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句解经
12:11 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
12:11 All these are the work of one and the same Spirit, and he gives them to each one, just as he determines.
可以把这一节经文看作是对林前 12:1–10 的一个总结。保罗的重点落在哪里?落在恩赐的供应者“这位圣灵”,是同一个圣灵按照自己的意思把不同的恩赐分给各人(each one)。这是保罗在林前 12:2 里说的,“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的”的那个奥秘。
从下一节开始,保罗讲述的重点,从“恩赐”与“圣灵”,切换到“基督徒”与“基督的身体”。按照保罗前面的启示,“恩赐”(即人的能力)是“看得见”的,赐恩赐的“圣灵”是“看不见”的,但后者借着前者让自己“显示”出来;同样,“基督徒”是“看得见”的,“基督的身体”是“看不见”的,但后者也通过前者让自己显示出来。就这样,保罗给我们启示了,“看不见的,通过看得见的,将自己显示出来”这样一个结构。我发现,这正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相互连接的结构,或者,看不见的“绝对性”,通过看得见的“相对性”,显示自己的结构。我们逐一默想具体的经文。
恩赐其实就是指人的能力、特殊能力、特别的才华,这个先搞清楚。保罗说,这个恩赐是有供应者的,背后是圣灵。所以,从看得见的恩赐(每个人身上表现出来的才华都是看得见的,这人唱歌唱得好,这人数学好,那人做事情有条理),看见背后就是同一个圣灵;恩赐可以各种各样,在不同人身上表现出来,但是都是同一个圣灵赐予的。这个图像是真是假?平时一般不这样想。
比如说斯坦福大学的张首晟教授,在我们这一代人里是个天才,一流的科学家,按照保罗的说法,他这个恩赐、才华也是同一个圣灵给的。同一个圣灵把不同的恩赐给他,也给我们,这就是林前 12:11“这一切都是圣灵所运行的,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意思。对我们来讲,我们平时不太这样想,没有把它当回事,保罗说“是这么回事”,这对我们来说是个亮光。圣灵“随己意”的意思就是祂想给就给,给什么就给什么,给多少就给多少,不是因为你怎么样,所以祂给你这个能力,本身是恩典,不是配得的,理由完全在上帝那里。
到第 11 节,恩赐跟圣灵的关系讲完了,总结一下:这是把一个结构解构出来了,即“看不见的圣灵,借着看得见的恩赐,来显示祂自己”!推理一下,连恩赐都是相对的,你有你的恩赐,他有他的恩赐,我有我的恩赐;而且相对有高低,我在这一点上比你高,但在另一点上,你比我高,这个世界就是由相对性组成。所以看得见的恩赐是相对的,但是后面那个供应者是个绝对的、不变的,是同一个。这样,看得见的相对性和看不见的绝对性,就以这种方式连起来。对我们来讲,这个结构很重要,假如神创造世界、运行世界,在人身上是以这种方式介入,那就是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很本质的东西;多谢保罗告诉我们,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我们要很在意了,这种认知的亮光要进来!
12:12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
12:12 The body is a unit, though it is made up of many parts; and though all its parts are many, they form one body. So it is with Christ.
保罗从人肉眼看得见的“人的身体”(相对性存在)出发,谈论一个人肉眼看不见的(绝对性存在)“基督的身体”。怎么谈论呢?保罗再次用比喻(或类比)的方法。自问,在这里,保罗用什么(A)比喻什么(B)呢?自答,保罗用“人的身体与肢体之间的关系和感受”,比喻“基督的身体与肢体之间的关系和感受”。注意,这个比喻里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意思比较显明,肢体“组成”了身体;第二层意思比较含蓄,因此也更加深刻:肢体让身体“显露”出来。换言之,人的身子由具有不同功能的肢体“组成”;同时,人的身体也通过“肢体“显露”出来。正是在这个类比里,保罗说,基督也是这样。意思是,“基督的身体”也是由具有不同恩赐的基督徒“组成”,并且通过这些基督徒(肢体),将基督的身体“显露”出来。换言之,“基督的身体”是一个虽然人肉眼不可见、却在属灵的眼睛里的客观真实的存在,并且可以通过祂的肢体(基督徒),而在人肉眼前“显露”出来。(顺便说一下,用海德格尔的语言说,就是不可见的“存在”,通过可见的“存在者”,显露出来。因此,基督的身体是存在;基督徒是存在者。)
这个比喻有两层含义,我们再稍微重复一下。《圣经》里经常用到比喻,读到比喻我们要注意,是用什么比喻什么,我们经常不小心,就糊里糊涂了。在这里是用什么比喻什么?
