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0:1-5

10:1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2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3 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4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5 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10:1 For I want you to know, brothers, that our fathers were all under the cloud , and passed through sea, 2 and all were baptized into Moses in the cloud and in the sea, 3 and all ate the same spiritual food, 4 and all drank the same spiritual drink. For they drank from the 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 and the Rock was Christ. 5 Nevertheless, with most of them God was not pleased, for they were overthrown in the wilderness.

当我还没有从保罗的宣告“我是自由的,无人管辖”里回过神来;保罗的教导“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还在我的耳边回响,却发现保罗的思路已经转向对历史的沉思了。犹太先知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入旷野,过红海、云柱、火柱、天降吗哪、磐石出水”,这段惊心动魄的历史被记录在旧约《出埃及记》和《民数记》里。让我们看看保罗如何用 5 节经文将其勾勒出来。保罗怎么用五节经文勾勒出旧约历史?我们感到好奇。

我发现,在保罗勾勒的图画里,同时隐藏了 4 个层次的信息。第一个层次是林前 10:1“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其中有两个关键短语:“在云下”和“从海里经过”,分别对应了《出埃及记》里记录的两件重大事件:“云柱”和“过红海”。虽说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神迹,但严格地说,它们仍属于“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人肉眼可见的真实的物理事件”。且让我把第一层次叫作“神迹”的启示。

事件发生在犹太人历史中,犹太人经历过,而外邦人没有经历过。犹太民族在某个时空点真的经历过,记录下来的都是当事人用眼睛看见,而不是灵里看见的东西。也就是说:云柱、过红海、海分开、如同在岸地上行走、这些都是肉眼可见的物理事件:海水真的分开;岸地真的突出来;磐石出水,巨大的磐石被敲后真的出水,可以供应几百万人在旷野里(出水不是小泉水,而是可以供应几百万人在旷野里的水源);天降吗哪,吗哪真的从天而降、真的可以摸着、真的可以吃、真的有营养。这些都是物理事件,都是神迹,平时不大发生。但是即便这样,这些还是物理事件,只是不平常,很特殊,所以是神迹。重点在于,它们都是肉眼可见的物理事件。

第二个层次是林前 10: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其中有三个关键短语:“在云里”、“在海里”、“受洗归了摩西”。请注意,虽然犹太教规里的“行沐浴礼”,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洗礼,但其意义与基督教的“受洗”(baptism),非常不同。另外,《出埃及记》里没有关于摩西带领犹太人“在云里、海里受洗”的记载。《使徒行传》7 章司提反那篇历史回顾的演讲里,和《希伯来书》第 11章犹太历史回顾,都没有早期犹太人“受洗归了摩西”的说法。据此,我认为,林前 10:2 传达的,与林前 10:1 传达的不一样,是一个“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人肉眼不可见的真实的属灵事件”。

对应一下:第一节经文讲的是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肉眼可见的真实的物理事件,第二节经文讲的是肉眼不可见的真实的属灵事件。区别在哪里?第二节记载由摩西带领犹太人在云里(不是在云下)、在海里受洗,保罗的这个记载当事人看不见,没有看见;保罗认为真实发生。我认为是这一点将二节经文区别开来。为什么要区别开来?后面我会解释为什么保罗认为属灵事件在当时已经发生。

提请读者注意,关于林前 10:2,大多数传道人偏向于用“属灵预表”加以解读。比如说,“摩西的杖”是后来的“十字架”的预表;“红海的水”是后来的“耶稣的血”的预表,等等。“预表”的意思是指“这件当时发生的事情的意义是指向未来发生的某件事情”的“记号”;我的解读是这个记号不仅指向未来,也指向当时事件背后的属灵真实。所以,与“属灵预表”的解读是不一样的。

什么是“预表”?预表是说当时发生的事情其实是个记号,其真实意义是,指向未来某个事情。我的意思是,这个记号不仅指向未来,也是当时一个看得见的东西,指向当时一个看不见的东西;这个记号不仅指向未来,同时也指向当时发生的属灵事件。

因此,在我的解读里,林前 10:2 对应一个“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人肉眼不可见的真实的属灵事件”。也就是说,这个属灵事件在当时的物理时空里,已经真实地发生了。只因为它是一件肉眼不可见的属灵事件,因此没有被当时的摩西用眼睛观察到,也因此没有被摩西用文字记录下来。一直到保罗见证了“基督并钉十字架”的救恩以后,认真回顾犹太人这段历史时,才在圣灵的帮助下,看见一个发生在当时的属灵真相,并用清晰的文字补充表达出来。换言之,保罗在林前 10:2 表达的属灵事件,在当时的犹太人身上就真实地发生了。保罗挑选短语,“在云里”和“在海里”,恰当地传达出了他的看见:这不是一件真实发生的物理事件,而是一件真实发生的属灵事件。

