。难道耶稣真的如那些该死的基督徒所宣称的那样,从死里复活了?除非他是神,否则谁能从死里复活呢?难道他就是旧约启示的那一位基督?

假如这是事实,这三个问号你必须回答,理性思考是这样带出来的。你不承认这个事实,这三个问题可以不回答;假如你承认,你必须回答,所以理性很自然的问题就出来了。我们很可能接受了,理性也不提问题了,这是不认真。这段经文对我们来讲非常有张力,我相信大家一边听,一边感觉到张力。

显而易见,保罗经历的“他显现”事件,引发了他心灵强烈震动,和后续长时间的理性追问,并因此催生了保罗的重生。

“长时间的”也许是一辈子。难道耶稣真的像那些该死的基督徒所宣称的那样从死里复活吗?这个问题让保罗彻底崩溃。别忘了,他所信仰的大祭司,到目前还在迫害基督徒,假如这是真的,他必须向大祭司宣战!所以,这一切都是带有后果的,还有很多亲戚朋友不承认,他必须与他们全部绝裂,信仰是那么严酷,在后续长时间里很可能是非常痛苦的。

下表比较了保罗证词的第一部分,与前三组证人经历之间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这个表格的第一组、第二组蛮容易搞清楚。对于使徒来讲,在肉眼见证以前灵眼已经认出来了,是很特殊的一组人。我们看到,灵眼见证都是第一手的,是你自己在灵里认出来了,所以灵眼见证永远是第一手的;肉眼见证包括不在现场,听人家说的或记录的,肉眼见证可以有第二手的。我们这些人的肉眼见证属于第二手,我们都不在现场,都是听现场人说的。然后还可以有时间次序的区别,有些是先灵眼看见再肉眼看见,典型的就是使徒。

第二组,有些人灵眼有没有看见,《圣经》没有讲,我们就说不清楚。500 人里面有很多人,也许在耶稣死而复活以前已经认出了他是基督,譬如他的老乡玛利亚等人,《圣经》没有说,但至少他们肉眼第一手见证了耶稣死而复活。

第三组,以雅各为特征,雅各是耶稣的亲兄弟,耶稣生前他从来没有在灵里认出来;一直到耶稣死了以后,复活以后,事情发生以后才认出来;雅各是第一手还是第二手?保罗没有讲清楚,很可能是第二手,这一点上跟我们很像。我们在这以前,也是根本不认识耶稣基督,灵里毫无感觉;然后有一天在肉眼第二手里当真了,越来越当真,后来在灵里也认出来了。我们是在肉眼第二手见证以后,灵眼跟上;而保罗是肉眼第一手,然后灵眼跟上来,我们与保罗的区别在这个地方。

至少我们在表格里有个位置了,应该属于雅各第三组。看来,保罗提出的四组见证概括了全部人,一个也没有漏掉。归类非常有力。

现在我们进入保罗证词的第二部分。我们先来讨论一个思考题:

思考题:保罗第四组见证是他自己的见证。见证什么?当然是见证“这福音”是真的。可是,从文字看,除了“末了也显给我看”7 个字以外,后面的文字都与“他显现”事件没有直接的关系。作为陪审团,我若向保罗提问说,“请陈述你的证词与见证对象之间的关系”,你想象保罗会怎样回答?

这段文字蛮重要的,我们见证耶稣,从来没有这样细想过,你见证什么?仔细想,当然是见证“这福音”是真的,除此以外都不 搭界,“这福音”关系到每个人。所以你传福音,在给别人传之前自己先要说服自己:“这福音”是真的!你才会说“这福音”与自己有份,我要很认真对待,不能糊里糊涂。当然,假如“这福音”不真的,你可以糊里糊涂;假如“这福音”是真的,你就不能糊里糊涂。所以,首先你见证是见证“这福音”是真的。这逻辑清楚吧?!当你见证“这福音”,就要先搞清楚“这福音”是什么?就要回到前面 6 个基本真相,这个思维默想过程,每个人要过好多次。假如 “这福音”是真的,你这辈子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事情要想清楚更重要了。所以,假如你笨一点,就多过几次。

