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
第 11 要素:只喜欢真理(rejoices in the truth)
保罗在第 2 要素以后,一口气用了 8 个“否定式”。一直到了这里,保罗才突然刹车,转弯,开始连续给出了 6 个“肯定式”要素。非常明显,在所有 16 个要素里,从第 10(不喜欢不义)到第 11(只喜欢真理),一定是一个非同寻常的重大跳跃。
对我上面的说法,读者也许会感到奇怪。(奇怪什么呢?)因为在通常的理解里,从“喜欢不义”的罪人,到“只喜欢真理”的新生命,可以说是一个断层式的跨越,但从“不喜欢不义”,到 “只喜欢真理”,似乎只是一个连续的递进,怎么会说是一个重要的生命飞跃?——好问题!
我把上述问题理一下,到底在说什么?从“喜欢不义”,如贪官、狐朋狗友在暗室里谋财害命,这种生命从“喜欢不义”到“喜欢真理”是一个飞跃,这个可以理解;从“不喜欢不义”到“喜欢真理”,好像没有那么大的跳跃啊?!你可以把“不义”换成“罪”,把“真理”换成“善”,或任何好东西;从“喜欢罪”到“喜欢善”是个跳跃,从“不喜欢罪”到“喜欢善”,好像顺理成章啊!同意吗?(众:同意!)这叫读书认真,这个地方没那么大跳跃,吴博士怎么说这个地方是个巨大跳跃呢?
对上述问题,我的回答是,从“喜欢不义”,到“不喜欢不义”,其实只是连续的递进,因为两者面对的都是同一个东西:“不义”。
从“喜欢恶”到“不喜欢恶”,其实没什么跳跃,因为你面对的是同一个东西——“恶”。你不服,我虽面对同一个东西:不义、恶、罪,但是我变了,从喜欢到不喜欢,难道不是跳跃吗?
为什么从“喜欢不义”到“不喜欢不义”,不是一个本质的飞跃?在人看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但从《圣经》的眼光看来,其实不算什么。
哦!还有“《圣经》眼光”与“人的眼光”?!从人的眼光看,确实从“喜欢不义、喜欢恶、喜欢罪”的生命,变成“不喜欢不义、不喜欢罪、不喜欢恶”,是巨大改变。我们的道德教育都在做这个改变,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这在人里面是巨大跳跃,但在神里面可能不是。为什么?
这里的变化,《圣经》里有一个比喻:只是一个从“以为自己不是瞎子的瞎子”(以为黑暗是光明并喜欢),到“看见了自己是一个瞎子的瞎子”(发现自己看到是黑暗并不喜欢)的区别而已。
语言是个媒介,它要让背后的东西显露出来。借着比喻、借着语言,显露什么呢?
先看比喻:瞎子有两种,一种瞎子知道自己是瞎子,不喜欢自己是瞎子,很想变成明眼人;另一种瞎子不知道自己是瞎子,以为自己看见的黑暗就是光明。你会说,黑暗怎么是光明呢?这是指对真理认知的黑暗,你看到假象以为是真的,就是瞎子;他一看假象就知道是假的,就是明眼人。你看到假象以为是真的,还很快乐,就是瞎子不知道自己是瞎子,还很喜欢自己是瞎子——“以为自己不是瞎子的瞎子”;他看见光明知道其实是黑暗、是假的,很不愿意当瞎子——“看见了自己是一个瞎子的瞎子”。比喻听懂了吗?
