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
开场白
什么是律法思维?它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问题?这两个属于认知问题,不需要严格学术定义。用我的话说,律法思维是个逻辑结构:你好就受表扬,你不好就受惩罚;你满足神的律法,做到神的律法,神就高兴,就表扬你,就喜欢你;你做得不好,神就惩罚你、咒诅你。这样一个结构叫律法思维结构。
更宽泛地讲,这个结构也不一定是神的律法,也可以是老师出题,你答对了就得高分;答错了就得低分;也可以是满足老板的要求就喜欢你,就加工资,这样的一种结构叫律法结构、律法思维结构。这个结构让我们在读《圣经》的时候,把我们和神的关系读成律法的关系,因为神确实是颁布律法的神,确实是喜欢你满足他的律法,这一切都是真的。假如你仅仅这样认识神,就还没有认识神的本体;假如你始终在律法思维这个逻辑结构下读《圣经》,你读出来的就真是律法的神,忽略了《圣经》透露的更重要的信息——神是恩典的神。神是单方向采取救恩行动,而不是因为你怎么样,新约《圣经》讲得非常清楚。这就需要我们有超越的眼光,需要从律法的神的认知,超越到对本体的神——恩典的神的认知。
教会常说又是律法的神,又是恩典的神,这种平行结构是不够的,必须超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律法思维的逻辑结构会给我们带来很多问题,最大问题是在律法结构下读《圣经》,读不出真正的意思,会遮蔽掉神是恩典的神的很多信息,这是个很大很大的问题。
我们渐渐发现,律法思维结构也存在于生活中。我们用律法思维看世界、看人际关系,同样也看不到生活中的恩典。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也有恩典关系,你若认为是因为你做得好,人家才对你好,你就很难理解人家真心对你好,很难体会恩典的快乐,在生活中一样会被遮蔽。也就是说,这个眼光不仅在思考神的时候,在思考人生的时候,也会扼杀、遮蔽,乃至不能领受很多恩典,这是相通的。神的恩典是借着世界、借着人传给我们的。这是律法思维可能带给我们认知上的问题。
至于“破”,我的理解是:你认知了,你就破了。譬如,我认知什么是律法思维,认知律法思维会带来哪些影响,下次我就会对从律法思维带出来的问题敏感起来,我就有预防了。律法思维好像一叶障目,拿掉可以看清更多,这个逐渐拿掉的过程就是生命改变的过程。例如我本来一直用律法思维去看世界,现在把律法思维定位在一个恰当的位置,开始领受世界中很多恩典。我从原来僵化的,只在律法结构下的思维改变成开阔心胸、打开眼睛,会带出来一系列变化,这是不是律法思维破除了的结果呢?!
所以我说:实质在认知,认知才敏感。你不可能没有律法思维,因为世界还是按照律法运行,你当然对律法有反应,但是你会对律法思维反应越来越敏感,以至于你还没有开口,便认出这个反应是律法思维的反应。也就是说,人的思维改变了,一旦敏感到了,里面作出反应,或者纠偏、或者提醒、或者经验,就可以避免下一个动作。《圣经》就是这样通过认知改变一个人。
律法与恩典是最大的主题,律法与恩典之间的张力是关于世界最大的张力。神确实颁布律法,律法严肃到你死后进地狱;但律法以外确实有恩典、有救恩;假如把救恩理解为你信了就上天堂,不信就下地狱,就又进入律法结构了。这个地方要思辨清楚。我信了,我受洗成了基督徒,我去教会了,所以神就让我上天堂。保罗说,No!这变成你有可夸的,不是白白得着,好像你有了资本,因为你信了,人家没信,这结构也是律法思维结构,神的恩典不是这个意思,这是关于基督教的最大识别。我们现在运用到很细小的体验里去,这是我今天开场白要讲的。
这次读《哥林多前书》爱的要素:“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假如我们在律法思维下读这三节经文,或读出“爱是不 嫉妒,我还有嫉妒,所以我不对,我以后努力做到不嫉妒”,或读出 “我是不嫉妒的”,这两个反应都是律法下的反应。我一琢磨,发现自己以前读《圣经》时确实是大量律法思维反应;确实是律法思维把我们禁锢到一个很窄小的反应模式里,模式以外就再没东西了!
