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9:20-24

9: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紧接着上节经文里的一个核心意念:“多得人”,一个顺利成章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多得人”?保罗说,为了多得人,我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太妙了!可是,这样一来,我的问题也来了:这会不会陷入无原则的相对主义泥沼呢?比如说,佛教徒拜菩萨,犹太人拜上帝,唯利是图者拜金钱,请问,为了得着他们,保罗难道也跟着拜?如不拜,保罗会不会与他们发生冲突?如果会冲突,保罗又如何“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设想保罗到了外邦之乡,遇见拜偶像的人。因为保罗坚信偶像只是人手捏的泥土,所以,或拜或不拜,即无损也无益。但为了不与外邦人产生冲突,他也就跟着拜了。是这个意思吗?

在上述三个例子里,当事人自我设限,是因为,1. 服从了自然规律;2. 不愿意承担后果;3. 为了自己更大的愿望。归纳起来,或出于“自然和无奈”;或出于“恐惧”;或出于“自己的益处”。与此对比,我们就看到了保罗的特别之处:“为要多得人”,并且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 9:23)。

这个经文我们在实践当中会经常困扰,什么叫见鬼说鬼话、见人说人话,难道为了讨他们的喜欢,为了把他们带进来,我该怎么做?我们在实践当中确实是有这个困扰,因为这个我们没读懂。

当然不是。感觉起来,我们似乎走进死胡同了。我认为,我们之所以思维混乱,是因为我们没有抓住,这节经文的重点是为了 “得着人”,而不是我们无意中加上去的“为了不与外邦人冲突”,或者“为了作不同的人”。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怎样才能作 不同的人?”而是“怎样才能得着人?”

这个地方很重要,我们自己会糊里糊涂不认真,怎么去向不同人做不同人?怎么做呢?我们把重点放在这里了。他的重点是为了得着人,譬如刚才的例子,我是不是应该拜呢?我拜是不是跟他冲突?这都不是保罗关心的问题,保罗只关心为了得着人,所以保罗既不怕冲突,假如保罗的智慧告诉他,你跟着拜了不利于得着这个人,那保罗就不拜了,除非保罗的智慧有足够的理由告诉他,这个拜的反而容易得着人。保罗的重点永远是怎么得着人。

整个思维是你做什么人,怎么做?这里有一个原则,得着他才是你真正要关心的东西。你不知道怎么得着他,也许你真的犯错误,你以为这样反而得着他,我们经常犯错。我们以为他这样说,我们跟着他说话,其实后来发现这样得不着他。我们尝试这样,我们关系混得好,这不是他的目的,得着他是目的,听明白吗?这个确实涉及到属灵智慧。因为如何得着他,这个事情不容易,你可能在尝试的时候发生错误,但是我们思考的重点不是怎么跟他搞好关系。

因此,我建议,要把“为了得着不同的人,就作不同的人”这句话,理解成这样的意思:凡可以帮助他在主里“得着人”的事情,他都愿意去作,即便这件事以他在“福音里的权柄”来看,他原本可以不作的;同样,凡会阻碍他在主里“得着人”的事情,他都愿意不作,即便这件事以他在“福音里的权柄”来说,他原本可以作的。换言之,为了帮助他“得着人”这个目标,他可以把自己的“自由和权柄”放在一边了。

这里讲清楚了吧?他的目的就是要得着人,这是他跟我们很不一样的地方,他会把跟人共享福音的祝福看成他人生的绝对性目标;我们没有这个境界,很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在具体真理里面有这个认知。保罗是在福音的真理里有这个认知,所以当他就出来了这种声音;我们现在没有,很可能认知还不够,把我们没有而他有,再跟我们的认知相挂钩,不是他特别,是他的认知跟我们不一样。

