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1:27-28

11:27 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7 Whoever, therefore, eats the bread or drinks the cup of the Lord in an unworthy manner will 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这节经文,无论字面本身,还是内涵,都极其严肃,却因为在教会里太熟悉了,虽是一句大白话,在我们听起来却始终不明要领。首先,什么是“不按理”?是指我们吃饼喝杯的方法不合理?还是指我们的态度不合宜?如果既不是指“方法”,也不是指“态度”,那么,指什么呢?对此,“不按理”一词的英文“unworthy”,(直译是:“不值得”或“不配得到”),给了我亮光:如果吃喝“这饼和这杯”的人,低看了“这饼和这杯”的价值,那么,“这饼和这杯”也会反过来宣告说,不管你是谁,请你走远一些,“这饼和这杯”与你没有关系,因为你不配得着“这饼和这杯”。我认为,这才是“不按理”三个字所表达的意思。

那么,什么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呢?就是以“配得”的方式和身份,“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马太福音》第 15 章里记载的一个故事,可以作为短句“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注解。

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马太福音》15:21–28)

在这则故事里,谁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人?耶稣说,“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就是这样的人。再问,故事里的迦南妇人是不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人?对此,门徒们认为,她不是;耶稣却认为,她是——请注意现场的精彩对话:门徒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回答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可见,在耶稣眼里,她才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一个自认“不配”的却成为“配得”(in a worthy manner)耶稣恩典的人!

什么叫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什么是“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什么叫“干犯主的身、主的血”?

这句经文确实很严肃,我们一般不知道什么叫按理,特别是 “理”这个字;“不按理”的解释从英文翻译“unworthy”透出一个亮光,抓住这个亮光,实际上“不按理”是指他“不配得”。沿着 这条线,什么叫“不配得”呢?在我写读经笔记时,马上就联想到上述迦南妇女那段经文,总觉得主耶稣怎么能这样说话呢?“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说得很难听,印象很深刻。所以写到这里突然会有这个联想,后来发现这个联想是非常合适的、合宜的。我们总觉得主耶稣在说这个妇人像狗一样的,说你根本不配,你来求我,我这个是给以色列迷失的羊吃的,你又不是以色列人。你看,这就是我们原来的理解,非常重视她不是以色列人,而是迦南妇人这个身份。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完全错了,以色列人指的不是血统的以色列人,是指属灵含义上从神得救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原来的偏见已经要破掉了。原来耶稣这句话:“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就是一个普遍性真理,说的是这个经文不给那些不配得的人。我们会以为这样把福音变得很廉价,好像求着赖着的人就能得着似的,其实不是这个意思,耶稣这话没有说这个妇人像狗一样不配吃,不是儿女,压根儿没这意思。事实证明,这个妇人在当时的场景下,耶稣确实是接纳她,把恩典给她的。所以恰好她是配得的人。你设身处地去想这个妇人真是很难得,耶稣当时也是个人,这样说话,她居然没有被气跑。假如我这样跟人说话,谁都气跑了,计较这话语的人一定是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不知道这救恩多么可贵。迦南妇人不仅没计较,而且还直冲这个要害,要害是我要这个救恩,可见这个妇人其实是个实例,比我们在座每一个人都高。我记得我们在 1155 查经班赶走很多人,其实也没赶,就是你要听就听,不听就走,他就走了,因为他不在乎;或者你听不懂就走,或者你不要提问,你先 hold 住,他就走掉了;这是你把小事当大事,大事当小事了。假如救恩真的是给你永生的话,你怎么能计较这个呢?所以这个妇人不简单,这个妇人觉得自己不配,反而她是最配得的。在基督救恩里就是这么吊诡,骄傲的人得不着,谦虚的人觉得这是天大的福份,反而得着了。