现在保罗的见证,除了他前面说的 7 个字:“末了也显给我看”跟他显现的事情有关,跟前三组见证有关的就这个事。保罗见证除了这 7 个字以外,还有二节经文见证,他见证了什么东西都与这个事情无关了。这就是我的问题,既然你见证“这福音”是真的,见证“这福音”是他显现,假如跟前面三组证人一样的话,你用 7个字就讲完了,最多是使徒行传的一段事,后面的话跟见证有关系吗?是什么关系?当然有关系,我们没有读出来,你问保罗,是什么关系,保罗解释给我们听。一定有关系,是我们的第一想法没有想清楚是什么关系,保罗请你告诉我。好,这段文字就这样出来了:“保罗,请陈述你的证词与见证对象“这福音”之间是什么关系?”让保罗回答,对话就这样开始。

这里出来一个陪审团概念,证人拿出证据,陪审团要听,说: OK,你的证词是站得住的。你就站在证人的同一个立场上接受了。我们在没认知以前是陪审团,他是讲给我们听。我们说,这个有道理,这个没道理。你证明的东西要有道理,不要胡扯,要击中要害。

好吧,以下是我想象的保罗与我的对话。分成两部分。对话第一部分:关于耶稣是基督的肉眼见证

保罗:请重新回到“这福音”里 6 个基本事实真相。我再强调一次,我们若把“这福音”理解成“道理”,我们是不需要见证的。只有当我们把“这福音”领受为“真相”(truth)时,我们才会自然而然地提出问题,它们是真的吗?关于它们的真实性,有没有见证呢?

这里停住,我们过去很可能把福音理解成道理。我们过去确实没有认真说:这是真的吗?请给我见证!我们也曾从来没有问自己:你的见证是什么?你是基督徒。我们觉得,这很有道理,非常好,我接受了!这种思维,是我们这次必须要改变的思维。只要你不改变思维,保罗这段经文就与你没关系了。你已经接受了,你凭着道理非常好,我很喜欢。当然好,信的人就上天堂,多好!我们还经常觉得犹太人很奇怪,那么固执,信都信到耶和华份上了,不信耶稣干嘛呢?我是经常有这个疑问的,我觉得犹太人很奇怪,信耶和华了就差耶稣,信了就是了,这就是道理。他这个道理为什么不能明白,我都明白这个道理,对你没有什么坏处啊!从今天开始,从读这个经文开始,我们不是信“道理”,而是信“见证”。

这段蛮重要的,这段重要是后面还有个真理。1155 一直讲,假如说信道理就可以得永生,那何必搞那么辛苦呢?那么认真干嘛?假如信道理是没用的,我不相信 1155 每个弟兄姊妹都服了,是没服的。假如没服,我就请问一个问题:没服就是信道理就可以了,那保罗就没必要那么认真讲见证,所以,也许不可以。这里只要有疑问,就可以了。后来发现,整本《圣经》讲的就是见证。假如说我不需要见证,我觉得他很有道理,而且你觉得他有道理,你喜欢。基督教的道理是一般人都喜欢的,不喜欢的人,往往是认真的人,觉得很怪;不认真、糊里糊涂的人都喜欢。基督徒里不认真的人居多数,不信的人可能是认真的人。(众:是。)很多哲学家认真得很,他是不信的;所谓很聪明的人,他信不了。所谓很认真,其实是认真得还不够,要像保罗那样认真,你就有救了。所以认真不怕你多,只怕你少。大多数不认真的人糊里糊涂信的,很可能信的道理,是我喜欢,我们必须要走出这个误区。

基督(旧约启示的弥赛亚救主);

照圣经所说(把人类从罪与死里拯救出来);

为我们的罪死了;

并且埋葬了,

又照圣经所说;