你发现吴博士怎么写那么多,那么好,你自己怎么写不出来?噢,没那个水平,是这样吗?为什么没有水平?我点醒你,很可能你读的时候,还是习惯在律法思维的反应模式里,所以你就出不来我这些东西。假如我跟你一样,也在律法思维模式里,也一样出不来。我们 1155 团契已经可以列举很多在律法思维下的反应,后来发现有巨大亮光被这个简单结构遮蔽,以至于看不到里面的巨大亮光,关于神是恩典的巨大亮光。
我们说“神是恩典的神”,很可能只停留在最后结果是恩典的神,具体经文怎么读都读成律法,因为你始终在律法思维下看神、看《圣经》,始终没能改变为用恩典的眼睛看神、看《圣经》。这个眼光是破不掉的,除非借着《圣经》,《圣经》让你心服口服,神是恩典的神。很可能不是《圣经》没有写清楚,是你被自己的有色眼镜——律法思维遮蔽了。
问题:用律法要求人,是不是律法思维?这个要 hold 住,我不认为这是律法思维,谁说不能用律法来要求人呢?
我刚才说的是两个认知。第一个什么是律法思维结构?既然是个结构,就可以放进很多东西,只要符合这个结构,名词、内容可以更换,还可以在未来生活体验中,经常琢磨什么是律法思维。我只是说这是一个结构,而且这个结构也不一定都是坏的。我的认知是很严谨的:对于第一个认知“什么是律法思维逻辑结构?”我只说什么是,没说好与坏。
第二个认知是:律法思维可能会带来什么问题?需要用你的体验去说明。譬如我们读《圣经》,印象深刻的是律法思维下确实把《圣经》读偏了,以至于看不到恩典的神,我们体验到了;又譬如生活中律法思维也会带来问题,如果体验到,你也可以说律法思维带来这个问题、那个问题,也可以加进去、放进去。每个人都可以这样慢慢放,放的时候要很谨慎,这样的一种认知多了,生命就因此改变,就会敏感地、有意识地、自觉地去纠偏,这是一个过程。
逐句解经
第三个要素:不嫉妒(It does not envy)。
1. 什么是“嫉妒”?就是当人看见他人比自己好的时候,在里面会产生某种负面的情绪。为什么人不希望看见他人比自己好?我们知道,这是出于罪人的“自义”,希望自己最好。如此看来,第三个要素“不嫉妒”,是对人性里根深蒂固的“自义”的否定。
2.(再问)“不嫉妒”是一种能力吗?(自答)是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我们可以感觉到自己有“不嫉妒”的能力。比如说,一般而言,对自己生活里的亲密的人(比如说,自己的孩子)可以做到“不嫉妒”,我们会为他们的成就和美好感到由衷的高兴。我们也许会对另外一些人(比如邻居、同学),就缺乏类似的“不嫉妒”的能力。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我们拥有的“不嫉妒”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完全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说,我们没有这份“不嫉妒”的能力。坦诚地说,我发现,在我们大部分正常的人际关系里,我们还是做到了“不嫉妒”的,否则我们平常的日子就不会那么好过了。现在,保罗启示我们说,连这份“不嫉妒”的有限能力,也是圣灵的恩赐,是爱的能力的第 3 要素了。
我们这次查《哥林多前书》第 13 章“爱的 16 要素”,获取的方法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原因是我们抓住保罗所启示的“爱是圣灵恩赐的能力”。我们抓住这个“能力”的角度不放,才带出这一切。沿着保罗的思维逻辑,“不嫉妒”是一种能力吗?是的,我们做到了不嫉妒,我们具备不嫉妒的能力。也就是说,假如你在人际关系里做到了不嫉妒,说明你具备爱的第三个要素的能力。
我们有没有“不嫉妒”这个能力?我想,既然是圣灵恩赐的能力,我们还说没有,就是亵渎圣灵了。那么爱去哪里找?肯定在你的亲密关系里找,我最爱谁?最爱我的孩子,我对自己的孩子从来不嫉妒。在人际关系里,在最亲密的关系里,我确实具备不嫉妒的能力。保罗说,感谢上帝,这个能力是神给的。我就沿着这个逻辑走,这样想、这样写。平时不这样想,我现在这样想是不是觉得有点奇怪?