我突然觉得这个经文的联想真的很奇妙,所以就把这个“不按理”跟“不配得”联系上了。也有人在微信里问,我们不是都不配得吗?谁配得呢?问得好!但是有几个人真觉得自己不配得呢?都觉得自己不配得还是其实都觉得自己配得呢?这个地方要非常小心,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不错,所以说信基督教要信到最后,发现自己真的是“不配得”,要认识自己本相,搞到很深。这点其实是最难的,越是基督徒,当基督徒当得越久,越觉得自己了不起,好像跟别人不一样了,那些不信的人才是罪人,这是我们要反省的地方。所以,假如基督徒觉得自己是个义人了,离神是最远的;真的是越读《圣经》,越觉得是不配得的,才真正渴望这个救恩。所以我个人觉得这段经文在这里“配得不配得”作为“按理不按理”的注解简直是神来之笔。

也许你会想,英语确实很重要,英语不好的人怎么办呢?其实英语不好的人,要把读《圣经》字句的理解跟整本《圣经》的启示 连起来,也就可以了。按理有什么理?谁是按理可以算是“不干犯的”?谁是按理能配得的?所以这个理没有理,完全是恩典。你这样一想的话,就不会说我是按理的,就不会来这一套。如果你说我是按神的方式,所以我配得了,你完蛋了。你还是出来配得,就是保罗说的,你可以自夸了吗?你比人家好了吗?这些全是跟《圣经》违背的。总的原则,不是非要这个词不可,而是只要你心里说 “我是按理的,你是不按理的,所以我配得了。”你看,你一配得,就完蛋了!

众:这个“按理”,在我们里面有个纠缠:明明知道我们不配得,又很想得到,又知道唯有神的恩典让我们得的。

这个补充非常好。大家可以默想,你说因为我现在是以神的方法,按照神的要求,按照律法要求,我做得比人家好,一旦觉得你配得了,你就完了,就那么简单。所以在任何时候你都不配得,你承认吗?你不承认,你对自己还了解不深,你看不见自己的罪。所以保罗表达得非常清楚,没有一个人配得,毫无自夸。OK,我是不行,但因信称义,我信了,所以我配得了,这个也完蛋了!你信也不是你信,信也是神给的,你根本信不了。

什么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这个比较关键,假如这个信是你信我信,基本上完蛋了。所以不是你信,是你从《圣经》里读出来以后,它给你的信,你压根信不了,这是很本质的东西。所以你认为你信,是主观的装腔作势,是自欺的、自义的,你根本没看出你压根不信的事实。这是很本质的话题,到最后基督徒都变成主观信,好像人家真不行,那帮人都不信,就我信;一旦信了以后,《圣经》也不需要读了,我已经信了,我已经得救恩了(所以就看不懂你干嘛要读《圣经》那么多呢?)。这是完全虚妄,大家要想得很透很透,把你的理性推到极致,不要一半停下来;这个极致是说,假如说是因为我信,所以我得救,你可以自夸了;保罗说毫无自夸,完全凭恩典,这是最后的极致,逻辑的极致。所以理性是很重要的,逻辑是很重要的。

什么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且让我再次用大白话表达:在对待“主的身、主的血”(即“道成肉身的耶稣”)这件“事情”上,神宣布:你有罪了。换言之,神可以宽恕人的任何其它罪,但唯独不宽恕这个罪。什么罪?就是 “以不配得的身份吃喝主的身、主的血”的罪!我想起了另外两节经文,可以作为这节经文的印证。

这里强调说,英文是“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你跟主的身体和血相连的时候,你“guilty 有罪”,这个罪跟任何其他罪都有区别;任何其他罪都可以得赦免,杀人、强奸、偷窃,无论怎样都可以被赦免,但是在接近主耶稣基督的时候,你有罪就不得赦免。所以我们要搞清楚,什么叫干犯主的时候,你是有罪?后面两节经文就是主耶稣讲,什么都可以赦免,就这些事情不能赦免,我强调这是一件事情。我们前面不是说任何事情都可以被赦免吗?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吗?怎么会在相对世界的相对经验里遭遇绝对?唯独在这件事情上遭遇绝对了!你在明白主耶稣启示的这件事情上是怎么回应的?就是在这个地方,《马太福音》和《希伯来书》以下两段经文都是很扎心的。

