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2 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3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4 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开场白
今天计划学林前 15:1–4,我的读经笔记有 5 页纸,其中的概念都是非常基本而且重要的。按照我们现在的读经方法,嚼得那么细,一个概念一个概念、一个经文一个经文走,一起来咀嚼他要我们领受的属灵亮光,就当作享受话语,机会难得。虽然你一个人在家里,但是通过高科技语音链接,我们是一个蛮大的肢体,专门摆上有质量时间,聆听神的话语,按照耶稣自己的比喻就是“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不是靠食物活,是靠我的话语活。这是绝好时间享受属灵食粮,今天经文也走到非常重要的章节,你的意向性、领悟力可以分享,也可以独自享受,把心思摆上。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第二个想法,今天经文中有相当多重要的概念,都是我们听得很习惯的、脱口而出的宗教词汇(越是重要的概念越是被宗教词汇用烂掉)。领受福音的意思要从概念着手,假如每个概念没有清零,读来读去几十年还是一个意思;假如福音概念组成句子的意思不知道,整个段落的意思也不知道,最后读出一个正确答案,是原来就知道的。如何能读出新东西来?一般从概念清零开始,读出句子的意思变掉了,段落的意思变掉了,不再是空洞的词汇,对原来正确答案的理解更生动、更扎心、更有内容了。所以,窍门就是从不多的概念开始,每次概念清晰一点,新鲜感出来一点,活力就出来一点,生命的力量就出来一点;窍门就是听、读、思考时首先概念清零,把原本似而非的、空洞的概念落地,用我的话来讲就是换词,换成一句直白话,直白的话能让心跳起来(老词也是对的,但是你听麻木了)——这是个窍门!
第一个概念:“福音”。福音是什么?福音跟我们的关系?福音概念首先要清零。“福音”怎样表达最好?“这福音”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 15 章里的表达,还有《马太福音》的表达、《路加福音》的表达、《马可福音》的表达、《约翰福音》的表达。“这福音”是保罗在 15 章的表达,今天我们咀嚼这个表达,把每个意思全搞明白。
《约翰福音》的福音经典表达,约 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将福音表达得非常准确,非常核心。“福音”的字面意思是“好消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以至于欢欣鼓舞!这个好消息集中在:我们可以不至灭亡,借着信,可以得永生!《马可福音》怎么表达这个好消息?《路加福音》怎么表达?《马太福音》怎么表达?自己回去可以找出表达这个好消息的经文。
《哥林多前书》15:3–4 是保罗对“这福音”的表达:“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这是两节经文,中文字 7 个部分。这个福音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是福音?我怎么相信这个福音?
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保罗将他领受的福音传给我们,叫我们不要徒然相信,要真的相信有救恩果效,我们相信这福音吗?假如我们不是真的相信,自欺相信,好像信其实没信,很可能是徒然相信。这是我们读《哥林多前书》15 章的核心聚焦点,今天我们要把这个嚼出来,以至于经过这次查经就入脑、有领受了,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恍然大悟!我们以前没有做过这个功课,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嚼透、吸收进来,就像吃他肉、喝他血一样。
《约翰福音》3:16 的福音和保罗的“这福音”比较,哪一个你觉得更容易相信?怎么相信?既然福音摆在面前不相信是没有用的,因为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我们可以不断地嚼,我们信了吗?回到这个问题,对于大多数基督徒来讲是“我信了”。如果觉得自己是“信了”的人,那我这段话对他是没用的;我这段话是讲给不那么确定自己是“信了”的人,是很扎心的。这里有一个前提,什么是信?你信了吗?保罗在经文里讲:除非不徒然相信,你就在得救中了。我们就要想一想,我们是不是在徒然相信状态?徒然相信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样经文才跟你相关,否则跟你无关。这些信仰的重大问题,我们都是借着读经时的默想,反复咀嚼,在《圣经》亮光下对照话语,一个概念,一个概念清零才能获得的。没有这个过程,你永远不能获得;你以为获得了,也许还没有开始。今天在座的无论你信主多少年,这些问题对你都有效,至少你要反复核对,这是核心的核心。
