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 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14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这两节经文是林前 9:8–11 意思的重复。保罗再次用旧约里的祭司,类比新约教会里的牧者。他说,“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这件事情不仅无可指责,也是主所命定的。
我有一个补充(今天突然想到),我说“这两节经文是林前 9:8–11 意思的重复”,现在发现也不完全重复,还是有点区别的。第 8节一直说做工拿工资,这个事情属世、属灵没区别,属世工作也拿,属灵工作(就是教会工作也拿没区别)也拿;而这里是指旧约、新约没区别。所以还是有一点区别,一个是属世、属灵没区别;一个是旧约、新约没区别。
9:15 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可以感受到保罗话语里的情绪,激奋、慷慨和决断。他说,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英文是:have anyone deprive me of my ground for boasting.直译是:不让任何人剥夺走我夸耀的地基(my ground for boasting)。“My ground for boasting”这个英语蛮有趣,“my ground”我的地基,我的土地,“for boasting”我是站在这个基地上吹牛的,自夸的,夸耀的。这是“我夸耀的基地”。“我宁可死”一语,似乎表明在保罗的认知里,与某种保罗 “所夸的”绝对性相比,或死或活都成了相对的了。多年后保罗写《罗马书》时,对此表达得更加清楚:我们或死或活,总是主的人(《罗马书》14:8)。既然连死活都是相对的,用不用这点相对的自由和权柄,岂是什么大事呢?
读到这里,我不禁好奇了,既然人此生里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了死活本身,都只具有相对性的价值,那么,什么才是保罗如此牵肠挂肚,担心会“落了空”的“所夸之事”呢?——它一定就是我们在核心背景张力里苦苦追问、保罗认定的此生里的那个“绝对性”了。到这个地方大家感觉起来,是不是有点像侦探小说?胃口有没有吊足?(众:胃口吊足了!)圣经真是宝贝!宁可死也不想落空的那个“所夸的地基”是什么呢?
9: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刚才胃口吊足,是有个问号,这节经文回答问号了吗?没有。
这节经文回答了吗?没有。保罗只是说,他心目中的“所夸之事”,不是“传福音”这件事。因为保罗说了: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对此我感觉诧异,既然“基督的福音”属于“绝对性真理”范畴,“传福音”这件事为什么不是呢?难道“传福音”不是我们此生里唯一重要、具有绝对意义的、蒙神悦纳的“事情”吗?难道此生里还有什么“事情”比“传福音”更重要吗?
对此疑问,保罗的解释是:“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For necessity is laid upon me. Woe to me if I do not preach the gospel!”——Necessity 就是没有商量的意思,是保罗认知里神至高旨意的、至高权威的“绝对性”。意思是,对于保罗来说,“传福音”是一件他非做不可,没有商量的事情。换言之,在保罗的认知里,“传福音”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而是“非做不可”的。既然如此,“传福音”这件事为什么还不是“绝对性”呢?
传福音是非做不可、必须做的,但还不是他“可夸的”的那个绝对性。
对此,保罗的回答隐含在林前 9:16 的前半节里: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不传福音有祸了,但并不等于说,我若传福音就可以保证我没有祸了。换言之,“传福音”这件事并没有给我保证什么,在保罗的认知里,“传福音”虽然不属于 “可做可不做”的“相对性”,但它还不是“绝对性”。只是“不传福音”倒是“绝对性”:因为我一定会“有祸了”!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传福音不是“可夸的”。
9:17 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请问,“甘心做这件事”的“事”指什么?当然是指“传福音”。我们刚才分析过了,“传福音”虽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但它还不是“绝对性”,因此也不是保罗“所夸的”。那么,保罗“所夸的”是什么呢?这节经文是保罗的回答。保罗说,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由此看来,虽然“传福音”这事不是保罗“所夸的”,但若“甘心做这事”,并因此“得赏赐”,才是保罗所夸的。若不甘心呢?那就是,事情做了,却没有得赏赐。
到这里是按经文的原意走。
读到这里,我们都会非常好奇,什么是保罗所夸的“赏赐”呢?