《马太福音》12:31“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看来,“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与“亵渎圣灵”无异;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等于“亵渎圣灵”,两者一个意思。

《希伯来书》6:6“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看来,“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与“离弃道理”无异。

这里又出来名词“离弃道理”。我们有三个名词了:第一个是 “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第二个是“亵渎圣灵”,第三个是“离弃道理”。其实这三个名词最容易理解就是“离弃”这个词。什么叫 “离弃道理”?《希伯来书》讲得很清楚。有些人从来没被光照过,从来没有理解过;或者你曾经理解了,曾经明白又回去了,就叫 “离弃道理”,就那么简单。基督徒几乎每时每刻都受到这种诱惑,接触道理,感动了,然后又回去了,用各种机会、各种借口又回到 原来老我的看见里去了。这就是《希伯来书》非常扎心的地方。

问题很严重,我们务必认真追问:(自问)什么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自答)就是藐视主的吩咐,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好像没有听见一样;或者,听见了,记住了,却不去行;或者,听见了,也记住了,也去行了,却没有完全行,只行出自己愿意的那部分,或者容易的那部分,或者自己理解的那部分,对自己不理解的那部分,永远放在一边,置之度外。

一旦说到“行”,我们的神经马上紧张起来,又说“行(为)”了,不是不看“行”吗?《圣经》是说“行”的,只是《圣经》说 的“行”不是你理解的那个“行”;《圣经》说的“行”是生命的真正改变,从里面本质改变,而不是外表做出给人家看、或给自己看,给神看的东西。《圣经》说的“行”就是“改变”的意思。《圣经》说的不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或者头头是道知识全懂,人没有改变;《圣经》说的改变是“行”首先从里面出来,外面全是里面带出来的,而不是没有里面,外面装出来,好像觉得自己得救了,或者变好了。《圣经》是在这个意义上讲“行”。那么,上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听见了、记住了,不去行;或者听见了、记住了,去行了,没有完全行;或者只愿意行自己懂的那部分,不懂的部分永远放边上。其实这段话讲穿了是“完全自己把关”,不是放掉自己给神带领,让神把你带到一个境地去;讲穿了就是你的信还是我打头的,主语还是我,是你在主控,这种信到最后都属于回去的意思。刚才我们不是说“离弃道理”,你又回去了,怎么回去的?就这样回去的,你的主语永远在那里,而不让主来控制你自己;其实这种信,就是我信、我控制、我理解、我决定、我懂、我不愿意,这种信仰全是假信仰,你根本没信,你信你自己。这就是 “离弃道理”的一个主要途径、方法、样式,我们是这样离弃道理的。你看,教会里有几个人读《圣经》?你吴少海喜欢读书,你喜欢钻研,难道我一定跟你一样吗?那神造我是不一样的。你看,还是我!

众:那也包括我们读经到这一段,都按照自己的脑子里的想法去理解。

按照自己愿意信的,而不是客观上《圣经》到底说什么。他说的也许是你很不愿意听的,你很不愿意跟随。这都是我们基督徒在救恩道路上碰见的困难,到最后都是我说了算。所以这段话说我们就是这样离弃的,我们确实是主语,对信的理解还是我信、我理解。并且每个人解释都不一样,你吴少海解释为什么是真理?为什么我解释不是真理呢?还是我在这里,这种信仰连起步都没开始,你压根没相信《圣经》的神是真的,神是客观的,他是唯一真理。

看来,关键是,(自问)什么是“主的吩咐”?(自答)如果紧扣前后文,就是主在最后晚餐里的吩咐?(自问)有哪些吩咐?(自答)在整个圣餐的全过程里,主只吩咐了两件事:

“如此行”(do this);这一吩咐的“现场和表层”含义,就是“效法”主(或者带领敬拜仪式的牧师)“吃饼和喝杯”的缓慢动作和恭敬态度。我们会说,这个没有问题,我可以做到。还有呢?就是“如此行”的“延伸和深层”含义,于是进入第二个“吩咐”。