《约翰福音》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你怎么信这个话?第一个理由,因为《圣经》说的所以我信。这是一种思维,我们今天把各种思维都拿出来,一个一个清零。我怎么相信?因为是《圣经》说的,《圣经》有很多证明是真的,所以,凡《圣经》说的我都信。我们的信心建立在“只要是《圣经》说的我就信了”,那么今天保罗说的见证你也不需要看了,后面讲理性的逻辑思辨你也不需要了,你只要核对一下《圣经》是这几个字,这几个字是这个意思,然后你就信了,因为《圣经》说的,这是最简单的信。假如你是属于这个信,今天要核对一下,这个信是不是保罗说的“徒然相信”?我们今天读经这么仔细,保罗论证这么仔细,保罗是多此一举吗?!教会里的弟兄姊妹“我信了”指的就是我当然信《圣经》啊。你能感觉到我这话的力量吗?!(众:不用查经了,《圣经》是这样写的。)更不用像保罗那样,一个见证、一个见证讲那么复杂,一个结论拿出来就可以了,结论就是《约翰福音》3:16。因为《圣经》说了,我就信了,就是这个逻辑。
第二个逻辑,最后《圣经》说来说去都是指向那个意思,我信那个意思,所以《圣经》也可以放在边上,不需要读了;《旧约圣经》你更不需要读了,因为还是那句话:只要你信耶稣基督是救主,他必然救你,他的应许不会落空。然后一大堆的结论拿出来,都是这个意思,你又省去了很多嚼经文的功夫,不需要了。
这两个话题都跟《林前》15 章的信息有关系。《哥林多前书》说:“我们如此传,你们如此信。”按照刚才的两个逻辑,《圣经》是真理,我如此传,你如此信就可以了。假如“如此传,如此信”不是这个意思,你的理解很可能跟保罗的意思相差很远,假如你的信心一直如此,可能几十年下来就是“徒然相信”。
众:这两个逻辑听起来太简单了一点。
因为你没当过基督徒,当过好多年基督徒的会告诉你,大多数信了几十年的基督徒都是这样子。而且这个逻辑是有道理的,你可以很省事,你用不着那么花时间,所以很诱惑人;因为你在世界上很忙,总是有很多事要处理,所以这个“很简单”是个重大的试探,让你不必搞来搞去,都是一样的。
众:这个我可以作见证。教会里总有人说,你不要把很简单问题搞复杂,耶稣就是为我们死的,钉在十字架上,我们都是得着了的,你为什么搞复杂呢?他们指的就是《约翰福音》3:16,福音的最高表达。他们说的没有任何错,就信这个东西,哪有那么复杂呢?!如果我说,你把神救你的真理搞太简单了。他会说,神的救恩就是那么简单的!
这位姊妹作见证:教会里有许多弟兄姊妹很爱主,很摆上,他信的就是约 3:16 的信息,不就是这个信息吗?为什么你相信会那么困难?我不觉得困难啊!神就那么简单的,所以吴少海在搞我们!假如我不能站立得住的话,马上被赶出去。我立刻说:不是我说的话,是保罗说的话!我必须紧扣经文,否则老早被赶出去了。我假如不紧扣经文,1155 也把我赶出去了。为什么?理由很简单,谁希望那么复杂?!越简单越好啊!
我讲出这里面的罪,这是关键。今天你听得很开心,明天一转身那个罪又出来了。干嘛?你大量时间可以不要想《圣经》,想你自己要想的事情,你可以自由地想,不是跟着《圣经》想。这是欺骗,既然是欺骗,背后一定是撒旦,因为神从来不试探人。这是试探,这个试探对我也是一样,我也会害怕,干嘛搞那么复杂?除非我发现保罗就是这个意思,我才放心。所以我紧扣保罗一个字一个字挖,生怕把你们带歪了。我心里也会问:需要那么复杂吗?我也有疑问,我也是人,可以干很多事,假如那么简单的话,我干嘛搞那么复杂呢?!
所以,我们必须搞清楚,假如我信了《约翰福音》3:16 这个福音信息,是不是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的“如此传,如此信”的那个信?焦点是什么叫:“如此传,如此信”?你看保罗怎么“如此传”?保罗从第 1 章讲到第 15 章,第 15 章又从头说起,我们就一个字一个字发现保罗就这么传的,我们有没有这样传?我们有没有这样领受?我们没有,那就不是他说的那个“如此传,如此信”。我这个开场白很重要吗?(众:非常重要!)
这个开场白真的很重要!否则你没想通保罗为什么要那么强调“见证”?我们不需要见证可以吗?只要《圣经》说的我全信,按 这个逻辑保罗不需要见证,后面也不需要读了。所以这里的关键对我们而言,为什么见证那么重要?假如你需要见证,你就一个见证、一个见证地跟着保罗的思路走,那些见证对于他很重要,我们就跟着他的见证走,他把见证提供给我们,我们能领受吗?能吃得进去吗?假如你吃不进去,很可能你那个信就是假信。首先看他是什么见证?是怎么见证的?首先福音是什么?然后他摆出见证,每个见证都对应福音。“见证”的英文“witness”,或“testimony”,就是 “证据”。今天我们读的是保罗对着福音见证的。譬如我问:福音说,基督为你罪死的,并且埋葬了,三天后复活。你说你见证的不是基督,你见证的是耶稣。他们看到的都是耶稣死了,复活了,怎么见证基督死了,为我们罪死了?怎么见证?怎么证明这个结果?
这个结果不对啊!见证耶稣死了复活,你怎么见证基督死了复活?你要这样扣住,要继续提问。我这次带领你们读第 15 章,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需要这样搞?假如你不要见证就信了,你不需要这样读,我也是白搞。明白吗?(众:明白)
逐句解经
15:1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2 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
15:1 Now I would remind you, brothers, of the gospel I preached to you, which you received, in which you stand, 2 and by which you are being saved, if you hold fast to the word I preached to you,unless you believed in vain.