众:用人的肢体和身体,比喻信徒和基督之间的关系。
讲得对,用人的身体与肢体的关系,比喻基督徒与基督的关系,这个“基督”特别指“基督的身体”。基督身体能看见吗?看不见,人的身体能看见吗?严格讲也看不见,通过人的肢体表达出来,看得见的其实都是人的肢体,你看见眼、手、躯干、头,组成一个身体。在这个层面上,人的肢体让人的身体表达出来。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是肢体,组成一个完整的身体,完整的身体是通过肢体表达出来的。在这个角度看,是的,比喻基督徒是一个一个活的、看得见的这些人一起构成基督的身体。所以说,看不见的借着看得见的表达出来、显露出来,是这层意思。
那么,这个比喻到底比喻什么呢?不是比喻这个显露的关系,假如基督徒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那么基督徒之间的感受跟人身上肢体间的感受是一样的,是这个比喻。
比如说我和他都是基督徒,我对他的感受,应该跟我的手和我的眼睛的感受是一样的。所以用人身上的肢体跟身体之间的感受、关系,来比喻基督身体里面肢体跟身体,和肢体和肢体之间的感受、关系。我们原先有一个比较粗糙的比喻,以为用人的身体比喻基督的身体,其实不是这个比喻,它是用人肢体跟身体之间的感受关系,比喻基督的身体与肢体之间的感受关系。我不知道这个区别大家能读出来吗?
众:原来没想过,肢体之间的关系,你把彼此之间的感受也加进来,像我的耳朵感受不到我的手是一样的。
后面都是讲这个东西。眼睛跟鼻子说,我不是身体,我跟你没关系,其实眼睛跟鼻子都连在一个身体,眼睛跟鼻子假如这样说的话,它们就错了,它们没有看到一个事实,它们都跟一个身体相连。我跟他说,我跟你没关系,其实我们两个有关系,我们都连着一个基督的身体,是比喻这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自己知道,眼睛不能跟鼻子这样说话,我们都是连着一个身体,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就连分门别类,你比我重要,或者我可以没有你,都不可能。这都是以我们已经接受了的事实,来比喻我们还没有看得很清楚的事实,就是我们都跟一个身体相连,我们在一个身体里面,我们不分你我,不分高低,是比喻这个关系。
细想一下,我们以前是怎么读这段《圣经》的?以前都觉得这段经文很啰嗦,不就是比喻一个身体吗?哦,基督的身体就跟人的身体一样,一句话就讲完了,干嘛讲那么多鼻子跟眼睛呢?!再看一下,我们以前读这段经文,出来的比喻关系是什么关系?
众:以前就觉得是比喻。
用人的身体比喻基督的身体,基督的身体存在吗?
众:存在。
讲得对,应该是存在的,所以这次我们要把存在的东西抓出来,不是单单去看到一个比喻。就是说,首先基督的身体是存在的,这个比喻才开始。基督的身体存在,说这句话要小心,基督的身体存在难道也跟人的身体一样,像手、脚这样吗?不是的。但是有一点是一样的,基督的身体也是由肢体组成的,所以当我们说基督的身体存在,不是说基督有手、脚,只是说基督的身体是由肢体组成的,这些肢体就是基督徒。肢体跟身体的关系,肢体跟肢体之间的关系,就跟我们身体之间的那个关系、那个感受是一样的。我个人以前读这段经文,发现这个《圣经》很啰嗦,道理浅得一塌糊涂,就是比喻这层关系。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感受,是不是觉得段经文很浅?假如说不浅,不浅在哪个地方,我觉得还需要这样深入过一下。
众:这个地方你抓出两层含义,能够细腻到这个程度是原来没想到的。
讲得很对,没有想到细到最后形成地震,把你以前那个很浅的、似是而非的、根本没读懂的东西震光,要成为一个全新的东西;没有震出来的话,你第二次再读,细的又忘掉了,读的还是粗的,还是跟以前一样。
为了更加准确把握保罗比喻的意思,我们还需要细致体会“耶稣”与“基督”两个概念里的微妙而重大的区别。什么是“基督”?我们会说,拿撒勒的耶稣就是基督。其实,这个回答是不准确的。难道说,基督徒是“拿撒勒的耶稣”身子的一部分?当然不是。耶稣有自己的身子和肢体(眼睛、耳朵、手、足等),与我们这些基督徒没有关系。换言之,“耶稣”是指人肉眼可以看见的、道成肉身的拿撒勒木匠的儿子;“基督”是指人肉眼看不见的三位一体神的一个位格(即“圣子”)。“基督”在历史上,以耶稣的肉身进入人类的时空和经验,并在十字架上受死和复活,向人类显示自己是永生神的儿子。
为了更加准确把握保罗比喻的意思,我们还需要细致体会“耶稣”与“基督”这两个概念的微妙而重大的区别。什么是基督?我们会说,拿撒勒的耶稣就是基督。其实,这个回答是不准确的。难道说,基督徒是拿撒勒的耶稣身子的一部分?当然不是。耶稣有自己的身子和肢体,耶稣是一个有眼睛、耳朵、手、足,与我们这些基督徒没有关系。换言之,耶稣是指人肉眼可以看见的,道成肉身的拿撒勒木匠的儿子;基督是指人肉眼看不见的三位一体神的一个位格,即圣子。基督在历史上,以耶稣的肉身进入人类的时空和经验,并在十字架上受死和复活,向人类显示自己是永生神的儿子。