——这是两类瞎子。
前后两个比喻,一个面对不义却喜欢,因为他不知道是不义,以为是义;一个是面对不义不喜欢,因为他知道真的是不义,所以不喜欢。他们两个的共同点是面对的都是“不义”,但心里反应不一样,可是他们都是瞎子。他们跟明眼人有什么区别?明眼人是看见过光明,这两个瞎子从来没见过光明,对光明没有体验,这是关键。明眼人真的知道什么叫光明,这两个瞎子从来没见过什么是光明。说到这里,我们要怜悯瞎子,满目春色他看不见。灵里的瞎子也是一样,灵里的明眼人要怜悯瞎子,他是真看不见。他没见过真的光明,喜欢或不喜欢“不义”没什么本质区别。
因此不是本质的变化,因为前后都是瞎子。《约翰福音》把这里的变化,称为施洗约翰的“水洗”。但是,从“不喜欢不义”,到 “只喜欢真理”,才是一个断层式的飞跃。既从“不喜欢黑暗的瞎子”,到“喜欢光明的明眼人”的体验飞跃。由此可见,从第 10要素到第 11 要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飞跃。
“体验的飞跃”是关键词。我们平时把信仰看成是主观意愿,好像我喜欢(信),我不喜欢(信),其实区别是“你有体验”吗?有没有体验是客观的。瞎子与明眼人的区别,就是明眼人真的体验到,而瞎子没有体验到,这跟主观没什么关系。明白吗?这时候对信仰的客观性与体验性也出来了。不是主观性的我喜欢,我不喜欢;我信,我不信,这是体验的飞跃。假如我们这些基督徒到现在为止,你的信仰还停留在:我信耶稣,我愿意信耶稣,我觉得信耶稣很好,但是你没有真正灵眼打开体验的话,还是个“知道自己是瞎子的瞎子”。
因此看来,第 10 要素(不喜欢不义)表达的,仍然属于善恶层面的体验:喜欢黑暗是恶;不喜欢黑暗是善;
这两个瞎子,一个说“我喜欢黑暗”,黑暗是恶的,他有对恶的体验;另一个说:“我不喜欢恶,我不喜欢不义”,不喜欢不义的这人是善的,有对善的体验。他们两个的体验都在善恶的层面上。喜欢恶的是恶人;不喜欢恶、远离恶的是善人。这种体验,都不是基督教真正救恩层面上的体验,只是善恶层面上的体验。
而第 11 要素(只喜欢真理)表达的,才是进入真假层面的全新体验。换言之,“不喜欢不义”是对于“假”的真实体验;
不喜欢不义,不义是假的,感受到真的不喜欢,所以是对假的有了真实体验。
“只喜欢真理”是对于“真”的真实体验。
两个体验都是真的,既体验到光明,也体验到黑暗。两种体验之间是个飞跃,都是真诚的。
可以把这里的体验飞跃,类比为在基督里“重生”(灵洗)的快乐。阿门。
这里有两个概念:“水洗”、“灵洗”(在福音书里才会有这两个概念,这里没讲)。用通俗的语言,“水洗”、“灵洗”确实是两个层面。一是善恶层面,譬如你这事做坏了,就认罪悔改,有愧疚感,这是在善恶层面的体验。这一类的所谓“认罪悔改”,都属于施洗约翰“水洗”的概念,让你“良知”明镜起到水洗的作用。良知被污秽了,做了坏事觉得无所谓,蒙了许多骗,良知的敏感度降低了;水洗是让你的良知明镜变得清晰起来,对于恶,对于善,基于良知反应透彻,而不是糊里糊涂。世界上所有的道德教育(剔除欺骗)都在这个层面上。
二是基督教讲的“灵洗”是在真假层面。首先问:“这是真的吗?”基督教首先是“真”的,才可能是“善”的;如果不真,任何善都是假善,都是骗人的,这是基督教的本质问题。但大多数人不喜欢问真假问题,喜欢问善恶问题。因为神造人出于良知,良知里善是最高标准,所以,单凭良知你是出不来的,这就是为什么人需要《圣经》启示。
在“良知”(神造人的良知)和“启示”(《圣经》的启示)共同作用下,通过“体验与反思”,通过“理解与自我理解”,这个“人”才会发生“变化”。怎么“理解与自我理解”,怎么“体验与反思”,根据什么?必须有“经历”,经历是神赐的,这个圈就圆了。没有《圣经》启示,你的良知是走不远的,走到善这个层面就走不动了。
最真诚的人,若在善里走不动了,会被欺骗,被假善所感动。你只要问“真的吗”?就戳穿欺骗;你没有追问真假的意愿,就傻感动,感动背后都是人在操纵,都是最坏的人。这个我们可以体会到的。
我注意到,作为第 10 要素“不喜欢不义”的平行对比句,第 11 要素应该是“只喜欢公义”。为什么保罗不说“只喜欢公义”,而说了“只喜欢真理”(在真理里快乐)?——又是一个好问题!
又一个问题,很细读才会有。“不喜欢不义”平行对比句应该是“只喜欢义”,为什么不写“只喜欢义”,而写“只喜欢真理”呢?我把这个问题抓住,又发现非常厉害、非常重要。这时候你才知道《圣经》真的不是随便写的。哇哦,对保罗佩服!