三天后复活了。

这 6 个事实,我们可以分类,后面 4、5、6 指的就是死人复活的事情,前面 1、2、3 指这个死人复活怎么跟我们有关系。前三个完全是旧约启示,新约讲的就是后面的事件发生了,然后反证旧约启示全实现,新约、旧约是这样连起来的。前面 3 个旧约全部启示出来了,新约讲的后面事件发生了,就是他?!然后新约还有一部分内容,使徒行传保罗这帮人,怎么生命被改变的,所以使徒行传也是很重要的。

我:对的,这也正是我要质疑你的问题。在你的补充证词里,有没有提供与前三组证人和你自己证词第一部分不同内容的见证呢?

这个“我”,就是我们大家,我们大家是陪审团问保罗,所以把我放进去:对的,保罗,这就是我问你的问题,你这 6 个是真的,但你的证词跟它有什么关系呢?这里,假如你忘了他的证词,茜茜把他的证词再读一下,林前 15:8–10 这三句话跟证词是什么关系?

保罗:“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陪审团:“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这句话跟“这福

音”是真的,有什么关系?

保罗:“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

陪审团:这与“这福音”是真的有什么关系?

保罗:“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

陪审团:保罗,这不是谈你的感想吗?你主观见解吗?跟“这福音”的客观真实是什么关系?

好,继续读,保罗回答了。

保罗:各位尊贵的陪审团成员,请注意了,我提供的前三组见证人的证词,和我自己证词第一部分,全都聚焦在以“基督”为主语的“He appeared to”事件,即“这福音”里的后三个“事实性真相”的见证上。连起来表达就是:“耶稣……死了并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三天后复活了;因此,耶稣就是基督”。

然后我们这些人就说:不!不!不!

我:哦,保罗弟兄,且慢。“耶稣死了复活了”,OK。但是,你最后一句:“耶稣就是基督”?请问,这个结论的肉眼见证,在哪里?

这个结论的灵眼见证,你说你是在灵里看见,这谁也搞不清楚。问的是肉眼见证在哪里?是不是?看保罗怎么回答?

保罗:我曾说过,没有人可以在肉眼里根据容貌认出旧约启示的基督,所以,所有肉眼见证的都只能是“耶稣死而复活”的事实,不可能是“基督死而复活”。对不对?

我:对的。是这样的。我就是这样想的。

保罗:那么,这是不是说,人无法提供“耶稣是基督”的肉眼证据,只能提供灵眼见证?

我:是的,任何人都无法根据“容貌 + 肉眼见证”认出旧约启示的基督。

我:但是,人可以根据“肉眼见证 + 理性思辨”认出“耶稣”就是旧约启示的“基督”。

我:且慢,你说什么?“肉眼见证 + 理性思辨”可以给出“耶稣是基督”的肉眼证据?请你解释。

保罗:好。若“耶稣死而复活”的事实是真的,那么,同一个肉眼见证,不单证明了“耶稣死而复活”的事实是真的,同时也证明了“耶稣就是基督”是真的。因此,同一个肉眼见证,不仅提供了“耶稣死而复活”的肉眼见证,同时也提供了“耶稣是基督,因此基督死而复活”肉眼见证。

我:我不理解。为什么?

保罗:请问,在人类历史上,有谁看见过死人复活的事啊?到目前为止,有没有“死人复活事件”的可靠见证呢?

我:(在保罗问题的激励下,我开始了一系列的自问自答的理性思维活动。)有啊!比如说,《创世记》5:23–24 说,“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岁。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自问)若《创世记》是真的,岂不是说明以诺没有死吗?“没有死”不就等于人类“战胜死亡”的事实是真的吗?

(自答)是的,若《创世记》是真的,这节经文也确实说明了,“以诺战胜了死亡”是事实。可是,除了《圣经》记载和启示以外,人类历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可靠的见证,或任何一个可靠的见证人站出来,为此作过见证啊!

(继续自问)那么,《创世记》作者摩西算不算是一个可靠见证人呢?