9:21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22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在经文里,保罗一共归纳了四种不同类型的人:犹太人;律法以下的人;没有律法的人;软弱的人。分别讨论如下。1.“犹太 人”。这是保罗血缘族裔里的身份。2.“律法以下的人”,指那些 “在真理的认知里愿意接受律法辖制的人”。即那些还没有在基督福音里重生的真诚的犹太信徒。对此,保罗特别说明,“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意思是,在保罗对福音真理的认知里,他已经活在神的恩典下、不再活在律法的辖制下,因此而言,他相对于律法已经是自由的了。然而,为了得着这些犹太信徒,保罗愿意重新回到律法的辖制下,甘心放弃自己在真理里的部分自由。3.“没有律法的人”,指那些认为“没有神,因此也不存在神的律法、所以也不愿意接受律法辖制的人”。一般是指“真诚的犹太信徒”以外的所有不信神(或拜假神)的外邦人。对此,保罗也作了特别说明,“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请问,这里的“神”和“基督”有区别吗?考虑到保罗当时对话的听众,我认为是有区别的。

保罗用“神”一词特指犹太信徒认知里的旧约圣经所启示的“神”;保罗用“基督”一词特指整本《圣经》(特别是《新约》)所启示的包括了“基督并钉十字架”的全备福音真理。所以保罗说,“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意思是说,他现在认知的“神的律法”,不再只是“摩西律法的条文和字句”了,而是在基督里彰显的律法的精义了。再说一遍,保罗在“神与基督”面前到底有没有律法?当然有,但他不再被律法的条文和字句所辖制,而是活出基督的新生命了。4.“软弱的人”。这是保罗在《林前》第 8 章里(后来在《罗马书》第 14 章里重复阐述)借着“吃祭物”例子加以说明和启示的一个关于何为“软弱的人”的全新看见,可以特 指教会里对“福音真理”的具体认知还相对不完全的弟兄姐妹,也可以泛指对“福音真理”没有(或几乎没有)任何认知的教会之外的人。正是在这个看见里,保罗把“自由”和“权柄”概念,以及 “良心软弱”、“良心污秽”概念,都与“人对真理认知的完美程度”挂钩起来。保罗在《罗马书》第 14 章里提出的“真理认知与人内在信念一致性原则”也直接从这个亮光来的。

这里是涉及《罗马书》第 14 章那个软弱、自由,包括良心自由,都跟真理认知相关的重大亮光,蛮关键的。

众:有几个概念是我们上次都在网上讨论过了,良心软弱,良心污秽,一致性原则。

关键是,他对自由的理解和对软弱的理解都是跟真理认知相挂钩的。无神论者压根就没有真理,也谈不上真理认知的,就活在无神论的属血气里面;另一种生命是活在不断地跟真理挂钩、挂钩,真理进来、进来,你就一致、更一致,随着进来的真理,你的生命成长,是这样一种生命。假如你对真理没有概念,对神没有概念,你的生命基本上是一个属血气的生命,活在毫无办法更新的欲望里。真理让我们的生命更新,我们的生命是成长的,今是而昨非,是其所不是,都是指这样一种更新的生命。

生命是怎么更新的?自己更新?不是。真理亮光进来和认知部分是一致的,这样的生命才成长;假如真理的亮光进来,与你的生命是不一致的,与你的信念以及信念带来的行为都是不一致的,那真理也被你浪费掉了。你能看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生命机制吗?

众:完全不同的生命机制。

我们以前的生命根本跟真理无关,真理也只是做学问来赚钱用的,是跟生命脱离的。倘若我们的生命跟真理不脱离的话,其中一个就是被迫的。譬如说我们活在一个物理环境里,我当然就要符合真理,不符合真理我怎么活?就是被迫的。所以是被迫作出反应,就和狗对我们被迫作出反应一样,它是没有主观能动性的。现在的生命是指不断认知、不断一致,在这个意义上,他这个弟兄软弱是因为他的认知,我认知到这一步,他没有认知到这一步;这时我假定他也是一致的,他只是时间没到;假如他不是时间没到,乃是不一致,那他麻烦大了,因为真理认知再多也没有用。大家有什么什么评论?