今天我们进入第 15 章。在写这节经文前,保罗已经足足写了 14 章内容。这些内容也就是保罗在这里说的,“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因此,可以把这节经文看作是从《林前》全篇的开篇对接过来的。保罗的语气前后非常一致,都非常正面与肯定。在林前 1:6 里,保罗说,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以致你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在这里,保罗说,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可见保罗对他的传道和他面前的听者,都很有信心与肯定。
经文的字面意思是蛮清楚的,我们只需要对白话作字面理解,不作宗教理解就可以了。首先,“这福音”是我“先前传给你们的”,我翻回去看,“先前”可以认为是《哥林多前书》1:6 保罗所说,我为基督作的见证。现在到第 15 章又讲见证,所以他的福音是围绕见证的,福音等于见证,见证就是证据,于是我们能够理解证据很重要。证据很重要这是第一点。
我还读出一点,保罗说从开始到现在,我已经传给你们,你们也拿到了,而且也站立住了,语气非常肯定。语气从头到现在那么肯定,值得我们想一想,我们有没有那么肯定?作为活人读经,保罗肯定“见证”、“福音”你们都领受了,我觉得我还没领受,还不明白,是不是我领受不准确?我不那么肯定,跟他有差距,有差距就有张力,有张力我就可以问,我带着问题读经文。
可是,作为同一篇讲道的听者,2000 多年后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心里并没有像保罗那样踏实。保罗弟兄啊,我不能确定的是,我虽然听到了你所传讲的内容,但这是否就等于我们都“领受了”呢?而且都已经“靠着站立得住”了呢?让我们暂时 hold 住这个疑惑不放掉,但愿保罗第 15 章的经文会给我们启发。
读到这里,虽然问了也没有得到回答,但保证我是活人读经,而不是死人读经;这个问题让我的状态是活的,而且我不是直冲结果去的;同时我读的问题是围着经文转,以至于经文激起我的活思想。这个活思想是基于我此时是活的状态,就是我还不很肯定,这是带有特征性的。譬如保罗说,除非不徒然相信,搞不好我们就是徒然相信;既然有个徒然相信,保罗为什么又这样肯定呢?他怎么知道我们不徒然相信呢?这样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让我们读经时非常警觉,像个活人,不像和尚念经,左耳进右耳出,就结束了。
我注意到,我喜欢用“注意到”,是我真的注意到,不是傻乎乎读,而是主动读,注意挑出重要的东西,所以你们也要开始“注意到”。注意到什么呢?挑一个最重要的东西,我每次凡“注意到”的东西都是蛮重要的。
我注意到,保罗第 15 章的讲道,是从 remind (提醒)开始。在英文里有三个“which”:which you received, in which you stand, and by which you are being saved,都是指“这福音”(of the gospel)。与三个 which 相连的是三个动词:领受、站立、得救。三个动词的主语都是“你们”,即基督徒。我认为,保罗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基督徒与“这福音”之间的关联,是通过这三个动词而建立的。请注意,保罗用的三个动词的时态都不一样。其中“领受”(received)是“过去时态”;“站立”(stand)是“一般时态”;“得救”是“正在进行时态“(you are being saved)。没有一个是用“完成时态”。换言之,基督徒在日常生活里能否活出“这福音”,用这三个动词就概括了:你们领受,你们站立,你们得救,三个动词把我们和福音的关系表达出来。
这个地方我写出来,你读到会觉得很妙,确实很妙,保罗确实这样写的。只是我们平时读得真的不认真。第一句经文,你们当时领受的就是这福音,这福音后面跟着三个动词,“你们领受”、“你们站立”、“你们得救”。所以我们通过这三个动词与这福音连在一起,关键这三个动词是什么意思?我们就逐个逐个想,领受是什么意思?站立是什么意思?正在得救是什么意思?按照我们的、尽量不要用宗教语言的、日常想象的语言是什么意思?