为了把基督身体的概念搞得明白一些,我们先把“耶稣”跟 “基督”的概念作个比较。讲耶稣的时候,马上想到耶稣的身子,耶稣有手、有脚;讲“基督的身子”的时候,不能联想耶稣的手脚,也不能联想人的身体,这是第一个突破。也就是说,你讲到基督身 体的时候,想到的是三位一体基督那个位格,祂的身体不是指手、脚、人的身体,这个首先要讲清楚。我们平时也不太分别基督跟耶稣,这时候耶稣具体化为有血有肉、有手有脚的人;但是想到基督的时候,你就不能那样想了。你想什么呢?想不出来了,那就先虚掉,不要一想就想到耶稣;我们这些基督徒不是耶稣的肢体,乃是基督的肢体,这是有区别的。(众:保罗写的还是很精准的,是我们没搞清楚。)我们自己太粗糙。
我们还可以继续自问自答。那么,这个通过“耶稣”向人类显露的“基督”,三位一体神里的“圣子”,难道还在这个地球上?还在世界里?
保罗回答说,是的。耶稣曾在世界里,后来死了,复活了,升天了。基督还在地球上吗?
众:对。
在哪里?看得见吗?
众:应该能看见。
好,继续读,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解决的问题。
保罗回答说,是的,祂还在地球上,还在世界里。据此,保罗的意思是,这个世界里,不仅有人肉眼不可见的“圣灵”,借着人的“恩赐”显示祂自己,还有人肉眼不可见的“基督的身体”,通过祂的“肢体”基督徒,变得人肉眼可见了。
这就回答刚才我问的:基督还在地球上吗?看得见吗?王弟兄的回答是基督身体看不见,马上“但是”出来,接得很快,但是借着祂的肢体,祂的身体是看得见的,这是标准回答,这几节经文保罗就讲这个东西。基督的身体还在地球上,在世界里,借着肢体,基督身体是看得见的。所以两个地方都是强调看见,圣灵也是看得见的,借着恩赐;基督的身体也是看得见,借着祂的肢体——基督徒来显露他自己。我们以前读是强调看不见,保罗是让看不见的显出来,我们今天的重点是“看得见的”。(众:肢体就是普通表现出来的,就是基督徒。)肢体组成身体,没有主体的概念,这姐妹是看得见的,因为肢体是看得见的,所以基督是看得见的,或者基督的身体是看得见的,因为祂的肢体是看得见的,所以强调是“看得见的”。
众:就是说跟圣灵一样的,从你的才华看到他背后的圣灵,是圣灵给你的。
可是,在我的第一性反应里,我会说,好吧,我知道了,但说来说去,这只是保罗的一个比喻而已。我的读者是否也是这样想的,认为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不必大惊小怪。请问,这是不是一个比喻而已?
众:不是。
不是比喻是什么?
众:很真实。
亲爱的读者,当我仔细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读保罗的这段经文后,当我不愿意被“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的前见遮蔽时,我才 发现,当保罗说,“基督也是这样”,他确实是用“身体与肢体”的关系,比喻“基督的身体与基督徒”的关系。但是,关于“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一陈述,保罗并不是在用比喻,而是一个用 “是”的陈述句:“基督徒”就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换言之,林前 12:12 即是一个比喻,又不是一个比喻,而是一个关于 being,即生命本质的属灵看见。
这里说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句话不是比喻,这句话就是指 being,是个属灵看见,是个真实存在。在这个前提下,保罗讲比喻了,比喻什么?基督徒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他们之间互相的感受与关系,跟人的身体上的肢体之间是一样的,这是比喻。我们细就细在这地方,前面是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是一个属灵真相,没有用任何比喻,就是“是”。既然如此,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和感受,跟人身体上的肢体之间的关系感受是一样的,那就是比喻了。我怎么跟王弟兄之间的感受,与我身体里手跟脚的感受不一样?也许我跟王弟兄之间没有活在真实里?我们两个本来应该这样,但是因为在主观上没看见,而扭曲了,明白吗?