众:我们觉得这个地方非常重要,看文字的话,很自然就到了这里。我觉得后面这几句话分量挺重的,良知、软弱、自由与权柄、良心,全都到这个地方了,我们还是停一下吧。

我刚才说到,这样一种神创造的生命,是一个今是而昨非,是其所不是,是神真正创造的人的生命,而不是创造完了就不变了,然后就死了;而是一个更新的,是跟他在一起更新的,他就是真理。我刚才这个描述,就是把生命机制给讲出来了。其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第一、跟真理不挂钩;第二、跟真理挂钩,但是不一致的,真理是真理,认知是认知,我的信念跟我的行为不一致,这就是分裂的。所以保罗已经对生命认知提到这个层面上,他后面都是根据这个层面。

众:能在不一致上多讲讲吗?

关于不一致是说,你有认知了,但是这个认知没有变成你的生命信念,信念是内在的,还不是行为,信念带出行为。从内在讲,神是在里面跟人讲,是里面的信念跟你的认知一致,是最核心的。一旦你的信念一致,自然会带出行为来,除非环境非常恶劣,把你拦住了,这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信念到行为的一致性,本来是个自然的过程,假如你的环境好,没有人迫害你是自然的;当有人迫害你,或者神没有给你一些条件,也有可能的,行为带不出来。我说过,你要行为带出来,必须具备客观条件,客观条件有时候也是神给的。所以能带出行为跟你的信念一致,倒是第二位的,因为神不看外面,行为是指外面,神看的是里面那个信念跟你的认知是不是一致。

所谓的良知、良心,也是指认知,对真理认知是从良知开始、善恶开始。你觉得是善的,你必须对善要出来亲近的信念;假如是恶的,你要对恶出来厌恶的信念,假如你出不来,这个知识对你来讲也是不一致的。你一边知道它善,但是一边又无所谓;一边知道恶,一边又接纳,这就是你已经异化了,你不是原本的那个真实的人了。你相信其他理论,比如这个理论说。我干嘛要跟善走呢?跟善走对我没好处;我不去这样做,对我有好处,你已经变成一个利己主义的信条了,不跟从你里面的良知,善你要亲近,恶你要厌恶,这个天生的东西已经不是你的信条了,你的信念已经从那里出来了。假如一致性切断,你怎么认知都没用了,意思是说,怎么认知都不会带来你的生命成长,你已经异化掉了。你的生命成长一定是在认知里面一致,一致里面再认知、再认知,然后你的生命变化,你的信念就变化了,然后信念带出的行为变化了,你生命的性情变化了;假如环境好的话,你的信念会带出你在外面的心情,就是所谓的果子。众:如果看见真相,自然会带出你生命的成长,带出是其所不是的过程,如果只是作为一种理论,可能并不能带出你的生命成长。

这句话就是我刚才的话,你其实没有把你的认知变成你内在的信念,从信念再带出行为,所以你在信念里面就脱节了。这是我们一般基督徒要非常认真,为什么认真?因为我们读一般其他的书没这个要求,只有读圣经有这个要求。我们在学习其他东西,只是我们的工具,不是我们生命的信念。工具好用就用,不好用就不用。这就是大多数基督徒没走出来的地方,你所谓的分裂在最里面就分裂了,因为你把这个认知当作你的工具,你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这不是信念,这是你的工具,信念它控制你了,你变成门徒了,那叫信念,你是仆人了。当你是主人的时候,你用这个真理,信念就是说,这件事对你不利你都会做,因为你信它了。

众:怎么样做到一致?/不是怎样做到一致,刚才吴博士说的那个点,我们是把这个真相当成工具,而不是当成信念,因为信念这个词比较抽象,我们想象不出来当成信念是什么样子的。