(自答)不算。因为摩西自己承认了,他写《创世记》是按照圣灵默示写成的。摩西本人并没有关于他书里所写的创世和人类远古事件的亲身经历。因此,他不是事件的见证者。(继续自问)那么,旧约《列王纪下》第 2 章里记载,“以利亚乘旋风升天”的奇事,算不算“人类战胜了死亡”的见证呢?

(自答)也不算。因为虽然《圣经》如此说了,但事实上并没有另外可靠的见证人站出来,提供“以利亚乘旋风升天”事件真实性的可靠见证。

(继续自问)那么,后世的基督徒为什么相信《圣经》记载的,都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自答)大部分基督徒之所以“相信”,并不是基于关于这些事实之真实性的见证,而是基于对《圣经》真实性的“信心”。(继续自问)基督徒对《圣经》真实性的信心,能不能算是基督徒的见证呢?

(自答)可以算。但这不是肉眼里的见证,最多算是灵眼里的见证吧,因为是《圣经》让基督徒在灵眼里看见了这是事实。

(继续自问)可是,《四福音书》里记载了多次“死人复活”事件,比如,拉萨路从坟墓里走出来复活的事件。当时有许多可靠的现场目击者见证事件的真实性,这些算不算“死人复活”的肉眼见证?

(自答)也不能算。因为,根据福音书的记载,不是当事人有能力,而是耶稣的祷告让拉萨路死后还从坟墓里活着出来。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见证了耶稣的神奇,而不是拉萨路本人。另外,《使徒行传》里记载了彼得祷告让一位名叫多加的女孩死而复活,这样的神迹记载也是一样的,都不算死人复活的肉眼见证,因为彼得本人承认,不是因为他自己有神奇的能力,而是他以耶稣名义的祷告具有让死人复活的大能。因此,所有这些见证都指向了耶稣,而不是这些“死而复活”事件的当事人,具有战胜死亡的能力。由此看来,保罗四组见证人所见证的,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 100%靠自己的能力死而复活的肉眼见证。

(继续自问)好像也不对啊,耶稣自己说他是靠着天父的力量死而复活啊,因为耶稣说过,离开了天父,他什么事也不能作!怎么能说耶稣靠自己的能力死而复活呢?

(自答)正是因为耶稣作为一个 100% 的人,靠天父上帝的力量死而复活了。由此可见,耶稣就是基督,因为,唯有上帝启示的基督才能战胜死亡。(注意,这里最后一个推论,来自林前 15:26–28 的推论。对此,我们会在后面给出详细的讨论。)

这一段是你心里出来的问题吗?我问出来了,自问自答一直到最后一节,你觉得通了吗?耶稣基督是靠自己的能力死里复活,他哪有能力,他不是靠天父的能力吗?这段你们是没有想通的,那我们讨论几分钟。

首先把耶稣基督的例子跟前面任何例子区别开来,譬如彼得祷告,譬如拉撒路。这里说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譬如多加这个女孩,她的死而复活的能力不是出于她自己,所以她不可能是救主,不可能是弥赛亚,她是被救出来的。彼得祷告让多加女孩复活了,彼得算不算弥赛亚?彼得自己说自己不是,他说我是以耶稣的名义祷告,他指向耶稣。彼得排除了、女孩也排除了、拉萨路也排除了,拉萨路是被耶稣救出来的,能力指向耶稣。再前面以利亚是不是呢?以利亚没有见证,没见证谁信呢?这很重要。假如你说,没有见证你也信,那你不用读《圣经》,无论说什么你都信。(众:以利亚升天是凭信心信,不是肉眼见证。)所以以利亚也好,以诺也好,都没有肉眼见证,《圣经》里没有这个记载。《圣经》只讲了这个事情,没有讲这个事情怎么真,怎么证明都没讲。这里很受启发,《圣经》里面很多事例确实这样写,他压根就没叫你根据这个事情信他,你信的基础是在其他事情上。所以你用不着每件事情都去调查,但有一件事情必须调查出来,哇哦,才可以全信!什么都不调查,《圣经》说什么我就信什么,那叫“徒然相信”。我刚才至少把前面《圣经》里讲的所有死而复活的例子全部排除掉了。