这里“在云里”和“在海里”,所用介词不一样;第一节是 “under the cloud”,第二节是“in the cloud”。为什么“in the cloud”?这事在云里发生,即在天上发生,他指的不是在地面发生肉眼看见,然后记录下来;乃是肉眼看不见,在空中发生的,即在灵里发生。保罗选这个词传达出他认为:这是肉眼看不见的属灵事件在当时发生。我们再问:当事人是否也领受到了?不见得。当事人经历到了,但不一定领受到那么明白,这是可能的。有些事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当时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基督教里很多启示是后来才明白的。所以,你要体会这个当时发生和预表是不一样的。

经历了但不一定领受,不一定能从灵里看清楚,像保罗那么明白。所以我特别强调保罗是在看到十字架基督后再回顾这段历史,在圣灵的帮助下才看到的,这几个条件全部是必须的。保罗确实在遇到耶稣后,在领受基督的救恩后,回过头来大约十几年读旧约,这时候他才看见。当事人当时不一定有像保罗一样的看见,因为当事人也要经历之后,回过头来才想起原来是这样的,不能马上消化。大部分教会对大量这样的事件都用预表的形式来解释,其实这样解释出来的东西和预表出来的东西是非常不一样的,需要慢慢体会。第一个解释是耶稣当时就在那里,预表是指耶稣后来才发生的;不是指向后来发生,而是当时就已经发生。

我们可以继续追问,保罗的文字“受洗归入了摩西”,到底指什么呢?对此,我愿意引用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1:17 的表达:“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所以说,“受洗归入了摩西”的准确含义是,神藉着摩西把属灵的律法赐给了上帝的选民;也可以这样说,犹太民族在他们共同体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与信仰传统里,接受了上帝的律法。且让我把第二层次叫作“神律法”的启示。

“受洗归了摩西”是什么意思?“受洗”这个词在新约里有很特殊的含义,基督徒受洗,接受圣灵成为基督徒,在属灵里发生巨大改变。这里的“受洗归了摩西”和基督徒的受洗是一个意思吗?我的解释:不是一个意思,因为这里是归了摩西而不是归了耶稣。“归了摩西”是什么意思?我认为可以用《约翰福音》讲清楚,约 1:17“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当时“归了摩西”的准确含义是:上帝的律法是藉着摩西传到犹太人。犹太人通过摩西领受了上帝的律法,这个事情其实是很特殊的,这是上帝主动发起,只给他的选民犹太人,上帝没有发起这事给全人类他所造之人。保罗在《罗马书》里也启示律法是属灵的、圣洁的,所以整个行为不仅是让你知道律法条文,而且也将律法条文背后的圣洁属灵的东西借着这样的举动、这样的事件,传到犹太民族共同体里。犹太民族不仅指当时那些人,也指他们的后裔以及后裔的后裔,都通过这段经历一代一代传过来,他们都接受了。在这一点上,外邦人没有这个经历,一直到我们遇到教会、遇到圣经以后,活水才接过来,律法就是上帝的话语,上帝的话语就是道。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归于摩西”虽然是局限在律法层面,但是律法层面本身也是来自神的道,是来自神的生命,是属灵的。因此是个重大事件,我将这个层面的启示叫作神关于律法的启示。神终于启动了一件历史事件将律法传给了全人类,以这种方式传,是经过摩西的手。

第三个层次是林前 10:3–4“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首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四节经文副词“都”重复出现了 5 次(“都吃了”;“都喝了”;加上前面的“都在云下”;“都在海中”;“都在云中、海里”);对应的英文 all 也反复出现了4 次。然后就是这里的三个关键短语:“吃了一样的灵食”、“喝了一样的灵水”、“那磐石就是基督”,对应了“天降吗哪”和“磐石出水”的历史典故。如果用“属灵预表”来解读,“灵食”和“灵水”分别预表新约圣餐里“掰饼”与“喝杯”;“磐石”预表“耶稣基督”。

“灵食”这个词是指当时一个神迹,天降吗哪;“灵水”这个词是指当时的一个神迹,磐石出水。当时有二个神迹,我们用预表的方式来说这二个神迹分别对应预表后面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当耶稣设立基督教后,他用“掰饼”与“喝杯”仪式来将人与他生命的相交,通过这个属灵的圣礼确定下来。这个圣礼中的两个东西当时都已经发生,当时发生的这两个神迹是预表后面。我的解释:这不仅仅是预表,不仅指向后面,还指向当时已经发生的事情。

但仔细一读,我发现这里还有一个短句:“随着他们的灵磐石”,英文是:They drank from the 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奇怪了,摩西记载了“云柱”(与“火柱”)带领他们行走在旷野的奇事,却没有记载“磐石跟随他们走”的事情啊!保罗为什么如此写呢?是不是也是一件被摩西忽略了、却被保罗的灵眼看见了的真实发生的属灵事件呢?亲爱的读者,这正是我的意思。在保罗的“看见”里,“那磐石就是基督”不是对未来事件(耶稣)的预表,而是对当时事件的真实描述:在肉眼不可见的属灵真实里,那磐石(也就是基督)一直跟在他们的行军里,活在他们之中。基督在他们当中作了什么呢?对此,使徒约翰回答得好:“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当时犹太人亲身经历的 “天降吗哪”和“磐石出水”,都是基督恩典的活的见证。