信念在圣经里面就是believe,你 believe 你认知的那个东西,这个认知一般是来自于圣经的认知,you believe it,you truth believe it,然后变成你的信念。你想这样做,也许做不出来,因为你没有这个条件,但是里面无人可以把你夺走的,这个信念是夺走的。你可以杀他的头,你可以在外面一事无成,但是里面你已经被改变了,这个过程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不断扩大,不断扩大,不断晋升,是这个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你生命的过程。我们在团契在教会里,就是追求这样一种过程。

所以弟兄姐妹们,我们刚才讲的东西是非常、非常核心的,既是个认知,又是个实践。我怎么样不一致呢?这个问题是傻问题。真问题是你要辨出不一致的那种例子,或者那种状态,或者平时怎么不一致,辨别出来。我们平时没有追求我的认知要变成我的信念,我们平时只追求我们把这个认知用出来,用出来就是可用可不用;我们老想着用出来,用出来给人看,或者给自己牟利。

众:就像刚才提到的自由意志那个概念,说了那么多,既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个自由意志有什么用,自由意志这个真理,你认识不认识又怎么样?反正你都是受它辖制。

我们团契里面经常会说,那我怎么用呢?这是非常愚蠢的,你是主人,这种思维是属世思维带过来的。属世思维,我学了物理,学了化学,我都要用出来的。所以你始终不知道,改变你内在生命,这是最重要的。这个改变内在生命,也就是你对真理认知、你的信念,最基本的点就是善恶离我们最近,是对真理里面最基本的善恶,最基本的律法概念都没有了,公益、善恶都没有了,爱都没有了,从里面彻底异化成不是圣经真理的门徒,乃是各种主义的门徒,以至于活一辈子死掉就完了。各种各样的主义,其中一个最大的是利己主义,这个利己可以是个人利己,也可以是人本主义的利己,没有神的东西。

那么,根据保罗的这个分类(即“犹太人”;“律法之下的人”;“没有律法的人”;“软弱的人”),保罗属于哪一类人?首先,从血统族裔看,保罗是犹太人;第二与第三,从保罗对“福音真理”的认知看,保罗既不是活在“律法(条文和字句的辖制)之下的人”,更不是一个“没有律法的人”,他是一个始终努力活在“神和基督的律法之精义”之里面的人;最后,保罗是不是一个“软弱的人”?因为“软弱”概念与“人对具体真理的认知”相关,因此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据此,我们可以说,相对于保罗在“对具体真理的具体认知”的未来成长空间来说,保罗也是一个软弱的人。

我这里特别强调保罗是一个软弱的人,让你知道软弱的概念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保罗来讲,他后面还有继续的成长空间,认知是不断晋升的,因为认知是在时间里发生的。

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这节经文的英译非常漂亮:I do it all for the sake of the gospel, that I may share with them in its blessings.直译是:凡我所作的,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好让我与人共享福音里的祝福。

这里我就把“好处”改成“blessings 祝福”。

我愿意把这节经文看作是《林前》第 9 章里的点睛之笔,或者,“相对性”之人生之旅的“船锚”。我们知道,这个意思在林前 9 章里一共重复了三次:“要多得人”(林前 9:19);“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 9:22);和这里的“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 9:23)。但只有在这一次,保罗说明白了,他作一切(自我设限“自由和权柄”)的目的,是要“与人共享福音里的祝福”。我们可以说,“福音”是这个“相对性”世界里的“绝对性”;用不用由福音来的“自由和权柄”,属于世界上的事情层面,因此也都是相对性的,那么,保罗在这节经文里,让 “相对性”(用不用自由和权柄)的“船”,与“绝对性”(福音)的 “船锚”,通过“目的性”链在一起了。——回到我们的核心张力问题:如何在相对性的此生里,活出绝对性真理?这节经文给出了一个亮光:我们让“相对性”行为都朝向一个方向:“让我与人共享福音里的祝福”。