对此,我的默想是,在神的眼里,“神的公义”与神启示的 “真相”是一回事。
在神眼里,“公义”与“真相”是一回事。同意吗?只要是真的,在神里面都是真的,宇宙万物是神创造的。那些坏人呢?那些恶事呢?不也是神创造的吗?是啊,公义的!怎么可能公义的?公义的!你看,张力出来了。犹太人的大祭司把耶稣杀了,公义吗?公义的!在神的眼里。为什么?神让其发生的。为什么?你再问几个问题就出来了,这就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人犯罪了,基督替人受死,公义的!他替人担当罪。世界上一切事的背后藏着神的智慧,人是无法猜度的。神是公义、至善、至真、至能。若不在启示的光照下,是不可能理解的。
众:这些全都是神的公义?
只要是真相,是真的,在神那里就是公义的。因为宇宙在神掌握之中,他是掌权者,哪有不公义的?只是你在短见里面,局限里面,看不见神那个大智慧,才觉得不公义;到最后一切都得到清算,一切都得到回报,都得到惩罚。“到那一日”《圣经》启示的,没有糊里糊涂的,一本账记得很清楚。只是你怎么理解所谓的记账,所谓的清算,所谓的得着是什么意思?不能在你的狭隘理解里,譬如伊斯兰教,我今天为真主死,就上天堂;譬如佛教,你积德来世就超脱,这个理解不是《圣经》的启示。《圣经》启示的一切,什么叫公义?在《圣经》里。
众:噢,这个很颠覆,真相就是神的公义!
是啊!真相就是神的公义。我们的理解是局限在有限的时空、有限的经验,良知作为善恶最高标准。约伯就是个例子,约伯怎么也想不通,神把真相一说,我在这里,我立宇宙那一刻,你在哪里?!约伯就后悔了,恨不得自己先前的话没说,居然挑战你的公义。
众:原来人的公义与神的公义差别在这个地方。
基于有限与无限,有限看见与无限看见的差别。保罗最后说,我现在看见是模模糊糊,到那日就什么都明白了;顺着良知带领,在《圣经》的启示下,但还是模模糊糊,因为人是有限的。
但人因为受欺骗掩目不看神启示的“真相”,所以也不认识何为“神的公义”。而对于第 10 要素里的何为“不义”,人却可以凭着先天良知来辨别。我的意思是,当人回归到良知里,就本然地 “不喜欢不义”。但因为人“自义”的罪,即便在良知里,人对“何为义”仍然只有模糊的认知,看不清楚。换言之,人在良知里所不喜欢的“不义”,是真“不义”;但人即便在良知里喜欢的“义”,却可以是“自义”的“义”,因此是“假义”。
关于“良知”,假如你没有《圣经》启示的光,单凭良知就是王阳明,或者尼采,完全是心中的光。“良知”能让你清晰地辩出什么叫“不义”,什么是真正的“上帝的义“却是模糊不清的;因为这已经不是涉及良知的善恶,是涉及到启示的真相。没有启示的光照,人太容易被欺骗与自欺;被欺还好,最严重的是自欺,自己欺骗自己。不自欺的话你还可以揭穿欺骗,用理性;一到自义,连理性也没有了,自义让理性崩溃。所以,“自义”是遮蔽我们认清“神的义”的主要难关,而且良知都无法解决,因为即便在良知里,很可能还在自义里。所以,你那个津津乐道的义很可能是“自义”。“自义”就是假义。
也因为这个事实,当人对自己说,“我喜欢公义”,人此刻仍有可能活在自欺里不自知。在这个意义上,保罗说,人唯有在真相里,才真正认识神的公义。阿门。
到这时,我们才真正进入第 11 要素:“真理”。“真理、真相”英文是同一个词,而且真相比“真理”清晰,“真理”总会有点道理的意思;“真相”无道理可讲。这时候我们才有巨大超越,去体验真相。既然是上帝赐予的能力,让你体验真相,喜欢真相;让你在真相里一边体验,一边喜欢。同一个真相,有的人逃跑,不愿意看;有的人不仅看,而且喜欢真相。虽然真相没有那么美好,这个能力是上帝给你的。许多艺术家很容易假,因为假的很美好;深刻的人首先是真,真的就是美的,而不是美的才是真的。真、善、美,真是第一位,真的就是善的,真的就是美的。你跟人打交道也一样,这个人假,就怎么也交不了心,真是可以感受到的。
为什么说,从第 10 要素到第 11 要素是巨大飞跃?因为是神给你这个能力,让你能在真相里体验,而且快乐;而大多数人是逃离真相,掩面不看,真相太可怕了,活不下去了,假如是真的话。所以,大部分人的快乐是建立在自欺与欺骗上的。
于是,就引出了我的下一个问题:既然人的良知被人“自义”的罪玷污了,不能真正认识何为神的义,那么,神用什么办法让人突破“自义”的遮蔽,真正认识“神的公义”呢?——又一个好问题!