众:有点明白。
这就是后面喋喋不休,重复来重复去要讲的东西,其实我们以前没那么明白,以为这只是个比喻,所以没有当回事。这里讲的首先是个属灵事实,因为这个属灵事实我们平时不太注意,所以感受、表达的也不准确;保罗作此比喻,让我们知道原来应该是这样的感受。
众:太重要了,我们以前一直以为它是比喻,现在保罗这样强调,才看到是真实存在的。
这个真实存在是怎样的?假如我跟王弟兄之间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我们之间应该是什么感受呢?他讲不出来,OK,这时才用比喻。
下一节经文是对这个属灵事实(真相)的更加具体的描述。
12:13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12:13 For we were all baptized by one Spirit into one body--whether Jews or Greeks, slave or free--and we were all given the one Spirit to drink.
用我们的话来讲,我跟王弟兄不拘是北京人、上海人、浙江人,不拘是为奴的,自主的,我们都是从一个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个圣灵。(呵呵!)
保罗说,这些基督徒,不管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看起来千差万别,但因为“从一位圣灵受洗”,就成了一个“身体”。自问,谁的身体?自答,基督的身体。再问,基督看得见?还是看不见?自答,前面说过,肉眼看得见耶稣,但看不见基督。再问,人肉眼看得见“基督的身体”吗?自答,按照保罗这里的说法,因为这些基督徒组成了“基督的身体”,所以,原本看不见的“基督的身体”,就成为看得见了。于是,我们恍然大悟:
原来“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不是一个比喻,乃是一个属灵的真相。
林前 12:13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希腊人,为奴的,自主的,都从一个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这里保罗没用任何比喻,是一个陈述句。你们这些人看起来都不一样,千差万别,但是因为都从一位圣灵受洗,你们成了一个身体,你们成了一个身体上的肢体,你们都归于一个身体;你们这些肢体组成这个身体,这个身体从此通过看见你们,也变得看得见了;因为你们还在地球上,所以这个身体也在地球上。这时候,他没有用任何比喻,因为保罗说你们这些人(就是我们这些人),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是陈述一个事实。
那么,谁是这些组成基督身体的基督徒呢?是不是贴上基督徒标签的人都算呢?对此,保罗在经文里特意作了两个规定:1. 都从一位圣灵受洗;2. 都饮于一位圣灵。因此,可以说,任何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都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基督徒,因此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基督身体的肢体”。第一个条件,是关于新生命的来源;第二个条件,是关于新生命的成长活力的来源。正因为 “起头与活力”都依赖于同一个圣灵,因此这些看起来五花八门的 “新人”,才成为一个身体:“基督的身体”。
当我们用人的身体比喻基督的身体,这是比喻;但是当保罗说我们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不是比喻。我们用人的身体比喻基督的身体,这个比喻帮助我们理解肢体和肢体之间的关系,有类比性。比如他特别说,基督的身体有个来源,来自于同一个源,而且你成长过程的活力也是同一个源头,所以你们看起来好像很不一样,其实是有个源头,源头有同一性。人体在胚胎里,也是同一个受精卵,一点点分裂出来,变成各个肢体,是这样吧?(众:是的。)也就是说手、脚,原来是同一个受精卵,现在变成肢体以后,你生命的源还是来自于一个,你不会手也吃饭,手也吃营养,手也去呼吸,是整个身体一起提供能量,提供生命来源。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也是一样,来自于同一个源头,你的存活与成长也来自于同一个来源,生命能量来源饮于同一个圣灵。当然,这个活力不再是指生物的、肉体的活力,乃是灵的活力,属灵生命的活力。
也许有弟兄姐妹问,我怎么判断同一个教会里的、或不同教会里的弟兄姐妹,是不是都符合这两个条件呢?如果我不能判断,我怎么能确定,我们聚在一起是不是真的组成了“基督的身体”呢?
这是不是好问题?好问题要停一下。我再说一遍,我们这个查经班,好问题才是宝贝,这个问题再读一下。有两个条件,哪两个条件?