3. 为什么保罗把“嫉妒”放在 8 个负面因子清单的首位?我想到了 3 个原因。1. 在我们的良知里,对于嫉妒是恶的认知是清晰明白、无可推诿的,所以它是显明的罪。2. 我们明知嫉妒是恶,所以我们平时并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嫉妒,因此它是隐藏的罪。3. 嫉妒是恶对善的主动冒犯,是原发性的主动的恶。嫉妒破坏了我们人际关系里最美好的部分,让我们没有能力分享他人身上的美德和优秀。换言之,“不嫉妒”是上帝保守我们维持并享受正常人际关系的基本能力之一。
我的这段默想也很自然,第一个摆在首位的是嫉妒,那就琢磨琢磨,嫉妒为什么摆在首位?然后就出来这三点,首先人家好跟你没关系,你会难过,你知道嫉妒是恶的,在良知里清楚知道,所以嫉妒是个显明的恶。同时它又是隐藏的恶,因为它太显明了,以至于你不好意思透露出来,装出不嫉妒的样子。三是主动冒犯,善出来它主动冒犯,是主动的恶。所以嫉妒摆在首位,确实有道理。
爱一定在关系里面,所以我们要把它放到关系里面去理解。不嫉妒是上帝保守我们维持、享受正常人际关系的基本良知。假如你有个好朋友,好朋友很好,你就难受死了,怎么能享受之间的关系?难道你觉得朋友很恶、很坏、很倒霉,你才享受?!那就不叫正常关系了,不嫉妒是享受正常关系美好的基本能力之一,所以摆在首位。
众:这让我看到,在基本的生存能力中,把维持关系的能力保护好,比什么都客观真实。我们一直用律法来理解这部分,把它当作一种美德,“你看,我都不嫉妒你。”这是一种美德,现在这样认知就已经突破道德律的范畴,是一种生存的能力。
就是说,我把它拉到底线,其实不是很高的标准,是很低的标准,是基本的。假如你嫉妒的话,什么关系都维持不住。你可以慢慢体验,你的疆域可以扩大。你可以想,我为什么嫉妒这个人,为什么不嫉妒那个人?沿着这个线索可以出来很多理性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让你反思。
第四个要素:不自夸(not parade itself, not boast)
1.(自问)嫉妒与自夸之间有什么联系?(自答)前者是当别人比自己强的时候,人里面出来的恶的反应;后者是当自己比别人强的时候,人里面出来的恶的需求。回到保罗关于肢体的教导,人相互自夸,就如同保罗曾比喻过的“鼻子与眼睛”的对话,不在真理(真相)里的。因此,尽管我们可以努力做到让自己的自夸不外露,但人做到对自夸的彻底否定,只能来自对肢体的真理的明白认知。
我们沿着保罗话语的逻辑流走,前面讲了嫉妒,后面讲自夸,自夸与嫉妒有没有逻辑联系呢?嫉妒是当人家比我强的时候,我出来恶的反应;自夸是我比人家强的时候,我出来自夸的恶的需求。
回到《哥林多前书》第 12 章保罗对肢体的教导,你们都是基督的肢体,特别比喻眼睛与鼻子,眼睛或许更精密复杂,可以在鼻子面前自夸,当你真的理解我们每个人都是基督的肢体,才会理解这个自夸是多麽可笑?!当你不能真正理解我们都是基督的肢体,不自夸就很难做到。你要彻底否定自夸,首先要真的明白保罗关于肢体真理的真相,要彻底明白,只有借着认知才能破除。你可以忍住不自夸,但这不叫彻底否定,彻底否定一定是对真相的认知。
2.(自问)人有没有自夸的客观理由呢?(自答)保罗在前面说了,圣灵把不同的恩赐赐给不同的人,因此,不同的人总有理由指着自己身上的恩赐,向他人自夸。也因此,平时我们自夸,同时他人在我们面前自夸,我们并不觉得是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反而觉得,在一定的程度上,自夸是自然合理的。但是,保罗把“自夸”列为紧跟在“嫉妒”之后的第二位“负面因子”,可见保罗对 “自夸”的负面力量的重视。可以说,“嫉妒”是人际关系里隐藏的自觉的恶,“自夸”是人际关系里炫耀的不自觉的恶。“自夸”的人不在真理里,因此是活在黑暗中。