对于上述好问题,我在保罗对“律法与恩典”的严密思辨里,找到了亮光。保罗指出,人心中基于良知的义,总是局限在善恶命题的判断里。因为良知和律法是上帝放在人心里关于善恶的绝对标准。而神的义,是超越善恶命题的、关乎真假命题的判断。人唯有进入“神的启示 + 人的良知体验”的双重真相里,才能够对“何为义”作出符合神的标准的正确判断。离开了神的启示,人的体验,即便符合良知,仍然会陷入自义的陷阱。换言之,虽然在神那里,“公义”与“真相”是统一的;但在人这里,“公义”往往成了一个远离“真相”的、人所认可的自洽系统(“道理”)。
由此看来,人凭借良知可以辨认出“何为不义”,却因为撒旦的欺骗,让人产生自义的幻觉,而无法真正看清“何为义”。人唯有在神的启示,加上对良知的真实体验,才可以达到对“神的公义”的认识。阿门。
请问,第 11 要素里的“人在真相里快乐”,是人的自然能力所为?还是人在圣灵的帮助下作到呢? 保罗的回答是,不是人的自然而为,而是圣灵恩赐能力的结果。乍看起来,这一点确实有点奇怪,但仔细一想,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我发现,人其实并不天生地喜欢真相,即便是人在良知里!(说实在的,这一点发现让我非常吃惊。)因此也解释了,为什么人生里的大部分快乐,都要靠幻觉和自欺来维持的。比如说,在众人对爱的期望里,最看重的两点,一个是“喜欢”,一个是“幸福”,都关乎人的“主观性”感受;而“真相”,恰恰只关乎世界的“客观性”事实。在人的主观愿望与客观真相不一致时,人喜欢自欺,不喜欢真相,因为真相恰恰是人赖以生存的自欺(主观性快乐)的第一杀手。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保罗说,“人在真相里快乐”的真实体验,是圣灵恩赐能力的结果。
关于第 10 要素的“水洗”,和第 11 要素的“灵洗”的类比,我还有一个问题。既然第 10 和第 11 要素都是圣灵恩赐能力做到的,这样一来,与上帝的救恩岂不也成了圣灵“随时随地随已意”恩赐的结果?换言之,上帝在人的救恩上岂不又不公平了吗?