众:第一是来自于同一个灵。
同受一位圣灵洗,同饮于一个圣灵,这是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满足,我们就属于同一个身体,我们就是基督身体的肢体。那个标签是没用的,这才是本质的东西,没问题吧?而且保罗把这个本质概括得很好,源头跟存活的来源,生命来源都是同一个供应,显然我们刚才对人的身体的比喻也很恰当。问题是我怎么知道王弟兄跟我同受一个圣灵洗,同饮于一个圣灵,我怎么知道?这个问题非常现实。比如说外面教会来的,他只说他是基督徒,可是基督徒可能不说明什么。这个问题就变得很现实,看笔记怎么写,或者看《圣经》给我们什么启示。
我认为,保罗紧接着的经文,恰是为了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
哇!我认为,保罗紧接着的经文,恰是为了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这么回事,读经很有趣吧?当你问题提出以后,后来发现保罗正在后面帮助回答问题,我用“帮助”,就是这个问题可能很复杂,他只是给你一些帮助,要把这个问题搞透,你可能不仅仅是这段经文,你还要整本《圣经》融会贯通,至少后面的经文是帮助你回答这个问题。
即同属一个身体的肢体之间的互相感受,是我们辨认“彼此是否同属于一个身体”的重要根据。
是不是很有道理?我是很难去辨别王弟兄里面那个属灵生命的真相,搞不好王弟兄自己都不知道是真还是假,是不是?但是我确实能感受到我跟王弟兄之间的感受,是不是保罗后面说的肢体之间应该的感受,假如我跟王弟兄之间没这个感受,那我就要怀疑我们是不是同属于一个肢体?这段经文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说肢体之间的感受的比喻就变得有意义了,刚才恰好回答我这个问题了。你说我们两个是同一个身体,但是我们的感受完全不对,这就很现实。
什么样的感受是对的呢?保罗后面用身体之间,身体的肢体之间的感受,来讲这个感受。这是上帝的智慧,祂用一些你完全听得懂,完全有真切感受的东西,来告诉那个你还不那么清楚,表达不出来的,借着你的经验表达出来。人对自己脚跟手关系的感受,是有切实体验的,所以一比喻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这里你要看出《圣经》的厉害,又实在,又让你明白,不是糊里糊涂把你搞得不明白,而且切入点也是你原本就明白的。
12:14 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15 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
12:14 For the body does not consist of one member but of many. 15 If the foot should say, “Because I am not a hand, I do not belong to the body,” that would not make it any less a part of the body.
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读到这里,你要觉得我的手没这样说,要读出这个来,不要糊里糊涂跟着读。一边读,一边脑子要跳出来:我手跟脚讲这个话了吗?那保罗为什么这样说呢?
12:16 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17 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
12:16 And if the ear should say, “Because I am not an eye, I do not belong to the body,” that would not make it any less a part of the body. 17 If the whole body were an eye, where would be the sense of hearing? If the whole body were an ear, where would be the sense of smell?
这个问题很明显、很愚蠢,怎么可能全身都是眼呢?怎么可能全身都是耳呢?很傻,你要这样读才读出味道来。不要说“是是是,阿门,阿门,认可”,就什么也没读出来。
12:18 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9 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哪里呢?20 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
12:18 But as it is, God arranged the members in the body, each one of them, as he chose. 19 If all were a single member, where would the body be? 20 As it is, there are many parts, yet one body.
身体由不同肢体组成的,假如都是一个肢体,那由各种不同肢体组成的身体就没有了,就是这个意思;变成都是手,就不叫身体了,手不是身体,它没有身体的功能,身体是组成的。
12:21 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
12:21 The eye cannot say to the hand , ”I have no need of you, ”nor again the head to the feet.”I have no need of you.”
显然,在这大段经文里,保罗用了比喻的方法,“人身体上各种肢体之间相互依存、互不可缺乏的亲密感受”,保罗用这种常人都有的共同感受,来类比“基督徒彼此所享有的同样的亲密感受和关系”。
请注意,保罗在这里用了许多拟人的对话,若脚说…若耳说…等。保罗的意思是,属于同一个身体的脚或耳,是不会这样说的;即便它们这样说了,仍然不能改变它们同属一个身体的客观事实。保罗以此类比另一个事实,我们这些同属基督身体的基督徒,也是一样;也许我们仍然看不见“我们同属一个身体”的事实,但这也不能因此改变这个事实。
首先耳朵跟眼睛是不会这样说的,保罗说“若脚说:‘我不是手,我不属乎身体’,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所以保罗说,“若脚这样说”(其实脚没这样说,脚比我们聪明,脚不可能那么愚蠢),若脚这样说了,其实保罗马上补一句,也不能说明脚不属于身体,这是改变不了的,所以脚也没有说;即便脚如此傻,它这样说了(我们这些基督徒很可能会这样说),也不能改变你同属一个身体这个事实。所以王弟兄,不管你怎么说,我们都属于一个身体!(王弟兄:呵呵!)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同属一个身体的我们,不会因为看不见而改变这个事实,那么,会怎样呢?会不会一直看不见?并因为看不见,而像保罗在比喻中的那些脚和耳朵一样,时不时发出真诚的抗议声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或者,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或者,对边上的肢体说:“我用不着你”!——仔细想想,我们之所以会这样说,也是合理的啊,因为我们确实没有看见彼此属于同一个身体啊!对此“合理性”,保罗怎么说啊?