“曾经领受”
“曾经领受”是过去时;已经领受是完成时。曾经领受可以反复领受,但有一个事实你不能推翻,你是领受过的,现在还在领受,将来还可以领受,但是过去领受不能忘掉,是强调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个事实,你不能推翻掉,也不是你已经领受好了,不用再领受了。过去时是这个意思。
“曾经领受”——当我们第一次听到耶稣基督的名字和事迹后,我们在内心里产生的模糊却认真的感动,以及从此开始的一系列理性认知上的后续好奇,也许就算保罗这里说的“曾经领受”了;
“领受”,英文(received)就是接受了,拿到了,包含什么信息?“领受”就是你有一点认真,认真却模糊,因为你一定是一点点清晰起来。我对“领受”的理解是标准降低一点,稍微认真一点,虽然你还很模糊,也算领受了;只要有了那一点点“领受”,就有后续一系列理性认知上的好奇,这个过程发生了,就是“领受”开始了。这也许是保罗的意思吧?如果不对,可以马上核对。神给予我能力,尽量去琢磨,因为我是活人。这也许是保罗的意思吗?你不可能一抓就抓对,你要有猜测,前面、后面领受更多,你的猜测会更准。这跟以前面学的是否一致?和后面学的是否一致?你会越猜越准,我们学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学的。你也要活人读法,不要读成教条,越清晰越好。
“站立得住”——就是不再忘记这个曾经领受了的“这福音”,而是顺着好奇心的亮光,花时间去追寻隐藏在“这福音”背后的真相之光;
“站立得住”是一般时态,要一直做的。首先,你曾经领受的事情不能忘掉,有二点:1. 你曾经领受的内容;2. 你曾经领受的发生的事情。在不能忘掉的前提下,你的好奇心会继续追寻,想搞明白,表达出来,变成行动。你活在这个心里面,真的会与人交流,翻翻经文,参加团契,看些与《圣经》有关的书,各种行为出来。这些行为本来应该是你的日常生活,很可惜因为被罪遮蔽得很厉害,可能一转身几年就过去了。对于没有基督教传统的外邦人,从彻底的无神论开始,要走进保罗希望的,神为我们铺设的路,效率是很低的,都要神兴起大量的环境因素刺激你、赶你进去。我们的见证是这样的。
“站立得住”我把它解释成“我的日常生活”。本来我对拉小提琴感兴趣,对下象棋感兴趣,或对打麻将感兴趣,现在听过了基督、基督教、犹太人的神,有点兴趣。对我们来讲,永远有个时间的分配问题,太忙了!为《圣经》摆上的时间,永远不够;总是从不够开始,也许会越来越投入。因此“站立得住”就解释成基督徒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主要是阅读、思考、反思、理解,这个过程跟你日常生活其他事情基本不矛盾的。我要说明的是,我没有搞成很宗教,几乎没有任何宗教。最后得出结论,这三个动词就是基督徒正常生活与福音的关系。
“正在被得救”——若上述从“曾经领受”那一刻开始的认知过程,没有停止;若我们对“这福音”的认知(即悟性)不断深入和成长,我们也许就是保罗说的,“正在被拯救”的过程中了。
假如你曾经“被领受”,引起你后面一系列的理性好奇、付诸行动,你就在“被得救”过程中毫无神秘感。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弟兄姊妹有不同意见,或者补充意见?
众:“曾经领受”与“站立得住”两个概念,与我原来的理解有巨大不同。
这是你们的一个问题,一般二元论的读法,概念是抽象出来的,不是活的。以前《罗马书》学过“领受”概念,把“领受”概念抽象独立出来,就等同于里面装的东西,概念就此死掉了。这个学习方法是错的。“领受”概念是个抽屉,不是定义,抽屉可以装很多东西;你读那段经文可以装那个东西,读这段经文可以装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和那个东西可以重叠,可以交叉,这是活的读法。哦,我要去清洗原来那个“领受”的概念,不是的,不是死板的概念!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经文里的侧重点不同,大致有模模糊糊的重叠就可以了。概念要用“元素法”,不同的地方强调的元素不一样,你的体验也不一样;概念跟你的体验连在一起,都朝着你理解的意思走,是帮助你理解的。
众:是的!还有一个误区,我们原来以为“站立得住”就是 “得救”,至少在灵里不跌倒了。
“跌倒”的意思就更复杂了。按我的走法,踩住经文中出来的概念,其他概念附带比较一下,一带而过,不要搞复杂了。这里没有讲“跌倒”的概念,暂时把 “跌倒” 概念放边上。当你对“领受”、“站立得住”理解很清晰,符合原文意思的时候,你对“跌倒”概念自然会出来一些新东西。例如可以把“跌倒”理解成,站立不住就是跌倒了,“跌倒”概念可以加新东西。一般基督徒刚开始时,总把“跌倒”理解为律法下的跌倒,我今天又讲谎话了,我今天又发脾气了,那只是一种“跌倒”。在大抽屉里抓概念,要把最本质的抓住,那些支离破碎的、细枝末节的放边上,但也不是错。(众:这就是一个学习过程!)
这个“正在被救”与前面的“领受”曾经发生有关。曾经发生了一定是神启动的,而且神启动你也可以认为很神秘:那次我和老兄一起去参加聚会,唉,我有感觉,他没有感觉;你可以把这归到后面的神,没问题,神总是大圈,只是你这个小圈也很重要。所以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很重要,因为背后是神,神发动了,在你的小圈里引出后续,要让这一系列效率高一点,不要动不动几年过去了。另一个比喻,你这个种子本来种着,不要最后种死掉了。《圣经》里有很多这样有开始没结果的比喻,譬如种子被鸟叼走了,胎死浅土中,等等。除非你徒然相信,除非你倒回去忘掉了,这个过程终止了;没有这些除非,神一定会继续做工,会让你成长得非常好;你不要偏,不要停,顺着带领一定会成长得很好。这与《圣经》的意思是一样的。(众:这个解释非常好,讲的就是基督徒的信仰生活。)
有人问,难道基督徒生活就是读经吗?是的,读经很重要,但是读经只是三管齐下的“一管”,所以认知过程不是只有读经。认知过程是:先读懂他的话语,再结合你的经历,结合你的反思,然后把你的良知调出来,发现你的良知、你的心可以同证《圣经》说的是真的,这才是真正认知。我们读经的整个舞台就是这个世界,包括你的家庭,你的工作。按你说法不要教会了吗?不是的!你读经有体会,到世界跟谁去讲经文,讲体会?只有教会弟兄姊妹才跟你谈这个话题,这样教会才有真正意义。假如教会弟兄姊妹不能与你谈《圣经》,谈体会,那就不是教会!只要弟兄姊妹能静下来一起谈《圣经》,谈如何清零,如何理解《圣经》,如何用心灵见证,就是教会,无论有没有牧师,有没有讲台,有没有唱诗。
难道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与日常生活里的理性求知,不就应该这样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吗?