注意,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认识到,圣灵恩赐能力的直接结果,仅仅只是让人有了一份具体实际的体验。比如说,让人有了“不喜欢不义”的实际体验和认知,或“喜欢真理”的实际体验和认知。但是,人有了这样的体验,并不等于人就把这样的体验,转换成一个与这样的体验和认知相一致的生命。换言之,人甚至都没有觉察到自己曾有过这样的体验,或认识到这样的体验其实是来自圣灵的恩赐。于是,来自圣灵恩赐能力的宝贵体验,被人出于谬误的其它体验所淹没,无法用于《圣经》启示的亮光下的反思,而白白浪费了。
写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约翰福音》3:19 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 们的罪就是在此”。这节经文说的就是,人因为光来到世界(《圣经》启示的基督),再加上上帝在创造时赐给每个人内在的“良知之光”,人才会在对各自经历的“体验和反思”中,看到了自己在行为(实际经历)里“不爱光,倒爱黑暗”的恶(既第 10 与 11要素的反面词)。“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 3:19)”这里说的“但行真理的”,与第 11 要素里的 “只喜欢真理”是同一个意思。这里说的“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与保罗说的“人的能力来自圣灵恩赐的能力”,是一个意思。于是,《约翰福音》3:19 的前半句说的是“律法下的定罪”;后半段说的是,人的生命经历了从“律法下的定罪”(“不喜欢不义”。试问,谁会喜欢定罪呢?),到“恩典下的救赎”(“只喜欢真理”。因为最大的真相就是神的恩典),正是从第 10 要素到第 11 要素的生命飞跃。
再次提醒各位,我们不应该把第 11 要素,等同于新生命,或理解成某种泛泛的新生命能力,似乎是说,因为有了这样的圣灵恩赐能力,所以我们就有了新生命。不,不是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所有爱的 16 要素,都是圣灵恩赐我们在具体关系和境遇里,收获了具体的爱的体验。换言之,作为圣灵恩赐的爱的“具体能力”,与人的新生命所本然活出来的“泛泛能力”,两者之间并不是直接的“等于”,而是间接的“孕育”。前者犹如助产师,促成了新生命诞生和成长。
这样看来,“三管齐下”的救赎计划的奥秘,恰恰隐藏在第 10 到第 11 要素的飞跃里。在第 10 要素里,圣灵让我们体验到了“在不义里不快乐”是真的;在第 11 要素里,圣灵让我们体验到了“在真相里快乐”也是真的。这些都是圣灵恩赐能力的真实具体的体验(第二管),于是,人开始了在《圣经》启示的亮光里(第一管),对经历的“基于良知的体验和反思”(第三管)。在这样的过程里,新生命得以发生。因此,我认为,接下来的第 12–15 要素(“凡事宽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和凡事忍耐”),表达的是圣灵恩赐的“具体能力”,与人的新生命本然活出来的“泛泛能力”,两者之间的融合。这个“二者融合”,即新生命的诞生,是神以“三管齐下”的方式在人身上主动发起的、连续动态的救恩之功。
“不义”与“自义”:我发现,人有两大问题:一是喜欢 “不义”,这由“水洗”解决;二是喜欢“自义”,这由“灵洗”解决。“良知”解决“喜欢不义”;“启示”解决“喜欢自义”。“体验与反思”,前者通过“良知”,针对“不义”;后者借着“启示”,针对“自义”。
几乎全部救恩的奥秘,就是成长的奥秘都在这里。在好东西面前要有鉴赏力!
我们分成三个小组讨论。以下是我今天早上提的问题,请提出你的问题,只提问题,不作解答。
“但是,人有了这样的体验,并不等于人就把这样的体验,转换成一个与这样的体验和认知相一致的生命。换言之,人甚至都没有觉察到自己曾有过这样的体验,或认识到这样的体验其实是来自圣灵的恩赐。于是,来自圣灵恩赐能力的宝贵体验,被人出于谬误的其它体验所淹没,无法用于《圣经》启示的亮光下的反思,而白白浪费了。”——这段文字的一个关键点是,有了“只喜欢真理”的实际体验,不等于人把这样的体验转化成了与这样的体验相一致的生命。也就是说,体验归体验,生命归生命。体验是外部经历加给你的;生命是从你里面往外涌出来的。你能在生活中举出这样的例子吗?
上述文字里的另一个关键点是,从体验到生命,有一个“转化”,而这个“转化”会不会发生,关键点在于你是否认知到这个体验来自圣灵恩赐的能力?因此你把这样的体验从诸多出于谬误的体验中分辨出来,进入来自《圣经》亮光的反思。正是这个反思,让《圣经》的亮光进入我们的生命(体验与反思),而不仅仅停留在知识(知道)的头脑层面。请问,这样一个工作,在我们的经历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再次提醒各位,我们不应该把第 11 要素,等同于新生命,或理解成某种泛泛的新生命能力,似乎是说,因为有了这样的圣灵恩赐能力,所以我们就有了新生命。”——这里的关键点是,由圣灵恩赐能力给予我们的具体体验,与由新生命本然活出来的泛泛能力的体验,可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总是与具体的境遇有关,是一种不连续的、非普遍的能力体验;后者是一种连续的普遍的、不分裂的能力。你能举出一些例子说明这里的不一样吗?