嫉妒是人际关系里隐藏的恶,自夸是炫耀的恶。自夸为什么是恶呢?保罗说,他不在真理里面。这个也许对他人伤害不大,但对你自己伤害很大,因为你在黑暗里。真理是连成一片的。世界上有很多很有才华的人,但他们确实不知道他们的才华是圣灵的恩赐,他们凭着文化修养的谦卑不自夸,却很难做到从本质上不自夸。从本质上不自夸必须有对救恩的认识,对《圣经》真理的认识。也就是说,若不能从真理层面认识这一点,这个“不自夸”的能力也会成为人的绊脚石。
那么,是不是说,一个人很难做到“不自夸”?根据我的体验,不能这样说。因为在我的大部分正常和愉快的人际关系里,我有足够的自知之明,看见人各有优点和才华,也看见自己身上相对的弱点和短处,因此,我在言语上不会轻易的自夸。现在,保罗启示我说,我之所以能够在许多情况下做到“不自夸”,乃是出于圣灵恩赐我的爱的能力。看见这一点以后,我对我的“不自夸”也不敢自夸了。感谢主。
看着很轻松的一句话带过来了,其实是很深刻的一句话。因为原来我把“不自夸”归于自己的自知之明,归于自己的品性,或自己的文化修养,或自己的智慧,现在我归于圣灵的恩赐。这个认知的飞跃让我对这个自知之明也不敢自夸了。
我心中有一个声音说,不会吧,难道都是圣灵的功吗?难道不是因为我自己有自知之明吗?对此,我的默想是,首先是我有了实际的“不自夸”的经历和体验,然后,我才会有对“不自夸”的美德的自觉,发现做到“不自夸”的体验是美好的,这又加强了我对“不自夸”体验进一步的自觉。我的意思是,出于“自觉”,还是出于“圣灵恩赐的能力”,在我的体验上,可以是融合在一起,难以区别的。
我们感觉很奇怪,难道不是我的自知之明吗?为什么一定说是圣灵赐予的能力?我们以前觉得是自己的,现在保罗说是圣灵赐予,但是我们的感觉好像与圣灵没有什么关系,是我自己一点点进步的。我这里的解释是,你的进步与圣灵的恩赐在体验上是不矛盾的,可以融合在一起的。
“首先是我有了实际的‘不自夸’的经历和体验。”这句话什么意思?我莫名其妙就不自夸了吗?圣灵给了我能力,我没作任何努力就不自夸,我体验到不自夸的美好经历,这个在先,很重要。我们以前对“这个在先”不具备认知,现在保罗告诉我们,是圣灵让你有这个能力,圣灵让你不嫉妒,让你恒久忍耐。原来以为是自己的好品格,现在知道是圣灵让你恒久忍耐,所以你有了恒久忍耐的美好体验。爱的 16 要素都可以放到这个结构里去体验。这个体验让你形成自觉,下次你就有意识这样做,人通过这个正反馈方式被圣灵改变。这样看来,是人的自知之明,还是圣灵带领,两者是一回事了。
众:是圣灵给能力在先。
不是,圣灵不在时间里,是你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先,是圣灵做的(不是圣灵在先,没有不做了的意思)。
我在想,如果说,我对“不自夸”的正面体验,是出于圣灵恩赐的能力;我对“不自夸”的自觉,则是我的“自我认知”的深化。这样一个由“体验”带出来的“自我认知”的不断深化,会不会就是一个人在圣灵的带领下,“变化、成长与更新”正常模式?在这个模式里,圣灵始终是发起者和带领者,让人有了正面的实际体验,而人的认知跟随其后,亦步亦趋,积少成多。
什么是“自我认知的深化”?我有了不自夸的正面体验,假如吴少海不自夸的话,他们很喜欢我,这一切都是自我认知。“他们喜欢一个不自夸的吴少海”——在我体验里、经验中,使我的自我认知丰富起来,并不断深化。一个由体验带出来的自我认知不断深化,会不会就是人在圣灵带领下成长的模式?圣灵始终是发起者与带领者,但不是他在先,圣灵没有时间概念。无论何时何地,圣灵永远是发起者与带领者,让人有了正面体验,人的认知跟着经验走,你反思很勤快的话,你的认知跟着经验不断深化。这里我讲的是正面经验,后面会提到也包括负面经验,这样负面经验也变得有价值了,也变成学习的经验平台。经验在先,圣灵带领—给予能力—经验平台,让你在反思认知中成长。这样的话,正面、负面经验都一回事,只要你有得着。这就是 1155 团契读《哥林多前书》一再强调,事情本身不重要,这事你做好、做对、做错不重要,乃是你通过这事学到了什么?你的生命往哪个方向发生了改变?才是重要的。
