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9:1-18预习思考题

第 9 章例举的几个权柄的例子,与保罗是不是使徒有关系吗?与保罗是不是自由的有关系吗?

关于他的权柄,保罗为什么从林前 9:1 的四个问号开始他的分诉(defense)?

既然保罗有这些权柄,却又选择放弃这些权柄,是否可以据此得出结论说,人对权柄使用属于相对性范畴?

林前 9:15 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你认为,保罗“宁可死”也不愿意落空的那个“所夸的”(my ground for boasting),到底是什么?是“传福音”行为本身吗?还是“传福音”的果子,比如他人因此信了福音?还是指福音本身的大能?

林前 9: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为什么保罗说,他传福音是不得已的?难道他传福音不是出于心甘乐意的吗?

林前 9:17 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你认为,句子中的“赏赐”是什么呢?“责任”又是指什么?

林前 9:18 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保罗为什么如此担心“用尽了传福音的权柄”?你认为什么是“用尽了传福音的权柄”这个句子的意思?“未用尽”又是什么意思?如果保罗认为自己“未用尽”,你认为使徒彼得呢?他用尽了吗?(请注意句子中的“传福音的权柄”,英文翻译是“my right in gospel”)。

有人认为,上述的两个问题,即什么是保罗“所夸的”?和什么是保罗心目中的“赏赐”?”很可能是指一样的东西,即保罗心目中的“赏赐”,也就是他“所夸的”(my ground for boasting)。对此,你同意吗?

有人认为,保罗津津乐道的“权柄”,与保罗强调的“自由”概念,密切不可分。那么,你是怎样理解保罗论述中的“自由”概念?

有人认为,一个人使用不使用自己的权柄,属于相对性范畴,即“可使用可不使用”。对此,你同意吗?“自由”呢?