“作为圣灵恩赐的爱的“具体能力”,与人的新生命所本然活出来的“泛泛能力”两者之间并不是直接的“等于”,而是间接的 “孕育”。前者犹如助产师,促成了新生命诞生和成长。”——助产师与新生命是怎样的关系?新生命是不是由助产师(即圣灵恩赐能力的体验)给予的?当然不是,那么,是新生命自己给予自己的吗?
当然也不是。那么,是谁(什么)给予的?这个给予新生命的 “what”与人是怎样的关系?这里的人是老我,还是新我?
讨论汇总
吴博士:现在我把这张“新生命成长路线图”拿出来(见上图),非常重要。
简单吧!“实际体验”很具体吧?!我们发现“实际体验”其实就是对“实际能力的体验”,这是圣灵启示的;原来我们以为实际体验是对事情的体验、对结果的体验,其实每一个实际体验背后,都是对能力的体验,而全部实际的能力都是圣灵给你的。(众:这与原来的体验太不一样了!)
然后出来一个“泛泛能力的体验”。因为实际的能力都是圣灵 “随时随地随己意,爱你拽你没商量”,在具体情景下给予你的,那就有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我要得救,我自己该干嘛?”——把这个问题推到极端,假如没有“得救”这个事,你也过一辈子,没有这个问题;假如有绝对意义上的“得救”与否(有些人得救,有些人不得救)的问题,一切都是圣灵给你的能力,包括全部让你经历、让你成就、让你失败等等,得救与否跟你这个主人的责任怎么联系起来?人还有没有责任?这是个终极问题!是从人的本性出来的问题,一定要理解,否则人怎么活呢?!
这就出来一个“新生命”!——是这样出来的:圣灵给你能力、经历、具体体验,目的不是让你做成这个事,不是为你完成这一辈子,而是在这个过程中孕育出一个“新生命”,这跟《圣经》启示是一致的。那么,假如有新生命,一定也有体验,必须是你对“新生命”的体验,主语还是你。
关于“新生命”的体验:这里强调是在具体情景、具体关系下的新生命;同时新生命一定不是具体的,而是泛泛的,你必须对这种泛泛的能力有体验。为了区分两种体验,我在读经笔记上又加了几个词:“前者总是与具体的境遇有关,是一种不连续的、非普遍的能力体验;后者是一种连续的、普遍的、不分裂的能力的体验。”
具体地说,我看见他,特别喜欢他,特别愿意为他做事;我看见另一个人就毫无感觉,一点也不想为他做事,这叫不连续、不泛泛、非普遍。这个体验我们是有过的,我们也很奇怪为什么是这样子?后者是泛泛的、连续的、不分裂的新生命的体验,我们也有过。那么,假如这个能力指的是新生命,都是圣灵让你完成的,那么怎么从“实际能力的体验”转化到“泛泛能力的体验”?这个“转化”、“成长”就变成奥秘了!《哥林多前书》第 13 章从第 11 要素、第 12 要素及其后,确实从文字上开始讲泛泛的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我的思维也不是凭空出来的,读到这里我就注意到,在这个点上,从爱的第 11 要素到第 12 要素开始讲转化了,是怎么转化的呢?这时,才出来第三管,即“三管齐下”的第三管,这个转换就在“第三管”发生。最重要的是,神给你这些经验、经历是为了让你“体验与反思”;在“体验与反思”的过程中,你转化了,从那个具体的爱的能力变成这个泛泛的爱;假如体验与反思是在“启示亮光”下“基于良知”进行的,出来的就是这个“新生命”。
这个线路图清楚了吗?(众:清楚!)然后你会不断地从圣灵那儿得到“这个能力”,然后经过这个机制变成“泛泛的能力”。无论你是不是基督徒没有区别,他都给你这个能力。假如你是基督徒,你就主动开始在亮光、良知下做这个转化工作。
众:这个转换不也是一次一次的过程吗?
是!你在一次一次转化中,看到泛泛的能力出来。你可以体验到这个泛泛能力,将你生命的疆域扩大,泛泛能力是连续的、普世的,但是有个成长过程。
众:对对!肯定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强化的过程就是不断转换的过程。
因为你还在成长过程中,大多数实际经历都是过去发生的,在这个机制下,你对过去的经历在亮光下、在良知下重新“反思与体验”就变得很重要。所以基本上,你人就在这儿,这决定你的全部价值,决定你在神眼里是谁,就是这里的“第三管”——基于良知、基于启示的“体验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