1155 的一个巨大张力——既然一辈子没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为什么最后有的下地狱,有的上天堂?最后的结果这么绝对?这个亮光已经一点点透露出来了。事情不重要,从事情里面学到的东西重要,以致认知发生哪些变化,生命改变往哪个方向走,很重要;是变得越来越属灵,越来越认知神,还是变得越来越悖逆,越来越远离神,很重要,决定你最后的结局。在佛教层面上,积德(或害命)很重要,事情很重要。
在上述的图像里,世人因为看不见“经历与能力”背后的圣灵,因此,由实际经历带出来的“自我认知”,也始终无法转化成对神(圣灵)带领的认知,而在人的自我理解里,所有的成长与进步,都成了人自己的成长。因此,我认为,保罗在第 12 章里为我们补上了一个基督徒最基本的认知功课:我们所有的能力,都是圣灵“爱你拽你没商量”的结果。
第 5 点讲了人的经历、成长、变化、更新,这样一个模式。圣灵赐给你能力,让你有经历,经历变成你的反思素材——这个模式出来了。
第 6 点讲到人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上帝都在成长,区别在哪里?假如你不从《圣经》得到启示,不知道经历背后是圣灵恩赐,是上帝的灵,又真又活;假如你没有领受这个启示,你的成长永远不能归到“上帝与你的关系”的认知上。很可能在世人看来,这样的人也很谦卑、很博学、很慈善、很有爱心,但他的正面经验归不到对上帝的认识,归不到对上帝救恩的认识。对我们基督徒来讲,这也是个蛮大的警觉,你认知的目的不是认识上帝、认知救恩,而是让我变好,就偏离了;尽管你打的旗号是要活出耶稣,教会每个人表现得很谦卑、很有爱心、很有热心,以至忘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认识上帝是真的;其实教会常以为你自己改变多了不起,你多好,如此认知是谬误的,你看不见这是虚伪、自欺罢了,这是很深刻的。所以我一直说,假如一个基督徒自我感觉越变越好,一定有问题;基督徒会觉得自己越来越有问题,挖得越深越有问题,越需要救赎。
上述第 6 点对于世上优秀分子、令人崇拜的文化人而言,假如他们不能把那些体验转化成对上帝、对救恩的认知,只停留在人的财富,就没能真正得到上帝的基业,对于我们也是一样。我们任何正面体验最后落脚点是对上帝认知,最重要的点是圣灵的带领。我们以前没有“全部能力是圣灵带领”这个概念,《哥林多前书》第 12 章为我们补上了重要的一课。
第五个要素:不张狂(not puffed up; not arrogant; proud)
“自夸”与“张狂”之间的逻辑联系是什么?“自夸”突出了人外在的自我炫耀;“张狂”(puffed up , arrogant, proud)更多的是指人内心里虚妄和自我膨胀。一个人也许可以克制自己在外显上的“不自夸”,却很难在内心里真正做到“不张狂”和“不骄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只要我们足够诚实,我们都可以体验到内心的“嫉妒、自夸、张狂”的强大力量,同时也体验到了,在大多数健康正常愉快的人际关系里,因为圣灵恩赐的结果,自己居然也时常拥有“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能力。感谢保罗的启示,这是一个我“理解与自我理解”的全新眼光。
其实人里面的嫉妒、自夸、张狂的力量是很强大的,但我居然在相当多的人际关系里做到了,可见正是因为圣灵赐予我能力,让我做到的。我重复强调这样一个全新认知:我们以前以为是我做到了,好像是很轻易的,因此也看不上;现在知道不能看低,做到不容易,做到的正面体验让我能享受这种关系,就如俗话“丑汉也有仨佬友”,是圣灵保守你才有这个体验。感谢保罗!让我们在“理解与自我理解”上打开全新眼光。这个眼光让我们在未来生活中学会珍惜与感恩,一点一点自觉地扩大我们的疆域,可以逐渐学到。