有个核心,我们不是一直寻求这相对性和绝对性的关系吗?这里已经有一个概念出来了,这个关系是通过目的性彰显出来。你做这个事情是为了那个目的,那个目的是不动的,你怎么做都是可以的,只要你是朝着那个目的。保罗这个目的是很奇怪的,我跟人共享福音的祝福。这个目的不动,你做什么事,只要跟这个目的绑在一起,明白吗?你可以开餐馆、当老师、开出租车,做什么事情不重要。假如你做一切事情的目的,你把这个抓住,你在相对性的此生里,就找到那个跟一致性,跟绝对性相连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你做一切事的目的。巨大的亮光出来了!就那么简单,一个目的性,这个目的性也可以换词,就是“意向性”,你做这个事情的意向性,你朝向什么?朝向与人共享福音里的祝福,说起来有点拗口,但它确实把几个因素全绑进来了。9:24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这节经文显然是一个比喻。用“赛跑”比喻什么呢?比喻我们的人生?

当我们讲比喻的时候,思维要完整。前面已经讲过类比、比喻,是用 A 来类比 B;当我们想比喻的时候,你会问这里的 A 是什么, B 是什么,或者哪几个文字,哪几节经文是在说 A,不是直接说 B,所以你不能直接打等号,比喻也不是直接等于,只是有些要素相似,强调那些相似的点。这种思维稍微仔细一点、严密一点,就会避免我们很多似是而非的理解。似是而非的理解很可能是其他一些团契教会给我们的影响,他们没好好想,我们也没有好好想,一传十,十传百,就变成一个前见进来了。

我们首先要搞明白比喻什么,比喻 A 跟 B 之间哪个点是它要带过来的,而不是全部点带过来的。赛跑比喻什么?A 就是赛跑,比喻什么呢?B 是什么?我们的人生。

比喻我们的人生,也像这样的赛跑?如是,“一人得奖赏”又比喻什么呢?比喻我们要成为人生的赢家吗?赢什么呢?我们要得什么奖赏呢?如果我们的奖赏是属灵的救恩,怎么会是竞争性的 “一人得奖赏”呢?这样的解读,不是与前面说的“让我与人共享福音里的祝福”的意念,矛盾了吗?

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典型的我们会出来的问题,其实都是没有仔细读经文,他一人得奖赏,指比赛 A,不是指 B,而 B 怎么会说一人得奖赏?这是比喻没看清楚。

在这里我们遇到困难,其实要怪我们自己读经不仔细的坏毛病。如果我们仔细些,这段经文的意思是明确的。作者用“赛跑”作比喻。在作者应用的例子里,他规定了,参与赛跑的是“一人得奖赏”。所以“一人得奖赏”短句说的是作者例子中的那场“赛跑”。

也就是说 A。

那么,作者用“赛跑”比喻什么呢?可以说是比喻“每一个人的人生”。在作者的比喻里,每个人的人生好像在赛跑(“你们也当这样跑”;关键词是“目的性”,就是“也好得奖赏”。注意,作者没有说我们人生里的赛跑,也只有一人得奖赏,而是说“好叫你们(复数)得着奖赏”,即你们共享奖赏里的祝福!

“好叫你们得奖赏“,所以前面的问题已经排除掉了,前面为什么说一个人呢?因为他在比喻里面,赛跑是一个人,这要自己把它分辨出来。为什么我自己要把目的性强调出来?我要得奖赏,你们这样跑也要得奖赏,这里面的一致性是有一个目的性,在目的性上他们是一致的。前面一段林前 9:23,原来我们的目的性,是相对性跟绝对性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关联,是通过目的性关联,这里讲目的性就出来的,所以他按前文把目的性提炼出来。目的性说,赛跑的目的得奖赏,我们也得奖赏,赛跑是一个人得奖赏,我们是你们共得奖赏,你们共得奖赏跟前面福音里共享福音的祝福是一致的。你看,整个结构是非常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