最后耶稣基督这个点,是 100% 靠自己的力量。你说,不对,靠神的力量!这地方怎么解决?他没有借鉴任何人的力量,靠神的力量复活了,神居然在这个事上听他的指挥。在“死”这个事上,他居然能让神来听他的,后面经文(林前 15:26–28)就讲这事情。唯有基督才能叫神让他死而复活,所以他就是神!我们这里讲的是基督,基督跟神的概念还有区别,这福音见证的是基督。

我们回到林前 15:26–28 重新再解读。目前已经清楚,原来耶稣死而复活,见证本身恰恰证明耶稣就是基督,仅此而已,没有其他解读。所以说死而复活那么重要,其他可以是旁证,这个最关键,死都被你克服了,还有什么呢?你就是基督了!与我们的信仰切切相关。耶稣就是基督的肉眼见证就是十字架上的死而复活!耶稣最后就是在十字架上受难,受死,死而复活,整个救恩是这样安排的。我们的问题恰恰是不需要这个见证,我们也相信了,是这样吗?这就是前面说的“徒然相信”。所以必须把你逼到这个地步,面对这个东西消化、领受。

保罗:我说,四组见证人的见证,不仅提供了“耶稣死而复活”的肉眼见证,同时也提供了“耶稣就是基督,因此基督死而复活”的肉眼见证。对此,你同意吗?

我:我同意。

众:我同意。

保罗:那么,陪审团是否也同意,前三组见证 + 第四组见证的第一部分,全都在肉眼里见证了:“基督……死了并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三天后复活了”。

我:等一等,请再解释一次,为什么这是肉眼的见证,而不是灵眼的见证呢?为什么理性思辨的看见是肉眼见证,而不是灵眼见证呢?

这个问题非常好,非常好!保罗怎么回答?你是理性思辨出来的,怎么是肉眼见证啊?理性思辨感觉是灵眼见证啊,你们有这个问题吗?

保罗:因为,他们都在肉眼里看见了“耶稣死而复活”的事实里,见证了“耶稣就是基督”的真实性!更加重要的是,他们原来有的“基督不死”的信念(即“启示性真相”),终于在“耶稣复活”的肉眼见证里,得到了证实。

保罗的回答我们领受了没有?搞明白他在说什么?我把保罗的回答再读一遍:他们都在肉眼里看见了“耶稣死而复活”的事实里,见证了“耶稣就是基督”。他们是在肉眼里看见,所以是肉眼见证,所以你的理性思辨最后扎根在肉眼见证上,这个很重要。我们的理性思辨往往脱离肉眼见证,所谓肉眼见证就是我们的经历。我们若把理性思辨与经历无关,抽象出道理,就跟见证脱离开了。我们的理性思辨一定要扎根在肉眼的经历里,自然带出来,逻辑带出来的。我们讲领受的时候,会倾向于把领受结果拿走,把经历扔掉,这个动作一做就变成道理了。

“基督是不死的”这个信念是道理,是启示性真相。基督怎么会死呢?凭概念基督就不应该死,“基督凭概念就不会死”是不需要见证的,因为是概念。这回概念在“肉眼里面得到证实了”他死而复活,他就是基督;所以,空中飘的概念在肉眼里面扎实落地,不再是个空洞的概念。换句话说,这空洞的概念终于有肉身的经验加在其中了,变成活生生的事实了。

我们这个思维要大大突破,耶稣死而复活,耶稣是神,神死而复活有什么了不起?他就是神嚒!我们为什么这样想,因为耶稣是神,神当然不会死。那我再问你:耶稣为什么是神?证据呢?所以,如果耶稣就是神,你就不需要证据,你是玩观念游戏,你还没有被逼到耶稣为什么是神?