我还注意到,在林前 15:2 里,有两个介词“if”(如果)与 “unless”(除非)共同构成的一正一反的条件句:if you hold fast to the word I preached to you, unless you believed in vain. 按英文直译是,“如果”你们持守了我所传给你们的 “道”(也就是“这福音”),你们就必走在靠“这福音”得救的路上(这是正面的情况);“除非”你没有做到前面的 if,那么,你们就成了徒然相信,“这福音”对你们来说,也就没有救恩的果效了(这是负面的情况)。换言之,基督徒若从由上述三个简单动词所描述的“信仰与日常生活里的理性认知过程相融合”的状态里偏离出来,就有可能进入了“徒然相信”的迷途了。
这几个概念都是经文里的,If...unless,保罗经文很严谨。信仰生活就如日常生活中理性认知的意向性,一是对数学、工作等的理性认知,一是对福音的理性认知,这两条线是平行的,一样的方式方法。在这个意义上,基督徒的信仰生活花的时间越多,收获越大,信仰长得越好。你在属世学习中,尚不可保证圣灵全力帮助你;你在信仰上有追求,倒可以保证圣灵全力帮助你。为什么?因为神要万人都得救,这是救恩之路。
难道基督徒信仰生活与一般的理性求知之间的唯一区别,就是对象不一样,方式是一样的吗?保罗说,小心,不那么简单。这就是 if 跟 unless 二个条件句,才能保证你这条路走得好,不至于走到“徒然相信”迷途上去。If 你这样,走得好一定得救的;除非你那样,就完了,徒然相信了。他的话就是这个意思,明白语言。我们发现,关键词是 hold fast,即“持守”福音,要搞清楚持守是什么意思。假如你持守,你一定得救的;不能持守,就是徒然相信。弟兄姊妹们,既然这么重要,我们就更认真一点,追问“持守”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知道,《圣经》里许多地方都说了,你们不仅要听道,还要持守和活出神的道。比如《雅各书》1:22 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对于“持守和活出神的道”,教会一般解释是,“努力照着神的话去行”。那么,“持守这福音”也是“照着这福音去行”的意思吗?若是,“照着这福音去行”又是什么意思呢?
问题非常好!一般讲,持守这道是指你不能只听道,要行出来,这是第一。耶稣说过,雅各说过,保罗也说过,不能单单听,要在基督里,活出基督的模样,要长成基督的身量。这里保罗说的我传给你的福音,就是道,那怎么叫行出福音呢?譬如说,行道行出来,你应该这样按照律法标准去做,律法是神的道的一大部分,要行出律法,逻辑上还通;要行出“这福音”,是什么意思呢?你怎么行出?耶稣基督是神,耶稣是基督,他死了,三天后复活了,这是真的,这道怎么行出来?
可见,我逻辑扣得很紧,行出“福音”是什么意思?我追问得很细,福音就是六个基本事实、基本真相,前面三个是启示性真相,后面三个是事实性真相。真的发生了吗?你可以验证;有没有发生?你可以核对。福音就是这几个东西,那你怎么行出这几个东西呢?在这里我把问题 hold 住,有四个问题。
于是,以下 4 个问题就变得非常严肃了。
什么是“这福音”?
什么是“领受(received)这福音”的意思?
什么是“持守(hold fast to)这福音”的意思?
一个基督徒从“已经领受”,到“不能持守”和“站立不住”,最后成了没有救恩果效的“徒然相信”,是怎样发生的?
前面的问题 hold 住,接下去第 3–4 节正是保罗解释这福音。
15:3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4 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15:3 For I delivered to you as of first importance what I also received:that Christ died for our si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riptures, 4 that he was buried, that he was raised on the third da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riptures,
这二节经文,从“我当日”开始数,共 49 个字。弟兄姊妹,假如我们靠福音领受,站立得住,持守,以至于不徒然相信,我们就必在得救路上。那么,“这福音”,即《哥林多前书》15:3–4 表达出来的“这福音”到底是什么意思,就变得非常重要!