注意到“They drank from the 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首先是“磐石(rock)”,加上“灵磐石(spiritual rock)”,然后是“灵磐石跟随他们(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想象一下当时是摩西用杖敲这个岩石,岩石就流出水供应他们。他们并不是围着岩石不动而是继续走,他们行走时岩石并没有跟随他们,岩石还在后面;他们再走,再有岩石;他们再要喝水时,再敲打那个岩石,那个岩石再出水。在这种情形下,保罗说:这灵磐石是跟随他们的,当然不是指岩石跟随他们,因为灵磐石就是基督,所以是基督跟随他们。基督跟随他们是眼睛看不见的,但是当时基督真的跟随他们,为什么?岩石的水,走到哪里,哪里出水。基督做了什么呢?基督做的和摩西领受律法是不一样的,基督教的历史见证了恩典和真理与他们同在。“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为什么跟着“真理”?为什么不仅是“恩典”?当他们需要时,可以白白地享受恩典;讲到最后的最后,我们认识恩典的神是个真相,真理和恩典是挂钩的。我们总是将神看成律法的神,真相是神是恩典的神,神的恩典超越了律法,这是整个人类认识神最难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老是律法思维?因为很难跨过去,被表面的、律法的遮蔽,跨不过去;或是不能相信恩典的神,真理是指:更高层次真实是神是恩典的神。当时没有跟随(follow)这个词,是当时摩西没有记录,但是保罗记录了。意思是恩典的神与他们同在,恩典的神就是耶稣基督。

是啊!回过头来,我们才发现,人类从伊甸园里一路走来;犹太人从旷野里一路走来;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过去一路走来,时刻相随的基督“恩典”多么的可贵,基督“真理”多么的奇妙!且让我把这第三层次叫作“神恩典”的启示。

我们回顾自己的过去,也发现当时神的恩典就与我们同在,否则我们过不了那么多难关,这个后来认识到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个层次是林前 10: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一个沉重的转折语“但”(nevertheless),几乎就是历史的总结了。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神不喜欢他们?他们不都是神从全人类中特别选出的子民吗?他们不都亲身经历过、并在经历中领受了神三个层次(神迹、律法与恩典)的启示了吗?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他们不是亲身经历过神迹、亲身领受过摩西律法、亲身领受过了神的恩典了吗;他们不是吃吗哪、喝灵水了吗?他当时吃吗哪、喝灵水时非常明白这些当然来自神、来自爱他的神、来自带他出埃及的神。所以说三个层面的启示他们全领受,相比之下,外邦人没有领受,秦始皇没有领受,唐太宗没有领受,神的选民待遇是不一样的。那么问题来了,他们都—都—都,即 all-all-all,三个层面都领受了,怎么会神不喜欢?这是很大的转折。既然他们好事都拿到了,不仅亲身经历过神迹,而且也都领受过了,为什么神不喜欢?!

我发现,保罗在这节经文里,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请看英文: Nevertheless, with most of them God was not pleased, for they were overthrown in the wilderness. 直译是:然而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神并不喜欢,因为(for)他们在旷野倒毙了。

这里的英文意思是:因为在旷野里倒毙了。

注意,后半句的起头不是“所以”(so),而是“因为”(for)。因此也就解释了我的疑问,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在旷野里倒毙了”。换言之,神不喜欢他们在旷野倒毙了。神原本给了他们出路的,他们居然在旷野里倒毙了。因为他们这样的结局,神不喜欢他们。因此,且让我把第四层次叫作“神慈爱”的信息:我希望你们都得救。

这里挺重要的。怎么会得出我希望你们都得救的结论呢?因为神不希望他们在旷野里倒毙,他们在旷野里倒毙的结局神很不高兴。神希望他们有些人倒毙,有些人不倒毙?还是希望他们都不倒毙?像这类问题我们要自问自答。《圣经》启示的神,从来没有说神给有些人救恩,不给有些人救恩,所以神不可能让有些人倒毙,有些人不倒毙。《圣经》启示是让这些人都得救,这个结论从整本《圣经》来说站得住脚;《圣经》没有启示给某些人开出路,不给某些人开出路。所以事实是神给他们开出路,希望他们都能逃出来而不是倒毙;后面的经文也证明神不希望他们倒毙,而是希望他们都能从出路逃出来。神不希望他们倒毙是藉着 for 这个词解出来的,这个大结论与整本圣经是一致的。假如你将 for 解释成“所以”而不是“因为”,那么问题就来了:神不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倒毙了;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干了坏事,神不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倒毙了。这整个线条就是律法思维!不单单是因为这个 for,我将其推翻掉,是因为原来的逻辑就是律法思维。这里“for”是“因为”,而不是“所以”,况且这里也不是抓住一个词,而是要和整本《圣经》启示一致。

细心的读者也许注意到了,我们原先的问题,“为什么神不喜欢他们?”顺理成章地转化为一个全新的问题:“他们为什么会倒毙在旷野”?这正是下一节和第 10 章其它经文的核心。

这里很重要。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倒毙了。他们怎么会倒毙呢?后面经文是讲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