为什么关键是“什么是主的吩咐”?第一句经文“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意思是“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是主的吩咐,所以要回到“不按理”这个点。什么叫“不按理”?关键是:什么叫 “吃主的饼,喝主的杯”?这里要紧扣经文,不要自己发挥,这个很重要。所以,我特别强调在圣餐全过程里,主只吩咐两件事,不信你必须再去读。因为我告诉你,我们发挥出很多很多吩咐,绝不是两个;比如说我们爱邻居,我们要像主一样牺牲自己;比如说我们要做光做盐,我们怎么样怎么样,你飞得非常高,其实全是你的想象力。

这次读经文,我们发现仅仅是两个吩咐,而且首先要紧扣现场。紧扣现场的第一个动作是拿起饼来放嘴巴里,咽下去,慢一点,不是动作本身,是为了记念我。然后我默想,没问题,我可以做。你看,假的基督徒总是取那个你愿意做,你能做的部分,每一个圣餐我们都会装腔作势,拿起饼来装出很严肃的样子慢慢吃,会像演戏一样演一遍,这个没问题。我做完了,还有呢?这就是人的罪性,总是演戏。

进入第二个吩咐了。你要这样吃饼只是表层的现场意思,它后面还有内涵的延伸意思。我们愿意做这个表层意思,今天到教会圣餐回来好像完成什么大事一样,好像自己跟这个世界分别出来,其实压根就没区别。这个动作到此为止一点意义都没有。假如你没有进入下一个深层含义的话。

“记念我”(in remembrance of me):这一吩咐的“现场和表层”含义,就是平常口语里说的“记住”。记住什么呢?记住现场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主话语里的生动“比喻”,和“比喻”所指向的“意义”。可是,请注意,这些都只是第二个吩咐的“现场和表层”含义。如果我们从“主的晚餐”领受的,仅仅是“记忆”、“比喻”和“意义”,那么,我们就是藐视并干犯了“主的身、主的血”了;我们就是“不配得着”(unworthy)的人了;我们就是亵渎圣灵、“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了。

什么叫“unworthy”?什么叫“亵渎圣灵”?什么叫“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这三个都讲得很清楚。若是你领受神的吩咐时,只停留在现场的表层含义,能真诚地反思、审查我们过去的基督徒生活,已经很不简单了;在圣餐现场,我们装出记住那一夜发生的事情,把经文再背一下,再记住这个比喻所指的深层含义,再默想一下就可以了。我们说,至少在圣餐时我们确实努力记住,至于平时忘掉有可能,每次吃饭都要记一下是有点难,但是那一天我可以有意识记一下,也不难。你看!这很典型,这种生命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你不配得,这个生命就是亵渎圣灵,就是把主重钉十字架。为什么这样说?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它的含义你根本没抓住,你把它看浅了,看容易了,你以为这样做就得救恩了。所以我们说,假如你低估了我(神),我也可以说,你离开我吧,我跟你没关;假如你很多祷告,老来打扰我,你不要打扰我,你跟我无份,就指这些人。

看来,对主的两个吩咐,我们千万要警醒,不要停留在“现场和表层”的领受上,并因此自欺自义。值得警醒的是:在老我里,我们总是把第一个吩咐,误读为“行为主义”;把第二个吩咐,误读为“在记忆里”,而不是突破行为与记忆的影子,进入到“在基督里”的生命。

第一个吩咐是“如此行”,我们一听“行”,OK,去做好事,我们帮邻居,效法耶稣,只有表面行为,内心没有改变。第二个吩咐是“纪念我”,OK,要记住,不要忘掉,每天背《圣经》,每天默想祷告,在话语里转来转去,从来没有能力突破记忆的影子、字句的影子,都不知道什么叫突破,更不能理解什么叫“在基督生命里”。