当我说,我们确实做到了“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我们不是指着概念说的,而是指着我们具体的人际关系说的。换言之,我们对这三种“爱的能力”的体验,不是概念性的,而是具体的。只有在我们建立和维护正常愉悦的人际关系的实践里,我们才能体验到,自己身上确实有圣灵所赐的“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三大要素的爱的能力。
第 2 点基本上是重复,强调不是泛泛的概念,而是讲究体验,体验必须是具体的,在我们爱的关系里必须是具体的,而不是泛泛的、理论上的关系。
可是,我还是纳闷,为什么我体验到的“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与具体的?为什么圣灵如此吝啬,不一次性地赐予我无限的“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能力呢?为什么圣灵在让我体验到我对人的“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同时,又让我体验到我在另一些具体关系和境遇里“嫉妒、自夸、张狂”的负面经历呢?
你会发现在另一些具体的关系或境遇里,你对嫉妒、自夸、张狂确实有负面的体验,那么圣灵为什么不让我都在正面的体验里呢?这个问题是非常理性的问题,非常好的问题。我们很多亮光是在理性追问下出来的,这功课不能少;若在律法思维之下读,就出不来这个理性问题,理性问题是在对客观问题的中性的、扩展的讨论中才出得来。
对此,我的默想是,在上帝的智慧里,我所遭遇的一切经历,其实都是圣灵带领我经历的,包括圣灵让我在某些关系和境遇里,成功地做到了“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正面体验;但在另一些关系和境遇里,我却经历了缺乏“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能力的负面经验。我相信,我所经历的一切经历,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成功的,还是失败的,都可以成为我“变化、成长与更新”的必要环节,是我认识上帝、认识自己和这个世界的有价值的素材。阿门。
基本上给出结构了!在这个结构下,圣灵带领我们经历正面的或负面的,成为我们反思、体验的素材,以致于我们生命可以更新。在体验上,你会觉得越来越奇怪,例如有时作害羞的事,羞愧难当,只停留在扫罗悔改的层面上,那有什么意义呢?深入默想是我们后面要跟上的功课。这样看来,是圣灵带领我们,赐能力、赐经历、赐境遇。我们只需做一件事,就是遇见这个人,在这个环境里,圣灵是不是在那里?你不要再想这个跟圣灵无关,是我自己干的,不是的!你要走到极端,不留任何空白,一切经历都是圣灵带领我经历的。你读这句话时没问题,认真一想,就很吓人!
众:负面经历有点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的感觉要抓住,不要让他轻易过掉。为什么不可思议?是因为“圣经启示”与“你的认知”产生了张力。以前,没有圣灵启示时,你一点问题都没有。也就是说,不可思议的、很奇怪的感觉,是保罗的启示让你刚刚获得的;在没有启示以前,你没有这个奇怪的感觉,一切负面经历是你自己的。基督徒有时候说,正面的都来自于神,负面的都来自自己。这样想,读这段话就矛盾了,是一切经历!假如你坚持认为不是,那你必须重新回到第 12 章去讨论。这个功课,每个人必须自己做,否则跟着我走也是白走。各位同意吗?(异口同声:同意!)
众 1:两种思维方式,普通基督徒说,罪恶都是来自我自己,好事都是来自圣灵。跟你所讲的全部来自圣灵,坏的也来自圣灵,这两种不同的思维,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呢?为什么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解读?为什么你的是对的,另一种是不对的呢?