可以说,在前两节经文(林前 15:1–2)里保罗表达了“这福音”与基督徒日常信仰生活之间的关系(即三个简单的动词);而这两节经文(林前 15:3–4)是保罗对“这福音是什么”最精练独到的表达。
我注意到,保罗再次用了过去时态的“领受”(I also received)一词,表达了这同一个福音保罗也是“领受”的。因此,保罗与众 弟兄姐妹一样,在他们过去的经历中,(虽然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境遇里、以不同的方式),发生了一件共同的事件,就是“领受这福音”。正是这个共同事件,使保罗与教会团体之间有了对话的共同基础,即他们都已领受的“这福音”——我好奇,若在当时的众门徒中,有人也像我一样向保罗弟兄提问说,保罗啊,我还不是很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领受“这福音”了呢?!对此,保罗会怎么回答呢?保罗会不会这样回答我说,无知的人哪!你可知道“这福音”是什么吗?你若知道了,你就会明白你已经领受“这福音”了!
——好吧,什么是“这福音”呢?
我们有一个误区,总是问:“我到底领受了没有?”什么是福音还没有搞清楚,你怎么知道你领受了没有?“我没领受”就出现 恐慌,过去有过这个困惑,今天借这个机会,借着保罗的逻辑流、清晰的文字,把“这福音”是什么搞清楚,然后把领受也搞清楚,再理解保罗为什么那么肯定我们是领受了。保罗唯一不肯定的是 “除非你们徒然相信”,没有这个除非,你一定得救,保罗就是这意思。阿门!
于是,保罗把他所领受、并传给众人的“这福音”,用最精炼的文字记录下来,即林前 15:3–4 的文字,以便于后世的“听者”(我们)可以反复研读,并往返重复地不断领受。这次,我在仔细研读经文以后,有了如下九点默想,愿意与弟兄姐妹分享。
我对保罗“这福音”的文字仔细研读出 9 点默想。保罗为什么能跟弟兄姊妹在一个共同体里,就一个题目对话?是因为他们生命中都发生了“领受这福音”的事件,尽管在不同时间,以不同境遇、不同方式发生,否则怎么会走到一起?教会就是这样开始的。教会弟兄姊妹的共同点就是:都曾经领受过,以至于都没有忘掉,都有好奇就这个亮光继续追下去,然后愿意携手共进,教会就这样形成了。在交流过程中,一个是听者,一个是说者;听者可以变成说者,说者可以变成听;听者从这个意思去,说者从这个意思来。我们有其他团体,我们有家庭,有属世的工作,有属世的兴趣爱好,所不同是是教会的兴趣爱好就是神的话语,就是救恩这事,越单纯越好。同意吗?(众:同意!)
一、关于“这福音”,保罗是从“基督”和“罪与死”的连接开讲的。在保罗的表达里,“这福音”之所以是好消息,不是因为别的,乃是因为神通过基督解决了人生的两大难题:罪与死。神的方法居然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用更加直白的话来讲,就是基督解决罪与死的办法,就是他自己为你们的罪死给你们看。看见这个事实叫保罗大吃一惊,他曾感叹说,“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 1:21)
第一个默想要点:既然福音是好消息,保罗怎么表达这个好消息?基督是为你们罪而死,解决了罪的问题,所以叫福音。保罗的意思,之所以为“福音”是由于这二个原因,打掉了我们原本以为的很多别的原因。犹太人的弥赛亚概念是别的(拯救犹太人的国,兴起以色列国,把欺压犹太人的恶民干掉);成功神学也是别的,保佑我的事业成功,孩子、婚姻,什么都好,都是别的。你这样一想,很多教会都“领受”歪掉了,以为“这福音”是让我们单单此生有指望,而不是冲着“罪”与“死”的大难题去的。
究竟神是怎么解决的?保罗讲事实,告诉你具体办法就是:耶稣死给你看。这个办法让保罗大吃一惊,想不出有比这更愚拙的办法,你是神啊!你不是有很多办法吗,干嘛要让自己的儿子死给我们看?!第一点内容多,要细想、细想:解决罪与死的问题,竟然用这个办法。他真是这样解决吗?你后面可以核对。后面就讲埋葬了,第三天复活。
他首先是把“死”的概念和“罪”的概念相连,在这里启示出来。用通俗的话讲:耶稣是为你的罪死的,不是为他自己的罪,你可以核对。他有没有罪?假如他是有罪的人,他为自己的罪死,怎么能说是为我们的罪而死?假如核对下来这人真的没有罪,完全冤枉的,他自己愿意被钉死的,那么他是为我们的罪死的。听懂吗?这个方法没有《圣经》告诉,保罗想死也想不出来。所以他感叹,这就是《哥林多前书》第 1–2 章一直讲,哇哦,怎么会这样子?不可相像,这才是神的智慧!