在前面我曾说过,我们与道成肉身的基督的连接,不是借着 “记忆”,也不是因为“知道”了一个“比喻”,或“领受”了一个 “意义”(或一套“教义”),乃是通过“主的晚餐”的启示,“看见”了一个以十字架为中心的、上帝对罪人的救恩计划;这是一个客观 的“真相”,不会因为人的意志、情感、有限理性而发生任何改变。感谢主,我们如今因着门徒们见证,“看见”并“领受”,而且在圣灵的帮助下“进入”到这个“真相”之中了。无论是在庄严的圣餐仪式里,还是在我们日常的体验里,吃喝、走路、工作、娱乐、睡觉,还是软弱,生病、衰老、甚至死亡,我们都在这个真相之中。我也因此变得更加真实,活在不断“去遮蔽”生命更新中,“直等到他来”。

这里讲到一个客观真相,是在主的晚餐里启示出来的,一个以耶稣基督的牺牲为中心的上帝对罪人的救恩计划,这是个客观真相。为什么说不会因为人的意志、情感、有限理性发生改变?第一,不会因为你愿意相信或不愿意相信,不会因为你的意志选择,客观真相就改变。第二,不会因为你的情感,有时候突然有感觉,眼泪流出来,有时候没有感觉,客观真相跟你这个情绪反应没关系。第三,就是有限理性。有时候我觉得可以理解,有时候理解不了,怎么这样子呢?怎么这样怪呢?跟你能不能理解,也没关系。它是个完全客观的真相,事实真相。

我们如何让自己活在这个真相里,而不是拒绝真相,活在虚假里?假如它是真的,你不在真相之中,就活在虚假之中,这就是整本《圣经》说的。关键是它是真相吗?这个问题要反复问,它是真的,还是这帮基督徒编出来的故事?万一它是真相,那你现在的生命就在真相之外,就与你无份。我们确实要不断问自己,信仰最后是它是真的吗?这个问题你怎么回答?谁能回答你?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你,只有上帝能回答你。当上帝回答你的时候,不在乎基督徒的那个演戏生命,乃在于无论什么时候都活在真相里,不仅仅在吃圣餐,去教会读经的时候(好像不查经了,马上又变老样子了)。在你的日常体验里,吃喝、走路、工作、娱乐、睡觉、还是生病、死亡,都在这个真相里,而且因为你在真相里,所以你这个人变得真实了。基督徒首先要变成真实,而不是虚假。变成真实有一个特征,你不再看人的脸色了,你不在乎人的评价了;人表扬你,你高兴,人批评你,你就难过,你就不在真实里,因为人的看法全是暂存的,没有意义的。

11:2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

11:28 Let a person examine himself, then, and so eat of the bread and drink of the cup.

这个经文这么简单,怎么默想呢,你都很好奇吴少海是怎么默想的?“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实在觉得这个话阿门,同意。假如你发现经文没有什么好想的,就是很简单,那你可以看我怎么默想?你发现有启发,要学习。

是啊,如果人对主的吩咐(“如此行”和“纪念我”)没有真正的领受,因此也没有真正的省察,试问,人还能有什么真正有意义的“然后”呢?

OK,原来吴少海是这样默想这个经文的。我默想“然后吃这饼,喝这杯。”,是说假如没有真正的省察,你吃这饼,喝这杯,全是徒劳的。我这里发挥一下,岂只吃这饼,你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所以这省察变得那么重要。任何努力,包括什么?包括全世界说你了不起,你真是个伟人,你对世界贡献真大,全是徒劳的。你首先必须有这个省察,这是我默想出来的。因为吃饼、喝杯在这个信仰里是最重要的,别管世人说你了不起,名垂历史,把你吹得很高,都是徒劳的。因为吃饼、喝杯,在基督教信仰里面是那么重要,他只说“然后”,是你必须在有省察的前提下,吃饼、喝杯才有意义。这让我们说,那什么叫“省察”呢?再回去,你看我这样默想,这句话意思就出来了。

所以保罗说,置于首要地位的,是“人应当自己省察”。

好,既然省察那么重要,在一切的首位,那省察什么呢?你就自然问出来,省察什么呢?这个地方特别有问题。教会教我们,省察你上个礼拜犯了什么罪了,你对老婆是不是又发脾气了,你对父母又不孝敬了,或者你对邻居,或者对上司又说谎话了,老省察这个玩意儿。《圣经》是不是老叫你省察这个玩意儿呢?按照前后文好像不是省察这个,在一切省察面前,你认出这是主的身体吗?你看见了吗?