这回我可以回答了:“耶稣死而复活,所以他是神”,这与“因为他是神,所以死而复活”的区别很微妙,就差一点点。我再说一遍,你们原来的想法是:“因为耶稣是神,所以死而复活”,这是观念游戏,不需要证明,也没人能反驳你;我的说法是:“耶稣死而复活了,所以他是神”。所以,我认为耶稣是神是有肉眼见证。所以肉眼见证比灵眼见证更重要,因为灵眼几乎都不需要见证,所有见证都是肉眼见证。我们后面还会把这个概念搞细。

我:由此看来,彼得等使徒们虽在灵眼里早就认出了“耶稣是基督”,却等到十字架上的肉眼见证后,他们原先在灵眼里领受的启示性真相,才得到了殷实可靠的肉眼见证。

保罗:正是这样。

众:这个好!

对话第二部分:关于神把人从“罪/律法与死”里拯救出来的肉眼见证

我:现在我明白了,你的四组见证人证词的聚焦点是,他们都在肉眼里,不仅见证了“耶稣死了并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三天后复活了”;同时也在肉眼里见证了“耶稣是基督,基督死而复活”的绝对真实!

保罗:是的。

我:那么,回到我前面的疑问:你的补充证词(林前 15:9– 10),我怎么觉得,你只是告诉我们一些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然后你的主观感受和认知。请问,这与见证“这福音”的真实性,有什么关系吗?

保罗:很好。谢谢你问这个问题。请注意:“这福音”里前三个“启示性真相”,连在一起的表达是:“(旧约启示的弥赛亚救主)基督,照圣经所说的,为我们的罪死了”。请问,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怎么算是福音呢?

我:不算福音。但是,当发现基督(也就是耶稣)死而复活了,才是福音。若单单死了,没有复活,那不仅不是福音,而是灾祸了。保罗:说的是。再问,基督耶稣复活了,与人类有什么关系呢?

我:因为耶稣也是 100% 的人,我们也是人;耶稣死而复活,

我们作为人类也就有了死而复活的盼望了。这当然是人类的福音。保罗:好。请继续回答,人类有死而复活的盼望,这是一种怎样的盼望?是没完没了的“死而复活”?不断重复,以致无穷的那种“死而复活”吗?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大家有没有掂一下这个问题的分量?我们也有死而复活,重复地、无穷无尽地死了又复活吗?他死而复活了,我们通过他有了信心,在他的死而复活里有份了。再请问:你讲的“死而复活”是哪一种?是不断重复吗?没完没了吗?像佛教里那种吗?这个问题让你再想一想,神的拯救是什么意思?神让我们不死得永生,是哪一种永生?

我:不是的。照圣经所说的,基督耶稣的死而复活,是打破了罪与死的毒钩的权势后,生命更新,灵魂得拯救的“死人复活”。对啊,“这福音”对于人类来说,是关于上帝把人类从罪与死的权势下拯救出来里的福音信息。

哇哦,这是核心的核心!这个福音的关键是如何打破罪与死的毒钩,而不是重复的罪与死,死了又复活;罪与死,死了又复活,整本《圣经》传的是这个东西,这里就讲到这个点,这个点引出保罗的见证是那么重要,直冲我们每个人的要害。

保罗:很好。请问,你从四组人的见证里,已经领受了“耶稣死而复活”和“耶稣是基督;和基督死而复活”的肉眼见证。对不对?

我:对。

保罗:但是,还没有看见“上帝打破罪与死的毒钩,让人在基督的死和复活里,生命得以重生,灵魂得以拯救”的肉眼见证,是不是?

这里是肉眼见证,是看见上帝打破罪与死的毒钩,让人在基督的死而复活里生命得以重生,灵魂得以拯救的肉眼见证,你看见过吗?保罗说,我就在作这个见证,而且我是肉眼看见的。

我:没有,我没有看见。

保罗:请问,你需要这样的肉眼见证?