二、“这福音”一共由两节经文组成,因此也分成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林前 15:3)包括三个概念:1.“基督”;2.“按照圣经”;3.“为我们的罪死了”。其中“基督”概念(即神派来的救世主“弥赛亚”),直接来自犹太人《旧约》的启示;
“罪”与“死”
虽然是世人的直接人生体验,但把罪与死连在一起的思想,也来自犹太人《旧约》的启示。因此,可以说,“这福音”的前半部分是三个“启示性真相”。若离开了《旧约》的启示,人无法真正理解 “这福音”的深刻含义。
第一节经文包括三个概念:“基督”,“按照圣经”,“为我们的罪死了”。我将这三个概念都当作启示性真理。因为“基督”的概念完全是《圣经》来的,旧约关于弥赛亚的概念就是神会派一个救世主,来拯救你们。“罪”与“死”的概念是我们有体会的,谁都要死,谁都有罪。把这两个概念连在一起,《罗马书》说,死是罪带进来的,罪的工价就是死,这也是基督教启示的。一般我们认为死是死,罪归罪,之间的关联也是“按照《圣经》”来的。“按照圣经”也是指向启示性概念。《圣经》告诉你要读《圣经》,《圣经》告诉你这些概念只有在《圣经》里你才明白,所以我把“按照圣经”也归成启示性真相。启示性真相就是《圣经》不告诉你就不知道。
三、在“这福音”后半部分(林前 15:4)里,保罗传达了三个“事实性真相”:1.“埋葬了”;2.“第三天复活了”;3.“又照 圣经所说”。与前半部分合在一起,“这福音”一共由六个基本真相组成。请注意,短句“照圣经所说”出现了两次。它既是一个“事实性真相”,因为任何人只要认真读《圣经》,都可以去核对这个 “照圣经所说”的是不是一个事实;同时也是一个“启示性真相”,因为任何人若不读《圣经》就无法知道这个事实。因此,我们可以说,“照圣经所说”是打通“启示性真相”与“事实性真相”的唯一通道。
读到这里确实很妙,发现他前后重复,然后打通了。为什么它是启示性真相?因为它是启示来的,因为你不读《圣经》,就不知道;为什么它是事实性真相?因为你一读《圣经》,就知道了。
四、这样看来,我们可以把“这福音”的前半部分整体看作 “启示性真相”:即神在创世以先就预先为人类安排的一个救恩计划;而把“这福音”的后半部分整体看作“事实性真相”,是神的救恩计划在宇宙时空和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真实发生。上下两部分似乎是天壤之别,却通过“按照圣经所说”这个上帝赐给人类的《圣经》,天地相合连在一起了。
最后补上这段话,才发现美感出来了。这福音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神在创世以前就计划好的,这启示他告诉我们。创世以前就计划好的,这个概念很重要,是《约翰福音》讲的。你也可以说创世以先,时间还没有以先,基督为你预备好了,后来就会这样来拯救。前半部分就是讲这个事实,这个事实都在创世以先、时间以外,当然神要告诉我们才能知道,这是启示,你不可能自己知道。
后面三个事情是真的在时空、宇宙、历史里面发生的。这不是概念,不是理论,是真的发生的,你才可以核对,你才可以问:真的吗?保罗就指着说“埋葬了,三天后复活了,照圣经所说”。“照圣经所说”也是事实性真相,因为必须去读《圣经》去核对,《圣经》是不是这样说的。核对了,哇!是这样说的。
五、我发现,关于“这福音”的表达,保罗最大的贡献在于,他居然把“基督的福音”的概念,与发生在保罗时代里一件具体的 “死人”事件连在一起。保罗宣告说,“这福音”即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如今已经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实现了——让我联想到尼采的名句:“上帝死了”!可以说,犹太教的弥赛亚神的概念确实在耶稣身上死了。但天才哲学家尼采因为忽略了拿撒勒人耶稣“死而复活”事件的意义,而成了毁灭之子。可叹可怜!
第五点我想强调的是,这个创世以先神在时间以外的计划,后来不仅在人间发生,而且就在保罗同时代的这个死人身上发生,就是指这个事件。保罗把这个死人事件连起来是花了周折的。保罗原先知道了这事件,还去追杀基督徒,有很多见证,到最后连起来,明确指出这个死人就是基督,是基督死了。基督就是神,等于神死了。所以我说,这跟尼采的“上帝死了”概念有相通之处。可是,真正死掉的是什么?是那个犹太教的、空洞的、想错的弥赛亚概念,即犹太教解读的错误概念死掉了。现在变成什么概念?变成耶稣这个人,全都集中在耶稣这个人的真人真事上,是这个原本错误的弥赛亚概念死了!