听到这段话的意思没有?(听到了!)说得越来越深入了!手没有对脚那么说,因为手知道自己属于身体;但基督徒确实没有看见我们同属于一个身体,所以就这样说了,我又不是脚,我干嘛管你呀?我自己得救好了。正因为我没看见,我才这样说的,可是保罗说你没看见,不会因此改变你们两个同属一个身体的事实,脚这样说,也不能改变他们同属于一个身体的事实。问题是,假如我一直看不见呢?一直这样问呢?因为我这样问是真诚的、真实的、合理的,我确实没看见,我觉得我这个基督徒跟你没关系,对此保罗怎么解释呢?
众:这是事实。我们都听呆了!
带着这样的意向性,我再仔细阅读这段经文,发现在这段经文里,保罗除了写想象中的不同肢体之间拟人化的问答以外,还有四节经文,是保罗对这些发出抗议声音的肢体的教导:就是林前 12:17–20 经文。保罗说,你们这些在基督身体里各为肢体并连成了一体的基督徒们,因为看不见而发出糊涂的声音,但我保罗看见了这个你们目前还没有看见的属灵事实,因此,我对你们说,你们糊涂了。请问,林前 12:17 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18 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9 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哪里呢?20 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
在上述保罗的教导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这个属灵事实(即属灵的客观存在)里,直接看见了其背后的神的旨意:“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肢体之所以以如此的方式互相搭配连结,原来都是“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所安排的啊!中文“如今”的英文是 in fact,即事实上如此。
也就是说,假如我确实没有看见,我真诚地发出这个挑战、疑问,对这个合理性,保罗是怎么回答的?回答了吗?
王弟兄:我没看见。也回答了,也没回答。
注意,要非常敏感地抓住王弟兄的回答。回答了吗?我现在抓住了,王弟兄说我没看见,王弟兄非要自己看见,保罗的话不算,这就是王弟兄读经的方法。你怎么能看见呢?除非你顺服神的话语。王弟兄,你是不可能看见的,你用你的眼睛,在你的生活里是看不见的,除非神启示你。这时候保罗在这里用四句经文启示你了,你还没看见,你一辈子看不见,除非你领受《圣经》的启示,你才看见了。
王弟兄已经到了很关键的地步,你这几年的问题就卡在这个地方,你非要自己看见,才说保罗你是对的,保罗是对的还用你看见来证明吗?还要过你这一关吗?保罗这里代表《圣经》,不是一个普通的保罗,保罗在《圣经》中已经树立在那里,这要搞清楚。假如保罗的看见不能转化成你的看见,你是一辈子看不见的,因为我们人是需要神启示的,保罗在这里代表神的启示。想一想我刚才这句话,是基督徒认知的根本问题,它是 only way(唯一途径),所以离开《圣经》你是看不见的。你是不可能自己看见的,只有靠保罗把你打开,你怎么看到地狱?你怎么看见耶稣复活?你不可能看见耶稣复活,也不可能看见地狱,因为死了的人没有一个回来告诉你有地狱,你等什么?你是看不见的,除非在《圣经》里面,在《圣经》的启示下,你看见了。所以当这句话给你的时候,你说你没看见,是诚实的,但是这个没看见是没有意义的,你不要指望哪一天你突然看见,不可能的,除非这几节经文把你打开。我觉得这个机会给我抓住,表达得非常好。
王:大家明白了吗?
众:我们觉得这个地方非常重要,不是针对王弟兄,其实我们也经常反反复复有这个误区。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23 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
12:22 On the contrary, the parts of the body that seem to be weaker are indispensable. 23 and on those parts of the body that we think less honorable we bestow the greater honor, and our unpresentable parts are treated with greater modesty.