9:18 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
今天读到这个点,最后一节,保罗回答我的赏赐是什么了!
感谢主,保罗自问自答了。保罗自问:我的赏赐是什么呢?保罗自答: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that in my preaching I may present the gospel free of charge, so as not to make full use of my right in the gospel.)
我承认,读这节经文让大跌眼镜。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保罗心目中的“宁可死”也不愿意“落了空”的“赏赐”,居然会以这样文字表达出来。按照人的正常思维看,这不仅不是赏赐,而是最典型的赔本生意。亲爱的保罗弟兄啊,你“传福音”固然是一件可歌可泣的美事,可是别人“不花钱”得福音,是别人占了便宜,怎么成了你的“赏赐”呢?难道你要成为“学习雷锋好榜样”的道德楷模?
到这一点上,我们的最大启发是圣经可以读到这个份上,紧扣经文。
再看林前 9:18 的后半句:“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so as not to make full use of my right in the gospel)”。保罗啊,你在前面说“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我还跟得上你的思路,可是此刻,你让我失去方向了。“用尽传福音的权柄”居然会是你“宁可死”都不愿意遇见的噩梦?“不用尽传福音的权柄”居然会是你毕生追求的“可夸耀的地基”?保罗弟兄啊,你确实没有用高言大智的言语,但你在这里用的语言也太过朴实和直白了,让我没有任何想象的空间。难道你要表达的,正是这些简单文字的字面意思吗?
实在受不了,一个事情可以一步步被保罗带,带到这句话,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而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就那么明白!我这辈子最怕的是什么?“用尽传福音的权柄”是我“宁可死”都不要遇见的噩梦。肉体死掉都没关系,什么东西比肉体死更可怕?那就是进地狱啊!你怎么会进地狱?假如你用尽福音里的权柄(the right in the gaspel),居然是保罗宁可死也不要看见的噩梦;不用尽传福音的权柄居然是保罗毕生追求的“可夸耀的地基”。我的问题是,保罗你真的是这个意思?这是什么意思?
且让我放慢脚步,把纷乱的头绪,和经文里的逻辑,重新好好理一理。
林前 9:15“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宁可死”也不愿意“落了空”的“所夸的”,到底是什么呢?
林前 9: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这里“传福音”这件事本身不是保罗“所夸的”。
林前 9:17“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保罗心目中的“赏赐”是什么?“责任”又是什么?
林前 9:18“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保罗心中“所夸的”,会不会就是保罗“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里的“赏赐”?
如是,那么保罗“所夸的”也就是林前 9:18 里的“赏赐”:“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了。
上述表达里有两个点:一个是“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另一个是“不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按照文字逻辑看,“叫人不花钱就得福音”,只是“不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的一个具体例子。
如此看来:“不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正是保罗心目中的“赏赐”,也是保罗“宁可死”也不愿意落空的“所夸的”!
可是,亲爱的保罗弟兄,这个用短句“不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所表达的“赏赐”,到底是什么???
感叹:圣经竟可以这样读!保罗确实借着人类有限的文字想把一个讲不清楚的东西告诉我们。我们原本根本没有读出保罗的意思,这次是一个示范,假如我们把自由、权柄等概念搞清楚,保罗的逻辑是很清楚的,从里面流出来。我自己非常激动、感恩、也觉得非常神秘,居然哥林多前书可以读出这个东西来!我读的时候很单纯地读出这个点,这个点就是这个文字意思,但我要把它表达出来,花了很多时间,修改很多遍,相信弟兄姐妹们顺着我这个笔记,按经文扣回去也能读出来。这启示我们圣经里确实有宝贝,等着要告诉我们!感叹:神真的借着圣经告诉我们,神怎么救我们,怎么让我们不要糊里糊涂往地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