确实有两种解读,既然你跟着我阿门到现在,就必须搞清楚,若没搞清楚你必须逆回去再想。我说全部经历都是圣灵带领,你却认为“好的”是圣灵带领,“坏的”是自己,那你不要往前走,你要回去自己想。你可以挑战我说,圣灵为什么让我经历负面经历,这个我已经回答了。(问:你的回答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圣灵让你无论在正面的、或负面的经历里面,都可以学到东西、成长,最后是生命更新,更新到神喜欢的那个地方去。”这个大框架已经建立好了,这里提醒你,细节部分要自己走。譬如刚才的问题,为什么一定是圣灵带领?我觉得不像是圣灵带领啊!坏的是我自己啊!刚才讨论的问题:负面经历是否也是圣灵主动带领,让你经历的?
我们的大框架是:是的,目的是让你从负面经历里面学到东西。最后也是一样,从正面体验学,从负面体验也可以学,这是对个人来讲。对整个世界来讲:是万事互相效力,在神的计划里让事情应时发生(包括很多负面的东西)。在神的计划里面,负面的东西都有正面的目的与功用,神的意志一定是善的,也借着人的恶完成,作为神的工具。
众:我想问一个关于“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问题。对于某些人,某些事,我可以做到,但有时就做不到,是圣灵只给予我这一部分能力,还是在我的潜意识里有一种自我选择?是不是我选择了我的孩子,我的家人,他们多么好我都不会嫉妒,但对其他同事、朋友我就做不到。是不是除了神给我的能力以外,我还有一种下意识的选择,是我自己没有意识到的?
在保罗启示以前,我们认为都是自己做到的,这个结构很清楚,跟圣灵没关系。现在保罗说恩赐能力、经历都是圣灵又真又活地带领,用我刚才的大框架,这一切目的是让你可以学习。我们会提出疑问,到底是全部圣灵带领,还是有些事是我自己做的?或者圣灵要我这样做,我选择那样做,是由于我的罪性?或者说不是圣灵的责任,是我罪性的责任?圣灵其实要我对一切人都不自夸,是我自己做成这样子?
解决这问题最少张力的方法就是:坏东西归我自己,好东西归圣灵带领。这是最容易被自己接受的,但我们已经意识到,最少张力往往是不对的。圣灵给你能力,让你不嫉妒她,也不嫉妒他;你选择不嫉妒她,但嫉妒他,那圣灵还有什么能力?!圣灵被你限制住了,他的大能在哪里?!圣灵恩赐给你能力,最后变成是你说了算,这个跟圣灵是“至高者”、“全能者”概念不一致。这些思辨让我得出结论:好像不对,但不对就变得很奇怪,奇怪就要再进一步思辨。那是不是我做坏事,我嫉妒她,或嫉妒他,是圣灵没给我能力,好像不是我的责任。那就是责任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责任问题。我写了 60 点,要仔细读一读。
这里主要的切入点是:把“意志”与“能力”分开。圣灵只是提供你能力、或者不提供你能力(提供能力与不提供能力是一回事);意志是你自己的,责任归你自己。所以说,圣灵不干涉你的自由意志,圣灵给予的是你的能力。意志:我想杀人。这是我的意志,但我没有能力杀人;若圣灵给你能力,你就能杀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你有这个意志,圣灵不给你能力。圣灵给你的能力是有限的、具体的,是在他计划里的,是在于实现他的目的。大多数情况下人是空有恶的意志,没有行恶的能力,这叫神的保守。
在这个意义上,圣灵的主动性还在,但确实圣灵不干涉你的意志,所以最后你要为你的意志负责。做任何事都符合你的意志,他不干涉你,所以任何坏事都是出于你的意志,不是出于他的意志,但他会不跟你商量“随己意”给你能力。这也很奇怪,而且你不要也不可以。圣灵给你这个能力,你说,我不要这个能力,那他就不是“大能者”了。因此,我以前在 1155 查经时曾经说:“圣灵给予你爱的能力,你滥用这个能力,或枉费这个能力,所以你的爱就不完全。”这个解释我现在收回来。你若能滥用与枉费圣灵赐予你的能力,就等于你能限制住圣灵,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圣灵要晓玲(妻子)爱少海(丈夫),她都不可能不爱。圣灵就具有这个绝对性。
我回答了你的问题,你说很怪,抓住这怪,怪是好东西,能带你进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