这两节经文的奇妙在于,它生动地描述了,一个基督徒的眼睛,在“属肉体的”和“属灵的”两个世界观之间迅速切换。也可 以说,这段经文表达了基督徒的“老我”与“新我”之间的张力。具体地说,经文中“人以为软弱”对应的是“属肉体的眼睛”,“更是不可少的”对应的是“属灵的眼睛”。同样,“看为不体面的”是 “老我”的认知,“越发给它加上体面”,则是新我的生命;认为“不俊美的”,是老我的偏见,“越发得着俊美”则是新我的眼光。两者对比强烈,张力十足。但这也正是这段经文真实美好的地方。真实在哪里?真实在传达出基督徒生命内在的张力;美好在哪里?在张力下,基督徒愿意顺服在“属灵的看见”里,也就是从前半句出发,在后半句立足。
这段经文这样解读有点意思吧?否则这段经文很难解。“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什么“软弱的”?否定人以为的,那个背后就是神的眼睛。人以为“不体面的”,神说我更给他加体面。这个张力出来了:人以为的,在神那里可能不是那么回事;好像我说眼睛在人的器官里跟鼻子比起来,眼睛更重要,眼科保险也贵得多,眼睛就可以说,鼻子不够体面,或者身体上的其他东西不够体面;但是你认为不体面的,在组成身体功能里是必不可少的,没有软弱不软弱、体面不体面、俊美不俊美之分。因此,这个对话表达出两个眼睛,人这样看,神那样看。人从这里出发,最后落脚在神的看见里,就迅速顺服在真理的看见,就是你同属一个身体,没有什么俊美不俊美、没有什么体面不体面,没有高低之分、贵贱之分。这样一个改变过程,也就是基督徒成长的过程。假如我们原来起步于人的眼睛,看不见真相,到最后变成越来越顺从神的眼睛,看见这个事实,就是我们改变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被真理光照的过程(而不是王弟兄想象的,我自己跑去看见了,然后说保罗是对的),你的看见是被光照,被《圣经》启示,然后你在启示里看见真相。什么叫启示?你看不见,祂告诉你才叫启示,你都看见了叫什么启示?!
12:24 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
12:24 which our more presentable parts do not require. But God has so composed the body, giving greater honor to the part that lacked it,
当一个基督徒愿意顺服在新我的看见里,也就越发摸着了神的心意。保罗在这两节经文里写出了基督身子对肢体的心意。如果有读者问,难道在神的眼睛里,还有哪些肢体是“有欠缺的”?既然神认为有欠缺的,为什么又要把“加倍的体面”加给他呢?我的回答是,不是神认为有欠缺的,而是在人的老我的眼睛里,觉得有欠缺的,对此,保罗做的,是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老我眼睛的狭隘偏见,他启示我们说,不仅没有不体面,神还乐意把加倍的体面,加给人的老我看不上的。
默想到这里,我继续自问:如果我看不见“神把加倍的体面”加给那“有欠缺的”,比如说,我自己就是我和人的老我认为“有欠缺的”,我还为此苦恼不已呢,应该怎么办呢?
我自己认为我有欠缺,所以我没有觉得神把加倍的体面加给我。我认为我自己就是下贱的,一点用都没有,你们很厉害,我还为此苦恼不已呢,应该怎么办?
自答:在保罗的启示里,我看见了自己的“看不见”,也因此,我活在“我的看不见”与《圣经》启示的“看见”之间的张力里;
我看不见我自己有什么体面,我觉得我在教会里面一点用都没有,神说我把体面特别加给你,神让我看见,但我自己是看见,就是我的看不见,跟神的看见或者神启示我的看见之间有个张力。王弟兄说我没看见,保罗说看见了,这就是张力。
我把对这样的张力的体验,看作一个基督徒对此生生命经历的“双重真实”的体验。正是在这样一个“双重真实”的体验里,上帝在我们身上做祂那神奇美好的救赎之功。
很多弟兄姐妹听不懂我这句话的意思,什么叫“对张力的体验”?王弟兄,这句话你听懂了吗?解释一下,什么叫“对张力的体验”,就用你刚才的例子给大家解释一下。(对话略去)
我来解释一下,张力是两头的张力,你说吴少海,我没看见我们两个同属一个身体。保罗说你没看见同属一个身体,不能改变你两个还同属于一个身体的事实;你们两个人同属于一个身体的这个事实,跟你看见不看见没关系,所以保罗一口咬定,管你看见没看见,你都同属于一个身体。就好像手跟眼睛那样说的,手跟眼睛还是同属于一个身体。保罗咬定你们同属于一个身体,你说我没看见我们同属于一个身体,你看见的这两个东西叫张力,你的认知跟保罗启示你的认知不一样。
你两头都不能放掉,这叫对张力的体验。你说 OK,保罗是对的,是,我同属于一个身体,你就把你的没看见给放掉了;或者你说保罗,你等一会,让我看见了再说你是对的,我现在没看见,让我自己先看,哪天我看见了再回来,这也放掉了,也不是对张力的体验。所以两者都不是对张力的体验,都是逃离张力。
众:两边都抓住就在里边了。
对!这就是我一直说的对张力的体验。有很多人天上飞,就把自己没看见给忘掉了;有些人没看见,保罗这样说,但是我没看见,所以我不承认保罗,当我看见以后,我再接受你,也把张力放掉了。所以这两种都没有在张力里站住。
我把这样对张力的体验,看作一个基督徒对此生生命经历的 “双重真实”的体验。
“双重真实”是说你确实没看到,保罗确实说看见,更真实,因为你自己虚妄、有限,但是至少你在你的有限体验里也真实,这叫双重真实,都要抓住。在体验这个双重真实的时候,上帝开始做祂的工,逃走了就做不了了。今天不错,今天王弟兄好像有点开窍了!