(自问)为什么不是一边“吃这饼、喝这杯”,一边“自己省察”呢?(自答)当然是的。但这句话的重点是,如果没有“自己省察”,再怎么“吃喝”,再怎么“记住”,再怎么思考话语背后的“意义”,都是徒劳的,都是亵渎圣灵,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这个地方你默想(自己搞自己一下),为什么不是一边吃一边喝,因为教会说你吃喝的时候要省察,就一边吃,一边喝,一边省察。但是保罗这里说,你若没有省察,别吃喝了,别去干犯、冒犯了。那我说,为什么不是一边吃一边喝呢?我的回答是,当然一边吃一边喝,但是意思是:假如你没有省察,吃喝是徒劳的。这个理解吗?像这种默想是非常到位的,不是说你不能一边吃一边喝,也不是说你首先必须在家省察以后,才能吃,这个大可不必。你是在一边吃一边喝,但要明白这个省察不到位,吃喝的动作是徒劳的。这就是我们语言上搞自己,我们要自己走出来,不要被语言搞进去。下回就不敢吃喝,我都要省察清楚,那我什么时候省察清楚呢?

保罗强调,人能做的最首要的一件事,就是“自己省察”了。有了这样的“省察”,人才开始进入所有有意义的“然后”,也就是日复一日的吃喝“主的饼、主的杯”,即在神眼里的正常的生活程序和内容了。

有了这个省察,你倒是可以穿过、透过、跨过主的圣餐这个形式,过你正常日子。什么叫正常日子?你的正常日子都在真相里,你该怎么过就怎么过,是这句话的意思。你倒不需要非要礼拜,每月的第一周去圣餐,今天要洗个澡,不要那么拉里邋遢,你倒不需要做作、不用刻意,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你这个人本来就是不爱卫生的人,爱不爱卫生跟救恩也没什么关系。就这意思!

既然这里的“省察”如此重要,且让我继续自问自答。这节经文的中文是“自己省察”,英文是“省察自己”examine himself。那么,(自问)人应当“自己省察”什么呢?或者“省察自己”什么呢?对此,你也许有很多正确回答(提醒,在我们过去的理解里,“省察”往往局限在对“罪”的省察),但是,请记住,在我们所有必要的省察中,居首位的,是这样的省察:你从“那一夜”领受的,仅仅是由记忆连接的感动?由比喻代表的知识?由文字传达的意义?还是,除了这一切(“记忆”、“感动”、“比喻”、“知识”、“文字”、“意义”)以外,你领受了,一个比你自己的“存在”还要真实的“真相”?正是这个真相,让你的世界颠覆,天地反转?

表达上要严谨,不是说你的记忆或者感动、比喻、知识、文字、意义没有价值,或是错的,只是说不能成为你的阻拦,以至于不能进入它指向更深的对真相的看见,以至于不能活在主的吩咐这个真相里。所以,我们对真相的看见还真的是从第一性的记忆、感动、比喻、知识里出来,因为基督也是借着第一性向你传达。也就是说,叫你活在真相里面,不是叫你看清这个记忆,或者看清这个感动,或者看清这个比喻,或者看清这个知识,或者看清这个教义,而是说基督徒要学会超越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要抓了后面把前面否定掉,就像我们学了微积分,把加减乘除否定掉一样。我讲了无穷多遍,但是我们总是犯这个错误。最后是天地翻转,世界颠覆,若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就全都是皮毛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