六、我发现,在保罗的表达里,“这福音”不再是人的宗教或一个神学体系,而是发生在人类历史中的一件活生生的真实“事件”(Event)。——让我联想到了,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说:“真理”是一个“事件”。我相信他的亮光最初也来自《圣经》的启示。在保罗的表达里,“基督”的概念也不再是一个旧约里形而上学神学概念,而成了人类历史上可以求证的历史事件,与人的见证连在一起。就此,保罗在《林前》1:23–24 里曾感叹说,“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第五点、第六点其实是相通的,我建议弟兄姊妹继续默想,我们还没有过关。我们对弥赛亚空洞的神的概念没有死,我们跳不到像保罗那样,概念的神死掉,然后盯在耶稣基督这个事情上,我们跳不过来。基督复活了,基督本来就是神,神复活了有什么了不起?所以你不需要为基督概念求证。再说一遍,基督当然是神,神当然复活,你觉得见证都不需要,何必呢?!这时你信的还是那个抽象的、空洞的神的概念,不是真的。基督教的真理是这个死人是神!再说一遍,基督教的真理是信这个死人是神,他为我们的罪而死。假如你还是信概念的神,你是不需要见证的,因为你信不了神要你信的东西,你信了一个容易的概念。我怎么强调,你们都会抓不住;只有等你抓住以后,跟上保罗思维,才走上基督教真正的核心。我们就是信一个概念吗?他(《圣经》)说基督为我们罪死了,这就是概念,确实是神说的。你要见证吗?你怎么见证神说的话呢?神这样说的,OK,没问题,我们相信啊!我们的信仰很可能就是这样相信一个概念。
众:这个地方太好了!太好了!吴博士,你刚刚讲的话击中了我们的要害。
以前我们没有把要害搞通,因为这是耶稣这个人的一件事,需要见证才能信;假如只是信概念,神说的就信,是不需要见证的。为什么那么看不起见证,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七、我认为,“持守这福音”的含义,也就不再是平常说的“遵从某神学或伦理标准去行出来”。它的意思更靠近:请“记住”这个已经发生的“事件”,而不是动不动就忘记了,好像这个事件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并且,“持守这福音”还要求我们,努力“活在”由这一“事件”所显露出来的真理之光中。更重要的是,“这福音”启示我们,借着“《圣经》的存在”这一“事实性真相”,上帝的启示得以通过各人自己“阅读《圣经》”的实际体验,进入了每一个愿意认真接受由《圣经》来的亮光的人的实际体验里。
当我们把福音理解成死人事件,这个死人事件带出 6 个真相,我们才知道你持守这福音,而不是持守伦理、道德、律法标准;你活在这事件透露出的真相里面,而不是动不动就好像这事情没有发生,跟你无关一样。你始终活在事件所透露出真相的光里(不是伦理道德要求里),这才是真正活在福音里,持守福音。(众:鼓掌)谢谢!谢谢!这也就是我们从律法思维里跳出来,从持守我的道里跳出来,因为理解这个福音不是指一个道理,一套标准,一套生活规矩,而是指这个事情。
八、保罗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他正是这样一个愿意认真阅读并在经历中反思《圣经》启示的人。在反复阅读《圣经》(旧约)的人生经历里,借着犹太先知和旧约作者们的笔,神让保罗参与了一场与神之间“三管齐下”的神圣对话。在这场超越时空和有限性的对话里,在圣灵的帮助下,保罗写出了林前 15:3–4 里的伟大文字:“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阿门。
我这里说:“保罗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他正是这样一个愿意认真阅读,并在经历中反思《圣经》启示的人。”所以他才将眼前发生的事实性真相一个、一个核对,又借着读《圣经》打通启示性真相,才写出这段福音的表达来。我们才知道,“持守”福音是在这个话显示出的真相里,我们活出来。具体怎么知道,保罗会证明给我们看。接下去的经文告诉我们,他是怎么抓住这个事实性真相的;核对之后,他是怎么打通启示性真相,得出他的结论的;为什么他的这两段经文的福音信息是站立得住的,你就明白他是怎样认真读经的。
回到开场白提醒的,假如你以为你信了就是了,《圣经》这样说的就是了,神是这样启示的就是了,你不需要像保罗一样研读,你根本不需要见证。关于见证是下一篇的主题。
九、一点补充:对上面提到的 4 个严肃问题,现在我尝试作直白的回答如下:
什么是“保罗所领受并传给我们的的福音”?——一个包含了 6 个基本真相的活生生的人类事件:即林前 15:3–4。
什么是“我们领受了这福音”的意思?——就是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个由 6 个基本真相组成的“人类事件”。(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所以“领受”是过去时态。)
我记得有个姐妹问我:“领受就是记住,就是不忘记,那不是变成记忆模式了吗?”这个问题问得很好,这里的记住强调的是不忘记,是不一样的。你记住确实是靠记忆,但记住以后你才有后续动作,你忘记了就完了。所以这里的“记住”强调的是“不忘记”,只要你不忘记,你后面还有戏,不是记住就行了。记住是让后续动作开始,我继续好奇,继续领受,继续搞明白,但是一忘记就完了。我们现在有各种理由忘记,像没发生过一样。我的回答是:“领受”这是神给你的,从那开始就不忘记,死抓住不放;不是靠记忆模式,是靠不忘记模式,因为你见证的东西是不会忘的。
什么是“持守这福音”的意思?——就是“牢记”这一起由 6 个基本真相组成的“人类事件”。(因为是基督徒每天的日常功课,因此“持守”是一般时态。)
我刚才 2 是解释 3,持守是不忘记。不忘记就跟着继续走,神会带领。
基督徒从“已经领受”,到“不能持守”和“站立不住”,最后成了“徒然相信”。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我们虽然曾经知道了,甚至也记住了,却因为不甚明白,所以在理性上无法真正接受,以至于也无法真正相信;若我们长时间地活在这样的“无法相信”里却不自知,以为自己已经相信了,也不再作悟性认知上的努力了,最后滑进了保罗说的没有救恩果效的“徒然相信”。
众:阿门!(鼓掌)
吴博士:谢谢弟兄姊妹,今天就到这里结束。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上帝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