正是在这样一个“双重真实”的体验里,上帝在我们身上做祂那神奇美好的救赎之功。
12:25 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
12:25 that there may be no division in the body, but that the members may have the same care for one another.
请诚实设想,人与人之间,怎么可能做到“不分门别类”呢?
读到这里,“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阿门,怎么能分门别类呢?!自己当然不分门别类,没问题,这种读经是毫无张力。我怎么读的?人与人之间怎么可能做到不分门别类呢?!这句话其实对一般基督徒来讲是很奇怪的,一般基督徒都觉得自己已经不分门别类了,可一出门就分门别类了,怎么可能做到不分门别类呢?!我没有“阿门”,我说人怎么可能不分门别类呢?!我是指我的生命,我是指我观察到的人的真相。
众:你怎么这样读,我一读就是律法上的劝勉,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分门别类,肢体之间要相互照顾,我是这样读。
假如你把整本《圣经》读成律法书,这本《圣经》基本对你是没用的,律法跟救恩是没关系的,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假如你把
《圣经》读成律法,保罗说律法是不能给你带来新生命的,律法是让你死的。你把每句美好的话都变成律法,变成劝勉,所以你基本上把《圣经》读歪掉了,律法是不能改变生命的。若律法能改变生命,耶稣也不要死了,只要律法书就可以了,做到得奖赏,做不到下地狱,很简单,耶稣干嘛要死?!
众:所以你这样读就太不一样了!
这就是双重真相的张力体验,体验你的真实跟上帝的启示之间的张力,上帝在你身上做工,这就是一个例子。
请诚实设想,人与人之间,怎么可能做到不分门别类呢?太难了。因此,如果你居然做到了,(即便是部分地做到了),这难道不是神在你身上所做的“美好的工”吗?你还会坚持认为是你自己做到的吗?如果你认为是神在你身上做到的,你是否也因此体验到了,神的真实,和《圣经》的真实?这种“没有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的体验,不正是我们在属灵肢体里对全新人际关系的体验吗?如果没有这样的体验,我们岂能真的相信神的真实,和《圣经》的真实呢?我们岂能夸口说我们同属一个身体?
这后面全部的感受,我们基督徒都有,但是没有我前面这个站住,后面的感受全都没有意义了,都回不到真实,出不来神的真实。所以诚实是多么重要。阿门!
众:这个点太好了!在双重张力面前站立非常重要,我们静音有小的讨论,感谢王弟兄!
(我可以挑战说,那些在革命团体里体验到的同志之间的爱,或者在异教里成员之间的爱,与这里说的“肢体彼此相顾”,有什么区别吗?这个问题涉及了“什么是爱”的正确理解。对此,我们留到 13 章时,再作深入默想和讨论。)
12:26 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12:27 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
12:26 If one member suffers, all suffer together; if one member is honored all rejoice together. 27 Now you are the body of Christ and individually members of it.
显而易见,这段话是一个类比:用人身上肢体之间相互关系和感受,来类比基督徒在基督身体里的相互关系和感受。可以说,没有比这里的比喻更加恰当了。但是,我要再次提请读者特别注意,在这个比喻里,不是把“基督徒”比喻成“基督身子”,乃是林前 12:27 说的,“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阿门!
我再重复一下。为什么说 26 节是个比喻?保罗的经文确实要仔细读,“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肢体就一同受苦。”比如说 D 姐妹的脚指头被凳子不小心碰了一下,整个人软下来,蹲下来,你没看见她肢体受苦,你只看她痛苦的表情全出来了。K 弟兄看见说你干吗?哪里受苦了?她说我脚受苦了!我看你的脸很痛苦的样子,整个人都为那个脚一同受苦,这就是用肢体的感受来表达。我们不会说脚有什么了不起,我嘴巴还在笑,嘴巴也笑不出来了,脚痛得让你难受。
第 27 节说,“你们就是基督的身体,并且各自作肢体。”所以你们之间的感受应该跟这个一样,有一个肢体痛,全部的肢体都痛苦;有一个肢体得荣耀,全部肢体都得荣耀。比如那个脚指头碰了以后两天好了,全部高兴,好了好了,指甲又缩回去了,全体高兴,脸也高兴起来。这就是你们作为基督肢体之间的互相感受,比喻得恰当吗?然后讲你们作为基督的肢体,你们就是基督的肢体,各自作肢体,是个事实,不要把这个当比喻了。
讲完了!今天可以停到这个地方,下一次把《哥林多前书》第12 章讲完,之后进入第 13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