我:嗯。我不知道。对我来说,“上帝把人类从罪与死里拯救出来”,这是一个启示性真相,难道也需要肉眼见证吗?我承认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请容许我想一想。

这位姊妹指出一个严重问题,撒旦魔鬼把我们带走居然是用这个方法:不需要见证,你信了,你走了;《圣经》里面最核心的东西你还没有琢磨,你就被骗走了。你已经信了,你灵里已经信了,这就是撒旦魔鬼的全部诡计,就是这样把基督徒带走的。你是怎么被带走的?你信了,因为你灵眼开了,灵里信了,因为《圣经》这样说,你信了。然后问,你真信了吗?你是真信了,真的相信《圣经》这样说,你就信,唯一缺的是不需要见证。也就是说,这时候你全部是对的,只差一件事,你是不需要见证就信的。《圣经》说,你必须要有见证才能信,全部矛盾在这个地方!《圣经》坚持说,你必须有见证你才能信,所以我死给你看!你说,耶稣你别死,我信了!

以下是我的自问自答:

(自问)若对“启示性真相”不需要人的见证,我凭信心一跃就可以领受,那么,为什么我不能对“事实性真相”也凭信心接受呢?难道“事实性真相”更难信,“启示性真相”反而容易信?

(自答)这个好像不对啊。按常识,“启示性真相”应该是更难相信的啊!记得耶稣在《约翰福音》5 章里曾说的,约 5:31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耶稣的意思是,若他只有自己为自作见证,他的见证就会被其他人以为并不是真的。而且,对于我们来说,《圣经》和《圣经》里的耶稣说的话,不都是“启示性真相”吗?看来,耶稣的意思是,他需要有人为他的话作见证。(我会将此叫作“见证的第一原理”。详细见后面的专题讨论。)

至此,我想象中的对话结束。现在,我们开始进入对保罗个人见证第二部分的默想了。

(待续)

(上)讲完了,(下)是默想保罗见证的第二部分,是见证他怎么被神改变,怎么从罪与死的毒钩里出来的。他以这样的一种身份来给我们见证,后面部分讲的更重要。

我这里抛出一个问题是:启示性真相需要见证吗?我们以前认为不需要,那为什么事实性真相需要呢,这是理性回答。难道是启示性真相容易信吗?事实性真相更难信需要见证吗?不对啊!可见,启示性真相也需要见证,需要肉眼见证!原先我们对于耶稣死而复活,我们也认为不需要肉眼见证;现在我们是从他人那里得到肉眼见证。得到没得到我们不知道,因为我们从来不重视这个,也许没有得到,我们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过,我们没有对待过之前就信他了,《圣经》这样说的,我们就信了。《圣经》说耶稣是基督,《圣经》说耶稣死而复活,OK,我们信了。为什么《圣经》说你就信呢?因为《圣经》是启示性真相,逻辑是这样过来的。所以我们压根就不需要见证,只需要《圣经》就可以了。

耶稣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什么叫耶稣为自己作见证?《圣经》就是为自己作见证,整本《圣经》就是耶稣为自己作见证。他说:你假如只信《圣经》,你不可能相信我见证。你说:我相信!你跟耶稣争起来了,耶稣说你不会相信,你说你会相信。这就是《约翰福音》5:31–40 所讲的,把“见证”再理清楚。我们终于从保罗的见证,到见证在我们信仰里面是什么意思,我们为什么需要见证?所以我有个建议:下周开始,每个人把《约翰福音》5:31–40,独立做个读经笔记。按照我刚才给你的启示,关键就是第一句:“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意思是,他只有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就会被别人认为不真,然后对照《约翰福音》5:31–40 经文,读出见证在我们信仰中的作用,写个小论文。题目是:见证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作用,见证在救恩里的作用。耶稣的话是十节经文,最后解决的是我们的普遍问题,来自撒旦魔鬼的话:我们不需要见证就信了。(众,可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